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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趙高吳邦國踐踏基本法
送交者: 張三一言 2007年06月14日11:17:49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現代趙高吳邦國踐踏基本法

張三一言


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在致辭時,特別提到“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來源於中央的授權。中國是單一制國家。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不是香港固有的,而是由中央授予的……。中央授予香港特區多少權,特區就有多少權,沒有明確的,根據基本法第二十條的規定,中央還可以授予,不存在所謂的‘剩餘權力’問題。從這個角度講,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律”。

果真如此?

請看:

基本法第二條也列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中英《聯合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如下”:“b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兩相對照,我們可以看出,吳邦國的“中央授予香港特區多少權,特區就有多少權”與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是不相容的,是互相否定的。

[一]、吳邦國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各方協定的契約、簽定國必須遵守其中條文。基本法和中英兩國簽定的國際條約是有法律效力的,且是中央和香港關係的唯一根據。

兩個有關香港地位和權力的法律檔明文規定“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不論從常識、邏輯、法律觀點驗證,兩個關於香港權力和地位的法律都白紙黑字表明人國人大“已經”而不是“尚未”授權香港“實行高度自治”。

權力既然已經授予了,怎麼又存在“給多少就有多少”的問題?

現吳邦國的“授予香港特區多少權,特區就有多少權”論是明目張胆推翻基本法明文規定已經授予香港的權力,要把已經授予香港人的權力收回來,然後吊起來“給”:我給你多少,你就有多少。

開張明義,基本法序言言明:“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已由中國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予以闡明。”按照中英聯合聲明檔里中共的規定,如果香港要國防和外交權力,必須由中央政府給予,給多少就有多少。至於國防外交之外的香港內部治權,香港已經法定享有了“高度的自治權”,中央政府只有權給比“高度”要“更高”的權力,絕不存在 “中央授予香港特區多少權,特區就有多少權”的道理。只有香港權力是“0”的狀態下,才存在“中央授予香港特區多少權,特區就有多少權”的道理。香港權力為“0”則是公然破壞基本法違反聯合聲明的行為。

吳邦國“中央授予香港特區多少權,特區就有多少權”謬論是赤裸裸地違反基本法的言行,是公然剝奪和踐踏香港人固有權力和權利的野蠻行徑。是在全世界文明人面前表演獨裁者“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的醜劇。

現今香港輿論,尤其是香港土共、左派幫凶者的言論是以承認吳邦國破壞基本法、違背聯合聲明、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為前提下、承認香港被閹割被強姦合理的前提下“說事論理”。這只能歪曲事實發盡謬論。

[二]、吳邦國蓄意扼殺香港人雙普選的民主權利

吳邦國的“中央授予香港特區多少權,特區就有多少權”謬論是衝着港人強烈而普遍要求雙普選而來的。蓄意破壞和剝奪基本法、違背聯合聲明規定的民主選舉權利。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把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明確規定的港人權力和權利的雙普選說成是中央的權力:中央給你香港選多少你香港就有權選多少,中央給你甚麼時候選你就有權什麼時候選。

首先,我們來看看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規定,香港的雙普選到底權在中央還是權在香港?

開張明義,基本法序言言明:“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已由中國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予以闡明。”中英聯合聲明是這樣規定的:“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請問,香港內部的雙普選是屬於“外交”還是“國防”事務?你吳邦國和香港土共左派敢說是!若不是就是屬於香港人的“高度的自治權”內的事──這是白紙黑字明白法律規定的港人權力。否定是港人權力就是否定基本法序言的法律和政治承諾、公然否定和違背中英聯合聲明。現在吳邦國做的是公然顛倒是非黑白,把法定的港人權力強行說中央權利。

其次,我們再看看基本法的有關規定。“第四十五條…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請注意,基本法同時規定:“第三十九條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力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力國際公約》有關選舉權的規定是這樣的:“第二十五條 每個公民應有下列權利和機會,不受第二條所述的區分和不受不合理的限制: (甲)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公共事務; (乙)在真正的定期的選舉中選舉和被選舉,這種選舉應是普遍的和平等的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以保證選舉人的意志的自由表達”。

請問,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力國際公約》這個規定還算不算數?

