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探討物理學中的問題一樣,如果基本概念不清楚甚至搞錯了,那麼建立在模糊概念基礎上的推理,其結論必然與真理相距萬里。因為“老幾”先生對邏輯學中最基本的概念不理解,他的文章才出現了如下的句子:“概念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真正反映了事物的本質及其內在的必然聯繫,達到主觀與客觀、普遍與特殊的辯證統一。”
“老幾”先生錯在了哪裡?其實,人類思維的通常過程是,從具體(比如從某個具體梨子的認識) 到一般(泛含各種梨子的犁)。一個具體的認識,是思維過程的初級階段,而一個一般(即普遍)的認識,是對眾多具體認識的概括和抽象,因此是高於具體認識的。
“老幾”先生的正確說法應該是:
概念從高級的抽象層面下降到某個任意的具體,如果沒有與具體認識發生矛盾,那麼這個從具體認識中總結升華出的抽象概念,才能 真正反映了事物的本質及其內在的必然聯繫,達到主觀與客觀、普遍與特殊的統一。
為什麼要把老幾先生上面原句中的“辯證”兩個子去掉?因為不能把某個概念(即某個名詞)說成是辯證,就如同不能把一個人的手說成是一個人一樣。辯證指的是一段由許多概念組成的用來論證的論句。人們通常說某種思想或論斷很辯證,但很少聽到有人說“某個用來表達某個概念的名詞很辯證”。
當然,“老幾”先生的文章裡面也不是沒有金子。例如老幾說:“就拿公有制與私有制來說,我們見到的有很多所謂的“公有”,其實是由少數不受約束的人控制的,社會和公民並沒有多少實質性的利益在裡面,“公有”只是表象。真正的“左派”思想的人主張“公有制”,是想有社會共有的真正的“公有”;而真正“右派”思想的人主張“私有”,也不見得是完全反對“公有”,而是因為看到的“公有”並不是共有,而是“他有”我沒有,所以反對公有。很多時候,雙方的想法未必有什麼大的差異,爭論都是因為各自的形式與內容不一致所造成的。 ” 老幾先生的這段話說得很深刻,很辯證,本人受益不淺。
明天還要上班,不多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