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方舟子与“自然辩证法” |
送交者: 亦明_ 2023月04月27日08:32:58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科邪教父于光远之七:“中国自然辩证法公认的祖师爷” 由 亦明_ 于 2023-04-27 07:57:32 |
七、方舟子与“自然辩证法”
前面提到,在被于光远指定为接班人之后还不到十年,方舟子就通过“新盗”一篇攻击“自然辩证法”的文章来表达自己对“自然辩证法”的不屑。【39】实际上,为了诋毁“自然辩证法”,方舟子还在新语丝上发表了一篇题为《爱因斯坦直斥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为“胡说八道,疯人之作”》的文章。【549】而在那之前,方舟子曾说过自己在大学时代就曾读过《爱因斯坦文集》,到了后来,他不仅不需要阅读该文集的中译本,他还能从许良英的中译本中发现“误译”这样的话。【550】也就是说,方舟子之所以要发表那篇借爱因斯坦的嘴来大骂恩格斯的文章,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要蓄意诋毁“自然辩证法”。【551】实际上,那也是方舟子“打假”时所使用的惯伎:通过“新盗”来挑起话题,然后通过发表“革命群众来信来访”来诱导徒众搞群攻死咬。问题是,方舟子为什么要在2008年挖自己的老恩公于光远的祖坟?
指桑骂槐、欺师灭祖 2008年7月30日傍晚,一个自称“超级大蠢驴”的百度贴吧用户在“文科吧”中发了个帖子,题为《爱因斯坦对〈自然辩证法〉的批评》,内容是引述“《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202页”中的一段话:“爱德华·伯恩斯坦先生把恩格斯的一部关于自然科学内容的手稿交给我,托付我发表意见,看这部手稿是否应该付印。我的意见如下:要是这部手稿出自一位并非作为一个历史人物而引人注意的作者,那么我就不会建议把它付印,因为不论从当代物理学的观点来看,还是从物理学史方面来说,这部手稿的内容完全就是胡说八道、疯人之作。可是,我可以这样设想:如果考虑到这部著作对于阐明恩格斯的思想的意义是一个有趣的文献,那是可以勉强出版的。”【552】与原文核对,该帖子对爱因斯坦的话做了两处恶意篡改(黄色标记),最主要的就是把原话的“这部手稿的内容都没有特殊的趣味”改为“这部手稿的内容完全就是胡说八道、疯人之作”、“可以勉强出版”。11月5日,即在亲手挑起对“自然辩证法”的攻击【39】之后六天,方舟子又在新语丝上发表了署名“常春藤”的文章,题为《爱因斯坦直斥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为“胡说八道,疯人之作”》。这篇文章马上就在新语丝读书论坛上遭到“质疑”【553】,而那个“常春藤”则在拖延了整整一周之后才发文道歉,宣称自己是受到“超级大蠢驴”的那个帖子的误导。【551】考虑到方舟子的一贯作案伎俩,即在打击某个目标之前,一般先在网上挖陷阱、埋地雷,则那场闹剧很有可能是方舟子一手策划的。
1、“人与狗”的辩证法
