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生命的本质
我在前面定义生命为“能够与周围环境自动交换物质而完成自我生长周期的物质系统。”这是一个“功能”性的定义,而非本质的定义。从本质上看,我认为“绝对性质是生命的本质”。
当绝对将自己传输到它所产生的相对物质时,绝对的生命的表现形式可以大略地分为三个阶段:植物,动物和人。这三种生命形式都受到时间,空间和环境的影响,但程度和层次有所区别。植物和动物作为生命的例子是被当下普遍接受的科学观点。将动物和人区别开来,是我个人的看法,理由在后面。根据我对生命的定义,植物的生命表现为受到最为严格的三种限定,时间,空间和环境,的限制时,既它基本是固定在特定的区域,特定的时间(生长期),特定的环境(如阳光,水分,温度等)。这些限制在植物与外界交换物质,如制造自己的食物,对外界的感觉,都是非常有限的。换句话说,绝对受到相对性三个方面最严格的限制时,绝对的生命形式表现为植物的形式,植物生命形式也是最初步,低级,最基本的生命形式。动物的生命形式是高于植物的生命形式。动物的生命形式表现为享有更大范围的空间,时间和环境的限制条件。因此作为绝对性质所体现的动物的生命形式,比较植物更为强壮和兴旺,因为动物与周围环境的交换关系更为广泛和紧密,感觉更为敏锐,更可以自我保护。
绝对的生命形式在受到相对世界三种限制的情况下回归自身的运动,只有到了人类的出现才有可能,尤其是人类认识到自己的意识和思维的“局部绝对功能”之后。不用说,人在时间,空间和环境的摆脱限制方面都比低等动物具有更大的优势。在与自己周围的世界交换物质的过程中,人类不仅可以像植物那样利用环境,还可以像动物那样寻找和捕捉资源,而且可以合成和“制造”新的交换资源。
绝对的生命本质在人类的进化中完成了在相对世界中一个独一无二的功能,既,绝对将“物质的本质,既规律,如逻辑和数学,提炼升华为人类大脑的思维器官的本质功能”。而人类大脑的意识部分继承了绝对性质在相对事物的世界所自然必须有的“全方位”和“万能”的联系功能。这样,思维的功能表现为语言的规则部分,“syntax”,而意识部分的功能表现为语言的意义部分,“semantics”。
思维的逻辑性,数学性,规律性等功能,是人类知识可靠性的基础。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经常感觉我们所学的知识似乎是“沉睡”在记忆中被“唤醒”的原因(苏格拉底教学法)。这就是我们为什么感觉我们对于世界的知识来源,如因果规律,感觉熟悉的自己类似内心本已存在的范畴结构,如亚里士多德和康德所开出的范畴列举的原因。当我们未认识到自己大脑的功能时,我们只能将以上的奇特功能笼统地解释为上帝所为。只有在哲学思辨的方法启发和对我们的自我意识中,我们才最终将人的生命存在与我们周围的世界和背景,整个地联系在一起了,使人类永远地超出了动物世界;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天人合一”。认识到此,才是人类生命的最终意义。因为,如亚里士多德说:“All men desire to know”。很显然,“知道”比什么都重要,因为只有“知道”才是作为人的特征,其他目的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