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清平隨筆|自由意志16. 自由不是靠打破“規律”實現的 |
送交者: luis 2023年09月11日16:31:40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劉清平隨筆|自由意志16. 自由不是靠打破“規律”實現的
前一篇帖子裡,引用恩格斯的話,提到了“規律”。二元架構的語境中,這個概念往往也被視為,“必然”和“決定論”的同義詞,成了發誓要和,柿油意志決一死戰,永遠呆在同一條戰壕里的,最親密戰友,如同康德的二律背反,讓柿油與“因果(規)律”對着幹那樣子。這篇帖子裡,準備對它做點分析。
西哲史上,“必然”與“規律”之間,在“一定如此”語義上的直接相通,或許能夠回溯到,古希臘的“邏各斯”概念那裡。所以呢,後來人們將它倆相提並論,甚至融合成了“必然規律”這個詞兒,就是件順理成章的事兒了。
不過哈,在這樣子語義相通的基礎上,二者之間依然保存着,某種微妙的區別:必然的概念要更廣泛些,能夠涵蓋所有類型的“一定如此”現象,其中既有一次性的,也有重複性或周期性的;相比之下,規律的概念主要指認了,周期性或重複性的“一定如此”現象。
比方說,對於某次擲硬幣的結果,以及那棵大樹突然倒下,砸傷了路人等事件,雖然在充分具備了認知能力,和相關信息的前提下,人們也能發現,其中一定如此的“必然性”,卻很少會說,它們是“規律性”的,反倒還是習慣於說,它們是“偶發性”的,理由其實就在於,它們缺乏重複性。
相比之下,要是人們發現了,某個現象會以一定如此的方式,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地不斷發生,如同春夏秋冬的四季更替,以及位於海平面的水,總在100度沸騰那樣子,他們卻會斷言,這類現象屬於“規律性”,而非“偶發性”的了,不是?
表面看,這種微妙的語義區別,似乎只是指認了,不同現象在發生次數方面的,某種形式差異,談不上多重要。可是哦,一旦與人們的自由追求掛上鈎,情況就大為不同咧。
問題在於,由於意志自由,總是在時間的綿延中,轉化為現實自由的,人們的自由追求,也總是指向了未來。與此相應,認知在發揮引導作用時,也會特別注重,如何確定地預測出,事實及其好壞價值,在未來的變化趨勢,以便幫助人們,做出正確的權衡比較,展開正當的取捨選擇。
說白了,哪怕在單純基於好奇心,了解歷史事件的真相時,人們也免不了會帶有,汲取過去的經驗教訓,以防再次犯下,“規律性”失誤的考慮,其中借古喻今的良苦用心,那是相當的明顯,嗯哼。
這一點就讓一次性必然,與重複性規律,在次數方面的形式差異,有了不容低估的價值意義:既然確定地預測出,未來事實的變化趨勢,對於人們在實施行為中,順利地把意志自由,變成現實自由,有着直接影響,甚至決定性的作用,認知到事實的重複性規律,就遠比認知到,事實的一次性必然,重要多了。
拿前面的例子來說,即便人們具備了有關的前提,能夠確定地認知到,某次擲硬幣,那棵大樹突然倒下,這類非規律現象的必然機制,但通常還是難以憑藉這類認知,確定地預測出,下次擲硬幣,哪一面會朝上,這棵大樹,啥時候會突然倒下,當然也更難以憑藉這類預測,成功地引導人們的自由追求了。
說穿了,這種“難以預測”,既是人們習慣於,把一次性必然,說成“偶發性”現象的頭號理據,也是人們經常覺得,不值得下大力氣去獲得,有關這類現象的確定性認知的重要原因。
相比之下,要是人們確定地認知到,四季更替,水在100度沸騰,這類規律性現象的必然機制,卻能憑藉這類認知,確定地預測出,夏季什麼時候來臨,水還要多久才能燒開了。於是乎,只要接上點,日常經驗的地氣,我們就能看出,這類規律性的預測,對人們的自由追求,有着怎樣重要的意義了。否則的話,何以人們指向規律性現象的,確定性認知訴求,在力度以及深度上,都會遠遠超過,有關一次性現象的,確定性認知訴求啊,不是?
