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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另一個福音當受咒詛,遠志明傳另一個福音
送交者: nightsong 2018年05月25日10:51:4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遠志明所傳的是“另一個福音”

 

1. 因信得利的 “福音”

 

遠志明傳講了“吃天上降下的糧”後,不少肢體私下指出他的錯謬,勸他改正。如前所言,他馬上就會再講一些似乎純正的東西來掩蓋:“我這20年上千場布道會,每一場都是用因信稱義的原則呼召人。憑什麼到前面來?憑信心。”[39]這些話是他被人質疑詆毀因信稱義教義而作的回應。

 

不論遠志明今天如何為自己洗白,從過去許多的布道會裡面,我們已經可以清楚看到遠志明口裡說的“因信稱義”是怎麼一回事。比如2016年3月他復出講道時說到:

 

“他(耶穌)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何等浩大,他真的讓你的病得醫治,他讓你的心明亮起來,他讓你的呼吸平穩,讓你的情緒安靜,讓你遇到難處不作難,讓你面對死亡也不怕死,這就是他的大能,他讓你逢凶化吉,絕路逢生,只要你禱告他,求告他,向信的人所顯出來的能力,你信嗎?”[40]

 

換言之,遠志明把因信“稱義”,重新定義為因信“得利”。他這二十多年來在各地舉行的布道會,呼召人“到耶穌這裡來”,憑什麼這麼受歡迎?憑的就是這位如陽光空氣水那樣無所不愛的“耶穌”所應許的、林林總總的無條件的福利:病得醫治、呼吸平穩、情緒安靜、逢凶化吉、絕路逢生、不作難、不怕死……。真是要什麼給什麼!看看他最典型的布道會呼召模式:

 

“主啊,天上的父,我們今天來到你的面前,謝謝你,謝謝你,你原來早就愛着我們。你用陽光、空氣、雨水、大地愛着我們,你用一切的一切來愛着我們,我們今天要特別感謝你,借着耶穌將你的愛向我們表明出來。從來沒有人見過你,唯有耶穌將你表明了出來,天父啊,今天在座的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我都交在你的手中,願你的聖靈此時此刻就在這裡運行,因為你的靈就是愛的靈,願你這愛的靈進到每個人的心靈中去,與他們的心靈相通,讓他們在你的愛面前敞開心,你好豐豐富富地賜給他們,伴隨着他們的一生,伴隨着他們的家庭,也伴隨着他們的後代。”[41]

 

遠所傳的這種不必悔改的福音,多麼迎合原本就抵擋神的罪人心理!因信就能使“愛”延及子孫,又是多麼打動願為子孫謀福祉的中國人的心!無怪乎他的呼召總是“無往不利”,極具成效。然而,沒有真心的悔罪,聖經所啟示的聖潔耶穌如何能進入罪人的心靈呢?仍然抵擋神,價值觀沒有向着神的價值觀來歸正的人,又如何能遺福給子孫後代呢?

 

願上帝純淨的話,喚醒世人沉醉的靈——“製造雕刻偶像的盡都虛空;他們所喜悅的都無益處。”(賽44:9)

 

 

2.“沒聽過福音也能得救”

 

遠志明在一份“春令會信仰問答”中,這樣回答關於“親人生前沒有機會聽福音,現在是否在地獄”的問題:

 

“所以有人問,親人沒有聽過福音就死了,現在在哪裡?你不能斷定他們在地獄裡,因為《聖經》上有一句話說,沒有聽過福音就離開這個世界的人,神不偏待他們,神會按照他們的良心來審判他們。在沒有律法的地方是按照良心,有律法的地方是按照律法。不知道的人,神也不追究他。所以親人如果已經離開世界,你不能說他一定下地獄了,因為只有神知道他去哪裡了。

 

“包括中國的孔、孟、老、莊、這些人,他們沒有聽過福音。但是你在讀他們的文章的時候,你會發現他們是期盼的,像孔子說:朝聞道夕死可矣,早晨聽真道晚上死了也值得。老子也講,道可道非常道。可以說,他起碼是個慕道友吧!我們不能說這些人都已經下地獄了。”[42]

 

不但如此,遠志明還認為,無辜而死掉的人,等於是義人(不管信不信)。他說:

 

“所以我們要相信,無辜的人都到神那裡去。”[43]他還引用他人的話,說明美國九一一的無辜遇難者,都已經到神的懷抱那裡去了。[44]

 

遠志明的回答是不符合聖經教訓的。 為了糾正遠志明的錯誤,聞則信在“沒有聽過福音的好人能進天堂嗎?”[45]一文指出:

 

“對羅馬書2:12的誤解是上述錯誤回答的根源。讓我們先來仔細研讀一下這節經文: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這節經文的前半節,如果不仔細閱讀可能會產生歧義: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滅亡。但是,這半節經文的原意是: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滅亡,只不過他們不按照律法來滅亡。

 

“這節經文與整本聖經的救贖論信息是完全一致的,即:無論有沒有律法賜下,基於人的罪,所有人(無論是古代聖賢還是今世‘最好’的人)都是註定要滅亡的。聖經上許多經文都前後一致、毋容置疑地宣告了這一真理,例如: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46]

 

按遠志明的說法:“在沒有律法的地方是按照良心”,但是,整本聖經告訴我們:按照良心,沒有一個人可以得救!如果有一個人可以按着良心得救的話,耶穌就不必為我們上十字架了!

 

聖經中明確無誤地告訴我們福音的絕對性和獨一性: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除祂(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遠志明以人的標準和思想,來扭曲、取代絕對的福音,淡化、削弱耶穌在十字架上以生命成全的救贖大工。我們是順服聖經、傳聖經所啟示的福音呢?還是傳遠志明的摻了水的、扭曲了的“福音”?這不是一個可以忽略的問題。正如聞則信指出的:

 

“對真理的任何偏移,哪怕是微小的偏移,都是危險的。歷史上許多異端的產生,往往起始於一些看來微不足道的錯誤。這就是為什麼聖經告誡我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猶3)。對這個問題的上述錯誤回答,有可能使人進一步滑向‘普救論’的深淵,而且可能會導致另一個後果:既然在沒有律法的地方神不會按律法來審判、因而人更有可能上天堂,那麼基督徒有何必要去普天下傳福音、導致人聽了福音卻不肯接受而下地獄呢?”[47]

 

使徒保羅早就提醒教會說:“假如有人來另傳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過的;或者你們另受一個靈,不是你們所受過的;或者另得一個福音,不是你們所得過的。”(林後11:4) “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加1:6-7)

 

許多教會和機構因為看到遠志明的講道和布道“有果效”、有“多人決志”,而不加分辨地全盤接受、推廣。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當你聽到否定教義,摒棄“傳統、神學、教義、事奉”,把聖經肢解成“耶穌的幾百句話”的信息時,當你聽到傳講與“在黑暗墳墓中與耶穌相交”的時候,當你聽到“你需要什麼,他(耶穌)就是什麼”這樣的“福音”的時候,你是否需要思想:這樣的“果效”越大,對教會的損害會不會就越大!

 

轉自生命季刊:https://www.cclifefl.org/View/Article/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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