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學不才,是初皈依的佛教徒,對佛教做了一些系統學習,你的問題我認為每一個我都有答案,至於這個答案是不是符合你的預期就不好說了。時間有限,就第一題俺來答個題,答得不好給個不及格也沒關係。 基督教認為人人平等(靈魂層面)但人是萬物主管,管動物也管鳥類,所以人是高於其他動物的(我很久以前是基督徒)。佛教講眾生平等,這個眾生平等不僅僅包括人,還包括動物還包括地獄眾生還包括鬼道眾生還包括天道眾生。都是眾生,是不是?所以都平等。顯然的地獄道眾生受苦受難,天道眾生享受安樂,動物們愚痴,人們善惡混雜。怎麼就平等了呢?人和人也不是平等的啊,有人含着金鑰匙出生,有人一出生就是貧病交加,怎麼來的平等? 須知佛教說的眾生平等是指的佛性平等。釋迦牟尼佛證悟後看到“實相”,感嘆地說,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乃因妄想執着而不能證得。只是因為業障深厚而被蒙蔽所以顯現不出來。這個類似基督教的靈魂平等。但其內容要深厚,因為這個如來智慧,是空性智。要仔細談就是一輩子的修行事了。呵呵。 眾生在如來智慧德相的層面是平等的,因為業障深淺而顯現各有不同。業障來自前世因果。因果通三世,我們既看不到前世也不知道後世,所以顯現上在這一世看着很多壞人活得好好的,好人命不長。這就涉及緣起法,那些得到好福報的人一定是前世積累了善因,那些因沒有報完的時候他們可以繼續受好報。因緣具足,果報才會現前。世界上一定沒有無因無緣之事。每個人所受的一切,好的壞的,全部都是自己掙來的。絕對沒有冤枉的。 那麼談到人和動物,還是有現實層面的差別。人殺了其他人,是刑事罪,在佛教裡面居士戒的不殺戒可以單指不殺人。人殺了動物,也是嚴重的過失但比殺人的過失小點兒,因為人的福報比動物大(我自己這麼琢磨啊)。出佛身血屬於極其嚴重的過失,因為佛陀有教化一切眾生的功德福德圓滿。 人間的各種不平等是事實,是因為每個人本身的福德因緣都不同,不是上帝對人的懲罰,也不是上帝的獎賞。是人們自己帶來的。在輪迴重沉溺久了,一味的被業力牽引而不得認識自己的本來佛性,這是很搞笑的一件事兒。 有一個問題,假如一切都是業力,那麼是不是看着受苦的人就可以無動於衷呢?不是的。而是相反。佛教徒的兩個基本因素:普提心(就是利他)和空性慧(智慧,知道怎麼樣才能最好地利他),證明佛教徒的一切都應該是為利益他眾而作為的。為什麼啊?因為無我啊! (嘿嘿,是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