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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西西 丟失的東西——兼談和合本《聖經》之“信”
送交者: candle 2004年10月21日08:08:2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丟失的東西——兼談和合本《聖經》之“信”
作者: 魯西西 [信仰之門/www.GODoor.net]


  《和合本聖經》在中國大陸的權威至今已八十來年,喜愛文學的人對這樣的譯本愛不釋手,以致近些年相繼出現的幾個譯本――《現代中文譯本》、《當代聖經》、《聖經新譯本》、《普通話譯本》不僅沒有產生相應的影響,而且還受到了排擠。更有甚者,有些新譯本到了一些人手裡,馬上被當作異端燒掉。這因為,一方面,各種異端在中國大陸席捲,特別東方閃電(主要在城市)、曠野耶穌(主要在偏遠農村)對教會的傷害,對羊群的攪亂與擄掠,使一些教會帶領人變得草木皆兵,死守《和合本聖經》的某些章節,甚至死扣字眼——防止異端的侵擾本是好的,若把不是異端的觀念、理解等當作異端,難免帶來教會內部的紛爭,或分裂;另一方面,太多的基督徒認為,《聖經》都是聖靈默示的,所以一個字也不能改動。將《和合本聖經》當作原文,或者當作偶像譯本,以致這近百年來,出現不了或不能出現另外好的、或對《和合本聖經》有補充的譯本,這實在令人深思。
  我曾參與過一段時間的《聖經》工作,那工作量、譯介人員對原文認真的態度、對各個版本的閱讀與借鑑、對當代漢語變化發展的研究、以及各人的恩賜之間的搭配與合作,是我以前沒有想到的。因為我也曾是一個死守《和合本聖經》的人,我一遍一遍地讀,被裡面的每一個字,每一個句話,甚至每一個標點所吸引。我一向認為,《和合本聖經》毫無瘕疵。但是,當我站在譯介的角度,觀念就完全變了,並且明顯感覺到了《和合本聖經》的瘕不掩瑜。據我所知,各個英文版本《聖經》能到今天,多少人為之付出一生並擺上自己的性命不說,光1611年欽定本出版到1901年美國標準版出版之間,翻譯人員、修訂人員、編輯人員等就作了不下522次的努力,到1985年,《聖經》的譯本、改進的版本、單獨的釋義本,總數達到1240種。這樣一來,就可知道這獨一的一本《和合本聖經》的“力不從心”了。
  《和合本聖經》的確是一個很好的譯本,它在許多方面給過我造就。我想,這是因為有神的工作在裡面,並且神通過這個版本極大地祝福了他自己的話語。況且這個譯本,是給二十世紀初剛剛興起白話運動的中國的一份最好的禮物。可以說,白話運動做得最徹底的不是魯迅,也不是胡適、李大釗、梁啓超等,而是這本《合和本聖經》。作為一部文學作品,它的確毫無瘕疵,遠遠勝過魯迅的《阿Q正傳》、《狂人日記》。當然,這是不可比擬的。因為《聖經》不僅是一部文學書,更重要的,它是一部史書,是上帝的話語,是為耶穌基督作見證的。
  中國是一個擁有十三億人口的大國,我滿心希望大陸出現多種譯本,別說追上英文版本,達到1240種,只要有適合更多階層的人閱讀的好譯本就能夠以饗各種需要的人群了。
  就我所知,中國差不多以兩億文盲的大數目和世界人民一起邁向了二十一世紀。我希望這個好的譯本能覆蓋這兩億文盲,雖然他們不能讀《聖經》,我們有義務讓他們能夠聽到,並且能夠聽得懂。還有八千萬0—6歲的嬰幼兒,更多的中小學畢業生,這些個好譯本我希望也能顧到這批人。
  很多人反應,《和合本聖經》根本看不懂,甚至做了很長時間基督徒的人也有同樣的看法,這除了與是否經常閱讀、是否有聖靈引導等原因有關外,其中較重要的,是《和合本聖經》的曲高和寡。它的確高雅,高雅得不能一下抓住那些看慣了報紙電視卡通的人民大眾的閱讀心理。在有些關鍵地方,為了美的需要而使裡面的源信息模糊了,或者根本就變化了。這種翻譯的不夠準確,或者根本誤譯的地方造成了一代一代地誤傳。當然,更主要的,是這近一百年來,語言本身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的確,語言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快速的社會變化影響着世界上如此眾多的語言,漢語言也不例外——使七、八十年前的人一看就能明白的通用語言,在二十一世紀的年輕人看來,卻成了深澀難懂的古老詞彙。很多人以為,《聖經》就是要讓人讀不懂的,如若讀得懂,就不能稱為《聖經》了。這不是四十多位《聖經》作者的意思,更不是上帝的意思。