方舟子虽然号称自己“在学术上,我更喜欢探讨科学哲学和科学史的问题”【554】,但我早就指出,他的那点儿“科学哲学和科学史”知识,几乎全部都是他大学期间直接或间接通过“自然辩证法”获得的。【555】实际上,方舟子之所以在九十年代屡次向中国科学纳粹主动投怀送抱,其思想根源也是“自然辩证法”,因为按照一个方粉的说法,“恩格斯是十九世纪末的司马南”。【556】而谁都知道,不学无术的“胡同串子”司马南之所以能够在中国成为“名人”,唯一原因就是他投奔了于光远,为他的“反伪”冲锋陷阵,不惜流血牺牲;而他之所以如此,唯一的原因就是,一文不名的他,当时只有两个选择:或者是给于光远当走狗,或者是当一条谁都能踢两脚的癞皮狗、落水狗、丧家狗、夹尾巴狗——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要么做条汉子,要么当条狗”。【557】司马南在1990年前后的困境,恰恰就是方舟子在1995年所面临的困境,而他做出的选择也与司马南一模一样,那就是当于光远的走狗、斗犬、打手。
尽管方舟子对于光远算得上是死心塌地,但他对于光远的精神命脉“自然辩证法”却从一开始就存有二心。这是因为,虽然爱因斯坦不曾“直斥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为‘胡说八道,疯人之作’”,但他对《自然辩证法》没有给出好评却是铁一般的事实。不仅如此,方舟子的最高人生目标就是“成名”,而他“成名”的策略就是“立足美国战中华”。作战必然需要武器,而方舟子当时手中只有两杆大枪:一是“美国”,二是“科学”,它们都与“自然辩证法”水火不容。首先,在美国乃至整个西方世界,不要说“自然辩证法”没有任何信誉,连“科学哲学”都处于一种极为尴尬的境地,所以“科学哲学对于科学家的作用,就像鸟类学对于鸟的作用一样”【558】这句名言才会不胫走红。其次,“自然辩证法”之所以能够在中国“成势”,就是因为它被宣称拥有“指导科学研究”的功力。而方舟子既然要靠“科学”闯天下——他后来自称,科学的“火炬”是他从美国的一个实验室“传到了中国”的【559】——,他就必须把“科学”树立为绝对权威。也就是因为如此,方舟子才会动不动就装神弄鬼地振振有词,像是念咒一般叨咕什么“脑中有科学”【560-561】、“没有科学是万万不能的”【562-564】。换句话说就是,第一代科学纳粹的目的是要利用“自然辩证法”来统治科学界,而第二代科学纳粹的目标则是要让“(方氏)科学”统治整个人类社会——用方舟科邪教首席理论家孙文俊的说法就是:
“即便在道德观和价值观上因先天差异很难统一,我们可以努力在世界观上统一到——科学!”【565】
也就是说,立志在中国当美国打手的方舟子,从一开始就与“自然辩证法”结成了生死冤家,所以他才敢在2001年在新语丝上发表那篇署名“文学锋”的《从爱因斯坦不欣赏〈自然辩证法〉说起》——该文的主旨就是根据“西马”的理论来极力贬低甚至彻底否定《自然辩证法》,说它“本身存在着理论缺陷”、“变成了既非哲学又非科学的‘两不象’。”【566】文学锋的这篇文章似乎起因于许良英与何祚庥的内斗,而他要给何祚庥助拳。因为在那之前,此人还曾匿名发表文章吹捧何祚庥的烂书《从元气学说到粒子物理》“为物理学史的写法提供了一种新的范式,在科学与哲学之间架起了一座新的桥梁”。【567】而在当时,于光远或者没有发现那篇文章,或者即使发现了也无能为力,因为除了方舟子之外,他后继无人,所以他只能忍气吞声——至少方舟子的“反伪”是在继承自己的事业。
2、包装骗子
那么,为什么方舟子在2001年之后、2008年之前没再触于光远的软肋呢?
