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謂的“抽象性”其實是文字的基本特徵,不僅英文字是如此,漢字也是如此,當然了,如果我們不拘泥於漢字造字的本意,比如:有目才能“看”,有心才能“愛”什麼的。所有的文字在通過語音來表達語義的這個編碼過程,就是思維的升華,是非常抽象的。
比如,漢字的“打”字,如果不拘泥於它的那個手字旁,這個“打”只有一個字形和與字形對應的字音,字義不是從字的書寫結構本身看出來的,而是這個字形和字音所“代表(Representing)”的。
這樣,“打”字是語義的抽象載體,那麼“打”字本身的語義就不必拘泥於某個固定的內容上,而可以延展引深,可以擴大,使用起來非常靈活。比如在漢語裡有:打電話,打的,打架,打探,打聽,打領帶,打水,打造,打拼,打仗,打招呼,打飯,打扮,。。。,其中每個“打”字都具有不同語義。
如果說“打水”就沒有那種抽象性了,它非常的具體。我們可以用數軸上的點來描述漢字的這種特點,假設X軸和Y軸上的每個正整數都代表一個字,那麼如果只確定X軸上的一個點,那麼這個點在沿Y軸向上可以有無限多的點(一條垂直線)。但如果,X軸和Y軸上各選一個點(字),它們的交叉點就是一個確定的位置,沒有自由度了。比如:X軸上的一個點是“打”字,那麼它在語義平面上是不確定的,是條線,可以有很多組合可能。但當Y軸上的另一個點(字)被確定後,比如說“水”字,那麼它們的交叉點是“打水(或水打)”,就是個確定的點,而不是線了。
這是雙字詞的情況,三字詞也同樣,再加個Z軸,依次類推。當然了,漢語裡最多的是雙字詞,三字詞較少,四字詞更少了。字數越多,語義越確定,這應該沒有爭議,語義越確定的詞,其抽象性也就越差,也就較難再“賦予”新的語義,這也應該不難懂。
常用漢字只有四五千,而常用英文字有一二十萬,它們在總體表達的抽象空間上的差異不言而喻。這四五千漢字如果不考慮造字結構,它們都是抽象語義的載體,和英文的一樣。
再和你解釋一下Parabola這個字。如果從造字的結構看,確實如你所說,是由具有語義的希臘或拉丁詞根詞頭構成的。但它是字,而不是詞,字的抽象性比詞好,這點你應該承認吧?此外,對英語來說,Parabola這個字是個外來的詞彙,不管這個字的來源本身有什麼樣的造字本意,那是另回事,但成為英語後,所有的造字本意也就都沒影響了,因為知道本意的人很少。比如,“Toufu”這個字現在在美國很流行,如果知道這個字原本是漢語詞彙,意思是用豆子作成的“腐”類的東西,但對用這個字的絕大多數美國人來說,Toufu就是一個只具有字形和字音的抽象的單字,其本身並沒有明確的語義,它的語義而被“賦予”的。
漢語因為使用非常有限的常用單字,所以抽象性不好,漢語詞彙基本上是通過多字詞來表達的,它們的抽象性很差。比如:漢語的“紅寶石”,從字面上看,就是紅色的寶石,但漢語的“紅寶石”往往是指“Ruby”,Ruby是紅色的,也是寶石,但“紅寶石”用來給Ruby命名,就容易產生混淆。有一種紅色的“石榴石”看上去很像Ruby,如果你去買“紅寶石”,人家用“石榴石”來坑你,你連官司都沒法打。這東西是不是紅色的,是不是寶石?你要的是“紅寶石”,我給你的也是紅色的寶石。
這是漢語的另一個問題,其圖用語義空間中的點,去彌補字軸上字數的不足,所以在表達上很容易產生混淆。因為語義空間上的點,應該是言語者自由表達的空間,而不應該用來替代“單字”,字是社會約定俗成的,不是單個言語者自己定義的。而言語者自己定義的空間,不應該和社會約定俗成的字混淆,否則就沒規矩了。
這個帖子,我寫的很亂,因為看你很認真,故多說了點我自己的體會,不知道能不能看懂,我沒法貼圖來說明。當然了,如果我說得不清楚,那一定是漢字的問題,嘿。。。開個玩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