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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送交者: 亦明_ 2020月12月31日11:37:11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第七章:賊窩為春風所破歌(之二)亦明_ 於 2020-12-31 08:51:12

【1】針灸:《亦明剝殼:方濫貨黑組織的成員組成,騙錢的招數大揭密zt》,虹橋科教論壇,2010-01-17 19:51:05;手術刀:《ZT亦明剝殼:行騙造假、違法作惡是方濫貨的default setting》,虹橋科教論壇,2010-01-20 15:13:13;daming:《亦明再剝下去,方叉就要成方蛋了,因為褲衩沒了:-)》,虹橋科教論壇,2010-01-26 12:26:47;針灸:《我操,亦明的新浪博客被封了》,虹橋科教論壇,2010-01-28 22:04:55。完整內容見亦明:《方舟子陷害肖傳國始末》第五章《吸金》。

【2】亦明:《方舟子2011年十大要聞》,中國學術評價網,2011年12月29日。

【3】亦明:《方舟子海外騙子基金會OSAIC公然行騙》,中國學術評價網,2013年6月11日。(關於我向美國政府舉報方氏海外吸金會,即所謂的“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詳見:Ge,X. Open Letter to Nature, Part XLIX: The Fangangsters (X): The Organization for Scientific & Academic Integrity in China is Shimin Fang’s Money Machine. China Academic Integrity Review, 01/03/2016 01:11PM; Ge,X. A Letter to the Florida Department of State. China Academic Integrity Review, 03/21/2016 10:01AM.)

【4】亦明:《方舟子為什麼狂咬韓寒》,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1月29日。

【5】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引自亦明:《方舟子2012年十大要聞》第五章《黑幕基金,毒劍鑽心》,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12月25日。

【6】見“易天”的新浪微博,2012-2-7 10:22。

【7】見“易天”的新浪微博,2012-2-7 10:31。

【8】見“高頭大馬TBG”的新浪微博,2012-2-7 11:03。

【9】見“肖傳國”的新浪微博,2012-2-7 11:34。

【10】見“高頭大馬TBG”的新浪微博,2012-2-7 12:04。

【11】“我從事還擊方舟子的無端挑釁多日,最感愧疚的是連累家人,因為方舟子這個流氓以說我老婆跟人私通的方式辱及我家人,我本打算將這個人渣視為永遠的私敵,絕不手軟,絕不饒恕,並承諾某些效果......但我老婆因此鄙視我對一個精神病患者的不依不饒,所以我決定原諒方舟子並繼續支持他的打假事業。”(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1-12-28 00:00。)

【12】“你打假導致肖傳國這樣的流氓買兇砸人,用基金會的錢雇保鏢是合情合理的,怎麼會是“濫用”?舟子你到底怎麼了?為什麼這幾天總是胡言亂語?”(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1-12-28 17:13。)

【13】見“易天”的新浪微博,2012-2-9 22:12。

【14】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2-10 12:53。

【15】“下周將起草舉報信,質疑以@方舟子 名義發起的打假基金、安保基金涉嫌非法集資。1,有@彭劍律師 偽造發票的證據,2,有給肖傳國案中患者的“資助”,建議找到每個被資助人,調查實情,以免打假基金是用來賄賂醫鬧。3,基金賬目不公開,疑點重重。附上全部證據資料,以及北京公安局經偵總隊舉報郵箱。”(見“易天”的新浪微博,2012-2-11 00:42。)“如果這幾天彭劍律師不公開以@方舟子打假名義、安保名義發起的基金賬目,我將草擬舉報信,附上北京公安局經偵總隊舉報郵箱地址,請各地博友下載打印,實名舉報,寄掛號信即可。我們必須實名,我們不玩匿名舉報。我們決不能讓這種收錢訛詐的行為蔓延開來,必須在更多的流氓出現之前遏制這種毒瘤現象。”(見“易天”的新浪微博,2012-2-10 10:24。)

【16】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2-10 13:00。

【17】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23 18:15。

【18】虛逐子:《說說羅永浩“決定去民政、稅務、公安部門舉報方舟子的基金”》,見“虛逐子”的新浪微博,2012-3-21 02:01。

【19】首席評論:《羅永浩“打假”方舟子?》,優酷網,2012年3月23日。

【20】“白字秀才:【方是民舟子偽造打假基金,欺騙信息產業部的罪證】‘方是民(方舟子)為個人私利而建立或合夥何祚庥等他人建立所謂“科技打假基金籌備組”,公開募捐資金用於方舟子個人的名譽官司’。讓人驚詫的是,在信息產業部備案號為‘京ICP備06040342號’卻是一個叫‘北京強義商務調查事務所’的單位”。(見“打假巡撫”的新浪微博,2012-2-10 16:03。)

