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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5毛们关于六四的好帖子,一个80后女孩所写
送交者: 一笑而过 2009年07月05日01:04:01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在一篇博客上看到,逐段驳斥,写的痛快淋漓。

 

“无视国家的宵禁令(换在香港美国也得被抓被镇压吧?)”,“哪怕以法律的层面说,我对政府不满,是否表示我可以违抗国家法律?宵禁令下了几十天,仍然不离开广场,这就是不承认法律和国家政府机关的效力了。违法的情况放在哪个国家都是要处理的吧?后果还是要承担的吧?笑,被镇压了以后控诉中共如何用军队欺压学生,又在寻求法律的保护了?做人不能这么无耻吧,对他有利的就要求,对他不利的就无视甚至违背。。。”

无耻其实也没什么,无知就可笑了。你要知道,军队执行戒严命令的过程本身就缺乏合法性。第一:中国当时没有戒严法。1996年的《戒严法》对于军队介入戒严作了两点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一是“戒严任务由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必要时,国务院可以向中央军事委员会提出,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派出人民解放军协助执行戒严任务”(第八条)。二是“执行戒严任务的人民解放军,在戒严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下,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指定的军事机关实施指挥”(第十条)。这就是说,戒严是国内民事行为,非军事行为。部队的介入是基于国务院的要求,戒严军队要在政府的戒严支护机构的统一部署下。我们虽然不能用1996年的标准衡量中国军队在1989年参与戒严的法律问题, 但是,1996年的戒严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军队在戒严中的作用在1989年就已经存在。否则,1996年的戒严法就是对1989年军队参加戒严并向平民开火的否定。当时国家副主席和中央军委副主席兼秘书长杨尚昆本说“戒严是是为了协助首都武警、公安干警执行任务,绝对不是针对学生。”这就是承认了96年戒严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国务院的戒严令的决定过程也不符合当时的法律。1989年5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党政局干部大会,宣布对北京部分地区戒严。戒严令是以国务院的名义决定的,由总理李鹏签署发布。中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可以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在这里,宪法规定的是“国务院”的职权,而不是总理的职权。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审计长和秘书长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这说明中国的总理不是西方分权理论下的行政首脑只对议会负责,在行政权范围内享有排他性的独断权力。中国宪法要求中国总理实行民主集中制,对于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

对中国首都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无论如何都是法律规定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要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但是,1989年5月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李鹏在颁布在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的时候,没有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这一点,可以通过查阅1989年5月的《国务院公报》来证实。那里没有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开会的纪录。 可见,李鹏的决定只是自己根据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等几个人做出的,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

第三:军队参加戒严并向平民开火违背了军队的基本职责。 我国宪法第二十九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宪法已经明确规定军队属于人民,主要职责是抵抗侵略。宪法在这里没有赋予军队参与党内政治斗争解决人民政治请愿的职责,甚至都没有提到“维护社会秩序”或“制止动乱”的职责。

第四:1989年的中国军人违背了军队的政治领导的基本原则。军队本身没有也不能有其政治决策功能。它是一部机器,由国家的政治机关决定。中国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只是国家军事机器的一个指挥者或操纵者,他受制于中共中央,也就是说“党指挥枪”,也受制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军队属于人民。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宪法第94条)。可是,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因为反对戒严从5月19日后就被软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万里却“因病”被被滞留在上海,目的是不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会来决定人民的请愿。当时有57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签名的一份公开信呼吁立即召开全国人大常委紧急会议。人们还呼吁“每一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每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投下神圣的一票,废除戒严令,罢免李鹏总理职务”。尽管全国人大紧急会议可能不会召开,人民仍然期待预定的6月20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来讨论“罢免李鹏”和“取消戒严”的议案。

国家军事委员会主席邓小平害怕用这个合法程序来解决政治问题。于是,他要先用武力将请愿运动镇压下去,在没有反对声音的情况下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人民的代议机关在这里只是个列宁所批判的“橡皮图章”和投票机器。人民的合法和和平政治诉求的进程在军队的枪声下停止了。 国家军事委员会主席凌驾于中共中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上。这是违背宪法,违背人民意志的暴政。人民对这种暴政的反抗是正义之举,不但符合联合国的宪章和中国承认的《世界人权宣言》,也符合中国的宪法。对这种正义和合法行为的镇压就是赤裸裸的屠杀。