原来,方舟子在世纪之交选择“毅然回国”闯荡江湖,最大的资本就是“美国博士”头衔,最短的短板就是“无业游民”——这是方舟子自己供认的【568】——这个身份。也就是因为如此,那些极力推销方舟子的“科学文化人”才会忙不迭地要把他包装成“科普作家”。在当时的中国,“科普作家”这个身份虽然高于“无业游民”,但因为太过小儿科而没有什么社会地位,更没有学术地位,所以方舟子才会别别扭扭一直不肯把那件白大褂披在身上,至多只承认自己是“高级科普作家”。【569】
俗话说,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在当时的中国,最值钱的头衔就是“教授”,而含金量最高的“教授”就是“北大教授”。所以,科学文化人决定送给方舟子一个“北大哲学系(兼职)教授”的头衔,供他在中国社会闯荡。而当“北大教授”的最低门槛也必须是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据方舟子在2000年自己讲,在那之前,他只在中国发表过一篇学术论文,即1999年发表在《文史知识》上的《〈木兰诗〉种种》。【570】方舟子本人对那篇“论文”极为得意,所以在过去二十多年间他就像是得瑟自己的“语文状元”头衔一般抓住任何机会得瑟那篇“论文”【571-572】,显然不知道《文史知识》乃是一种知识普及刊物,“旨在宏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青少年进行道德、精神方面的素质教育”【573】,因此几乎没有人拿自己在该刊上发表的文章当作晋升教授的凭借。而不论《〈木兰诗〉种种》到底能否算是学术论文,它都是一篇铁板钉钉的赝品,因其全文都抄自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的《木兰文献大观》这本书,该书的编者是马俊华、苏丽湘。(详细论证稍后推出。)
为了给方舟子戴上“北大教授”的桂冠,“中国自然辩证法学派”来了个总动员,由其帮刊《自然辩证法研究》编辑部主任马惠娣——也就是那个于光远、龚育之的神秘女弟子【574】——亲自担任“责编”,以头版头条的位置发表方舟子炮制出来的一篇“论文”。【575】这直接导致一个人化名“扁舟子”发出这样的质问:
“为什么方如此没有学术品位的论文何以能够在国内很有名气的《自然辩证法研究》这样的专业杂志上发表?”【540】
据这位“扁舟子”透露,“据说,该杂志现在很少能够发表自由投稿,大都接受熟人推荐的稿子。”果然,“科学文化人”之一刘华杰十年后承认,方舟子的稿子是他送给马惠娣的。【576】刘华杰显然一直没有搞明白,方舟子之所以会把稿子交给他,而不是直接投给那份帮刊,肯定是于光远或者马惠娣的背后授意,其目的,就是要让他以为方舟子与他们没有背后的交易。也就是说,专门搞“学术打假”的方舟子,不仅专门搞学术造假,他还专门在学术造假的贼窝子发表“学术论文”。实际上,科学文化人早就怀疑方舟子的那篇论文是偷来的赃物,而我本人也可以有十二分的把握断言,它确实是一件赝品。只不过是,因为至今尚未找到失主,所以按照“方学”的超高、超严标准,它目前还没有被列入已经收录了一百多篇方氏赃物的《方舟子抄袭剽窃数据库》中。
最奇的是,在“反震”那个“扁舟子”之际,方舟子本人还透露出了下面这个信息:
“在《溃疡》座谈会上,马女士通知我,《自然辩证法研究》登出了我批评颜青山的文章,这是很令人赞赏的。只要敢于刊登澄清、批评的文章,登过低水平的论文也就不要紧。”【577】
果然,三个月后,方舟子的第二篇“论文”诞生了。【578】也就是说,于光远的亲信马惠娣不仅是“方舟子论文”的接生婆,她还是“方舟子论文”的代孕妇。据马惠娣自己说,《自然辩证法研究》是“中国学术界最权威的哲学刊物之一”,而该刊的“主编”就是她本人。【579】这样一来,我们不禁要问:一个“主编”为什么要如此作践自己的刊物?对于这个问题,最直接、最简单、最合理的答案就是,她的祖师爷给她下达了旨意。
事实是,就是在这第二篇“论文”中,方舟子的那个恬不知耻的“王家学会”译名在中国正规学术刊物上首次亮相。显然是以为有“中国自然辩证法学派”在背后给自己撑腰,方舟子曾打算将英语单词“royal”的汉译全部由“皇家”改为“王家”。【580】只是因为没人搭理这个跨国氓流,他才不得不作罢。但方舟子本人却一直坚持使用“王家”这个译名,只是在被崔永元气得丧心病狂之时,他才会流露出自己的潜意识,让“英国皇家学会”脱口而出:
