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清平隨筆|自由意志3.自由意志就是“由乎自己的意欲志向” |
送交者: luis 2023年07月11日16:07:16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劉清平隨筆|自由意志3.自由意志就是“由乎自己的意欲志向”
以往基於二元架構的討論中,涉及“意志”方面的比較少,爭議主要集中在,感性的本能欲望,是不是也有資格叫作意志?本系列將繼承《人性邏輯》3節的衣缽,照舊在廣義上界定這個概念:人們的任何想要,不管是本能,欲望,念頭,衝動,還是動機,意願,希望,志向,也不管是受到了理性的統轄,還是處在感性或非理性的管治下,統統屬於“心之所立”,或曰“心之所之”的“意志”。
其實哈,西哲中也有人,認同差不多的看法。像霍布斯把“意志”界定成了,“在審慎中直接與行為或不為相關的,最後那種欲望或厭惡”後,就明確指出:“經院學派通常把意志,界定成理性的欲望,但這個定義不好,因為這樣子就不會存在,違反理性的自願行為了。自願的行為,就是從意志中產生的行為。”
事實和邏輯的角度看,這個指責相當有力,很難反駁:既然自願的行為,就是基於意志的行為,要是斷言,理性的欲望才算意志的話,那所有的自願行為,就統統是理性的了,而不再可能存在,非理性的自願行為,儘管西哲彰顯理性的主要目的,恰恰是打算藉此矯正,現實中常見的,種種不理性的自願行為。
進一步看,中世紀哲學家們,好像也沒有察覺到,他們堅持的這個主流見解,還會讓奧古斯丁的原創理念,落入另一個,沒法自圓其說的邏輯矛盾:要是他說的柿油意志,同樣處在理性的主導下,它怎麼可能會沒個定性,時而趨好,時而趨壞,以致把上帝造的美好世界,弄得不可描述了啊,嗯哼。
當然咯,考慮到那時候,神性壓倒了理性,學者們甚至熱心於探討,針尖上能站多少天使,這樣子搞笑的科研課題,他們缺乏嚴謹的邏輯意識,倒也可以移位理解——不好意思喲,親,嚴格講,其實是同情理解呢。然而哈,要是到了現在,還有搞學術的,繼續犯這樣子的低級謬誤,恐怕就有點說不過去咧,不是?
你還別說真有。直到今天,不少論者依然拿,康德的一個著名區分說事,主張受到感性支配的意志,只是“任性意志”,不是“柿油意志”,卻似乎忘了,大師堅持的另一個著名見解:“感性的任意……不會使它的行為成為必然的”,只會“在那些全無原則可言的動機之間搖擺不定”,“僅僅偶然地趨於好善,卻常常趨於壞惡”;唯有理性的意志,亦即“良善意志”,才會一根筋地趨於道德上的善,避免道德上的惡,木有一丟丟雜念,由此推動人們,實現“道德自由”。
可這樣子一來,就冒出個雙重困境:一方面,要是感性的任意不是“柿油意志”,那它怎麼也像“柿油意志”一個樣,沒個準頭,搖擺不定,處處和因果必然唱對台戲噻?另一方面,良善的意志既然是一定如此,認準死理不回頭,從來不跳搖擺舞的,那它還會不會與因果必然,處在更著名的“二律背反”中,從而具備所謂的“柿油”特徵呀?尤其嚴峻的是,要是答案是否定的,那它又該如何推動人們,努力實現康德自己,極其看重的“道德自由”呢?
友情提醒一聲:在此提前拋出,這個小插曲的用意,主要是想表明,一旦把感性的欲望,從意志中排除出去,就會遇到一系列,怎麼說都說不通的自相矛盾;同時也提醒大家,即便西方哲學,也經常是不長記性,屢錯屢犯滴,嗯哼。
現在來看,糾結得多的“自由”概念。專門研究自由的伯林曾指出:“自由是個意思含混不清,怎麼解釋都成的術語”,言下之意等於說,“自由”是個人們解釋的時候,享有最充分“自由”的詞兒了,想怎樣解釋,就怎樣解釋……
其實呢,他這樣子講,肯定有些誇大,因為儘管如同許多概念一個樣,“自由”的含意相當複雜,但要是撇開了哲學家們的胡編瞎扯,故弄玄虛,肆無忌憚,漫無邊際,直接面朝日常言談,以及凡俗詞典的話,它的核心語義,還是不難找到滴。雖然《人性邏輯》的11節里,已經簡要界定過了,這裡還是不怕重複,從頭細說一遍,以求加深印象。
先從象形文字的分崩離析看:“自—由”“自—由”,自然是指“由乎自己”了。進一步問,由乎自己的神馬呢?自然是剛才談到的,源於自己的需要,成了行為的動機,在自覺心理中,總是占據首位的意志了:所謂“由乎自己”,首先就是“由乎自己的意欲志向”,不管做啥事,都隨自己的意,全任自己的性,要從自己的心,想所自己的欲,文言又叫“隨意任性”“從心所欲”。
新話新說一次:哪怕你做事的時候,還會同時由乎自己的情感,以及認知,它們的動機源頭,不也在你自己的,意欲志向那裡麼?它們的基本效應,不也是助推或引導,要靠你自己的意志,才能啟動的各種行為麼?老調重彈二回:即便你形成,自己的意欲志向時,受到了別個的忽悠逼迫,行為的後果,也只是對別個好,它不還是要經過,你自己脖子上的那顆腦袋,才能像管涌那樣子,噴薄而出嘛。
再去查英文的雙解詞典,“free”的詞條下,第一個解釋是:“not under the control or in the power of sb else; able to do what you want”,翻譯過來則是:“能隨自己意願的;隨心所欲的。”這和剛才論證的,“由乎自己的意欲志向”,完全一致,沒啥區別,清晰地見證了一點:雖然東聖西聖,往往心異理異,有似雞同鴨講,普通西人東人,反倒用詞相通,能夠順利交流,不是?
