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 |
送交者: 亦明_ 2020月12月31日11:35:32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第六章:菊花衛士(之二) 由 亦明_ 於 2020-12-31 09:21:36 |
【1】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0-8-29 18:19。
【2】方舟子妻:《活着》,新語絲2010年9月1日新到資料。
【3】方舟子妻:《苟活着》,新語絲2010年10月14日新到資料。
【4】方舟子妻:《新聞業務探討:轉發微博需不需要動腦子?》,新語絲2010年12月21日新到資料。
【5】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1-7 17:02。
【6】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0-12-24 14:05。
【7】關於劉菊花案的發現、曝光過程,詳見亦明:《〈劉菊花碩士學位論文抄襲資料大全〉前言》,中國學術評價網,2011年4月27日。
【8】尋正:《公開嘲笑科學網上的方舟子追星族》,科學網尋正的博客,2011-3-1 12:01。
【9】尋正:《欣賞中國社會科學院碩士論文抄襲》,科學網尋正的博客,2011-4-8 10:37。
【10】袁春宇:《打假鬥士方舟子昨走進我省高校回應“抄襲門”、“遇襲門”,出處話藏機鋒:本科生沒必要寫原創論文》, 2011年4月9日《錢江晚報》。(註:方舟子在新盜這篇文章時,把該文的標題改為《方舟子杭州演講:學生造假有時候是被逼出來的》,見新語絲2011年4月10日新到資料。)
【11】方舟子:《大學生不必寫畢業論文》,2011年4月29日《新華每日電訊》。
【12】亦明:《劉菊花、方舟子婦夫造假是誰逼出來的?》,中國學術評價網,2011年4月11日。
【13】關於中國學術評價網對方舟子抄襲案的評議和判決,見《方舟子抄襲剽竊專輯》。
【14】陳力丹:《假新聞何以泛濫成災?》,新語絲2002年6月12日新到資料;陳力丹:《用理性和知識考察新聞源——再談識別假新聞》,新語絲2002年6月14日新到資料;陳力丹:《“非典”報道與生命權意識》,新語絲2003年6月11日新到資料;陳力丹:《論傳媒對科學的誤讀》,新語絲2004年6月9日新到資料;陳力丹:《學術騙子為什麼會被傳媒捧上天?》,新語絲2005年2月1日新到資料;陳力丹:《北京報紙的奧運報道和存在的問題》,新語絲2008年8月29日新到資料。
【15】陳力丹:《希望方舟子以同等的立場對妻子劉菊花的碩士論文打假》,陳力丹的新浪博客,2011-04-18 13:19:16。
【16】陳力丹:《希望亦明先生拿出具體證據說明劉菊花碩士論文抄襲》,陳力丹的價值中國博客,2011/4/18 13:19。
【17】方舟子妻:《問心無愧》,新語絲2011年4月28日新到資料。
【18】陳力丹:《亦明先生的回覆和我的處理意見》,陳力丹的新浪博客,2011-04-26 10:44:58。
【19】宋學鵬:《方舟子後院起火:妻子碩士論文涉嫌抄襲》,2011年4月27日《法治周末》。
【20】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3-4 14:49。
【21】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3-27 15:25。
【22】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4-27 15:45。
【23】方舟子:《是誰“冤枉”了余英時?──答傅傑〈差之毫厘 謬以千里〉》,新語絲1999年11月30日新到資料。
【24】見“我思故我在1885”的新浪微博,2011-4-27 21:14。
【25】尋正:《史上最惡劣的剽竊——中國社會科學院劉菊花的碩士論文》,尋正的科學網博客,2011-4-25 12:05。
【26】見“孫海峰”的新浪微博,2011-4-27 22:40。
【27】見新語絲讀書論壇,2011-05-02, 17:20:29。
【28】見新語絲讀書論壇,2011-05-02, 17:20:29。
【29】見新語絲讀書論壇,2011-05-02, 17:38:01。
【30】見新語絲讀書論壇,2011-05-03, 16:39:52。
【31】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4-27 20:23。
【32】“我揭露造假11年,經手一千餘起案件,沒有一起出於私心。現在為妻子名譽,就私報公仇一回,在這裡撂一句狠話: 如果以後郭國松還留在《法治周末》,我就追究法制日報社的領導。如果郭國松去了別的媒體,我就追究那家媒體的領導。哪位媒體領導認為郭國松是合格媒體人且 自己一生清白,大可收留他。”(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4-28 20:57。)
【33】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4-28 00:03。
【3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4-29 23:36。
【35】“此人為高級兼高智商方黑,了解方舟子以往歷史,也承認方舟子打假未有錯過。不知何故,只是僅咬方嫂論文事件。問題是,退一萬步,即使是,又如何?”(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0-15 11:54。)
【36】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12-26 17:23。
【37】方舟子:《天下文女一大抄》,作於1995年10月17日,見新語絲《方舟子雜文》。
【38】方舟子:《抄一小段也是抄》,2007年2月7日《法制晚報》,見新語絲2007年2月8日新到資料。
【39】詳見2013年10月“為書一生”和“新浪的為書一生”分別在新浪微博和搜狐微博發的帖子。
【40】具體發帖時間不詳,原帖已被刪除;轉發帖見方舟子:《微博半月(2011年4月26日~2011年5月10日)》,新語絲2011年5月12日新到資料。
【41】復旦大學學術規範委員會:《關於朱學勤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的調查結論》,復旦大學新聞文化網,2011-01-07。
【42】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2-25 14:53。