第五:所谓的戒严从头到尾都是笑话。因为毫无法律规定,朝野双方都根本不知道戒严是怎么回事,社会治安处于何种状态时政府才能下戒严令,戒严执行人员有些什么职权,公民在戒严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又是什么。。。全都一无所知。连戒严指挥部也不知道自己的使命是什么。对于老百姓违反了戒严令应该怎么处置,连他们自己内部都无法达成共识。戒严令在5月20日下达,在理论上,北京从那天起就进入戒严状态,但戒严前后毫无差别,街上人流不绝,大众照常上下班。即使是在军队屠杀之后,这些问题照样暧昧不明。6月3日的紧急通告不许百姓上街,到底何时为止?清场之后大众何时可以自由上街?这些问题完全没有明确规定,这难道也好意思自称为“法令”?

综上所述,这个戒严令的下达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因为毫无执法依据。亏你还要从“法律层面”上为屠杀狡辩。如果说政府和民众都犯法,那么政府犯法更严重百倍,连他们自己制定的宪法都不遵守,不但非法禁止人大常委会开会审议国务院的戒严令,而且非法罢免提出此建议的人大常委甚至囚禁党总书记。。。政府命令军队镇压手无寸铁的平民,这永远没有正义可言。今天的中国已经颁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人道主义被普世认同的时代,在国家为地震死难者下半旗的今天,在连战俘都不敢虐待的世界,谁为坦克碾压平民血肉之躯辩护,谁就将为人类所不耻。你说“做人不能这么无耻吧”,到底是谁无耻?到底是谁不但无耻而且无知?!


你还说军队“起初得到的命令是打不还手,直到发现自己面对的——不仅仅是学生。”我们先来看你的前半句,“打不还手”?你从哪里得到的证据?我们先来看一段北京国际广播电台在6月3日播出的新闻:“这里是北京国际广播电台。请记住一九八九年六月三日这一天,在中国的首都北京发生了最骇人听闻的悲剧。成千上万的群众,其中大多是无辜的市民,被强行入城的全副武装的士兵杀害。遇害的同胞也包括我们国际广播电台的工作人员。士兵驾驶着坦克战车,用机关枪向无数试图阻拦战车的市民和学生扫射。即使在坦克打开通路后,士兵们仍继续不分青红皂白地向街上的人群开枪射击。目击者说有些装甲车甚至辗死那些面对反抗的群众而犹豫不前的步兵。北京国际电台英语部深深地哀悼在这次悲剧中死难的人们,并且向我们所有的听众呼吁:和我们一起来谴责这种无耻地践踏人权及最野蛮的镇压人民的行径。” 这可是中国当局自己的电台!事实上,有关中国军队向平民开枪造成大量伤亡的报道,以后不断有录像﹑照片和当事人的回忆证实。中国官方也从未否定军队动用了武力并造成了大量的平民的伤亡。

再引一段维基百科的描述:“6月3日,中共中央决定清场。当天下午4时,杨尚昆、李鹏、乔石和姚依林等召开军政会议,指令翌日6时前要完成任务,并宣布‘如遇阻拦,戒严部队可以采取各种自卫措施和一切手段予以排除’。
晚上10时后,天安门与长安街的形势急转直下。军队入城后遭到市民阻挠,军队开枪,其中木樨地是死伤最多的焦点。该处聚集数千人,部分人用碎砖头砸打军队,军队立即一排排冲上大桥,边喊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口号,边向投石头的市民开枪。
从这时起,军队时而向天开枪,时而对正人群扫射,有人中弹倒下。民众不断向后退,高喊:‘法西斯!流氓政府!杀人犯!’军队用冲锋枪向骂声扫射,约百名学生和市民倒在血泊中,大部分立刻被送往旁边的复兴医院。复兴门外大街两旁的市民从自家窗户上探出头来痛骂,也有人从窗口上往马路上投东西,军队开枪还击,从木墀地到全国总工会约五百米左右的路段,两旁建筑物都被打得火星四溅,其中22号楼、24号楼两幢部长楼有3人在楼上被子弹打死,当中据报包括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汝尊的女婿。”

