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孝敬父母的故事
前面介紹過,我的姥娘在媽媽17歲時就離開了她,姥爺是媽媽的25歲離世;我的奶奶在媽與爸結婚前已去世,爺爺的離世是爸媽婚後第五年。這四位我生命中最近最親的人我一個都沒見過(從未享受過姥娘姥爺爺爺奶奶的愛。人生四大缺憾),只有我哥哥見過爺爺與姥爺,而且非常短暫。因此關於媽媽孝敬父母的故事我所知甚少。
不過,我聽媽媽說過和見媽媽做過的兩件事足以說明媽媽非常的孝順。
1、發了霉的饃饃
故事發生在媽未婚前——1960年,一個大批大批人餓死的年份。
媽那會兒已經參加工作(1958年開始。18歲)。那一年,媽在祁縣喬家大院參加了為期半年的學習。在學習接近結束時,媽媽每天領到的饃饃就不吃了——攢下來,帶回家給姥爺吃。
學習結束。媽媽將一大堆饃饃(具體量是多少,媽媽給我講過,但我記不清了。反正是不少)捲入鋪蓋中往家帶。那時沒有交通工具,媽步行回家。路上,媽媽餓了時也沒捨得吃一口饃饃。結果回到家中打開鋪蓋一看,饃饃已經發霉了。姥爺處理了處理就吃掉了。
這件事,多年前媽媽告我時,我就十分感動,並對媽媽充滿了敬意。
2、姥爺的銀元
我家有個相框,裡面有三個人的照片:姥爺、爺爺、爺爺的爸爸(我們叫姥姥)。爸媽的另三位親人:姥娘、奶奶、爺爺的媽媽都沒照片留給我們。從我記事起,爸媽就把這幾位親人的照片、牌位供奉在一個乾淨、僻靜的地方,初一、十五、逢年過節上香、供奉、禮拜。
那是爸媽學佛前。
90年媽學佛後,對親人的孝心內容就豐富起來了:逢年過節的上香禮拜改成了天天。每天早晚上香、禮拜,每天早上和中午的飯前供佛,必定同時有親人牌位前的一份。
更重要的是,媽媽知道了姥爺姥娘爺爺奶奶尚在輪迴當中,知道了通過自己的學佛修行和回向功德可以繼續為親人盡孝心。
姥爺身前給了媽媽100塊銀元。媽媽一直捨不得用,一直珍藏着。學佛後,媽媽對這些銀元的使用有了新的想法。
那是十六七年前了。
有一天,媽媽告訴了爸爸她的新想法:“這些銀元是我爸辛辛苦苦攢下來的,我不花它們。供養到寺廟給我爸做功德吧。”
爸也學佛。想了想,表示支持。
但爸提了一點:
“給咱娃子們留幾個吧。”
“不行,這是我爸的。我誰都不給。”媽媽一秒鐘都沒思考,這個回答就出來了。呵呵。
那天我和哥哥都在家。
哥哥說:“媽,這麼稀罕的東西,我們都沒見過,就給我們每人一兩個唄。也算是我姥爺給我們的禮物呢。”
媽:“不行,不給你們。誰都不能花這個錢。”
我:“就每人一兩個。大部分還是姥爺的嘛。”
媽:“不行。”
就是這樣的對話,我們爭取留幾個做紀念,媽堅決不同意,反來復去。我們一直做媽媽的“思想工作”,媽媽就是不同意。非常堅定。
爸看到說服不了媽媽,改變了“策略”:
“要不,我花錢買你10個,娃子們每人2個。這10個銀元的錢還是給你爸布施。”
“這個也不行。”
瞧媽媽多麼堅決。呵呵。
爸爸繼續努力:“銀元的市場價是50塊錢一個,我60塊錢買你一個。買10個。行了吧?”