【43】楊玉聖:《一種極堪憂慮的現象——試評〈移民與近代美國〉》 ,《世界歷史》1992年1期106-110頁;楊玉聖:《還史德於學界——讀一本史學“新著”後》,《中國圖書評論》1992年5期18-19頁。
【44】楊玉聖:《學術打假與學風建設》,《河北經貿大學學報》1998年4期1-9頁。
【45】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5-2 04:25。
【46】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5-2 16:45。
【47】亦明:《方舟子為什麼狂咬朱學勤?》,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4月25日。
【48】亦明:《〈南方周末〉為什麼要陷害肖傳國?》,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4月22日;亦明:《南京大學教授王彬彬構陷汪暉“剽襲”》,中國學術評價網,2016年3月1日。
【49】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1-11 16:22。
【50】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3-7 18:02。
【51】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9-15 18:07。
【52】見“于建嶸”的新浪微博,發帖時間:2011-9-16 18:17。
【53】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1-5-30 14:06、2011-5-30 14:51。
【54】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1-5-30 15:59、2011-5-30 16:17。
【55】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1-6-19 11:20。
【56】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12-27 10:04。
【57】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1-12-27 11:17。
【58】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12-27 15:05。
【59】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12-27 15:05。
【60】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12-27 17:39。
【61】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8-12 18:01。
【62】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3-10-21 08:16:47。
【63】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1-12-27 17:45。
【64】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1-12-27 17:50。
【65】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12-27 18:12。
【66】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12-28 00:37。
【67】羅永浩:《我的學習歷程》,《書摘》2010年8期98-101頁。
【68】語見《我的奮鬥》內容提要,以及該書的廣告:2010年5月18日《湛江晚報》第18版;《重慶通信業》2010年6期72頁。
【69】亦明:《給福建省教育廳負責人的一封公開信》,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2月16日。
【70】見“FuckOffRadicalShit”的新浪微博,2011-12-28 00:47。
【71】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1-12-28 12:16。
【72】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1-12-28 12:25。
【73】見“田園將蕪我自歸”的搜狐微博,2014-04-28 15:06。
【7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12-28 13:14。
【75】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4 20:12。
【76】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10-21 21:10。
【77】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0-10 11:11。
【78】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6-17 14:10。
【79】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19 01:22。
【80】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8-8 21:23。
【81】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8-8 22:46。
【82】見“子卿先生”的新浪微博,2012-8-9 00:19。
【83】見“麥田”的新浪微博,2012-8-9 00:21。
【8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8-9 09:15。
【85】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8-17 00:48。
【86】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1-12 15:36。
