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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阿飞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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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
送交者: 刘福禄 2009年05月15日11:32:04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新加坡是世界上法律最严格的国家之一,至少在某些方面。其中一条法律是任何16岁以上的男性与未满16岁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任何理由,死罪。所以新加坡是处女的天堂。 曾经有一个很特殊的案例,一个中学女生的家长状告她的男同学性侵自己的女儿。经过调查,这两个人属于早恋关系。干材烈火,完全是自愿。女生就差了几天满16岁,而男生也是刚过16岁生日不久,并且在学校是一贯优秀的好学生。此事引起了很热烈的讨论,到底该定什么罪,是不是死罪。 最后的结果我不知道,也许混混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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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一天也不行啊,不然还叫什么法律  /无内容 - km 05/15/09 (119)
      偶4说,8可能为了这点事8到年龄9毙掉的否则新加坡还要8要混  /无内容 - oops 05/17/09 (210)
  我觉得 - 生非过 05/15/09 (253)
  草菅人命的暴政嘛,男女之间的事,至于就夺取一条命吗?  /无内容 - 基本常识 05/15/09 (119)
  该是鞭刑才对. 贩毒是死刑 - TNNDQ 05/15/09 (243)
  那如果和未成年男孩儿呢?   /无内容 - 丫子 05/15/09 (240)
    问得太赤果果了。所以男人在新加坡很没保障。  /无内容 - 刘福禄 05/15/09 (181)
    Y子真黑啊。  /无内容 - 6degrees 05/15/09 (129)
      小高也成股神啦?牛!  /无内容 - 6degrees 05/15/09 (143)
    有潜在色狼  /无内容 - 6degrees 05/15/09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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