或许你还可以狡辩说军队开枪是为了平息暴乱。然而中国在“平暴”后的审判中没有判决一个“在军队开枪前”的“暴乱分子”,所有被关押和审判的“暴徒”都是对军队镇压的抵抗。镇压后报道的“暴徒”全都是在军队强行占领天安门的过程中产生的。在此之前,他们是良民,所以所谓的“军队平暴”说纯属本末倒置。

再来说说军队强行进驻北京的“合理性”(之前在讨论戒严令那几段已经说过了这是非法行为)。当局血腥镇压的理由是“北京发生了反革命暴乱”。中国法律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军事镇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参考中国1996年的戒严法关于导致戒严的动乱﹑暴乱﹑或骚乱的“严重性”﹑“紧急性”﹑和戒严的“必要性”的有关规定,导致直接军事镇压的暴乱一定有大规模的“暴力”或“武力”行为或事件发生,这种暴力已经导致了相当规模的人民生命的丧失并且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安全;这种“暴力”行为必须是达到了一般的警力不能控制的程度以至于不得不用有组织的大规模军事镇压。所以,“暴乱”不能包括一般的违法行为或小范围内和短时间的团伙性行为,也不能包括“非武装”的群众性集会或游行。 同时,在因果关系上,大规模的暴力行为是因,发生在前,军事镇压是果。然而但凡你有留意过任何官方或非官方的报道,你肯定都不会同意说北京在军事镇压前就发生了暴乱。

至于你说的“把军人打死、吊死、把坦克里的士兵拖出来活活烧死”,这当然是事实,我也非常同情军人,因为觉得他们也是暴政的牺牲品。但是军人和平民的生命是平等的,你要不要看看军队的坦克把平民压成肉饼的照片?网上搜索一下就看得到。有军人死亡这个事实根本无法赋予军队屠杀平民的正当性。你是否同意这一点?更何况我想你也不会不知道军人和平民死伤人数的对比数据吧? 6月3日晚上杀人的部队主要是38军,晚8时后,此部队被群众堵死在木樨地口。开始时,双方互扔石块,但军队始终没能冲过去。晚上10-11时,第一枪在此开打,首宗死亡报告亦在此地。军队有些向天打,有些向地打,有些对人打,不但当场打死人,有些平民活活在家中被流弹击中毙命。38军由11时起直杀到六部口,在1时30分后到达天安门北端布防。平民方面,仅木樨地的复兴医院,当晚就收了40多具尸体。38军则在此过程中未死一人(后来6名士兵在运送武器途中翻车被烧死)。所以如果说军队是被残杀后才首先开火,根本是一派胡言。

“起初得到的命令是打不还手,直到发现自己面对的——不仅仅是学生。”我们再来说说你这下半句。恭喜你,这次你终于说对了,当然不仅仅是学生。学生最大的盟友是谁?不是你所谓的那些民主国家,不是什么所谓的“别的势力“,而正是广大的人民群众本身。当时北京市民包括警察、海军士兵、国务院工作人员和《人民日报》的记者都纷纷走上街头,支持学生的政治诉求。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曾报道有上百万人走上街头,北京的工人们也组织起来,成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工人自治会。此时,声援北京学生运动已经波及到全国。许多大城市的学生和市民都走上了街头,声援学生,自发给学生送水送食物(而不只是你注意到的“3RMB/罐的可口可乐”),要求政府认真对话。《北京青年报》1989年5月19日第1296期发表的调卷表示,90% 的答卷者认为学生的运动是爱国民主运动并且参加或支持了运动。

什么是民意?这就是民意!民意不是“一小撮反华势力”所能操纵的,更不是几个乳臭未干的学生领袖所能操纵的。永远不要低估中国老百姓的勇气和智慧。北京没有发生暴乱:整个和平请愿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暴力”或其他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行为;北京市的治安没有因为这些示威活动而恶化;北京市各国家机关、工厂和事业单位的工作秩序没有受到实质性影响;北京市市民生活正常而有序地进行。在绝食最紧张的时候,请愿者提出的是“维护宪法”,即使是在4。26社论出台之后,4月27日大游行的时候,学生们打出的口号仍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动乱”/“暴乱”何在?在请愿期间,请愿者和全国声援的人民没有通过暴力﹑暗杀﹑搞武装﹑政变﹑或其他非和平的手段来达到目的。“六。四”请愿运动坚持了和平原则。赵紫阳在回忆录中问道:“将‘六。四’定性为反革命暴乱,能不能站得住脚?学生一直是守秩序的,不少材料说明,在解放军遭到围攻时,许多地方反而是学生来保护解放军。大量市民阻拦解放军进城,究竟是为了什么?是要推翻共和国吗?”“说这场动乱的目的是要颠覆共和国,推翻共产党,这方面又有什么材料?”

