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大作.謝謝.
在宏觀世界中,範例定義了兩種關係:
A.相相關係;
B.絕相關係;
1.宏觀世界的本質,範例認為,是“相對性”。...範例首先定義了宏觀世界的根本 屬性是,“物質”的存在,因而“一切運動都是物質的運動”。物質的“有限性”和時空的“有限性”,從根本上決定 了物質是相對的,既,有限的。
2.物質的存在是相對的,這是“第一相對”;人類的定義(理論的要素,如幾何學的 “點”),這是“第二相對”。
從人類所從事的一切活動中,我們看到了“雙相對”關係,這裡有兩層的意思。一, 物質的存在形式是“連續或分段”的形式,二,人類對物質存在形式的的“斷定” 方法。
D.QU:
1,物質是相對的(即有限的);故可演繹:人類也是一種物質形式,但人類是一種帶有思維的特殊物質運動形式.其具有時空的相對性和有限性.
2.一種物質(人類)是不可能對另一種物質(人觀世界),做出絕對正確的判斷的,總會有偏差.所以人類對世界的認識,只能停留在"相對的真理階段.
人類這些定義,也是“大概”地具有“客觀真理”的意義,而不可能是“絕對真理”。從這個意義上,我們就由“雙相對”進入了範例說說的“絕對的相對”關係的宏觀世界,康德所稱的“物自體”世界。
D.QU:
絕對的相對,無非是一種對"真理"的最逼進之描述,事實上是不可能達到的.
3.這樣,我們就不可能掌握真正,真實,具有本來面貌意義上的“物質原型”,範例哲學稱之為“原初範例”的物質。
D.QU:能否請你定義一下"物質原型(或你稱之為原初範例)"?兩者有何差異?
4. 總結地說,“原初範例”是範例的“物質形式”的第一步,既,初期階段;而到了 人類可以掌握的“物質”階段,既,變成為物理學的對象,則已經是事物發展的第 二階段了。
D.QU:有無第三階段...呢?
給你提一個建議:學術探討不要涉及政治等.這樣讀者才會暢所欲言(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