【21】見“易天”的新浪微博,2012-2-10 20:53。

【22】亦明:《給福建省教育廳負責人的一封公開信》,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2月16日。

【23】見“不加V”的新浪微博,2012-2-10 20:54。

【2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2-10 23:10。

【25】見“林熊貓”的新浪微博,2012-2-7 20:30。

【26】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2-11 00:18。

【27】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還涼不到我”的新浪微博,2012-2-9 13:07。

【28】見“胡戈”的新浪微博,2012-2-11 00:14。

【29】“新聞當事人,四歲裸跑弟和‘鷹爸’的故事;質疑者方舟子被質疑。倒計時20分鐘,即刻發聲!”(見“湖南衛視新聞當事人”的新浪微博,2012-2-12 17:40。)“方舟子被質疑抄襲;4歲男童美國街頭裸跑。芒果TV視頻來啦,沒看到電視播出的盆友來關注!O網頁鏈接”。(見“湖南衛視新聞當事人”的新浪微博,2012-2-13 15:30。)

【30】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2-4 16:34。

【31】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2-13 22:49。

【32】“羅永浩(執教於北京新東方學校)與彭劍是非常好的朋友。彭劍後將羅永浩介紹與方舟子相識……”。(劉琦、楊麗莉:《方舟子維權的彭劍模式》,《方圓律政》2010年10月;見新語絲2010年10月30日新到資料)“彭劍律師我是認識他很多年的,他也幫我打過一些官司”。(見:《羅永浩要求公布打假賬目 方舟子稱與己無關》,觀察者網,2012-03-29 14:26:20。)

【33】見:天涯論壇 > 天涯雜談,2012-02-15 14:22:01。

【3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2-17 00:44。

【35】見“易天”的新浪微博,2012-2-24 18:07。

【36】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深圳嚴宏”的新浪微博,2012-2-24 18:43。

【37】“組織不管怎麼辦?陳村存盤白存了。//@簡單衝刺: 打不過方舟子就打方妻,連方妻都打不過,只好去找組織了!”(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7 21:57。)

【38】見“氣定神閒_2012”的新浪微博,2012-3-5 22:49。

【39】見“肖傳國”的新浪微博,2012-3-5 23:19。

【40】見“易天”的新浪微博,2012-3-6 18:43。

【41】見“加國話題”的新浪微博,2012-3-7 14:17。

【42】趙平波:《院士的道德墮落與中國的學術腐敗——從學術打假談起》,新語絲2001年12月13日新到資料;趙平波:《中國的超導國家科學大獎是學術欺詐?》,新語絲2009年12月8日新到資料;趙平波:《趙平波致肖傳國教授和您的學術同仁及全國媒體的公開信——舉辦一場 “肖傳國教授衝刺諾貝獎全球聽證會”的建議》,新語絲2009年12月26日新到資料。

【43】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7 22:29。

【44】詳見亦明《方舟子三百萬詐騙案紀實》第五章《徐黑方舟子》第三節《謠棍謊王,流氓黑幫》。

【45】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7 23:23。

【46】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8 15:49。

【47】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8 16:04。

【48】方舟子:《“吳征事件”小插曲:網壇剽客曹長青》,新語絲2001年12月12日新到資料。

【49】“‘文化人集體簽名對付一個名人都是一個足夠虛弱的表現,而聯名對付一個無名小卒,則明顯太超出正常範圍’,‘打假完全不是這封信的目的,全部數不清沒有被追究的抄襲、剽竊、造假,…,說是為了追求學術真實的話,是蔑視所有人的智商’,‘對準人家妻子,則不僅品味低到不可理喻,更暴露出一種品質’”。(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7 10:20。)“說得在理,天涯鏈接:O網頁鏈接 ‘面對一個很有可能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巨假”韓寒,質疑者們都沒成幫結夥聯名上書。而“156”對一個毫無名氣和影響力的小人物卻怯懦到要這麼手牽手取暖才敢出來,即使沒有上述那些嚴重的劣,也太寒磣了’”。(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7 10:54。)

【50】見“科技打假資金募集小組”網站“支出情況”欄目“安保項目支出”項目,2012年3月13日。
 




【51】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13 15:38。

【52】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13 19:59。

【53】見“易天”的新浪微博,2012-2-14 11:14。

【54】見“小馬BT”的新浪微博,2012-3-8 00:41。

【55】見“氣定神閒_2012”的新浪微博,2012-3-8 13:12。註:彭劍在3月20日公布了通信內容,其回信日期是2月14日。見彭劍律師:《近半年來有關捐款退款的通信》,彭劍律師的新浪博客,2012-03-20 17:26:43。

