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3-07-25 18:17。
【2】方舟子:《關於漢林網上書城》,新語絲之友,1998-12-06 12:17:26。
【3】方舟子:《從博學堂到漢林:兩家網上中文書店——網站評點之八》,新語絲1999年6月10日新到資料。
【4】樂智強:《攘外而後安內——漢林書城的電子商務戰略分析》,《決策與信息》2000年第10期28-29頁。
【5】見:Whois Record for hLy.com、Whois Record for Hanlin.com. (註:顯然是在方舟子的請求下,Whois網站目前已將hanlin.com資料中關於方舟子的個人信息屏蔽。而根據本人先前查訪的記錄,漢林網絡書城的註冊信息如下:“Registrant Org: New Threads Chinese Cultural S”、“Created on 1998-10-28”、“Administrive Contact: Fang, Shi-min smfang@yahoo.com P. O. Box 26194 San Diego, CA 92196-0194 US 858-566-1345.”
【6】趙剛:《曉風書屋後院起火》,2001年12月25日《中國圖書商報》。
【7】樂智強:《比魯迅還不魯迅的方舟子》,新語絲2000年7月5日新到資料;樂智強:《網俠方舟子--讀〈方舟在線〉》,新語絲2000年8月22日新到資料;樂智強:《攘外而後安內——漢林書城的電子商務戰略分析》,《決策與信息》2000年第10期28-29頁;樂智強:《閱讀漢林書城的市場戰略》,《中國電子商務》2000年19期8-9頁。
【8】“以網上書店為例,‘噹噹書店’雖然有風險投資的強力支持,也一直在打品牌,但估計在短期內是難見效益的。……經營國外華文圖書市場的漢林書城、中國現代書店雖然資金並不雄厚,可是由於準確的市場定位,它們的投入產出比卻是同業中最值得稱道的。”(樂智強:《網絡公司應回歸傳統》,《企業改革與管理》2000年9期6-7頁。)“亞馬遜的資金不可謂不雄厚,它的營業額不可謂不大。但是它賠進的錢太多了,雖然是先行者,樹立了品牌,培養了客戶,還是免不了四面楚歌。……但是漢林書城看到了,電子商務的優勢並不是便宜,而是方便。”(樂智強:《網上價格戰弊大於利》,《企業改革與管理》2001年2期34-35頁。)
【9】佚名:《廈門海滄區統戰部組織發展工作會議在石室禪院召開》,廈門市佛教協會,2014/5/23 16:19:59。
【10】見新語絲讀書論壇,1999-11-27 15:02:21。
【11】見新語絲讀書論壇,1999-11-27 19:37:15。
【12】見新語絲讀書論壇,1999-11-27 19:52:34。
【13】類下包括《中國醫學大詞典》、《中草藥彩色圖譜(修訂本)》、《本草綱目(校點本)》、《金元四大家醫學全書》、《古今醫統大全精華本》、《華佗神醫秘傳》《中國自然療法大全、《百病中醫按摩療法》等近二十種中醫書籍。(Shi-min Fang:《漢林書城新書推薦(1999.2.11.)》,新語絲之友,1999-02-11 01:41:07。)
【14】類下包括《醫心方》、《醫經病源診法名著集成》、《醫案醫話醫論名著集成》、《中醫兒科名著集成》、《中醫外科傷科名著集成》、《中醫內科名著集成》、《針灸名著集成》、《藥王全書》、《雲笈七籤》九種中醫書籍。(Shi-min Fang:《漢林書城新書推薦(2.14.)》新語絲之友,1999-02-14 08:48:29。)
【15】類下包括《瘍醫大全》、《醫學入門》、《千金方衍義》、《類經》、《醫學綱目》、《馮氏錦囊秘錄》六種中醫書籍。(Shi-min Fang:《漢林書城新書(1999.3.15.)》,新語絲之友,1999-03-16 12:07:10。)
【16】Shi-min Fang:《漢林網上書城推薦書目》,新語絲之友,1998-12-06 00:05:31。
【17】不光:《不光故事集》,《新語絲》月刊,1994年2月號。
【18】Shi-min Fang:《Re: 吃碎渣兒的狗》,新語絲之友,1997-09-24 05:36:07。
【19】亦明:《從漢林網上書城的興亡看方舟子反中醫的動機》,萬維讀者網教育學術論壇,2010年10月20日17:04:42。
【20】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7-19 15:15。
【21】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 2012-4-27 09:22。
【22】視頻:《廢“偽科學” 何祚庥 司馬南 方舟子堅決說不》, TOM科技,2006年12月06日;見新語絲2006年12月6日新到資料。
【23】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8-26 23:10。
【24】“另外想告訴大家:太老的文集<霸道的科學>將和本書基本上同時推出。”(見“張兆晉”的新浪微博,2014-12-24 17:41。)
【25】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0-9-15 08:03。
【26】見“易天”的新浪微博,2012-2-15 11:49。(註:“易天”已被新浪微博銷號。)
【27】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2-15 14:51。
【28】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8-1 23:25。
【29】方舟子:《就這樣被慢慢毒死》,2005年3月30日《中國青年報》;見新語絲2005年3月30日新到資料。
【30】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2-7 20:30。
【31】新語絲“立此存照”中的黑中醫專輯從最初就叫“中醫騙子”;在2009年2月,這個專輯改名叫做“中醫批判”。但直到今天,該專輯在新語絲的首頁的“一鍵通”招牌仍舊是“中醫騙子”。
【32】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 2011-12-11 01:00。
【33】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 2011-12-18 20:26。