請問,吳邦國說話時有看過基本法規定港人權力和權利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力國際公約》嗎?我肯定他心中沒有這個公約,因為他與人權為敵,與港人的民意為敵。吳邦國說這番話目的就是踐踏和剝奪香港人的人權。

無論從任何觀點或角度推導,基本法這些規定,都說明香港的雙普選是香港人“已經法定擁有”的權力,絕不是要中央給才有的權力!說中央給予,港人才有普選權是絕頂荒謬的歪理;是赤裸裸公然破壞基本法的行為。

[三]、吳邦國的權力來源準則

按照現代人類文明準則,權由民授、政治權力來源於民;按照傳統準則,權由天授;按照共產黨準則,既否定權由民授也否定權由天授,而是權由黨“自授”。自授的實質和真相是“槍桿子出政權”,即森林強盜法則;外表的說法是黨代表人民,即黨“自說”代表人民。歸根究底是權由黨“自授”。權由黨“自授”是人類專制獨裁權力的極致,是專制獨裁的登峰造極表現,是人類權力史上最野蠻殘酷最惡毒的權力。現在吳邦國向港人發出“中央授予香港特區多少權,特區就有多少權”謬論,是人類文明史上最野蠻殘酷最惡毒的權力向最先進的現代人類文明挑戰的一個小插曲。

我相信,多數人們(包括一些黨官)都知道和認同,共產現在正面臨“合法性危機”,這合法性危機真正的根源就是中共政權非由民授!共產黨自己也正在為自己的合法性問題煩困不安;演民主假戲就是這種增添合法性的做作。香港政權多少還有一些民授的內容,也就是多少有一些合法性。現在吳邦國要規定香港權由黨授,就是要把香港這個半合法性政權變成為一個非法政權。這是要香港大倒退!

[四]、間要結論

其一,共產黨公然踐踏中英聯合聲明、公然踐踏基本法、公踐踏基本法規定必須履行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力國際公約》;香港土共左派加上幾腳;香港輿論界自覺不自覺地在承認破壞踐踏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力國際公約》為“合法”的前提下發出歪曲事實荒謬透頂的“輿論”。

共產黨趙高“指鹿為馬”,故意顛倒是非,混淆黑白。香港一眾傀儡官兒和土共左派齊聲高呼說是,輿論界也無人敢說是鹿。在世人面前演出一幕“我有權,你無 我講話,你聽”(明報社評語)的封建老爺訓子丑鬧劇。

其二,從共產黨無所不用其極地扼殺香港的民主進程這個事實說明,胡溫和他們的門徒們最近落力表演的所謂民主把戲,絕對是欺世騙人假貨。相信共產黨會行民主者們,不是天真過了界,就是糊塗到被騙一世也不會覺醒的蠢蛋,還有,當然少不了那些為惡魔作倀者。

其三,共產黨所作的政治承諾絕不可信!違背自己所作的政治承諾是共產黨專制獨裁本性使然,是共產黨的政治“優良”傳統,。

共產黨在未能控制政治承諾對象時,它會維持其所作的承諾;例如,它和外國簽定的條約、對海外華人統戰的許諾等等;但是對政治承諾對象已經被它控制的,就翻臉如翻書了。例如,毛澤東的陽謀表演;例如,鄧小平的四大自由入憲;例如,對西藏和平協議;例如,現在胡錦濤正在違背的香港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給港人的政治法律承諾。

其四,台灣拒絕一國兩制統一是明智且是唯一正確的選擇;否則下場只能是香港第二──香港已經由吳邦國作出精彩的示範表演。

其五,陽謀反右的結果是知識分子和民眾離共反共;破壞西藏和平協定的結果是藏人離心和藏獨;現在趙高吳邦國的破壞承諾行為結果只能是一個:港人離心,甚至香港成為台灣翻版,搞出一個港獨來──近百年來破壞祖國統一的永遠是共產黨。歷史證明共產黨是不會接受歷史教訓的:離心不是民主造成的而是專制壓迫和剝奪人權造成的。

原本有一條民主重生之路,看來命中注定,中共只會走從專制走向死亡之路了──因為它選定了走恐怖+高壓+謊言的統治路線。

20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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