“请问崔永元,英国皇家学会害死了多少条人命,该不该把英国皇家学会院士都杀死?”【581】
“王家”这个译名对于“方学”来说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因为它直接导致了“方舟子是英语残疾人”这个秘密的大暴露。原来,在2005年,方舟子与何祚庥接受水电势力的贿赂,假借“院士考察团”的名义巡视云南怒江流域,期间对环保人士大打出手,结果遭到《纽约时报》的不点名批评。【582】对于方舟子这个“立足美国战中华”的跨洋骗子来说,《纽约时报》的重要性不要说远远超过《自然辩证法研究》,它还超过《人民日报》,所以该报那篇文章中的22个不软不硬的单词,“Two prominent scholars toured the Nu - on a trip sponsored by dam developers - and attracted wide public attention by attacking the environmentalists”,对他来说就是当头一棒,不仅让他在自己的教徒面前颜面尽失,还让他在自己的主子面前也抬不起头来。为了找回面子,方舟子就以“a royal reader of the New York Times”的身份给该报写信自辩。可是,尽管在那之前他曾冒充了十多年的“英语大师”,但他知道自己的英语根底的深浅,而用洋泾浜英语给洋人写信,就相当于一个展翅开屏的孔雀把自己的臭屁股亮给别人看。于是,他把自己的草稿公布了出来让众教徒给自己“改英文作业”,由此爆出“皇家读者”这个天大的笑话。【583】你说这个不学无术的马主编到底造了多大的孽?其实,尽管从整体上说“中国自然辩证法学派”是个伪科学组织,但要从中找出几个饱学之士却并非难事。天知道于光远为什么非要任用一个四六不懂的“休闲学家”来掌控这个“学派”的机关刊物的印把子。
3、保护骗子
实际上,如果没有意外发生的话,《自然辩证法研究》肯定会成为方舟子的“责任田”、“自留地”,“打架逗士”方舟子也会因此成为他梦寐以求的“科学哲学家”、“科学历史学家”——最不济也得是一个“高级科普作家”。因为按照他的说法,自己的另一篇“论文”,题为《基因之为理论建构和物质实体》,也发表在该刊之上。【584】据该文的新语丝版本的“篇首注”,该文“原载《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年1期。因为参考文献按规定不能超过10篇,所以有关分子遗传学的研究文献均未注”。可是,不仅在“《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年1期”上找不到这篇文章,即使翻遍那以后出版的全部《自然辩证法研究》,你也找不到署名方舟子的任何文章。显然,方舟子的第三篇“论文”在即将出生之际被“(马)主编”或“(于)总裁”阉杀了。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方舟子“第二篇论文”得内容就是“打假”一个叫颜青山的人,他当时的身份是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的一名教师兼在职博士学位研究生。而就是这个颜青山,在2001年年底向《自然辩证法研究》投递了一篇稿子,它在11个月后以《孟德尔定律、达尔文进化论与现代生物学规范——兼答方舟子“达尔文、孟德尔以及科学发表方式”一文》为题发表。颜文虽然题为“兼答方舟子”,但实际上却是“主答方舟子”,因为该文的第一句话就剑指方舟子:
“方舟子‘达尔文、孟德尔以及科学发表的方式’一文对拙文‘从科学普及的角度看“孟德尔之谜”’的修正有多处误解,而对拙文的引用也很随意,因而其‘修正’也就具有太多的‘独白’意味。”【585】
简言之,在那篇文章中,颜青山虽然语气很软,但其内功却相当硬,也就是从逻辑上和实证上——它们是刘华杰当时所宣扬的“科学精神的核心内容”【586】、方舟子所宣扬的“我们必须为科学精神增添”的“新的内涵”【587】——把方舟子摆着“科学霸主”的面孔、咬着铁齿钢牙喷出来的那些吐沫星子,全都怼了回去。谁都知道,和特朗普一样,方舟子也有一个“绝不认输”的秉性,即使被人打得鼻孔穿血、满地找牙,他都会摆出一副刚刚大获全胜的架势。实际上,当一年前惨遭吴柏林在《中华读书报》上抽脸之后,方舟子仍旧不依不饶地叫骂个不休。【588】可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在被颜青山在《自然辩证法研究》上抽脸之后,方舟子却完全没了脾气——他实际上连放个响屁的胆量都没了。而在那之前,他对颜青山叫骂了至少八次。由此可知他受到的内伤到底有多重。换句话说就是,就算马惠娣和于光远对方、颜二人辩论的内容一无所知,但仅凭常识和“理性”——他是于光远“治学方法”的根本【589】——,任何人都能够看出孰是孰非、谁正谁邪。也就是说,马惠娣为了讨好二代主子而屁颠儿屁颠儿地抢发他的掐架帖子,结果弄巧成拙了。
