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郵政分局保安隊長殺法官案,揭出當地民怨沸騰問題。本報接觸了其中兩名投訴者,他們說,永州之黑,只因「官比法大,錢比法大,有錢有法,沒錢沒法」, 所以百姓才會對政府恨之入骨。 「到了死那天我也要為我女兒申冤」。家在零陵的唐女士訴說,2006年10月,當時年僅10歲的女兒從家附近被賣淫集團擄走,3個月後才找回,其間曾遭毒 打、輪姦、被迫接客,染上性病,精神失常。 唐女士說,女兒失蹤期間,區公安分局根本未盡力尋找,「她失蹤十多天后,我找到她處身地方的線索,去求公安,他們就是不肯去救,不得已我去找省公安廳,他 們才行動……但這已是3個月後的事」。唐女士質疑,如果當初零陵公安肯立即出動,她女兒就不用受那3個月的苦。 雖然後來賣淫集團被搗破,但主犯只判監15年,「強姦幼女啊,判得太輕了」。唐女士指主犯是公安分局高官的弟弟,還有親戚在檢察院當官。為此,4年來唐女 士四出奔走,先後到市、省、北京上訪,但換來是被驅趕、拘留、毆打。 唐女士說,「我在想,有一天找個多人的地方,把我女兒的冤情書撒出去,然後就跳下來,反正我人生沒什麽希望了」。就在十多日前,唐女士帶女兒到衡陽看病, 其間她急性腹腔炎要動手術,不幸的是,腹中個多月的胎兒因此不保。這幾年由於擔心女兒的未來,夫婦決定生個小孩,日後讓弟妹看大姐,「但現在什麽都沒 了……」 李先生家住永州冷水灘,是為兒子的冤情而來。7年前他兒子因為撞車與人吵架後失蹤,8天后被發現浮屍河上:「我兒失蹤後,有人打電話說兒子在他手上,勒索 8000元,我報了警,但我兒死後,警方卻說他是自己溺斃。後來我查了,跟我兒吵架的人是當年市委書記兒子的生意夥伴。我去報公安,公安卻說他們是吃書記 的飯,要報案就等書記不在才報。」 雖然李先生將當年跟公安部門的交涉都錄了音,但冤情至今未雪:「明明是綁架殺人卻變成溺水意外,太黑暗了。」政府後來給他女兒安排工作,不用上班只拿工 資,就是要我不在這事上繼續(追究)」。李先生說,他現在的心願就是為兒子討一個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