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就是普通地球人都知道的粗暴窮舉(BRUTE-FORCE)法而已,不信你去問問修理舊車或修里舊電器的師傅們,。。。。
哲學問題,特別是形上哲學問題,絕大多沒有沒有確切的可供排列組合粗暴窮舉的答案或方法可供選擇。甚至往往問題本身都是不確切的。從不同角度去看同一個哲學問題,往往會有天壤之別的解讀。比如,最古老的問題:“意識(邏輯)在先還是物質(存在)在先” (“是精神決定物質,還是物質決定精神”)??如果從本體論角度討論,“在先”或“決定”往往理解成時間上的“先後”或“因果”。而從認識論角度討論,“在先”僅僅指兩者在感知信息處理過程或認知“邏輯”上的“先後”或“制約”,完全是兩個不同的問題,答案自然會風馬牛完全不一樣。。。。所以,哲學上,從有意義的角度去提出(抓住)問題,有時往往比去解決問題更為重要。
至於用數學集合和排列組合去演繹哲學問題,已經屬於PHILOSOPHIST的文盲思維了。更何況所羅列的第二條,相當於說:“哲學問題的答案要麼在一個答案集合內,要麼不在那個集合內”。。。完全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廢話。。。。。
現代集合論本身已經面臨的哲學困境。比如形式邏輯的排中律(等價於選擇公理)的合法性,數學以及康托集的本體論模型,無窮大無窮小,甚至無理數的客觀性,都在哲學上有激烈的爭議。。。。。更何況哥德爾的不完備性定理。。。。。
建議你們從最基本的哲學和數學知識開始掃盲,。。。。。不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