【3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 2012-4-27 09:22。
【35】亦明:《吃奶噬娘的王澄——中醫黑方粉系列之二》,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5月12日;《方舟子2013年十大要聞》第八章《匪巢被端,眾離親叛》,中國學術評價網,2013年12月31日。
【36】eprom:《神秘的域名持有人》,eprom的新浪博客,2013-07-21 18:33:51;eprom:《真的是廢醫驗藥麼?》,eprom的新浪博客,2013-07-22 13:34:46。
【37】“曹長青做為‘民運分子’、‘藏獨分子’,在美國華人社區中也是臭名昭著,屬於典型的‘妓者’,信譽極低。”(方舟子:《“吳征事件”小插曲:網壇剽客曹長青》,新語絲2001年12月12日新到資料);“《環球時報》記者這種欺世盜名的剽竊行徑,並不比假新聞的炮製者好多少,是名副其實的‘妓者’!”(方舟子:《“西譯”事件案中案:〈環球時報〉記者的無恥剽竊》,新語絲2004年11月9日新到資料);“黑媒《南方人物周刊》派的不是記者,是妓者,不久前其前妓者還在微博上公開招嫖來着。不過妓者的媽也是無辜的,把後面三個‘媽的’去掉為宜。”(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年11月8日19:34)。
【38】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3-07-22 10:33:29。
【39】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3-07-22 11:15:25。
【40】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3-07-22 15:50。
【41】亦明:《沒羞沒臊的張功耀——中醫黑方粉系列之一》,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5月8日。
【42】亦明:《方舟子“廢醫驗藥”的真相——“複方甘草片”篇》,中國學術評價網,2011年2月3日;亦明:《偽生物醫學出身“驗(中)藥”的真相——假洋鬼子篇》,中國學術評價網,2011年2月12日。
【43】eprom:《薑黃素二癸酸酯混懸注射劑》,eprom的新浪博客,2013-07-24 12:32:23;獨立調查員:《起底周衛東(一)》,獨立調查員的新浪微博,2013-10-11 20:04:38。
【44】太蔟:《被推進靜脈中的愚昧》,新語絲2008年10月10日新到資料。
【45】方舟子:《就中藥注射液問題答〈名牌時報〉記者問》,新語絲2009年2月1日新到資料。
【46】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4-07-22 16:13。
【47】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4-07-22 16:13。
【48】方舟子:《從博學堂到漢林:兩家網上中文書店——網站評點之八》, 1999年6月7日《中國青年報·電腦周刊》;見新語絲1999年6月10日新到資料。
【49】見“為書一生許志強”的新浪微博,2013-8-2 08:00。
【50】見“為書一生許志強”的新浪微博,2013-11-30 17:37。
【51】紀小龍:《一位名醫的“實話實說”》,《祝您健康》2015年6期4-5頁。
【52】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9-23 15:12。
【53】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3-04-11 00:57:40。
【54】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 2013-04-11 11:39:13。
【55】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3-04-11 15:11。
【56】劉國萍等:《中醫臨床醫生四診信息判讀及診斷一致性探討》,《世界科學技術(中醫藥現代化)》2010年3期358-362頁。
【57】韓妹、吳荇:《“有70%是對的,這個醫學水平已經很高了”——訪武警總醫院腫瘤生物治療科及病理科主任紀小龍》,2008年4月25日《中國青年報》。另見:紀小龍:《一位名醫的“實話實說”》,《祝您健康》2015年6期4-5頁。
【58】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3-04-15 15:53:18。
【59】見“為書一生許志強”的新浪微博,2018-7-4 09:16。
【60】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3-17 09:02。
【61】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3-5-9 10:33。
【62】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3-5-9 09:17。
【63】見“為書一生許志強”的新浪微博,2014-3-13 12:07。
【64】見“宋鴻兵”的新浪微博,2011-11-8 21:41。
【65】見“中國燈謎”的新浪微博,2011-11-6 05:41。
【66】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11-8 20:33。
【67】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11-9 11:02。
【68】見“林熊貓”的新浪微博,2012-2-7 20:30。
【69】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2-11 00:18。
【70】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2-11 06:46。
【71】見“66老師”的新浪微博, 2012-2-6 21:15。
【72】見“馬銳拉”的新浪微博,2012-2-7 19:19。
【73】彭振東:《將學術反腐進行到底——方舟子訪談錄》,2001年11月1日《海峽都市報》;見新語絲2001年11月2日新到資料。