【56】見“讀書或遠行”的新浪微博,2012-3-8 15:05。

【57】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客家人那麼客氣”的新浪微博,2012-3-8 19:42。

【58】方尺規:《基金為何要公開賬目,以及對基金的幾點質疑》,方尺規的新浪博客,2012-03-08 13:34:33。

【59】見“風裡雲飛”的新浪微博,2012-3-12 00:52。

【60】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13 12:34。

【61】見“王志安”的新浪微博,2016-9-6 21:11。

【62】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14 14:02。

【63】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16 16:28。

【6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20 00:18。

【65】方舟子妻:《新聞業務探討:轉發微博需不需要動腦子?》,新語絲2010年12月21日新到資料。

【66】方舟子:《淒風苦雨學彷徨》、《再讀魯迅》,見新語絲網站《方舟子詩文集》。

【67】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20 12:28。

【68】見“方雲環_濾波filtering”的新浪微博:2012-3-20 14:47。

【69】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20 18:25。

【70】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歪西WS”的新浪微博,2012-3-20 13:16。

【71】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禹祥_”的新浪微博,2012-3-20 13:29。

【72】見“五嶽散人”的新浪微博,2012-3-20 13:54。

【73】發帖時間:2012-3-20 14:08;見帖子2012-3-20 12:28下面的評論。

【74】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20 16:10。

【75】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29 10:19。

【76】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1-17 10:20。

【77】“這個www.dajiajijin.org的域名很大臉啊。@彭劍 和@方舟子 該怎麼辦呢?我猜想是要再註冊一個www.dajiazijin.org。然後我就查了一下萬網的whois 這個域名。果然在3月21日被一個中文拼音叫 “jian peng” 的人給註冊了哈哈 @羅永浩可愛多 @易天 @潘衍江 @何光偉1983 ,不許笑,不許聯想”。(見“潘躍東”的新浪微博,2012-3-21 18:53。)

【78】亦明:《從小偷到巨騙——方舟子的人生軌跡》,萬維讀者網教育學生論壇,2010年10月29日05:29:14;曹明華:《訪亦明》,中國學術評價網,2011年2月15日。

【79】見“彭劍律師”的新浪微博,2012-3-21 09:10。

【80】見音頻:《徐波認為自已被方舟子騙了300萬,想要回,司馬南(於力)打電話威脅徐波》。

【81】“你越這麼說,方黑們越覺得抓住了我的軟肋。一個最不愛財的人被人誣告詐騙的確是很噁心的一件事,還有號稱是支持者的人也跟着起鬨。”(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4-2 01:47。)

【82】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12-28 18:43。

【83】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20 15:27。

【84】見“彭劍律師”的新浪微博,2012-3-20 19:20。

【85】見“方舟子”的推特,6:13 AM · May 4, 2015、2:53 AM · May 6, 2015。

【86】見“方舟子”的推特,4:23 AM · Jan 21, 2016。

【87】見“土豆牛肉高粱”的新浪微博,2012-3-20 18:54。

【88】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20 19:27。

【89】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21 02:31。

【90】見“吳興川”的新浪微博,2012-3-21 13:40。

【91】見“方玄昌”的新浪微博,2012-3-20 20:06。

【92】見“荒川圍脖”的新浪微博,2012-3-20 20:17、2012-3-20 20:35。

【93】見“太蔟”的新浪微博,2012-3-20 13:30。

【9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21 02:16。

【95】“方舟子從不肯承認受過誰的恩惠,剩粉們也一口咬定方經常給予別人恩惠,卻從不曾受人恩惠——但是評價方是否受人恩惠的時候他們卻堅決不許採用他們說別人受方恩惠時的標準。王少華、李國華代理方與羅永浩二審並成功改判,在許志強做東的慶功宴上,方始終未說一個謝字”。(見“北京張胖子”的新浪微博,2019-6-27 19:36。)

【96】方舟子:《網上與網下》,作於1996年4月29日,見新語絲網站《方舟子詩文集·方舟子隨筆》。

【97】“大家以為去年@方舟子 ‘決然’離開新浪、轉向搜狐的原因是‘木子美事件’,但據可靠消息源透露,其實根本動因是搜狐給的300萬人民幣。為保護消息源,不公布證據,不予證實。”(見“獨立調查員007”的新浪微博,2013年12月19日 21:25。)“方舟子通過他老婆劉菊花的帳戶,收了搜狐300萬(已核實),然後找藉口攻擊新浪,從新浪拉人去搜狐。”(見“烹肘”的新浪微博,2015-12-21 20:18。)“方舟子用他老婆劉菊花的賬戶,從搜狐收了300萬轉博費(騰訊也給了100萬以上),所以他才找藉口攻擊新浪微博。由於他綠卡及和他老婆財產分割的原因,此舉屬於在美國逃稅。還用劉菊花賬戶從安保資金里拿錢,方舟子自稱兩袖清風,錢都偷偷用菊花收 ”(見“烹肘”的新浪微博,2015-12-22 14:18。)