  當《漢語大詞典》不斷收入新詞的時候,再來讀《和合本聖經》,我們就會自然而然地想到,除此以外,我們真的需要另外的譯本。很多國家一般都有兩種以上的譯本被不同需要的人們使用,或者被同一個人輪流使用。我們讀和合本的同時,也研讀一下其它新譯本,也許會使我們在有些怎麼讀也不明白的章節上豁然開朗。所以,我認為,拒絕適合當代人口味的新譯本的人應該轉換觀念,不要一味地拒絕,以致成了那些想讀通俗讀本、卻讀不到的人們的絆腳石。
  《和合本聖經》的確,是一本已經樹立了極大權威的書,也配這樣樹立起它應有的權威。《和合本聖經》得到如此高的評價,以致於它不知不覺成為另外譯本的絆腳石,使一個“好的”阻攔了另外多個“好的”、或“更好的”。
  作為《聖經》原文的希臘語、希伯萊語和亞蘭語,與中國古代漢語一樣,幾千年前的文化背景、歷史、通用語要轉換成各種各樣的現當代語言,的確有一些困難。通過多個國家、多少個時代的變更,有些給予某些詞以特定語境的聖經時代文化背景已經不復存在。這就需要翻譯工作者不斷地辛勤努力,紮根於源語言,來理解源語言符號系統所包括的所有經驗世界,通過譯介的手段,把它轉換成接受者語言,並用接受者可以理解的話語系統將所有信息再現出來。
  
  為了更明確地說明這一點,說明新譯本出現的重要,我想着重談談漢語裡“信仰”、“信念”、“信心”在《聖經》裡所蘊含的涵義。
  《和合本聖經》中,“信心”是一個有爭議的詞。整本新約,有243處用上了“信心”,可以這樣說,應該用“信仰”、“信念”或其它語詞的地方都用成了“信心”,結果造成多處概念混淆。
  有意思的是,這三個詞在希臘原文裡大都用這同一個詞:πίστιν(名詞、4102,信心,信仰等),翻成英語則是“faith”,但為了上下文的需要,英語有時也作一些改變,除了翻成“faith”外,像《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以下簡稱《NIV》就又翻成了:believe、belief、faithfulness、trusted等。而《和合本聖經》,它翻成“信”100次,其次是信心94次,再就是“真道、信德、信靠”等。
  查閱《漢語大詞典》,“信心”有三種解釋,一、誠心。二、虔誠信仰宗教之心。三、相信自己的願望或預料一定能夠實現的心理。但《漢語大詞典》絕不能成為我們譯介《聖經》的依據。
  “信心”的相反意思是“疑惑”或“不信”。
  在神學裡,“信心”應包含這樣明確的意義:從裡面生發出來的、對天父上帝或耶穌基督的一種心靈和情感的贊成與依靠,包括對他的權能、大愛、榮耀與國度的認識等。在茨爾特爾語中,“信心”翻譯成“用心緊緊抓住神”。
  所以,在《聖經》中,很多涉及到神國度、權柄、與榮耀的地方,涉及到一個大的能力,希臘原文的“πίστιν”就應翻成“信心”。當然,具體的譯介,仍然要看上下文。
  如太8:10 [和合本聖經] 耶穌聽見就希奇,對跟從的人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
  明顯地,“πίστιν”就應當翻譯成“信心”,因為百夫長知道了耶穌的權柄與權能,百夫長不僅能夠意識到自己的不配,意識到只要耶穌的一句話,他的僕人就會痊癒,而且還通過官長和士兵的關係、主人和奴僕的關係,意指耶穌和在他權能下的人的關係。
  《普通話譯本》將這裡的“πίστιν”譯成“信仰”,還有些《聖經》譯成“信德”,我認為都是不太準確的。
  還有一處,是我們非常熟悉的一處——
  羅1:17 [和合本聖經] 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為了理解的方便,我同時也選一份英文:
  Romans1:17 [NAS] For in it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is revealed from faith to faith; as it is written, “But the righteous {man} shall live by faith.”