【87】羅永浩:《我的奮鬥》,雲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74、75、94頁。
【88】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8-12 09:28。
【89】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8-10 18:32。
【90】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12-28 15:56。
【91】詳見亦明《方舟子陷害肖傳國始末》第六章《阿歪》第六節《饒毅意見書的背後》。
【92】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12-28 14:11。
【93】見“笑蕩漾中”在帖子2011-12-28 14:11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1-12-28 17:35。
【94】見“笑蕩漾中”在帖子2011-12-28 14:11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1-12-28 17:37。
【95】見“為書一生”在帖子2011-12-28 14:11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1-12-28 17:44。
【96】見“笑蕩漾中”在帖子2011-12-28 14:11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1-12-28 17:47。
【97】見“格朗桑”的新浪微博,2011-12-28 23:13。
【98】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12-28 23:13。
【99】見《第5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文件彙輯 1979年7月-1980年8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1980年8月,40-44頁。
【100】見《教育公報》1935年17期4-6頁。
【101】教育部編:《教育法令匯編 第1輯》,商務印書館1936年版129-132頁。
【102】見《學位授予法》,台灣司法院網站。
【103】例見:劉彥偉:《方舟子反對方舟子》,《南方人物周刊》2012年4期90-91頁;合寫社會:《方舟子激辯方是民》,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天涯論壇>天涯雜談,2012-03-03 22:48:00;合寫社會:《方舟子激辯方是民(二)》,見“合寫社會”的新浪微博,2012年07月07日 12:22。
【104】詳見亦明:《黎柳蟬夥同方舟子在2010年造謠陷害肖傳國及其家人》第四節《巨騙行騙心理探幽》,中國學術評價網,2014年4月6日;《方舟子三百萬詐騙案紀實》第五章第四節第六小節《方舟子“怨婦心理”探幽》,中國學術評價網,2015年12月31日。
【105】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1 22:10。
【106】見“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的新浪微博,2012-1-2 00:25。
【107】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2 00:32。
【108】見“過橋米線2010”在帖子2012-1-2 00:32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1-2 00:50。
【109】見“為書一生”在帖子2012-1-2 00:32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1-2 00:59。
【110】方舟子:《“最年輕市長”周森峰的兩篇論文都是抄襲之作》,新語絲2009年6月26日新到資料。
【111】周森鋒、謝岳來:《購物中心開發建設與運營管理探討》,《城市開發》2004年5期54-56頁;周森鋒、謝岳來:《基於價值鏈的房地產企業核心競爭力分析》,《商業研究》2005年14期135-138頁。
【112】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的新浪微博,2011-12-31 23:50。
【113】見“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的新浪微博,2011-12-31 23:50。
【114】見“荒園孤魂”對“為書一生”2012-1-2 00:32帖子的回覆,發帖時間,2012-1-2 01:37;轉發帖見“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的新浪微博,2012-1-2 13:59。
【115】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11-26 12:41。
【116】見“為書一生”在帖子2012-1-2 00:32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1-2 01:52。
【117】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2 20:23。
【118】見“為書一生許志強”的新浪微博,2011-1-14 00:56。
【119】“《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教育事業屬於公益性事業。’並規定了民辦學校享有稅收等各項優惠政策和獎勵。羅永浩聲稱老羅英語培訓只是至聖嘉德培訓學校下的一個部門,那麼就是屬於公益性質了?收費高昂,號稱收益也不錯,按規定應該由該校來分配、納稅吧?老羅和他的朋友們拿到多少?”(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1-2 18:01。)
【120】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1-2 20:55。