這樣子順利完成了,俺老漢拿手的語義分析,淺人就有理由,在此隆重推出,一條不接受反駁的結論咧:無論中外,不管古今,任何哲學家的任何“自由”定義,哪怕再高深再晦澀,只要背離了,中文英語共同認定的,這個原初的核心語義,你不妨直截了當,把它看成是完全的一派胡說,徹底的兩排八道,嗯哼。
老黑格爾肯定沒讀過,中英雙方簽署的,這份歷史文件,卻在《法哲學原理》中,曰過差不多的意思:“自由是意志的根本規定,就像重量是物體的根本規定一個樣。……沒有自由的意志,只是一句空話。”
這明顯是以同義反覆的分析方式,指認了自由與意志之間,“一定如此,不可能不如此”的“必然”關聯。也因此,唯一令人莫名其妙,以及莫名驚詫的,只是他老兄怎麼會在,給出了如此清晰的命題後,依然面不改色地贊同,二元架構下的兼容論。也許是因為,他背後有個,強大的辯證邏輯做靠山?存疑。
撇開黑格爾因此陷進的,無論“大邏輯”,還是“小邏輯”,全都解不開的自相矛盾不談,這個命題明確指出了,自由與意志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意志必然具有自由的特徵,自由必然寓於意志之中,兩者如膠似漆,水乳交融,沒法分離。換個方式說喲:一方面,意志總是隨意任性地想要自身,得到從心所欲的自由實現;另一方面,自由總是意志自身的根本規定,以致離開了隨意任性的意志,就談不上從心所欲的自由。
理解了這一點,我們也就能夠明白,從實然角度理解自由意志的意義了:任何人,無論天使聖徒,還是魔鬼惡棍,只要有“意志”,都會有“自由”,因為他們同樣想讓,自己的意欲志向,以從心所欲,隨意任性的方式,呈現出來,木有例外。
不用說,站在天使聖徒的立場上看,魔鬼惡棍的隨意任性,從心所欲,肯定屬於肆意妄為,為非作歹了;我們凡人,十有八九也會贊同,他們的這種應然評判。可是哈,這一點還是沒法改變,魔鬼惡棍的為非作歹,肆意妄為,實然層面上依然具有的,“由乎自己的意欲志向”,亦即“自由”的根本規定,不是?
說穿了,無論姬旦還是嬴政,無論袁世凱還是溥儀,無論貝當還是戴高樂,學習“free”這個詞的時候,都不得不認同,下面的核心語義:“not under the control or in the power of sb else; able to do what you want”,俗話或曰“能隨自己意願的;隨心所欲的”;否則的話,要是一方把它理解成了“日出東方”,另一方把它理解成了“春池嫣韻”,這倆聊起天來,豈不就真成了,鴨同雞講麼,嗯哼。
進一步看,中文語境裡,由於“從心所欲”四個字,來自孔丘的自我表揚,儒人們往往不好意思,讓它擁有神馬不好的意思,所以一般講,待遇還是不錯滴。但“隨意任性”四個字,就沒那麼幸運咧,經常有資格,和包含負面字眼,明顯貶義的“肆意妄為”“為非作歹”平起平坐,被灌進去的不好意思,一目了然。
可是唄,語義上看,它和“從心所欲”一個樣,僅僅是在指認,人們基於“由乎自己的意欲志向”,“想要”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木有任何足以讓人,想入非非的應然意蘊。考慮到這一點,所有隨筆系列裡,都將在實然層面,對這兩個成語同等看待,視為“自由”一詞的中性語義,既不誇獎,也不指責。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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