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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遠志明進入耶穌墳墓談起(生命季刊)
送交者: nightsong 2018年05月25日10:54:5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在受到多起性騷擾指控後,“神州傳播協會”總編導遠志明牧師於2015年3月宣布在“主里安息”。一年後,2016年3月遠志明復出。在澳洲悉尼分享了“感恩再感恩”[1],受到支持者的雀躍歡迎。遠在證道信息中他聲稱自己進了耶穌的墳墓里,在“黑暗中”和耶穌單獨“相交”了“三個月”。以下是其證道的原話:

 

“今天晚上是星期六,昨天祂進了墳墓,明天祂復活,我也曾經到墳墓里去找耶穌。

 

“我說:‘主啊,我到哪裡去找你?你這一生有輝煌的時候—登山變象,騎驢進耶路撒冷,甚至復活,行神跡的時候,啊,平靜風浪,讓死人復活,你登山寶訓那個輝煌的教導的時候。我到哪裡去找你呢?什麼時候去找你呢?’

 

“耶穌說:‘到我的墳墓里來。’我就真的到了墳墓,三個月和耶穌在一起。在墳墓里,安靜無聲,石頭滾上了,在黑暗裡和耶穌相交。

 

“我突然意識到,我們的主最有力量的時候,最輝煌的時候,祂最高貴的時候是什麼時候?是受苦的時候,是柔弱的時候,是死的時候。在恨中表現出來的愛才是最大的愛,對不對?在黑暗中發出來的光才是最耀眼的光,在死亡中彰顯出來的生命才是最寶貴的生命。

 

“哈,我到主那裡去,跟主親密,真的是感謝神,那是最美好的經歷,以至於我離開墳墓回到這個現實世界的時候,我非常不適應。以後有時間我再和大家分享這些經歷。”[2]

 

遠牧師這段敘述讓人感到驚悚。眾所周知,墳墓是死亡的代名詞;若今天耶穌還待在墳墓里,等於向世界宣告耶穌基督並沒有復活。如此一來信徒對復活的盼望就是一個虛空幻影了。但聖經明明教導,“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祂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路24:5-6)復活後的耶穌,已經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羅8:34)。祂不在墳墓里,祂的墳墓是空的;也不在黑暗裡, 因為“祂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一1:5)。

 

假定遠的“經歷”是真實的,就需要思想:“在墳墓里”與遠志明“相交”的“耶穌”,是聖經所啟示的耶穌嗎?聖經里的耶穌呼喚拉撒路從墳墓里出來(約11:43);遠志明的“耶穌”召喚他“到我的墳墓里來”。聖經里的耶穌,死後三日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右邊;遠志明的“耶穌”待在墳墓里,並在黑暗裡與遠相交。因此我們可以斷定遠的“耶穌”絕不是聖經里的耶穌。既然不是,那麼是誰呢?

 

細查遠志明出道以來所傳的信息就能發現,這位在黑暗墳墓里與他相交的,不過是他塑造出來的,或者說是他自己哲學思辨出來的“耶穌”。早在18年前(1998年)中信出版的《信仰隨筆》裡,他就以同樣的哲理筆調描繪過這位 “耶穌”了:“他(耶穌)的力量全在於他的痛苦。痛苦,是他真正的歡樂所在;墓地,是他真正的生命所在。”[3]細心比照18年後,遠志明這次所說的:“……在黑暗中發出來的光才是最耀眼的光,在死亡中彰顯出來的生命才是最寶貴的生命。”豈不是舊調重彈嗎?他高舉耶穌的墓地為其生命所在,稱頌耶穌的死亡為“最”寶貴的生命,同樣都是在用他自己的哲理思辨為耶穌塑像。

 

不同於過往,這次遠牧師添加了與耶穌相交的經歷,既不是單純的文學表達,他親口說這是經歷,也不是聖經所規範的神跡奇事,聖經從沒有神待在黑暗墳墓中的記載;足見,遠志明是把個人對耶穌墳墓的哲理感悟以特殊的“經歷”包裝了一下。顯然這會贏得某些原本喜歡高舉特殊經歷和輕看純正教義的人的稱羨。但此經歷完全經不起聖經真理的檢驗。

 

在遠志明的信仰實質中,此類 “到墳墓中找耶穌”的錯謬不勝枚舉。本文僅就他反教義、詆毀聖經權威,按照自己想象塑造和傳另一個“耶穌”和“福音”做一些評析,盼望對弟兄姊妹認識遠氏“信仰”有幫助。

 

轉自生命季刊:https://www.cclifefl.org/View/Article/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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