“不行。我早就發了願了,我爸的錢,我一個都不花。我要花在爸媽身上。”
哈!平日對爸很是順從的媽媽今天一改往日隨順他人形象,無論我們怎樣勸說怎樣做工作,媽是主意已定,“咬定青山不放鬆”。
我當時對媽媽挺不理解的。媽媽太犟了,太固執了!每個娃子兩個不多嘛,而且不是“給”,是“買”,買了的錢算作銀元的“替身”一併布施寺廟,姥爺的銀元等於一個都沒少。這媽都不同意。
這事當天以我們的“失敗”告終。
第二天還是第三天來着,媽媽不知怎麼“想通”了,接過了爸的600元錢,給了我們兄妹每人兩個銀元。
捧着這“來之不易”(呵呵)的兩枚“袁大頭”,心裡特高興,也特親切。因為這是我從未見過面的親愛的姥爺摸過的,我摸摸銀元,好像就摸到了姥爺的手。
當年夏天,我和媽媽去代縣峨口白雲寺參加拜懺,媽媽把銀元和600塊錢交給了德靜師父,並且寫下了姥爺姥娘的名字:以此功德,回向我爸×××,我母×××早日解脫輪迴之苦,往生極樂世界!
這就是姥爺的銀元的故事。
這些年想起這件事情時,當時對媽媽的不理解轉為了對她的深深的敬意和對自己的批評:是我幼稚,是我不懂事,體會不到媽媽對姥爺的那份殷殷孝心。佛在《地藏菩薩本願經》中說:“臨命終時,父母眷屬,將是命終人舍宅、財物、寶貝、衣服,塑畫地藏形像……是人若是業報命盡,應有一切罪障業障,合墮惡趣者,承斯功德,命終之後,即生人天,受勝妙樂,一切罪障,皆悉消滅。”——媽之所以一塊銀元都不願給她的孩子們,哪怕用錢交換也不願意,就是不願意將姥爺姥娘辛苦積攢一輩子的錢“打了折扣”——打了折扣,就少了給姥娘姥爺做的功德;少了功德,那份幫助親人解脫的力量就會減弱啊!我的媽媽,是多麼愛她的雙親啊!!
補充一日記摘錄:
1988年1月7日
小時候,您就很懂事。雖然姥爺姥娘就您一個孩子,您享受着他們對您的愛憐,可您並不嬌慣任性。每次有了好吃的,總捨不得自己獨吃,總讓姥爺姥娘先吃,或是給他們留下;有了零花錢,從不亂花,總是交給父母……
這是我在媽媽48歲生日那天寫的一篇日記中的一段話。這裡記錄的媽媽小時候,是我上學那會兒媽媽講給我聽的。
補充這段日記的目的,是想說:我的媽媽,在她小時候便十分的懂事,十分的孝敬父母。
我愛我的媽媽。
3、媽對爺爺的孝心
關於這個,我所知的就更少了。聽爸爸說,他們結婚後,媽一直在東社供銷社工作,吃、住都在那裡,而爺爺住在西社村。條件的限制,加之爺爺身體尚好,因此,媽對爺爺沒有朝夕侍奉過。但,媽媽總是盡心竭力的做着她該做的一切。
爸那天給我講了一件事。
1963年,爺爺病重。似乎要不久於人世了。
媽急急忙忙準備着爺爺的後事。
有一天,媽對爸說:“咱爸的衣服做好了,咱媽的衣服也全部做好了。”
我問爸:“奶奶已經去世,還做什麼衣服呢?”
“你爺爺去世後要與你奶奶合葬。就需要重新給你奶奶做新衣服。”
哦。
“咱爸的衣服都做好了”——這句話聽着輕鬆,做起來可不那麼容易!
因為,那時候的衣服哪有買的呀!全是做的。從上到下,從裡到外,大大小小,都是一針一線縫出來的。那時,媽在供銷社上班,從早忙到晚,從未有一天的休息日。爸、媽、姥爺、爺爺四個人的衣服都是媽媽利用晚上的時間縫製的。試想一下,兩個老人的入棺衣服加起來最少得有十件,那得媽媽拖着勞累一天的身子,坐在煤油燈下,犧牲多少睡眠,熬多少夜才能做出來啊!
記得我小時候,經常半夜醒來,還看到媽媽在煤油燈下做針線。
“媽媽,睡吧!”
“嗯。我娃快睡。媽媽一會兒就睡。”
再醒來,媽媽依然在煤油燈下……
這幅情景,宛如昨日,歷歷在目,終生難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