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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就經文論經文,可以嗎?
送交者: 羅七 2009月05月14日10:22:4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得救 is 得救, no matter what!Yuehanmiao 於 2009-05-14 10:07:32
我說了,登山寶訓是給已經得救的人,他們會因為行為受審判和懲罰,但是救恩不會失去。

至於被燒,主耶穌不是已經給出避免的方法了嗎?犯罪了就要認罪,求和好,補償,主會赦免的。

基督徒得救不靠行為,但是得救後的行為就非常重要了。被火燒,在外面黑暗裡哀哭切齒,等等,都是很明擺着的懲罰,不是給不信的人的,是給基督徒的。

傳福音的時候要講因信稱義,可是受洗完了,就該講耶穌所吩咐的都要遵守了,不能再在起點晃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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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指的是天主教的煉獄? - 思齊 05/14/09 (516)
      我的理解也沒定型,幾樣可能都簡單地思考過 - 思齊 05/14/09 (506)
        煉獄會不會是系統性地發揮? - 羅七 05/14/09 (401)
          看過林道亮牧師寫的 《徵召得勝者》嗎? - 柯思炫 05/14/09 (815)
            按福音書是這樣的。  /無內容 - 羅七 05/14/09 (225)
          靈魂體是聖經的原文 - Yuehanmiao 05/14/09 (349)
            總是有所區分的,對不對? - 羅七 05/14/09 (303)
        你應該捨生取義,不要明哲保身嘛。  /無內容 - 掛名信徒 05/14/09 (519)
          是時間的問題,無法及時跟蹤討論  /無內容 - 思齊 05/14/09 (405)
            這個我有同感  /無內容 - 天嬰 05/14/09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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