【98】詳見亦明:《方舟子三百萬詐騙案紀實》第四章《欠債還錢》第七節《老賴賴帳》,中國學術評價網,2015年12月31日。

【99】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2 15:47。

【100】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31 22:06。

【101】見“麥田”的新浪微博,2012-2-28 20:45。

【102】詳見亦明:《阮麥田構陷韓寒始末》第三章《魑魅饕餮,人肉盛宴》第二節《韓黑群體:網絡暴徒》,中國學術評價網,2016年9月2日。

【103】亦明:《無恥、無賴才能無敵——二答瘋狂的方粉》,虹橋科教論壇,2010-10-26 05:44:36。

【104】見“虛逐子”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3-04-19 21:12:41。

【105】見“虛逐子”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3-04-19 22:00:49。

【106】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3-04-19 22:11。

【107】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4 01:52。

【108】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20 18:48。

【109】關於方粉大多屬於工薪階層的分析論證,詳見《方舟子三百萬詐騙案紀實》第三章《網絡大品〈賣拐〉》第六節《戲外戲:七嘴八舌》。

【110】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4-08-09 15:03。

【111】“方先生要貪財的話,早就發財了——打個廣告、收些封口費,何止百萬”。(見“彭劍律師”的新浪微博,2012-3-22 11:14。)

【112】見“maar1026”在為書一生”的微博2011-3-2 12:13下面的跟帖,發帖時間:2012-3-21 10:32。

【113】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11-26 12:41。

【11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21 01:08。

【115】胡維:《“方舟子打假基金”被指欺詐——五年未公布賬目,羅永浩要舉報》,2012年3月21日《瀟湘晨報》。

【116】見“狂躁教員”的新浪微博,2012-3-21 14:22。

【117】胡維:《“方舟子打假基金”被指欺詐》,新浪新聞中心,2012年03月21日03:20。

【118】佚名:《“方舟子打假基金”被指欺詐 5年未公布賬目》,新華網圖片頻道,2012年03月21日 20:00:53。

【119】胡維:《“方舟子打假基金”被指欺詐 5年未公布賬目》,正義網新聞中心,2012-03-21 03:23:00。

【120】見“中國新聞周刊”的新浪微博,2012-3-21 11:45。

【121】佚名:《“方韓”大戰剛謝幕“方羅”烽煙再起:羅永浩質疑方舟子打假基金》,2012年3月22日《僑報》。

【122】“方舟子是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傢伙,雖然得罪了您,但他做的是對的。”(見“司馬南”的新浪微博,2012-7-31 12:15。)

【123】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21 15:53。

【124】佚名:《羅永浩檢舉方舟子》,2012年3月23日《北京晨報》第三版。

【125】盧寶厲:《羅永浩舉報方舟子詐捐漏稅 方舟子否認參與“打假資金”運作 稱因舉報被報復》,2012年3月23日《北京晨報》第十二版。

【126】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22 10:34。

【127】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22 12:20。

【128】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22 11:29。

【129】見“彭劍律師”的新浪微博,2012-3-21 09:55。

【130】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22 09:43。

【131】見“網易當事人”的新浪微博,2012-3-22 11:09。

【132】胡維:《羅永浩質疑“方舟子打假基金”:從未公布賬目》,網易新聞中心,2012-03-21 12:03:21。

【133】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16 17:28。

【134】方舟子:《方舟子:“方舟子基金”跟我沒關係》,方舟子的新浪博客,2012-03-23 07:28:11。

【135】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23 13:55。

【136】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22 13:43。

【137】《方舟子:“方舟子基金”跟我沒關係》,網易《當事人》12期,2012年3月22日。

【138】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22 18:00。另見:方舟子:《關於羅永浩誣告我“基金欺詐”的聲明》,新語絲2012年3月22日新到資料。

【139】方舟子:《和羅永浩算總賬》,方舟子的新浪博客,2011-12-29 04:05:00。另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12-29 13:53;方舟子:《和羅永浩算總賬》,新語絲2011年12月28日新到資料。

【140】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12-31 17:47。

【141】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4-02-13 16:23。

【142】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1-4-28 22:46。

【143】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0-9-30 10:57。

【14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12-21 22:27。

【145】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1-12-27 23:37、2011-12-27 23:47、2011-12-28 12:25。