【74】亦明:《語文狀元方舟子——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偽狀元》,首發新浪博客-亦明剝殼,該博客被新浪博客封殺;轉發帖見:虹橋科教論壇,2009-07-25 03:25:18;萬維讀者網教育學術論壇,2010年10月03日09:14:57。
【75】亦明:《方舟子真的創辦了“世界上第一份中文網絡文學刊物〈新語絲〉”嗎》,中國學術評價網,2013年12月12日。
【76】方舟子:《我的經典》,《新語絲》月刊1999年4期(增刊)。
【77】南宋:《方舟子的冷與熱》,新語絲2007年2月18日新到資料。
【78】北宋、陳心華:《網上打假:虛擬世界的真實聲音 ——與方舟子聊天》,2001年11月4日《廈門晚報》;見新語絲2001年12月30日新到資料。
【79】“丹青老師,您好!我是《廈門目報》記者宋智明, 是廈門曉風書書屋許志強的朋友”。(宋智明:《文化的盛宴 文化名人的浪漫與哲思》,新世界出版社 2017年版178頁。)另見:南宋:《我的廈大一條街》,《福建文學》2012年10期60-64頁;南宋:《我與曉風書屋》,2017年7月13日《石獅日報》。
【80】午馬:《學術反腐未有窮期——方舟子訪談錄》,新語絲2001年11月1日新到資料。
【81】吳慧泉:《給學術腐敗者立此存照——與方舟子面對面》, 2003年2月14日《廈門晚報》;見新語絲2003年2月27日新到資料。
【82】佚名:《我們真的需要保健品嗎》,2007年3月4日《廈門晚報》;見新語絲2007年3月5日新到資料。
【83】宋智明、年月:《方舟子:“新語絲”不是我一個人的舞台》,2006年5月1日《廈門日報》;見新語絲2006年5月2日新到資料。
【84】亦明:《方舟子與〈中國青年報〉邪惡同盟的終結》,中國學術評價網,2011年10月5日。
【85】沈琛、黃樹金:《他揭露學術界新聞界近百例造假事件》,2007年2月9日《廈門日報》;見新語絲2007年2月18日新到資料。
【86】年月、姚凡:《方舟子:我的身上,有魯迅的影子》,2007年2月28日《廈門日報》;方舟子在把該文新盜到新語絲時,將標題改為《專訪方舟子談健康、保健品、魯迅》,見新語絲2007年3月1日新到資料。
【87】黃樹金:《學術造假與寫作能力差有關》2008年3月20日《廈門日報》;方舟子在把該文新盜到新語絲時,將標題改為《方舟子在雲霄勉勵中學生文理科不可偏廢》,見新語絲2008年4月17日新到資料。
【88】方舟子:《關於中國科大的現狀和未來》 ,新語絲2000年1月31日新到資料;方舟子:《從薩斯到新型肺炎:恐慌中的理性》,新語絲2020年2月2日新到資料。
【89】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30 00:45。
【90】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2-10-04 11:48:14。
【91】參見亦明:《方舟子2014年十大要聞》第二章《溷兮龜來,螃蟹蛤蟆》,中國學術評價網,2014年12月30日。
【92】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8-17 20:52。
【93】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0-10-23 09:00。
【9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1-16 02:07。
【95】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1-26 08:22。
【96】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8-8 09:49。
【97】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8-8 10:11。
【98】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12-21 23:58。
【99】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4-29 14:58。
【100】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5-10 23:49。
【101】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22 12:53。
【102】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8-15 09:59。
【103】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3-01-02 23:10:46。
【104】見:《方舟子、郭正誼網易談科技打假(實錄)》,新語絲2006年11月9日新到資料。(註:這篇“實錄”由網易新聞中心首發,標題是《方舟子:科技打假資金募集是合法的》,但網易後來將這篇文章刪除。)
【105】“強義強義商務調查事務所”註冊信息來自“北京網庫”網站;anti-fraud.cn域名註冊信息來自“123CHA!”網站;“方是民偽造打假基金,並欺騙信息產業部罪證!”來自白字秀才:《本人認為,何祚庥身為中科院院士,又自譽道德高尚》,萬維讀者網教育學術論壇,2006年11月05日21:41:46。
【106】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0-9-30 14:21。
【107】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9-22 23:22。
【108】“呵呵,你那點兒可憐的稿費養個屁家?住在新華社分給方太的房子裡吹什麼牛呢?不過我仔細想了想,還是要為我前面嘲笑你吃軟飯向你道個歉,畢竟吃軟飯不是什麼錯事,歧視吃軟飯是不對的。”(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1-14 21:07。)
【109】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15 00:32。