話說到這份上,下面的結論,就是水到渠成的啦:自由與“規律”的關係,遠比它與“必然”的關係,還要密切。理由很簡單:與有關一次性現象的,確定性認知相比,人們有關規律性現象的,確定性認知,不僅能夠更充分地直接實現,人們的認知自由,而且還能通過,對未來趨勢的確定性預測,更有效地引導人們,達成非認知自由。
這個意思上講,柿油與必然的二元架構,在規律層面上,同樣不攻自破咧。一方面,無論理解成,人們對重複性事件的確定性認知,還是重複性事件本身的必然性特徵,任何“規律”都不可能,對人們的自由追求,直接構成否定性的威脅。同義反覆地說,只有包含壞價值的時候,規律性現象才會阻礙人們的自由;而在包含好價值的情況下,規律性現象還能促成人們的自由。
舉個例,同樣是四季更替的必然規律,風驟雨狂的情況下,才會嚴重打擊,人們追求豐收自由的努力;風調雨順的情況下,卻能為人們的豐收自由,提供一臂之力。再比如,水在100度沸騰的同一條規律,既可能讓你享受到,泡新茶的快樂,也可能讓你遭遇到,被燙傷的痛苦……
這樣子看,柿油與規律的二元架構,如同柿油與決定論等等的,二元架構一個樣,只是把目光,單向度地聚焦在,風驟雨狂,以及被燙傷的負面事件上了,卻裝作看不見,風調雨順,以及泡新茶的正面現象——儘管規律促成自由的大量反例,日常生活里,哪哪都有,隨手一抓,就是一把,嗯哼。
另一方面,不管規律性現象的,價值屬性是好是壞,只要人們對它們形成了,正確的確定性認知,就能在這種認知的引導下,憑藉自己的努力,增強它們促成自由的正面效應,減弱它們阻礙自由的負面效應,如同利用風調雨順,提高農作物的產量,或是採取預防措施,減少風驟雨狂的損害那樣子。
所以呢,“只有打破規律,才能實現柿油”的流行說法,就站不住腳了,因為它同樣在,二元架構的潛移默化下,把規律當成了柿油的束縛,認為兩者之間,存在着某種,我不把你搞死了,自己就別想活下去,拼命二郎式的關係。
然而吧,剛才的分析表明了,哪怕自然界的必然規律,也不會因為它們擁有,重複性的一定如此特徵,就成了扼殺自由的罪魁禍首。相應地,任何情況下,人們實現自由,都無需“打破”自然規律,反倒還要服從自然規律,亦即在正確認知引導下,充分利用自然規律的好價值,盡力避免自然規律的壞價值。
比方說,採用了大棚種植的技術後,天寒地凍的時光,人們也能吃到西瓜啦。這是不是意味着,只有打破了西瓜生長的規律,人們才有了冬天吃西瓜的自由呢?答案就倆字:非也。倒不如說,它僅僅意味着,人們認知了西瓜生長的規律後,基於自由意志,採取了搭大棚的決定性措施,有效地改變了,相關的溫度條件,結果讓西瓜在寒冬臘月里,也能規律性地長出來,不是?
進一步瞅,自由意志不僅無需打破老規律,甚至還能創造新規律(淺人有個小註:創造新規律出來,肯定不是為了束縛自己啦)。說破了,就算大棚里長出來的西瓜,和露天地長出來的西瓜,生長規律一模一樣滴,但以前嫁接而成的梨蘋果,當前高科技正在鼓搗的,那麼多合成物等等,在在表明了一點:它們自身有多少種,嶄新的重複性一定如此,也就等於人們,基於自己的自由意志,創造了多少種,自然界原本沒有的新規律,嗯哼。
首先哈,這一點再次展示了,自由意志與自然規律的兩位一體:它不僅要服從規律,才能實現自身,而且還能通過自身的實現,讓新的規律得以產生,從而證明了,二者根本不是勢不兩立的,反倒是卿卿我我,難分難捨滴。
其次哈,這一點還從一個側面折射出,自然規律的“客觀性”,並不見得都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滴。倒不如說,離開了人們的自由意志,電腦衛星手機空調這些新玩意兒,呈現出來的種種新規律,亦即它們固有的,種種重複性的一定如此,也許不會出現在,這個世界上咧。
這樣子看,儘管馬哲出於,捍衛客觀性的目的,有點小心謹慎,謹小慎微,僅僅主張自由在於,支配“自然”,改造“世界”,而不肯“打破”規律,“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性”,但我們其實有充分的理由,壯志凌雲地宣布:自由不僅在於認知必然,而且在於改造必然,創造規律,不是?
最後哈,友情提醒一聲:一方面希冀通過“打破”規律,達成“柿油”,另一方面強調,規律的“客觀性”在於,“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二者間存在着,怎麼說都說不通的邏輯矛盾,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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