【146】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1-12-28 12:37。

【147】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1-12-29 14:30。

【148】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1-12-29 18:29。

【149】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8-24 14:38。

【150】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22 17:29。

【151】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2-25 23:49。

【152】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22 21:21。

【153】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22 23:22。

【154】拾年:《方舟子:基金成立五年半沒公 是因前幾年沒花費》,搜狐新聞,2012年03月26日14:29。(註:在搜狐網,這篇文章卻被註明來自“中國江西網”,而在“中國江西網”卻找不到這篇文章。)亦見拾年:《方舟子接受搜狐採訪談“基金”問題》,新語絲2012年3月30日新到資料。

【155】詳見尋正:《方舟子盜取新語絲始末》,科學網尋正的博客,2012-1-2 17:47。

【156】詳見方舟子:《造謠、謾罵也成商業化——兼談新語絲的歷史和未來》,新語絲1999年12月20日新到資料。

【157】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23 06:52。

【158】見“sprewellma”的新浪微博,2012-3-23 07:05。

【159】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16 00:14。

【160】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17 23:46。

【161】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24 07:19。

【162】見帖子2012-3-24 07:19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3-24 12:31。

【163】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23 18:48。

【16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23 21:17。

【165】“在這種社會背景下,方舟子先生才顯得更加可貴。正直,嫉惡如仇,勇氣,不妥協,不鄉愿,追求真相,石老師以為然否?”(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0-9-21 10:14。)

【166】“強大的證據下,還有所謂‘韓粉’挺韓,已經不能用理性可以解釋;方舟子如此地嫉惡如仇、追求真理、真相,得不到好多人的理解甚至攻擊,也不能用良心道德可以解釋。只能說一些人自己愚蠢容不下別人的智慧,自己墮落容不下別人的高尚,自己內心陰暗容不下別人的光明磊落,自己的偏執容不下別人的理性”。(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4 02:13。)

【167】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28 19:28。

【168】見“顧藇”的新浪微博,2012-3-28 19:48。

【169】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28 22:00。

【170】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1-12-29 15:21。

【171】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1-4 22:49。

【172】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28 21:21。

【173】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28 22:28。

【17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29 22:54。

【175】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27 23:19。

【176】見“跟我讀論語吧”的新浪微博,2012-6-19 17:01。

【177】“幫我看看這方舟子助理是誰啊。”(見“五嶽散人”的新浪微博,2012-6-19 00:26。)

【178】王卡拉、安穎:《羅永浩“堵截”方舟子追問資金去向:海淀警方對羅永浩之前舉報方舟子詐騙稱正進一步調查》,2012年3月30日《新京報》。

【179】見《[拍客]方舟子回應羅方之戰》6分鐘27秒起。

【180】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27 18:00。

【181】見“方舟子”的帖子2012-3-28 21:56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3-28 21:57。

【182】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28 22:45。

【183】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39 21:10。另見《方舟子完整回應遭羅永浩圍堵事件》17分20秒起。

【184】見“彭劍律師”的新浪微博,2012-3-29 12:52。

【185】見“彭劍律師”的新浪微博,2012-3-29 12:53。

【186】彭劍:《反騷擾措施》,科技打假資金,2012-3-29。

【187】見“風裡雲飛”的新浪微博,2012-3-29 12:14。

【188】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29 21:34。

【189】見“簡單衝刺”的新浪微博,2012-3-29 21:36。

【190】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29 22:41。

【191】“今天剛得知,我舉報方舟子案,海淀分局經偵大隊已正式受理,接下來只要耐心等待和耐心督促就可以了......好在耐心這東西我不缺,不信你問德國人去[做鬼臉]”。(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5-25 17:25。)
 
【192】見“批判性思維啟蒙”的新浪微博,2012年03月30日 09:57。

【193】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7 10:23。

【194】方舟子:《對捐款人“批判性思維啟蒙”公開信的答覆》,新語絲2012年3月30日新到資料。亦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30 18:35。

【195】“安保基金的支出無非就是租代步車雇貼身保鏢之類的錢,又不是美國總統防世界級殺手,你一個小破方舟子的安保還能有什麼細節?怕美國來的雙槍殺手提前知道你穿了進口高級防彈衣嗎?可笑。”(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8 15:39。)

【196】“美國總統的安保工作雖然是世界頂級的,但安保費用的賬目也是相當公開的,也絕無可能在花銷上受到公眾質疑時說什麼‘公布安保賬目明細就是公布安保工作細節,那就讓壞人有機可乘’之類的弱智話。”(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25 18:36。)

【197】“3.彭律師聲稱公開安保資金不利於安保,這個理由不成立。公布安保資金使用情況,不代表必須公開操作細節,且資金使用的公開可以採取延期半年甚至一年的方式,聲稱影響安保屬於藉口。”(見“批判性思維啟蒙”的新浪微博,2012年03月30日 09:57。)