【110】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29 13:56。
【111】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3-2 12:13。
【112】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2 17:09。
【113】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24 07:00。
【11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15 10:25。
【115】密碼49:《有人支持賊喊捉賊嗎——從“打假鬥士”的收入談起》,天涯論壇>關天茶舍,2006-09-03 03:59:00;亦明:《科唬作家方舟子》第六章《“生物信息學家方舟子”的來龍去脈》。
【116】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 2010-9-21 23:15。
【117】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0-8-29 18:19。
【118】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8-7 23:41。
【119】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0-7-31 01:38。
【120】亦明:《答客難,兼談研究方學的意義》,原帖發表於亦明的新浪博客“亦明剝殼”,該博客被新浪方面封殺;轉發帖見虹橋科教論壇,2009-04-26 15:30:24。
【121】見“現代資訊傳播”的新浪微博,2010-12-27 23:08。
【122】見“為書一生許志強”的新浪微博,2010-12-29 07:30。
【123】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0-12-29 07:38。
【12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4-16 06:21。
【125】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2-9 23:37。
【126】亦明:《方舟子陷害肖傳國始末》,2010年9月21日首次在互聯網上公布。(見《〈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全文鏈接》,虹橋科教論壇,2010-09-22 09:57:58。)
【127】“站着的同學們辛苦了。以後我再把講演時間縮短些。每回到高校總覺得自己又年輕了一些。”(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4-8 23:33。)
【128】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4-9 00:39。
【129】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2-11-24 22:04。
【130】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2-11-30 15:31。
【131】“其實韓寒寫作團隊成員名單還有好幾個人知道,倒是吳法天是大五毛的證據,還沒有他人知道,為避免被滅口,我想再傳給一、兩個人,但大家推薦的人選要麼不感興趣要麼不合適,大家再推薦信得過的人,還得不怕被一起滅口。”(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2-11-27 16:53。)
【132】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1-6-18 11:18。
【133】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6-18 14:24。
【134】詳見壹幽:《方舟子終於撕下了虛假的面具》,壹幽的新浪博客,2011-06-17 02:27:28;壹幽:《方舟子在“重慶小販摔傷”事件中的言行錄》,壹幽的新浪博客,2011-06-18 03:07:12。
【135】方舟子:《田松、劉兵的“就此別過”和方舟子的答覆》,新語絲2002年7月22日新到資料。
【136】點子正:《重慶城管打人照片的常識分析!如系真,哥裸奔!》,點子正的新浪博客,2011-06-15 06:58:43;另見“點子正”的新浪微博,2011-6-15 08:04。
【137】“重慶市政人員來信。”(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6-17 14:58。)
【138】“【重慶晨報】重慶副市長王立軍分管:公安、國安、司法、人武、信訪、政府維穩。市公安局、市國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訪辦、市監獄局、市勞教局;聯繫市高法院、市檢察院、重慶警備區、武警重慶總隊。看來,王立軍越發大任荷肩,曾經揪住所謂”雙起論“意欲置王死地的南方兩報,不知道看後悔不悔。”(見“司馬南”的新浪微博,2011-6-16 11:42。)
【139】見“點子正”的新浪微博,2011-6-16 11:53。
【140】見“十月海豚”的新浪微博,2012-6-9 22:52。
【141】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10 00:33。
【142】見“ynkmhome”的回覆,發帖時間:2012-6-10 01:16。
【143】見“硅谷區塊鏈”的回覆,發帖時間:2012-6-10 17:55。
【144】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6-10 17:10。
【145】方舟子:《〈江山無限——方舟子歷史隨筆〉勘誤之二》,新語絲2004年6月10日新到資料。
【146】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12 23:59。
【147】陳鳴、葉飆、沈穎、謝雪、肖涵:《方法:方舟子與他所影響的論戰法則》, 2012年6月21日《南方周末》;葉飆:《打假資金:沒有時間表的“透明”》,2012年6月21日《南方周末》。