【121】方舟子:《深圳大學新聞系副主任孫海峰博士論文也抄襲》,新語絲2011年4月30日新到資料。見另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4-29 18:54。
【122】見“孫海峰”的新浪微博,2011-4-27 00:03。
【123】亦明:《網絡惡霸方舟子陷害孫海峰始末》,中國學術評價網,2011年5月16日。
【124】李明:《碩士論文〈國際傳媒巨頭對當代中國傳媒文化的影響〉不構成抄襲——對廖俊林、葛莘等人指控的辯解》,新語絲2011年4月28日新到資料;李神漢:《方妻這樣寫綜述論文很正常》,新語絲2011年4月28日新到資料。
【125】見新語絲讀書論壇,2011-05-02 16:35:18。
【126】“【荒園孤魂:回復 @為書一生:明確說過不是抄】看看新語絲網站上為劉辯護的文章:【碩士論文《國際傳媒巨頭對當代中國傳媒文化的影響》不構成抄襲O網頁鏈接】”(見“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的新浪微博,2012-1-2 14:18。)“【荒園孤魂:回復 @為書一生:明確說過不是抄】看看新語絲網站上為劉辯護的文章:【方妻這樣寫綜述論文很正常 O網頁鏈接】”(見“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的新浪微博,2012-1-2 14:18。)“【荒園孤魂:回復 @為書一生:明確說過不是抄】看看新語絲網站上為劉辯護的文章:【為方嫂說兩句O網頁鏈接】”(見“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的新浪微博,2012-1-2 14:21。)
【127】見“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的新浪微博:2012-1-3 14:50。
【128】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16 00:14。
【129】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16 00:54。
【130】見“妻子在澳洲”在帖子2012-1-16 00:14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1-19 01:10。
【131】見“為書一生”在帖子2012-1-16 00:14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1-19 01:26。
【132】見“我是谷欣”的新浪微博,2012-1-1 23:03。
【133】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4 12:00。
【134】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4 12:49。
【135】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1-12-28 13:13。
【136】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1-12-27 20:11。
【137】見“為書一生”在帖子2012-1-2 00:32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1-3 15:35。
【138】見“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的新浪微博,2012-1-4 12:59。
【139】見“為書一生”在帖子2012-1-4 12:00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1-4 14:17。
【140】見“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的新浪微博,2012-1-4 14:50。
【141】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的新浪微博,2012-1-18 14:20。
【142】見“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在“為書一生”的帖子2012-4-29 14:24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4-29 15:07。
【143】見“為書一生”在帖子2012-4-29 14:24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4-29 15:21。
【144】見“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在“為書一生”的帖子2012-4-29 14:24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4-29 15:29。
【145】見“為書一生”在帖子2012-4-29 14:24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4-29 15:36。
【146】見“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的新浪微博,2012-5-27 08:34。
【147】見“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的新浪微博,2012-10-14 20:41。
【148】見“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的新浪微博,2014-12-29 22:39。
【149】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我遇到的幾個“方舟子支持者”》,升級奶爸_萬能老爸的新浪博客,2012-05-27 08:33:50。
【150】見“吳稼祥”的新浪微博,2012-2-29 16:40。
【151】亦明:《枉為人師——評清華大學教授肖鷹的無恥表演》,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3月3日。
【152】“[強烈推薦]肖鷹:韓寒神話與當代中國的反智主義,白卷英雄張鐵生,和退學天才韓童子,皆為反智主義主流意識形態犧牲品。微評:此文有歷史深度,哲學高度:xxxx”。(見“吳稼祥”的新浪微博,2012-2-12 10:54。)