【198】見:《方舟子、郭正誼網易談科技打假(實錄)》,新語絲2006年11月9日新到資料。(註:這篇“實錄”由網易新聞中心首發,標題是《方舟子:科技打假資金募集是合法的》,但網易後來將這篇文章刪除。)

【199】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4-13 17:39。

【200】關於紀小龍的劣跡,詳見亦明:《方舟子陷害肖傳國始末》第八章《作倀》第二節《御醫出診》;亦明:《方舟子2013年十大要聞》第八章《匪巢被端,眾離親叛》第三節《方粉舉隅》,中國學術評價網,2013年12月31日。

【201】關於趙南元跟隨方舟子作惡的事實,詳見亦明:《方舟子與〈中國青年報〉邪惡同盟的終結》第八章《方舟子懂“科學史”嗎?》第七節《中國古代科學》,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2月14日。

【202】關於吳興川幫助方舟子作惡的事實,詳見:Ge, X. Shamelessness Shouldn’t Be Anyone’s Nature──An Open Letter to Nature, Part XLI: The Hanly War (II): Fang’s Water Army (I): Introduction. China Academic Integrity Review, September 10, 2014 05:10PM.

【203】見“幸遇山大王”的新浪微博,2012-3-30 19:23。

【204】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30 20:55。

【205】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30 20:55。

【206】原帖已被刪除,轉發帖見天涯社區,2012-04-02 23:18:51;發帖時間:2012-3-31 05:11。

【207】見“孫海峰”的新浪微博,2012-4-1 21:48。

【208】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31 01:30。

【209】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31 02:05。

【210】見“王志安”的新浪微博,2012-3-30 21:54。

【211】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30 20:00。

【212】紅水西三:《對方舟子答覆‘批判性思維啟蒙’的一些看法》,紅水西三的新浪博客,2012-03-31 01:20:35。

【213】“《結論一個》:方舟子與彭劍律師杜撰安保資金監督小組的存在”。(見“批判性思維啟蒙”的新浪微博,2012年04月13日 08:54。)

【214】方舟子:《喪心病狂的尋正》,新語絲2008年11月1日新到資料。

【215】見新語絲讀書論壇,2011-05-03 02:19:11。

【216】關於方舟子缺乏想象力、猜測他人動機完全根據自己的經驗、經歷、想法,詳見亦明:亦明:《文史畸才方舟子》第九章《方舟子為什麼沒當成詩人?》;亦明:《黎柳蟬夥同方舟子在2010年造謠陷害肖傳國及其家人》第四節《巨騙行騙心理探幽》,中國學術評價網,2014年4月6日。

【217】見“簡單衝刺”的新浪微博,2012-4-1 22:06。

【218】見“簡單衝刺”的新浪微博,2012-4-2 00:22。

【219】見“簡單衝刺”的新浪微博,2012-4-2 00:53。

【220】見“李靖之獨立評論”的新浪微博,2012-4-2 00:56。

【221】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4-2 01:06。

【222】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31 01:41。

【223】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3-31 01:56。

【224】見“易天”的新浪微博,2012-3-31 01:09。

【225】見“易天”的新浪微博,2012-4-2 01:30。

【226】見“風裡雲飛”的新浪微博,2012-4-2 18:02。

【227】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遙望落日”的新浪微博,2012-4-4 00:01。

【228】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4-4 13:17。

【229】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4-4 14:50。

【230】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4-30 13:47。

【231】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3-07-23 08:40。

【232】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3-07-23 14:52。

【233】見“廣東劉嶸”的新浪微博,2012-4-4 15:16。

【234】見“廣東劉嶸”的新浪微博,2011-2-25 01:09。

【235】見“廣東劉嶸”的新浪微博,2011-4-29 02:35。

【236】見“廣東劉嶸”的新浪微博,2011-5-11 12:21。

【237】見“廣東劉嶸”的新浪微博,2012-2-29 20:36。

【238】見“簡單衝刺”的新浪微博,2012-4-4 15:31。

【239】鄭瑞卿:《方舟子遇襲案僅賠500 花農捐5萬助方舟子請保鏢》,2010年11月11日《海峽導報》;見新語絲2010年11月11日新到資料。

【240】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其惟春秋”的新浪微博,2012-4-7 17:52。

【241】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4-8 17:43。

【242】蒂克偉:《負責報道“方於之爭”的南方周末記者回應方舟子》,天涯論壇>關天茶舍,2005-11-16 13:41:00。

【243】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4-15 16:12。

【244】見“孫海峰”的新浪微博,2012-4-29 19:56;另見“張澤林2020”的新浪微博,2012-5-1 14:43。

【245】見“廣東劉嶸”的新浪微博,2012-4-29 19:26。

【246】章劍鋒:《方舟子:我不願沉默》,《南風窗》2010年18期39-42頁;見新語絲2010年8月31日新到資料。

【247】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4-29 22:58。

【248】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4-30 01:36。

【249】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4-30 01:52。

【250】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劉宇_中山”的新浪微博,2016-8-17 12:29。

