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有制和私有制在马克思相关理论中,属于两个纯理论性的极端。私有制属于现实状况,公有制属于理条件下的存在。
2.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就是用人类进步文明不断更新“原始起源”时期或任何一个特定历史发展时期,理所当然发生的事物,起源的事物。不断用人类进步文明去更新陈旧的观念,“原始起源”的观念。这本身就属于人类区别与动物的主要标志。一夫一妻制就是强制实施的, 谁认为其违反人权? 原始起源,扯!
3。任何一种社会形式的存在,对于特定历史发展阶段都一定扮演过其先进,进步的角色. 稍加留意不难发现,任何特定历史时期,社会形态的存在形式一定是在人类在(各种)最理想的社会环境与最不理想的社会环境之间动态确定着一个相对最佳位置。与此同时,人类智慧还在不断地发现更多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更可能的,更好更新的理想社会形态来,给予人类越来越多,越来越宽的思维空间,选择空前。即,人类智慧又在不断拓展所有可能的极端,给人类以更多的思维空前。
现实与理想永远存在差别,然而,人类智慧会不断的拓展新的理想或各种极端,并设法不断 [趋近] 这些极端. 就如同人类现有知识根本无法制造永动机,但人类会不断提高机械运行效率使之尽可能接近理想.
现在去追述私有制产生的“原始根源”毫无意义。因为,人类之所以有人提出尖锐的反对理论,至少说明这种制度的缺点已经开始暴露出来。事实上当今的人类世界, 马克思理论所描述的那种纯社会主义和纯资本主义早已不复存在。都在不同程度地选择两者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