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虎獲釋,但願是個信號 |
送交者: 姜記者 2014年08月05日13:26:4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記者劉虎獲釋,但願是個信號
姜維平
近一年來,官方一方面大力肅貪反腐抓老虎,一方面打壓言論和維權人士,曾使左右兩派多有怨言,王歧山曾鼓勵媒體報道貪官污吏的惡行,但因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等官員的記者劉虎,卻在去年8月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逮捕,後又以涉嫌“誹謗罪”及“敲詐勒索罪”起訴,但被檢察院兩次退回補充偵查。隨後又有許多媒體人士落難,這種自相矛盾的狀況曾使海外與論大嘩,有人此指責王歧山的反腐內鬥是作秀,今年8月3日,劉虎被取保候審。這似乎表明,不透明的信息與高層權鬥的膠着,可能誤導了許多讀者,但願這是一個積極的信號,隨着周永康案走向明朗化,與習李本意衝突的原“政法王”旗下攪混水的公檢法嫡系將被清算,爾後一些冤案將被改正。
顯然,因實名舉報多名官員而被以誹謗罪逮捕的前廣東《新快報》記者劉虎,在被關押近一年後,周日取保候審,不是偶然的,他既與案件的諸多細節有牽連,也與國內的形勢的猝變有關,自從薄熙來倒台以來,過去許多對他盲目崇拜或持批評態度的媒體人士,開始把揭短的焦點轉向他的餘黨,劉虎是體制內的記者,不可能不權衡利弊,他自以為曾在重慶任職的馬正其屬於周薄陣營,批評和揭露他沒有風險,故斗膽小試鋒芒,但意想不到的是,自己進了看守所,這清晰地顯示,薄熙來被判刑後,周永康多年培植的掌控公檢法的嫡系,還在巧妙而狡猾地對抗開明的改革派,故意抹黑他們的形象,基層的媒體記者未必了解中共政壇的詭異和複雜性,但也因敢言而名聲大噪。
自由亞洲電台的報道說,劉虎的代理律師周澤周日在新浪微博上寫道∶今天接到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劉虎案承辦檢察官電話通知∶因不能在法定羈押期限內辦結劉虎案,檢察院決定對劉虎取保候審。我一直認為,劉虎無罪,對劉虎的追訴應該終結在檢察院。對劉虎取保,是可喜的一步。周澤周日晚再發微博說∶劉虎從重慶打來電話,說已平安到家。是辦案人員直接把他送到機場,並且送他過安檢的。劉虎說,熬過來了,便是晴天。
但筆者認為,這種處理記者劉虎的方式,一般是官方輕車熟路的慣用手法,以前也有許多錯案進展不順利,由於種種原因不能加罪嫌犯,就羞羞答答地以取保候審的方式放行,又擔心受傷者反咬一口,而規定閉嘴期限一年,不過,這次的藉口有點奇怪,它比較具體,說是“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但沒說證不足,我猜想是馬正其等人的死黨們盯住了記者的問題,由於國內許多記者都涉足媒體廣告領域,這是軟肋與通病,如不對官員挑刺沒有人理睬,反之就會成為把柄,如果周永康還在位,想超期羈押多久都易如反掌,劉虎非坐牢不可,而現在時過境遷,檢察院也是看上級政法委的臉色行事,因此,劉虎真是不幸中的“丌幸”。他逃過了牢獄之災,是獲得一次新生,否則,過去的一切的物質待遇將毀於一旦。
我認為,如果真要弘揚法制精神,理應走完程序,即開庭審理劉虎案,把官方曾指控的那三個罪名拿到法庭上,讓所謂的“證”出醜,再由法官宣告無罪,當庭釋放犯罪嫌疑人,媒體大舉報道,這樣以來就可以舉一反三,把壞事變好事∶對那些製造冤假錯案的人給以震懾,對那些敢言記者給一種精神上的鼓舞,可惜這一良機錯失了,其失在司法體制方面,公檢法三家應當是各自獨立和互相制約的,特別是法院應當獨立而公正地審判,但恰恰相反,中國的司法不公還沒有根本性的改變。總之,周永康之後,不僅是縮小或降格政法委權限的問題,而是應把黨權從政法領域完全撤 ,進而解散政法委。事實證明,一個已不是“革命黨”的執政黨,要領導下的人民服從法律,自己首先應遵重和順從法律,以法治國,各級官場設立政法委書記,是本末倒置,多此一舉,也是司法傾斜,冤假錯案不絕如縷之源。
遼寧消息人士稱,中央巡視組到瀋陽接待群眾來訪,地點設在省體育館,竟一天平均多達5000人,其中每人限時五分鐘交談,場景用“人山人海,群聲鼎沸”來形容一點也不過份,雖然官方要求只針對廳局級以上幹部的貪腐和枉法問題,但更多的民眾是因為五花八門的牢獄之災而上訪,也就是說,從村到省,各級幹部在周永康的引導下,形成徇私枉法的社會風氣,遍地都是大大小小的冤假錯案,勞改,勞教,進學習班,“黑監獄”的良民比比皆是,比如,取得澳籍的大連民企女老闆包穎,因為得罪薄熙來秘書吳文康,而遭受吳的死黨,原副市長李某某,生意合作夥伴馬某某,以及省公安廳副廳長白某某的陷害,被關押一周,又取保候審一年,今年5月19日,市公安局以涉嫌經濟犯罪起訴她,26日市檢察院因證不足而不批捕,但遼寧省公安廳阻撓放人,故至今案件未結,她被沒收護照而無法回國,包穎曾隱瞞外籍身份上訪,一點效果也沒有。包穎說,薄熙來倒台,司法還是不公,對我這樣一個外籍企業家都如此蠻橫無理,何況小民百姓呀。中國哪有法?
因此,筆者樂觀地期待,劉虎獲釋是一個健康的信號,我建議習近平,在處理和嚴懲周永康之際,一定要千方百計地重建老百姓對司法的信心,過去之所以上訪不斷,截訪不息,自焚自殺等案件頻發,以至警民,官民矛盾衝突不止,主要原因是司法不公,而法官看政法委領導的臉色判案,已是常態,就某一案件而言,不一定都是法官糊塗,而是法官的上級主宰了他們的命運,除了極個別的法官因受賄而亂判之外,更多的人,是為了保住飯碗養家糊口,而不得不違背良心辦案,而每一起冤假錯案的出籠,都是社會不穩定的一根火柴,現在,如同劉虎案一樣,這樣的火柴已堆積如山了,只等“突發事件”點燃,習近平一方面要向胡耀邦學習,一攬子平反過去所有的冤案;一方面要立即恢復法律的嚴肅性,法院的權威性,建立新的司法秩序,公正地審理以後的新案,非常時期可以限定各級法院必須達標“宣告無罪”的案件比例,並對徇私枉法者進行反訴,否則,中國社會不可能真正地安定下來。
2014年8月4日於多倫多。 自由亞洲電台8月4日首發。 更多文章請看個人網站∶ 轉發請註明出處,聯繫作者:pwj1955@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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