【251】見“王局志安”的推特,7:04 AM · Oct 21, 2020。

【252】見新浪微博帖子2012-4-4 13:17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4-4 16:53。

【253】見新浪微博帖子2012-4-4 13:17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4-4 17:50。

【254】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4-30 04:24。

【255】見“廣東劉嶸”的新浪微博,2012-4-30 04:30。

【256】見“荒川圍脖”的新浪微博,2012-3-14 13:25。註:2012年11月,方舟子在美國之音上撒謊說:“我甚至連大學的教授都不願意去當”、“曾經有人要把我推薦到北大去當一個教授什麼的,我不願意,就把它拒絕掉了。”(海濤:《方舟子:打假既打蒼蠅也打老虎》,美國之音網站,2012年11月13日。)關於方舟子在21世紀初削尖腦袋要鑽進北大的故事,見劉華傑:《我和方是民(方舟子)的那點事》,科學網劉華傑的博客,2010-10-29 22:11。

【257】“很多人都表示要捐款給我,我個人不接受捐款。幾年前,我的律師彭劍發起設立了學術打假資金”。(張愛群:《方舟子:我可能是中國樹敵最多的人》,網易教育,2010-11-30 16:32:40。)“當時有一些網友要直接捐錢給我,我不接受,才有網友發起成立基金會接受捐款。”(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0-12-18 23:27。另見:《方舟子、郭正誼網易談科技打假(實錄)》,新語絲2006年11月9日新到資料。)

【258】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7 09:52。

【259】見新浪微博帖子2012-4-30 13:47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4-30 23:39。

【260】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7-24 18:35。

【261】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4-30 22:31。

【262】詳見亦明:《方菊花革命(Fangolution)》,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6月12日。

【263】方舟子:《微博的自我污化和管理問題——以我的經歷為例》,新語絲2012年6月14日新到資料;另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6-13 21:09。

【264】方舟子:《向肖傳國要十萬“獎金”》,新語絲2010年4月17日新到資料。

【265】詳見亦明:《〈南方周末〉為什麼要陷害肖傳國?》,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4月22日。

【266】“你這話說得牛逼。//@再次隨意看看:方舟子的牛逼之處是,不僅能逼瘋牛逼的人,還能逼瘋牛逼的報紙”。(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6-23 7:44。)

【267】“都已經發表評論文章力挺韓寒罵我是二逼青年了,還假惺惺說什麼不代表任何立場與觀點,想讓人罵你們是二逼網嗎?”(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1-19 21:36。)

【268】亦明:《方舟子2012年十大要聞》第八章《科邪教會,悄然成立》,中國學術評價網,2012年12月25日。

【269】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7-5 19:53。

【270】方舟子:《中國需要一場新無神論思想運動——2012年7月14日下午在科學公園和中華無神論者主題活動“無神論的未來”的演講》,新語絲2012年8月31日新到資料。

【271】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4-17 22:11。另見講方舟子:《方舟子是如何構陷他人的》,講方舟子的新浪博客,2012-06-27 20:59:46。

【272】方舟子:《〈南方周末〉是如何構陷我的》,新語絲2012年6月23日新到資料;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6-22 10:03。

【273】見“beauty_valley”的新浪微博,2012-6-21 16:13。

【274】葉飆:《打假資金:沒有時間表的“透明”》,2012年6月21日《南方周末》。

【275】“因為張崢的事,搜了一下,發現2012年以四個整版的篇幅構陷我的南方周末記者之一張俊彥(筆名葉飆)辭職傳播藏傳佛教去了。這種造謠抹黑別人毫無悔意的無恥之尤也敢信佛教,不信自己會下地獄啊?”(見“方舟子”的推特,9:35 AM · Aug 20, 2016。)

【276】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21 18:53。

【277】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22 12:53。

【278】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22 21:09。

【279】見“胡錫進”的新浪微博,2012-6-22 17:04。

【280】見“胡錫進”的新浪微博,2012-6-25 00:11。

【281】劉忠浩:《網曝2012年中國人渣排行榜 薄熙來居首》,看中國› 看大陸 › 時事追蹤,2013-01-02 02:06。

【282】見“方舟子”的推特,11:25 PM · Aug 11, 2020;另見方舟子:《人類公敵胡錫進》,新語絲2020年8月12日新到資料。

【283】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6-25 17:39。

【284】見新浪微博帖子2012-6-25 17:39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6-25 17:41。