  希臘原文的三個“πίστιν”,在《和合本聖經》中都翻成了“信”,英語[NAS]版則是三個“faith”,但若仔細查究《聖經》新舊約,查閱上下文,就意識到這三個“信”實質上包含着三個不同的涵義,第一個“信”重在所信過程的起始。第二個“信”重在終點,即我們所信的全部,顯然,是“信仰”的全部內涵。第三個“信”,則既包含了“信仰”,又包含了“信心”。《和合本聖經》對這三處的翻譯採用的是同一個“信”,這麼密集的信息用同一個“信”無疑增加了理解的難度。我個人則傾向於讓這三個“信”各自回到自己的落腳處,第一個“信”可以譯成“信心”,第二處譯成“信仰”,第三處,因為既包含了“信心”,又包含了“信仰”,將它譯成“信”就使它有了更廣闊的內涵與外延。
  英語版的[TLB]就作了這樣的嘗試,將第三個“faith”翻成“trusting God”,雖然看起來弱了些,但比那些背得滾瓜爛熟、又不解其意的傳統譯本強許多。的確,“我們為其翻譯的讀者所使用的與可以接受的形式,優先於傳統上可能更加有權威的形式。”
  《普通話譯本》把三個“信”都翻成了“信仰”,卻又顯得不夠謹慎。
  我建議將羅1:17譯成:神的義就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本於信心,止於信仰,正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這樣,第一次接觸《聖經》的人,一看就明白了,並且一下抓住了“信心”、“信仰”、“信”這三個詞所要表現的不同層次,也清楚了它們的所指與能指。
  其實無論內涵,還是外延,“信仰”與“信心”都屬於不同的層面。
  查閱《漢語大詞典》,“信仰”一詞是這樣解釋的:對某人或某種主張、主義、宗教極度相信和尊敬。這樣解釋“信仰”顯然是不夠的,增加了太多情感,又漏掉了我們常常指說的概念部分。“對某人或某種主張、主義、宗教極度相信和尊敬”,我們把它換成是對“信奉”的解釋也不錯,甚至可以換成另一個詞:迷信。我認為,“信仰”首先要有對象,我們信仰的對象即是天父上帝、或耶穌基督,其次它還包含有虔誠、虔敬,最後也是最能與“信心”、“信念”區別開的,它是個人或團體對宗教理性態度的總概括。當談到一個人或一個團體對所信對象的總的態度的時候,往往用“信仰”來概括。如:他是一個有信仰的人。聽者就會明白,他這個人是一個有原則的人,他整個的生命一定活在他所信仰的這個原則里。如果說:他是一個有信心的人,或他是一個有信念的人,就完全不一樣了。
  “信念”在中文中使用的頻率也極高,以致於談到“信仰”、“信心”的時候不能略去“信念”不談。《漢語大詞典》對“信念”這樣解析:一、自己認為可以確信的看法。二、堅信不疑的想法。有人認為,“信念”的對象側重於客觀性事物,“信心”則側重於主觀性自己、人的事物。這就使“信念”與“信心”有了非常多的意義交叉。其實不是這樣,“信念”重在觀念,與“信仰”一樣,屬概念範疇,“信心”重在情緒,屬情感範疇。如果一個畫家要用三種顏色表達他對“信仰”、“信心”、“信念”的理解,我想“信仰”最好用藍色,它是藍天的顏色,它就像一個目標吸引着我們。“信心”則是紅色,因為它與生命密切相關,而且是從生命里生發出來的。“信念”則是黃色,因為它有一點強烈,也有一點刺眼,最主要的,它所處的位置在“信仰”和“信心”的中間地帶。我這樣把它們塗上不同的色彩,正是為了說明它們裡面所蘊涵的細微差別,使這三者根本不能混為一談。所以,我再說,羅1:17中的第一個“信”用“信心”,第二個用“信仰”,第三個用“信”,就是符合原文意義的了。
  又如彼前1:21 [和合本聖經] 你們也因着他,信那叫他從死里復活、又給他榮耀的上帝,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上帝。
  這裡的“信心”,其實指的也是“信仰”。下面有一個很明顯的例子。
  哥前13:2 [和合本聖經]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
  這裡,既出現了“信”,又出現了它的修辭“全備的”,是再清楚不過了,“全備的信”合起來,希臘原文是:
          3956 4102
