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读大作.谢谢.
在宏观世界中,范例定义了两种关系:
A.相相关系;
B.绝相关系;
1.宏观世界的本质,范例认为,是“相对性”。...范例首先定义了宏观世界的根本 属性是,“物质”的存在,因而“一切运动都是物质的运动”。物质的“有限性”和时空的“有限性”,从根本上决定 了物质是相对的,既,有限的。
2.物质的存在是相对的,这是“第一相对”;人类的定义(理论的要素,如几何学的 “点”),这是“第二相对”。
从人类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中,我们看到了“双相对”关系,这里有两层的意思。一, 物质的存在形式是“连续或分段”的形式,二,人类对物质存在形式的的“断定” 方法。
D.QU:
1,物质是相对的(即有限的);故可演绎:人类也是一种物质形式,但人类是一种带有思维的特殊物质运动形式.其具有时空的相对性和有限性.
2.一种物质(人类)是不可能对另一种物质(人观世界),做出绝对正确的判断的,总会有偏差.所以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只能停留在"相对的真理阶段.
人类这些定义,也是“大概”地具有“客观真理”的意义,而不可能是“绝对真理”。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就由“双相对”进入了范例说说的“绝对的相对”关系的宏观世界,康德所称的“物自体”世界。
D.QU:
绝对的相对,无非是一种对"真理"的最逼进之描述,事实上是不可能达到的.
3.这样,我们就不可能掌握真正,真实,具有本来面貌意义上的“物质原型”,范例哲学称之为“原初范例”的物质。
D.QU:能否请你定义一下"物质原型(或你称之为原初范例)"?两者有何差异?
4. 总结地说,“原初范例”是范例的“物质形式”的第一步,既,初期阶段;而到了 人类可以掌握的“物质”阶段,既,变成为物理学的对象,则已经是事物发展的第 二阶段了。
D.QU:有无第三阶段...呢?
给你提一个建议:学术探讨不要涉及政治等.这样读者才会畅所欲言(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