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吧?应该是“裸奔回国论” |
送交者: 5yuan 2008月08月14日18:39:16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处女回国论:极端分子要求华人从美国回国要净身出户 由 位甚么 于 2008-08-14 18:17:00 |
小心方XX打屁股哦
◇◇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 谁叫你自称“裸奔”了? ·方舟子· 有一个自称是我的“学兄”而我不知何时与他同学过的人、中国科学院化学 研究所的王鸿飞在其妻子任职的《科学时报》主办的科学网博客上撰文《教授回 国不能立即裸奔》,认为我在《也说说施一公究竟是不是全职回国工作》一文中 “说了一大堆不太着边际的东西,在这件事上应该算是吹毛求疵。”“因为如果 施一公要符合方舟子文章中的那些要求,除了立即裸奔之外怕是没有别的选择。 教授回国绝对不要立即裸奔,需要有较长一段时间的过渡。……请一个有成就的 年富力强的国际知名的教授回国,大家不问国家给别人提供的条件和补偿够不够, 是不是有足够的施展空间和基本的保障,只问人家有没有裸奔回来,泱泱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绝对不可以这样子对待真正的人才。” 我不知道这位“学兄”从我的文章的哪个地方看到了我要求教授回国必须立 即裸奔。我不过是说,你明明是穿着运动服、甚至是西装革履地在奔,却声称是 在“裸奔”以吸引眼球,并以“裸奔”的名义申请资助,这样做滑稽得有点无耻, 以为路人都瞎了眼。正如施一公做为一个改入美国国籍的人,却希望到清华大学 给本科生开一门爱国主义课“激发学生的爱国共鸣和热情”,一样的滑稽,难道 是要激发中国大学生爱美国的共鸣和热情吗?毕竟,在你改入美国国籍时,已宣 誓完全放弃对中国的忠诚而必须真诚地效忠美国。“泱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难 道就应该把装奔当成裸奔,就应该让一个美国人来教育下一代如何爱中国?(我 并不反对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改换国籍,也不认为加入了美国国籍就不能再爱中国 或为中国工作。我只不过认为既然改入了美国国籍,就别好意思把自己当成爱中 国的典范去教育别人了。) 这位中科院“学兄”还说:“我从来不认为要求方舟子裸奔回国来做学术打 假是正当的,所以,方舟子其实也不应该总是理直气壮地去要求别人立即裸奔回 国,不管国家给不给钱。”这就奇怪了,我自己裸不裸奔,和别人裸不裸奔,有 什么逻辑联系?我又没有声称裸奔,更没有以裸奔的名义去要过钱,你管我有没 有裸奔干什么?难道我自己没有裸奔,就不能理直气壮地指出某个自称裸奔的人 其实穿着衣服?就不能理直气壮地要求那些获得裸奔资助的人必须裸奔? 这位“学兄”在文中说,《科学时报》那篇宣布施一公已裸奔回国的报道 《我被信仰追问——回国为什么是最好选择》是他的妻子王丹红写的。原来他算 得上是这一“裸奔”骗局的同谋的亲属,难怪有如此奇特的、与中科院研究员的 智力不符的逻辑推理能力。这位“学兄”还声称:“对方舟子的打假事业,我从 来都是温和道义派。”但我不知道他曾经对“方舟子的打假事业”给过任何实质 性的具体支持(当然我也不稀罕这种人的任何支持),我只看到他对我的攻击和 为造假者的辩护,所以他应该算是个帮闲派,帮的是造假者的闲。 又,今天发现普林斯顿大学分子生物学系的网站对施一公的介绍由“正在学 术休假,假期到2009年9月(On sabbatical until September 2009)”改成了 “正在休假,假期到2009年9月(On leave until September 2009)”,不管是 什么样的休假,不管有何借口和苦衷,都改变不了他仍是普林斯顿大学全职教授, 现在并未“裸奔”回国的事实。 王鸿飞的博客文章因其声明不许转载,不附。 (XYS20080813) ◇◇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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