“莫道书生空议政,头颅抛处血斑斑”!他们在和平的年代,以和平的方式请愿却遭残酷杀害。千古奇冤!

你还说“如果二十年前是另一种结果。。。”。历史没有如果,历史不能假设。那种“假如当年不怎么样就不会怎么样”之类的推论毫无根据也没有意义。任何对学生和市民们(我说的不仅是那几个学生领袖)事后的批评指责或诛心之论都毫无理由,有昧良知。如果你非要假设,我是不是也可以拿韩国的光州事件来对比?这毕竟是与天安门事件最接近最具可比性的。

1980年4月中旬,韩国全国爆发了工人及学生示威浪潮,要求民主。5月初,全斗焕政府公布了戒严令,宣布在汉城取消一切政治活动,禁止集会游行。然而,韩国民众示威浪潮却越演越大,并提出撤销戒严令和全斗焕下台等口号。1980年5月18日凌晨,全斗焕调数万军队组成戒严军,分6路包围了韩国全罗南道首府光州市。戒严军与学生发生了冲突。21号凌晨,韩国戒严部队向示威人群开火,造成54人死亡。光州事件发生后,韩国政府和中国政府对待六。四的方式也有相同之处,全斗焕政府在全国疯狂地镇压民主运动,5月28日逮捕了几千名参与民主运动的市民,并以“光州事件的幕后操纵者”的罪名判处金大中死刑。1980年到1983年,有700多名新闻工作者因要求新闻自由而被政府勒令退休。1980年到1986年,每年都有相当多的大学生因政治诉求被开除。然而,韩国举办奥运会的契机加速了韩国民主进程。韩国争得1988年汉城奥运会举办权之后,反对党的改宪运动如火如荼,特别是1987年6月,百万人走上汉城街头要求改宪。军队已经无法再压制民主运动。韩国军政府在内外压力下,被迫接受宪改方案,采用总统直接选举制,独裁统治在韩国终结。 1993年,韩国第一位非军人总统金泳三上台。金泳三上台后,立即顺应民意,承诺为光州5-18运动死难者建立国家公墓。1997年,金泳三签署5-18运动特殊法令,正式为5-18运动正名,为死难者家属支付赔偿金。韩国为光州事件平反,社会经济局势反而更加稳定。非但没有陷入什么动乱,也没有因大屠杀之后一段时间内社会表面稳定,经济有所发展而放弃对负有镇压责任的前总统全斗焕和卢泰愚的审判,尽管人们承认他们在韩国经济起飞过程中是有功劳的。

天安门事件与光州事件当然不能简单类比,人民的诉求本身和诉求方式都不同,全斗焕和共产党也不同,但是绝对值得深思。

这么长一篇回复,看累了吧?我自己都累了。最后再写一点吧:如今,六。四的话题仍然被列为禁区,人民没有言论自由,教科书里充斥着谎言,很多年轻的孩子们要么根本不知道二十年前的血案,要么相信正是党的“果断决策”才造就了今天“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但是罪恶就是罪恶,任何政绩都不可能掩盖屠刀上的血迹。所有为刽子手辩护的论调,核心不外乎宣称“我们是为了其他人的长远利益而牺牲你们的”。可是这种论调本身就是虚妄的,因为牺牲当下人们的生命,并不确定是否能赢得其他人的长远利益。而更重要的是,谁也没有权力以下一代人追求“富裕”和“稳定”的名义来屠杀当下的鲜活生命。没有人授权给你,没有程序可以授权给你,你也无法代表未来国人或是整体国民的权利。

历史将永远记住他们,这些为中国民主进步而洒下热血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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