【153】“吳深海?//@X滄海一聲笑X:吳稼祥先生不簽字就沒有資格把這件事抖出來,我認為這是戰術,最重要的釋放出這個消息,提醒方舟子等需要注意後面的黑手一定足夠強大!”(見“三思柯南”的新浪微博,2012-2-29 21:16。)
【154】白琰等:《海內外156位學人就劉菊花碩士論文涉嫌抄襲事件致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的公開信》,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2月29日。
【155】見“肖傳國”的新浪微博,2012-2-29 22:55。
【156】“適才見吳稼祥先生宣布加入‘海內外部分學者就方舟子夫人劉菊花碩士論文涉嫌嚴重抄襲一事致信有關部門’的署名行列,對此頗有不解:質疑任何人本無可厚非,但不知劉菊花女士是何等影響重大的人物?諸位對公開著作涉嫌嚴重抄襲的大學者朱學勤視而不見,卻大動干戈舉報一名碩士的論文,就為了打擊方舟子?”(見“吳興川”的新浪微博,2012-2-29 18:24、2012-2-29 19:34。)
【157】“難道這幾部的代筆者是某個作家的兒子?//@吳興川: 有意思,與《像少年啦飛馳》相似,《1988:我想和這個世界談談》和《小鎮生活》的作者也指向一個生於1977年的作者。”(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2-29 23:11。)
【158】“據稱由於接到無數投訴,深圳電視台被迫中斷肖傳國廣告片,然後製片人嚴宏、五嶽散人就都和肖傳國一起暴跳了。”(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2-29 23:28。)
【159】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2-29 21:22、2012-2-29 21:30、2012-2-29 21:59、2012-2-29 22:10。
【160】見“方舟子”的推特,4:17 AM · Sep 11, 2015。
【161】見“方舟子”的推特,8:01 PM · Jan 6, 2016。
【162】見“吳興川”的新浪微博,2012-3-1 00:42。
【163】見“吳法天”的新浪微博,2012-2-29 20:42。
【164】見“點子正”的新浪微博,2012-3-1 02:00。
【165】見“點子正”的新浪微博,2012-3-1 01:28。
【166】新華通訊社國內新聞編輯部:《證明》,2013年2月5日。原本山川:《快訊:新華社主任記者方舟子妻劉菊花終證學歷》,原本山川的新浪博客,2013-03-07 01:24:51。
【167】楊健:《微博時代我們怎樣闢謠?》,2011年8月10日《人民日報》。
【168】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戲言君”的新浪微博,2011-8-23 18:01。
【169】“還真和果殼網結成了造謠聯盟。可笑的是把已被我駁斥過的東東又貼了一遍,更可笑的是截屏里不敢保留我的名字。"射精頻繁的男人身體較好,患前列腺癌風險就越低"不過是外行的胡思亂想。//@三思柯南:闢謠聯盟成了造謠聯盟 ”(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6-5 20:59。)
【170】見“孫海峰”的新浪微博,2011-8-5 14:10。(關於“闢謠聯盟”,另見中文維基百科:《闢謠聯盟》;劉曉忠:《闢謠聯盟”失范 民間闢謠者不具備信用優勢》,2011年8月5日《 21世紀經濟報道》; 康佳奇:《微博闢謠聯盟一切為了真相?》,《網絡導報》2011年31期頁。)
【171】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1 09:18。
【172】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1 22:48。
【173】見新語絲讀書論壇,2010-10-16 18:15:47。
【174】見虹橋科教論壇,2010-10-16 21:46:01。(注意:新語絲與虹橋科教論壇使用不同的時間。關於方舟子與我的個人關係,另見:亦明:《請問甄鵬先生:我和方舟子有什麼個人恩怨?》,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3月3日;亦明:《方舟子為什麼狂咬朱學勤?》,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4月25日。)
【175】見“易天”的新浪微博,2012-3-3 15:50。
【176】亦明:《亦明向方舟子發出最新挑戰》,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3月3日。
【177】佚名:《百人聯名上書社科院 請求調查方舟子之妻涉嫌論文抄襲一事》,中國廣播網,2012-03-01 18:38。
【178】見:新浪網,2012年03月01日18:38;鳳凰網,2012年03月01日 18:38;人民網,2012年03月01日 20:00;搜狐網,2012年03月01日20:17;環球網,2012-03-02 05:09;;騰訊網,2012年03月02日08:09科學網,2012-3-2 8:48:53;網易網,2012-03-02 11:10:01。
【179】例見:《指方舟子之妻涉抄襲156人聯名發公開信要徹查》,2012年3月2日《瀟湘晨報》;《156學人要求調查方舟子之妻抄襲》,2012年3月2日《深圳晚報》;《156人致函社科院調查“方舟子之妻抄襲”》,2012年3月2日《新晚報》;《致函中國社科院百餘學人要求調查“方舟子之妻抄襲”事件》,2012年3月2日《福州日報》;《156學人致函社科院要求核查“方舟子之妻抄襲”》,2012年3月2日《春城晚報》;《海內外156學人聯名上書社科院要求調查“方舟子之妻抄襲”》,2012年3月2日《成都晚報》;《打假名人方舟子“後院起火”》,2012年3月2日《新安晚報》;《156位學人要求調查方舟子之妻抄襲》,2012年3月2日《金華晚報》。
【179】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1 09:42。
【180】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1 10:38。
【181】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1 15:35。