【285】見“A-Gavroche”的新浪微博,2012-6-25 17:41。

【286】見“忽然有空”的新浪微博,2012-6-25 17:44。

【287】見“龍蟲並雕日記”的新浪微博,2012-6-25 17:44。

【288】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6-25 18:03。

【289】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6-25 18:25。

【290】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6-25 18:25。

【291】《北師大教書匠馬永翔致方舟子先生及其擁躉》,見馬永翔的天涯博客,2012-06-27 19:17;另見“永遠飛翔007”的新浪微博,2012-6-28 12:03。

【292】見“永遠飛翔007”的新浪微博,2012-6-25 22:14。

【293】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6-25 18:47。

【294】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3-23 13:03。

【295】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26 12:57。

【296】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23 17:02。

【297】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26 15:24。

【298】見新浪微博帖子2012-6-26 15:24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6-26 15:29。

【299】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26 15:39。

【300】見新浪微博帖子2012-6-26 15:39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6-26 15:51。

【301】見新浪微博帖子2012-6-26 15:39下面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6-26 15:56。

【302】見新浪微博帖子2012-6-26 12:57、2012-6-26 15:24、2012-6-26 15:39下面的評論。

【303】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6-26 15:36。

【304】見“羅永浩”的新浪微博,2012-6-26 15:36。

【305】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26 18:36。

【306】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26 20:27。

【307】見新浪微博帖子2012-6-26 20:27下面“縐恄魔法袋”和“可愛警長先生”的評論,發帖時間:2012-6-26 21:11、2012-6-26 21:54。

【308】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28 16:23。

【309】見“方舟子”的新浪微博,2012-3-21 19:34。

【310】見“為書一生”的新浪微博,2012-6-24 16:11。

【311】見“崔永元-實話實說”的騰訊微博,2013年12月22日 01:54。

【312】“以前方黑造謠說我用30萬美元在美國買豪宅,崔永元畢竟是去美國‘調查’過的,知道那在美國算不上豪宅,於是給加個零,造謠說我300萬美元在美國買豪宅。那樣的豪宅我所在城市就沒幾幢,崔永元不拍一段讓大家看看,讓我享受一下大資本家的待遇?這種張嘴就造謠的人,還敢罵人“公開無恥,天生下流”?”(見“方舟子”的騰訊微博,2013年12月22日 14:53。)

【313】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3-12-22 23:31:43、2013-12-22 23:34:27。

【314】“崔老師怎麼了?//@麥田:崔永元的案例,是非常鮮明的‘被仇恨蒙蔽了理性’。方崔一戰之後,方舟子還是那個方舟子,崔永元已不再是那個崔永元。很可惜。”(見“為書一生許志強”的新浪微博,2013-12-26 19:10。)關於阮鵬是方粉的事實,詳見亦明:《阮麥田構陷韓寒始末》,中國學術評價網,2016年9月1日。

【315】見“崔永元-實話實說”的騰訊微博,2013年12月22日 02:10。

【316】見“崔永元-實話實說”的騰訊微博,2013年12月24日 01:02

【317】見“崔永元-實話實說”的騰訊微博,2014年1月3日 00:11。

【318】見“崔永元-實話實說”的騰訊微博,2014年1月4日 11:08。

【319】見“崔永元-實話實說”的騰訊微博,2014年1月10日 12:43。

【320】見“崔永元-實話實說”的騰訊微博,2014年1月10日 13:07。

【321】見“方舟子”的騰訊微博,2014年1月11日 23:55。

【322】具體發帖時間不詳,轉發帖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4-01-11 23:33。

【323】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4-01-12 09:16:33。

【324】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4-01-12 15:24:29。

【325】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4-01-12 22:08:54。

【326】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4-01-12 23:44:20。

【327】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4-01-13 23:03:24。

【328】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4-01-13 23:36:16。

【329】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4-01-11 23:33。

【330】見“崔永元-實話實說”的騰訊微博,2014年1月12日 19:55。

【331】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4-01-12 20:47;“方舟子”的騰訊微博,2014年1月12日 20:48。

【332】見“獨立調查員”的騰訊微博,2014年1月12日 23:15;“崔永元-實話實說”轉發帖見:2014年1月13日 00:04。

【333】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4-01-13 22:34;“方舟子”的騰訊微博,2014年1月13日 22:35。

【334】見“方舟子”的搜狐微博,2014-01-13 22:34;“方舟子”的騰訊微博,2014年1月13日 22:35。

【335】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4-01-13 23:10:45。

【336】見“新浪的為書一生”的搜狐微博,發帖時間:2014-01-15 15:27:21。

【337】亦明:《方舟子2014年十大要聞》第六章《洗錢敲詐,犯罪違法》,中國學術評價網,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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