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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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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嗎?神愛自己的榮耀多過 (至少不少於) 愛我們。
送交者: 誠之 2007年06月11日23:33:1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這是一個連基督徒都很難接受的一個命題。何況非基督徒。

但是從聖經本身來看,這確實是一個聖經所啟示的真理。

你接受嗎?

如果你接受這個命題,你敢對非基督徒解釋嗎?

如何解釋才能讓人明白呢?

仔細看巴刻寫的這一章:

神的計劃 (from 《生命的重整》

如果我們是忠於聖經的,是聖經的僕人,我們就要在這個世代,用百般的智慧傳講這個偉大而奧秘的真理。

說聖經是一本救恩之書,並沒有錯。但是這是從我們的觀點來看的。

但是,如果聖經的主角是神,不是我們的話,聖經就不只是救恩之書,而是神對他自己的見證 (the testimony of God) ,對耶穌基督的見證。

請看巴刻的這段話:

我們若把聖經視為獨立統一的整體,專心去留意它真正的焦點,會有何發現呢?

我們只會發現:聖經根本並非主要論及人,它的主題是神。祂﹙容我這樣說﹚是劇中的主要演員,故事的主人翁。聖經全面地記載祂過去、現在及未來在這世上工作的事跡,輔以先知、詩人、智者及使徒們帶解釋性的評論。聖經的主題不是人類的救恩,而是神的工作 ──

  神在罪惡充斥而混亂的宇宙中要證明自己的心意,榮耀祂自己。祂達到這目的,是借着建立祂的國度,高舉祂的兒子,借着創造人類去敬拜事奉祂,以及最終借着摧毀又重組萬物的秩序,使世上的罪惡得以根除。聖經是從這個宏觀的角度去看神拯救人類的工作的。

順便說一下,如果我們今天傳福音時,只會把自己的“見證” (my testimony about God )說清楚,說神如何拯救我,神在我生命中有什麼作為,那是以我為中心的見證-----見證神怎麼為我,而不懂得把神怎麼為他自己,為耶穌基督做的事情 (the testimony of God) 說清楚 (這就需要對聖經非常熟悉,熟悉到像使徒們對舊約熟悉的程度),我們就不夠資格成為聖經的僕人,為神做見證人(像使徒一樣;使徒很少說他們如何經歷神,而是多講聖經所說的,神如何為耶穌基督做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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