【182】“看看吧,這156名海內外所謂的學者,為了報復@方舟子 ,竟對一位普普通通的記者聯名攻擊!目睹這些學者的無恥行徑,是否可以認為,社會誠信和正義已死,剩下的只有打擊報復!既然這些學者如此高調,那麼方舟子又多了一百多個打假目標了。”(見“血色嬋娟”的新浪微博,2012-3-1 17:06;方舟子的轉發帖見:2012-3-1 19:49。)
【183】“156位流氓‘海內外學人’按工作機構排列,讓大家見識見識都是什麼樣的‘海內外學人’。” (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1 13:24。)
【184】詳見亦明:《方舟子的力量源泉是邪惡》,中國學生評價網,2011年1月4日。
【185】“我妻子2002年的碩士論文在引用文獻時註明出處而未做改寫,被徐友漁等海內外 156位流氓‘學人’認定為剽竊,上書中國社科院要求處理。徐友漁獲金岳霖學術獎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在大段抄錄文獻時往往不加引號,也不提供恰當的來源 頁碼注釋,按其標準也是剽竊,作為社科院研究員性質更嚴重,請社科院處理”。(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1 10:19。)
【186】“劉道玉整人史:1955年武漢大學脫產專門從事肅反的學生幹部;1956年評為湖北省高等學校肅反積極分子;1957年班上反右領導小組組長;四清工作團副團長;留蘇時是支部書記和學生會主席;‘反修’戰士;1966年校文革教育組組長;武漢教職工戰鬥兵團司令;北京大學文革聯絡組組長;工宣隊任命的校教改組組長”。(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1 11:57。)
【187】見“真的是都兵”的新浪微博,2012-3-1 11:54。
【188】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1 16:36。
【189】見“猩猩吸猩猩”在帖子2012-3-1 11:54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3-1 12:12;轉發帖見“竹林靜雨_Jacky”的新浪微博,2012-3-1 12:15。
【190】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1-11 01:32。
【191】“建議彭劍律師起訴孫延宏時,把一起造謠誹謗的仙人指路(真名時代)也起訴了。”(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3-07-23 17:12。)
【192】見“仙人指路010”的新浪微博,2012-3-1 23:36。
【193】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2 00:05。
【194】亦明:《方舟子2013年十大要聞》第三章《妒夫醋潭,同類相殘》,中國學術評價網,2013年12月31日。
【195】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8-16 00:43。
【196】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12-30 05:14。
【197】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1 21:10。
【198】《肖傳國訴協和醫大出版社、方舟子案一審判決書》,新語絲2006年7月31日新到資料。
【199】方舟子:《海內外知識分子關於肖傳國訴方舟子案的公開信(簽名版)》,新語絲2006年8月8日新到資料。
【200】詳見亦明《方舟子陷害肖傳國始末》第四章《嘯聚》。
【201】佚名:《指方舟子之妻涉抄襲156人聯名發公開信要徹查》,2012年3月2日《瀟湘晨報》。
【202】見“潘衍江”的新浪微博,2012年03月04日 11:18。
【203】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4 14:10。
【20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5 00:16。
【205】發帖時間:2012-3-4 20:09;轉發帖見“一個人的宅”的新浪微博,2012-3-7 16:43。
【206】例見亦明:《偷盜坑唬騙:方舟子“分析”韓寒〈求醫〉一文的招術》,中國學術評價網,2014年5月31日。
【207】方舟子妻:《過潔世同嫌》,新語絲2012年3月5日新到資料;亦見方舟子的新浪博客,2012-03-05 19:27:22;“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5 19:30。
【208】見“sibadakesi2008”的新浪微博,2012-3-5 23:54。
【209】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5 23:54。
【210】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幸福淺藍”的新浪微博,2012-3-5 19:46。
【211】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6 00:01。
【212】見“老龐_de快樂人生”的新浪微博,2012-3-6 01:04。
【213】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6 01:04。
【214】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風天揚”的新浪微博,2012-3-5 20:07。
【215】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6 12:11。
【216】見“王思璟”的新浪微博, 2012-3-5 21:01。
【217】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6 09:22。
【218】見“TANKCAO”的新浪微博,2012-3-6 09:27。
【219】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6 13:42。
【220】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4-23 00:46。
|
|
|
|
實用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