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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民念派的人論
送交者: 誠之 2007年06月16日23:07:0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三、阿民念派的人論
摘自基督教教義史 改教時期的人論
http://www.godoor.com/book/library/html/theology/JDJJYS/gb/chap22.htm

  在十七世紀初葉,加爾文主義的罪與恩的教義在荷蘭遭受到決定性的反抗,那就是在教會史中最著名的阿民念派的爭論(Arminian Controversy)。伯撒的學生阿民念,起初是位嚴格的加爾文主義者,後來就相信普遍之恩與自由意志的教義,他反對神遺棄的預旨,並將原罪的教義加以修改。他在理敦(Leyden)大學的繼承者依皮斯克皮烏(Episcopius),以及其他的從者如艾屯波加特(Uytenvogaert)、格魯修 (Grotius)、林寶(Linborch)等人,更離棄了教會所公認的教義,最終他們的見解在一篇抗議文中具體地表顯出來,共包含了五點。

1、阿民念派的罪觀

  阿民念派所採取的主張,實際上就是半伯拉糾派的主張。他們雖然相信亞當的過犯在他一切的屬靈的情況中有一個惡的影響,但是他們卻也反對改革宗教會所教導的原罪教義。他們主張,亞當的罪孽並沒有歸於他的子孫,雖然他的污穢是從父傳及子,但是那罪孽卻沒有;在他們的眼中,污穢並不算是罪,只不過是一種疾病或軟弱而已,並不至於叫人受咒詛或定罪,而只是削弱了他的本性,以致於他不能得到永生,或藉建立自己來討神喜悅,或為自己找到一個救法。他們不相信人性完全的敗壞,雖然他們有時表現的是相信,而給了人的自由意志容留餘地,那也就是說在人的裡面有自然的能力去行屬靈的善事,所以人多少也能預備自己回到神那裡去,並遵行他的旨意。

2、阿民念派的恩典觀

  他們也提出一個有關恩典的學說,是根本上與教會公認信條不相宜的。他們將恩典分為三個不同的等級,就是:(1)一般的恩典;(2)在傳福音上順服的恩典;(3)堅忍的恩典。他們說聖靈將夠用的恩典賜給所有的人,以之對抗承襲來的敗壞影響,並在重生上與神的靈合作。如果有人沒有得到重生,那必定是因為人的意志沒有與神合作。凡適當充份運用此恩典的人,神就將有效的恩典賜給他。他接受了聽福音而順從的高尚恩典,並且由於順服,他就能得到更高尚的堅忍之恩(保守之恩)。

  此充足之恩的學說,似乎應該確保人有責任的教義。既然原罪不能夠歸於人,那麼神就不能從人要求信心,不拘神給不給充份的恩典。如果神給他充份的恩典,那就將屬靈上的無能為力給移除了,那麼他就有權力要求人的相信。如果人拒絕了神所給的恩典,並且拒絕合作,那麼他自然要為他不得重生的事實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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