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
送交者: 枯木朽株 2008月06月26日00:17:24 于 [海 二 代]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没有啊? 由 三月梅 于 2008-06-26 00:15:18 |
公共汽车放流行音乐被告。理由是违反了一乘客不受言论干扰的权利。
汽车公司说流行音乐不是言论,其他乘客都喜欢。 一位大法官却说: “这一乘客上班只能靠公共汽车,所以听音乐是被迫的。我们要是开了这个头, 以后汽车还可能放新闻。再以后政府可能放些对其有利的政治宣传,便违反了 宪法的基本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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