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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絕對”五條公理的解釋
送交者: hare 2021年07月31日14:41:16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對“絕對”五條公理的解釋

前不久,關於“絕對”的五條公理發表了。有讀者提出了問題,我結合想到的其他問題,一併作一個說明,然後我再解釋這五條公理。五條公理為閱讀方面,先陳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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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談談“範例體系”(簡稱“範例”)與哲學的關係。範例是繼承了哲學,並且在哲學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個體系。範例有與哲學相同和不同的兩個部分。前者在於,範例和哲學一樣,都是研究“存在”或作為存在的屬性,“非存在”的哲學。範例的哲學部分體現在其對範例“宏觀世界”和“微觀世界”的研究。

範例的“非哲學”部分,是對“絕對”的研究。因為範例的絕對,既不是“存在”,又不是“非存在”,而是在存在與非存在邏輯之外的研究結果。這樣,絕對就不再屬於哲學的部分了。絕對,事實上,是超出了哲學的研究範圍之外的學問,可以稱為“超哲學”的研究。

其次,一位思維深刻的網友提出了關於“上帝和範例絕對的關係”的問題。這位網友問,如果將“上帝”作為替換範例五條公理的絕對一詞,似乎這五條公理可以繼續使用。我對“上帝與範例的絕對的區別”這樣四條解釋。

首先,宗教(這裡指“基督教”)和哲學的目標都是尋找真理,但彼此尋找的對象,方法等有許多不同。宗教是用信仰來尋找真理;而哲學或範例的絕對是用“理性”尋找真理。第二,宗教尋找的是真理的開端,哲學歷史上是“主要”尋找真理的“展開過程”,如果你不把中世紀哲學家證明上帝的方法作為主要的哲學史上的派別的話。第三,宗教的對象是大眾,哲學的對象是知識分子。知識分子不滿足於僅僅靠信仰來研究真理,所以才有了運用理性發展起哲學的歷史。最後,哲學是邏輯思維的結果,因為真理的展開過程一定是符合邏輯的。但邏輯的開端呢?邏輯的開端能夠用邏輯思維來研究嗎?答案明顯是否定的。但其他的方法,比如使用信仰,或天馬行空的胡思亂想也是不可以的。所以只有“理性”一條道理可走。這個理性是廣泛的,理性一定要超出邏輯,但還要有道理才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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