          π?σαν τ?ν πίστιν
      英文 all the faith
      中文 全 信仰
  “πίστιν”指的不是單純的“信心”,也不是單純的“信念”,而是全部的“信仰”。所以《和合本聖經》將它譯成“信”,就丟掉了很寶貴的信息。用“信”來取替“信仰”,就像用一個杯子接替滿桶的水。不過,有幾個新的中文譯本也感到了和合本翻譯的欠缺,作了一些改動,但仍是不夠的,如:
  [現代中文譯本] 我即使有講道的才能,也能夠洞悉各種知識、各種奧秘,甚至有堅強的信心能夠移山倒海,要是沒有愛,就算不了什麼。
  [當代聖經] 我即使有作先知講道之能、又明白極深的道理,而且學問淵博,更有足以挪移山嶺的信心,卻沒有愛,我仍然一無是處。
  普通話譯本因為比較籠統,把整本《聖經》凡是有爭議的地方都用上了信仰,所以在這裡正好用對了。
  我還看到了另外的譯本,在本節里,將“信”譯成了信念。
  
  現在我們換一個角度,上面我們大都是站在語法學的基礎上;譯介《聖經》,重要的不是語法學,而是語義語境,是它的語言賴以依存的真實意義和語言背景。因為說到底,語法是固定的,是死的,而語義語境是活的,是要用我們的全部經驗、全部智慧與全部情感來推動的。我們可以回想一下《聖經》,當耶穌道成肉生,在拿撒勒長大,與他的門徒一起吃,一起住,一起行走與休息,宣告神的國度來臨,行神跡,醫病,趕鬼,最後被釘十字架,而死而復活,耶穌的這一切,成了《四福音》的描述中心。猶太人等了四百多年,他們等的是“彌賽亞”,是“救贖主”,是將以色列人、他們的先祖帶出埃及、過紅海的那位大能者,他們不相信這位和他們一樣需要吃需要喝,需要穿衣睡覺的木匠的兒子耶穌,就是他們等的那一位,連施洗約翰被關進監牢,處於極度軟弱的時候也開始疑惑,不信聖靈像鴿子降下、落在他親自施洗的人身上的耶穌,不信這位眼睜睜看着施洗約翰關進監牢也不管不問的耶穌,竟是大能的“彌賽亞”,便派遣他的門徒來,問耶穌:那將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耶穌只是平淡地說:你們回去,把所聽見和看見的都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麻風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太11:3-6)。整個《四福音書》都迴響着耶穌作為神的獨生子順服父神、榮耀父神的足跡,同時又迴響着太多不信的聲音。但是,當耶穌死而復活,當神的同在不再以肉身,而是以聖靈的形式同在,當人類由《四福音》時代進入《使徒行傳》時代,人對神的“信心”,或“信念”,對耶穌的因為他醫治了難醫的病症而僅作神跡看的“相信”,吃餅得飽的“相信”,開始向真正的“信仰”轉變,向一個比較大的目標轉變,變成全心的侍奉,變成深信不移,變成追隨,甚至願意捨命來追隨。所以,我認為,在翻譯《四福音》的時候,涉及到“πίστιν”這個詞,尤其要謹慎,在那些以為是“信心”、或“信仰”的地方,或許僅僅是一個“信念”。而從《使徒行傳》開始,門徒們已清楚知道了耶穌與他們的信仰的關係,甚至耶穌就是他們的信仰,是他們的《舊約》和《新約》,也是他們永遠的盼望,所以就較少涉及“信念”,更多的是“信心”和“信仰”。
  有了這樣的《聖經》背景,我們再來探討何時用“信心”,何時用“信念”,何時用“信仰”,就又多了一層參照。因為我們不僅要以今天信徒的眼光來看這些詞,更要通過福音書的作者和當事人的實際處境來理解與分析。
  當耶穌醫病趕鬼的事跡到處傳揚,太多需要醫治的病人擁擠到人群中,有的在路上等了好多天,因為不知道耶穌什麼時候能來,他不像地上君王的出行,都有一個時間表,有隨行的人群車輛,他只順服聖父的帶領,所以沒有人知道他今天在加利利湖邊,明天是否一定到離加利利較近的迦百農,哥拉訊,伯賽大,還是到他的家鄉拿撒勒,誰也不知道,他的門徒也不知道。那些需要醫治的人成天在路上等啊等,好不容易等到了,還不知道是否能和他說上話……總之,《聖經》裡出現了太多的醫治,在醫治與被醫治中,出現了太多的詞“πίστιν”(4102),有的慕名而來是因為,他們能認識到,耶穌是由上帝那裡來的,因為若不是上帝同在,他所行的神跡無人能行(約3:2);如若有這樣的看見,當涉及到“πίστιν”(4102)時,就必須翻譯成“信心”,或“信仰”。如路17:11-19所記載的,耶穌進了一個村莊,同時醫治了十個需要醫治的長大麻風的,只有一個回來歸榮耀與上帝,耶穌就對那人說:你的信救了你了([和合本])。這裡的“信”顯然指的不是“信念”,而是“信心”,是“信仰”層面的“信心”,是歸榮耀與上帝、並感謝耶穌的“信心”。