【148】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23 08:10。
【149】見“byebye_此號已註銷”的新浪微博,2012-6-23 20:38。
【150】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24 13:49。
【151】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心燈卟滅”的新浪微博,2012-6-24 13:56。
【152】發帖時間:2012-6-24 14:14。
【153】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6-24 17:35。
【15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24 16:19。
【155】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6-24 17:06。
【156】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24 14:20。
【157】詳見亦明:《方菊花革命(Fangolution)》,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6月12日。
【158】見“夏嵐馨”的新浪微博,2013-12-7 09:36。
【159】見“夏嵐馨”的新浪微博,2013-12-20 21:03。
【160】亦明:《評〈三聯生活周刊〉主筆袁越的科學背景與科學報道》,中國學術評價網,2013年8月7日。
【161】見“土摩托”的新浪微博,2012-11-7 08:45。
【162】見“土摩托”的新浪微博,2012-11-7 09:01。
【163】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1-7 14:07。
【16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8-12 22:30。
【165】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12-21 22:27。
【166】“方黑以為人人都跟徐宥箴一樣下賤,不智不仁不義無信無恥無節?得,我這就給棒棒醫生發免死金牌。”(見“方舟子”的推特,9:32 PM · Mar 8, 2015。)
【167】見“土摩托”的新浪微博,2012-11-9 17:38。
【168】見“NKLiang”的新浪微博,2012-11-9 18:16。
【169】亦明:《關於方學研究的幾點個人看法》,虹橋科教論壇,2010-11-02 05:42:05。
【170】除了我本人之外,給《自然》雜誌寫抗議信的還有美國的廖俊林、荷蘭的李劍芒、中國的陳超廷,以及全球數十名學者。見China Academic Integrity Review。
【171】“The award of the John Maddox Prize by a group of British, including the editor-in chief of @nature, to @fangshimin in 2012 is arguably the Second Piltdown Fraud, the 1st one occurred exactly a century ago in UK. @senseaboutsci @nature @SirRalphKohn”(見“Yi Ming”的推特,5:45 AM · Jul 17, 2020。)另見:亦明:《方舟子在2008年抄襲美國“反偽鬥士”邁克爾·謝爾默——兼論“皮爾當騙局”得以“成功”的原因》,見“Yi Ming”的推特,1:42 PM · Jul 14, 2020。
【172】尋正:《方舟子鐵杆盟友土摩托(袁越)的博士學位》,廖俊林的科學網博客,2010-9-5 00:15。
【173】見新浪微博帖子2012-11-9 17:38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11-9 23:42。
【174】見新浪微博帖子2012-11-9 17:38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11-10 01:29。
【175】見新浪微博帖子2012-11-9 17:38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11-10 03:10。
【176】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1-11 01:26。
【177】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4-07-30 23:39。
【178】葛莘:《中國的法院不應該成為跨國流氓手中的的玩物──致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一封公開信》,中國學術評價網,2014年7月28日。
【179】見“崔永元”的新浪微博,2014年07月30日 02:41。
【180】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4-07-31 08:45:17。
【181】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19 00:17。
【182】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4-08-11 23:26。
【183】葛莘:《向中央紀委實名舉報:中國科學院院士何祚庥涉嫌受賄》,中國學術評價網,2014年8月4日。
【184】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4-08-11 23:34:06。
【185】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2-10-08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