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例絕學:功能先於範例
因果的問題,一直是哲學的根本問題之一。遠可追溯到亞里士多德以前,近可在薩特哲學中發現因果概念的討論,特別是休莫將因果問題的概念點睛般地總結之後。
在近代,薩特提出的著名命題是,“存在先於本質”。思辨作為哲學的方法,總是要從正反兩個方面,反覆討論一個概念的正確性。在這個意義上,薩特提法自然有其重要的思辨價值。當然,他的這個思想與克爾郭凱爾,海德格爾等,都有聯繫和繼承關係。正如他的現代同胞德里達不看重薩特的哲學一樣,我也認為,薩特的存在主義哲學基礎就錯了(以“無”為本),所有我也同樣認為薩特的以上提法是錯誤的。
從亞里士多德提出“四因說”以後,二千年以來關於“目的因”的爭論一直沒有結論。“目的因”的存在,在宗教看來就是“上帝的設計”的體現,這也是為什麼各種宗教存在的原因。因為很難想象,一粒種子會憑藉機會或運氣或概率,成長為蒼天大樹,同樣的情形而且也發生在其他種子身上。所以傳統哲學所一貫認為的“本質先於存在”是有其道理的。我下面想展開這個命題的討論。
從範例絕學的角度看,“本質先於存在”(而不是像薩特所說的相反),可以表述為,“功能先於物質”,既“功能先於範例”。也就是說,是“設計”,“目的”,既“功能”,導致了“物質”,既範例的存在,而不是相反。這跟人們一般所見的現象似乎相反。比如,男人擁有肌肉,所以善於搬重物;女人的生理結構不同於男人,所以可以生孩子,而男人不行。沒有這些性別的特徵存在(肌肉和身體結構),既“物質”的存在,就不可能具有這些功能。但是,現象往往是與本質相反,否則就不會被稱為“現象”,正像我們看插入水中的樹枝是彎曲的一樣。
實質是,我認為,功能的目的性導致了“物質/範例的存在”,而不是相反。也就是說,不是種子將來的綠葉和花朵決定了種子以後可以長成參天大樹,而是種子的“基因設計”,導致了將來的綠葉和花朵的出現和參天大樹的長成。這個設計就是功能。功能的本質是“潛在”的性質。功能就是亞氏所說得“目的因”。因為功能得存在,導致了物質/範例的生成,而不是相反。
上到範例絕學的本體論高度,我們可以看作“絕對是功能”,它就是“生成世界”。用宗教來比喻,就等於說,“上帝的思想就是世界的產生”。上帝具有思維的功能,這個功能的表現,就是物質世界得產生。人的思維產生思想,猶如上帝的“思維功能”產生世界。從這個根本的出發點,因果規律是很清楚的:上帝是萬物存在的原因。也就是,用哲學的話說,絕對的功能性導致了世界的存在。
世界,是物質的世界,物質,是世界這個物質。追溯到本源,對於“物質與精神”的關係,所謂“誰產生誰的問題”,就有了一個清晰的答案了。這就是範例絕學“跳出”了物質的相對世界才有可能的發現。這個發現,在傳統的哲學討論中不可能。因為傳統哲學是討論“something”的學問,而只有範例絕學,才是討論“something else”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