  但有的慕名而來僅僅因為一個意念,或信念:他治好了別的麻風病,肯定能治好我,他可能就是一個專治麻風病的等等。如若持這樣的想法,涉及到“πίστιν”(4102)時,就不能翻譯成“信心”,更不能譯成“信仰”,只能用“信念”。如:太9:20-22、可5:25-34、路8:43-48這三處,所記載的那個患血漏病的女人,她看了很多醫生,花盡了所有積蓄,病仍是沒有好,後來聽見耶穌的事,就在心裡想,只要摸一摸耶穌的衣裳,病就會好。她根本不知道她所摸的是神,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當耶穌知道這事後,那婦人本想隱藏卻不能隱藏,嚇得恐懼戰兢。從這裡可知,耶穌說的“你的信救了你”(—— [和合本聖經] 太9:22、可5:34、路18:42)中的“信”,應當指患血漏女人的那一個“信念”,而不是“信仰”[普通話譯本],更不是“信德”[牧靈聖經](——天主教)。[呂振中譯本]、[恢復本]仍舊沿用 [和全本] 的“信”,以及[現代中文譯本]、[當代聖經]譯成“信心”也不恰當。
  要注意的是,這三處的“πίστιν”(4102),[聖經新譯本]、[雷同聖經]、[楊頸秋第1稿]時而譯成“信心”,時而譯成“信”。這種不夠謹慎的翻譯的確是那些打算弄出好的《聖經》譯本的個人或翻譯團體理應避免的。
  
  當然,這樣的例證還有很多,本文我只是將這個問題提出來,僅僅希臘原文“πίστιν”(4102)一詞,何時譯成“信心”、“信仰”、“信念”,或“信德”、“真道”等,都不能生搬《漢語大詞典》、《辭海》,和各種各樣的語法學讀本。
  問題就出在這裡,《聖經》上所特有的,中國所依據的詞典和語法讀本又都沒有用,這時,我們到底以什麼為依據,到底應該聽誰的?我的意思是,語言學應優先於語法學,因為語法學僅僅涉及到了詞類的運用、詞的變化及詞在句子中的功能的確定用法,而語言學涉及的是文學史、語言史、文學體系及與文學或使用於文學的語言有關的文學研究。如果語言是交流信息的手段,那麼語言和語言學形式也終究是方法,而不是目的本身。所以,最終決定用哪一個詞,哪一個句子,哪一種文本方式,還要取決於兩種語言(源語言與接受者語言)的語境語義是否可以轉換,信息是否可以明確傳達,是否不易產生誤讀,上下文及整個文本是否前後一致,《聖經》的文學性是否成為突現《聖經》真實性的有力武器……。每一個單元都不是單個的――詞,句子,段落,文本,以及所蘊含的語法結構與語義學意義;這就使我們不得不對兩種語言採取謹慎認真同時也是開放的新態度。
  每種語言都有其自身的語言天分,也就是,造物主創造語言時加在這一完美語言上的救贖恩典,翻譯者的責任即是將這種語言的恩典通過翻譯手段突現出來。既然每一種語言都是完美的,如果出現了理解的缺憾,就必須在分析、轉換、重構、檢測等各個環節找原因,看這個缺憾到底丟失在哪個環節。我們知道,《聖經》的源語言是希伯萊語、希臘語和亞蘭語,當很多譯本把英語、法語、西班牙語等次源語言當作翻譯依據,這樣,出現信息丟失就在所難免。不過,只要立足原文,認真查閱原文,這樣的丟失即可避免。
  我最後還想說的是:每種語言都活躍在它自己的文化背景、它自己的歷史、它自己的過去、現在與將來中。我上面提到的信心、信仰、信念,雖然大都出於希臘原文的“πίστιν”(名詞、4102),如何發現它們細微的差別,如何準確地轉達它的真實意義,這不僅需要我們轉變觀念,同時也需要極度的仔細,將翻譯的侍奉由語言翻譯轉到為人翻譯,最終深知自己正在翻譯的是神所默示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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