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理論的歷史背景
1989年前人民日報總編、中央黨校校長王若水先生在美講演時尖銳地批判了毛澤東
在社會主義環境下的的階級鬥爭理論。
舉個例子:
土改後,以前的地主已變成自食其力的農民,中國已不存在地主階級。但毛澤東認為這些人仍然構成地主階級,
非但如此,他們的子女還是地主階級,這些人多年來始終遭受到極不公平的待遇,文革時江西省一些地區
甚至大規模殺害地主子女。這種做法嚴重違背了儒家及東方各種傳統宗教的基本精神。這樣人為地製造階級、
階級矛盾的做法也與馬克思的社會主義理論背道而馳。毛澤東在大躍進失敗後,退居二線,讓位劉少奇。在劉的領導下,
國民經濟迅速恢復,毛在黨內的地位岌岌可危,不得不進一步推行階級鬥爭,將與劉的權力鬥爭說成是
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鬥爭。
爾後在與林彪、鄧小平的鬥爭中四人幫又提出了“三個繼續”的口號,即這些鬥爭是:
“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鬥爭的繼續,共產黨與國民黨鬥爭的繼續,文化大革命的繼續。”
甚至有人又加了個:“法家與儒家鬥爭的繼續。”
這些提法一直到77年鄧小平復出後才被否定。但由於意識形態領域鬥爭激烈,一直拖到近幾年,領導人才敢於明確地提出
建立和諧社會的口號。實際上是對毛澤東的社會主義制度下階級鬥爭理論的最終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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