生于撕、死于撕,厮撕不息 为了让方舟子放开手脚给自己当打手,于光远一伙在2000年前后急于给方舟子制造一个“北京大学哲学系兼职教授”头衔。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于光远指令自己的手下、《自然辩证法研究》名义上的“编辑部主任”、实际上的“主编”马惠娣帮助方舟子制造论文,于是方舟子的一篇学术赝品《还原主义和整体主义述评》就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自然辩证法研究》2000年第11期的第1页上。该文显示,它的责任编辑是马惠娣,它的作者是个美国无业游民,因为他的通讯地址是美国加州的一个邮政信箱。最让人咂舌的是,该文虽然是那期杂志的头条,但却是那期杂志发表的文章中收稿日期最晚的一篇,收稿日期是2000年9月12日。而在同一期杂志上,还发表了颜青山的一篇“从科学普及的角度看‘孟德尔之谜’”的文章,该文注明作者是“讲师,遗传学硕士,伦理学在职博士生。”【590】一般来说,方舟子在主子面前有强烈的炫耀欲望,而对于同行,他怀有先天的妒恨心理。所以,当他看到一个他瞧不上眼的“土硕士”不仅敢于染指自己的“科普”领域,而且还进犯自己的势力范围生物学,于是对颜青山大打出手,显然是要向主子“摆显”自己的能耐。而马惠娣则把方舟子的两篇“掐架”帖子捡了起来,凑成方舟子的第二篇“论文”,发表在《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年第11期上。在当时,方舟子还向《自然辩证法研究》投递了另一篇稿子,预计发表在该刊2002年第1期上。但万万没有想到,颜青山在那之前投书该刊,驳斥方舟子对自己的攻击,而方舟子对之显然无力反抗。所以,方舟子的第三篇“论文”胎死腹中。在那之后,方舟子再也没有在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任何“论文”,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
总而言之,最晚不过2002年1月,于光远一伙就已经知道了方舟子的“四科子”——科学骗子、科学痞子、科学混子、科学棍子——中的“混子”、“棍子”本质。而到了2003年,上海社科联主办的《探索与争鸣》杂志连续三期发表野鹤的《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把方舟子的“骗子”、“痞子”嘴脸刻画得纤毫毕现。【591-593】至此,中国科学纳粹们想要假装天真无知都不可能了,因为方舟子被野鹤气得“便血,被救护车送到宣武医院急救”。【594】显然,那些“老头”们即使不亲身到医院探访,他们也会亲自致电慰问。最好笑的是,据野鹤揭露,方舟子当时还曾跪求“中宣部”向自己伸出援手。(同上。)除了于光远、龚育之、何祚庥这几个人之外,那个“中宣部”还能是谁呢?
可是,所有这些都没能阻止中国科学纳粹对方舟子的“支持”。实际上,到了2005年,何祚庥还撰文为自己“总是支持方舟子”公开辩护。【595】2006年4月19日,龚育之在中国科协“两科联盟”的一个会议发表“讲话”,其中六次提到方舟子、三次提到新语丝,并且点那个正在被方舟子率领网络暴徒围攻的四川大学副校长魏于全的名,宣称“已经有平面的正规的媒体(比如《人民日报》)介入”,而他本人则“总是拭目以待,谨慎乐观”。【596】龚育之的这个讲话稿第二天就被方舟子发表在新语丝——考虑到中美12小时时差,应该就是当天,比它出现在反伪帮帮刊《科学与无神论》上早了一、两个月。【597】实际上,龚育之的话音还没有落地,人民网就“受中国科协委托”,“邀请……方舟子谈《从清华大学开除刘辉看我国成为创新型国家的必然性》”。【598】毫无疑问,那个“中国科协”就是“中国科协两科联盟委员会”,就像三年前的那个“中宣部”就是“中宣部科学处旧部”一样。方舟子当时虽然红得发紫,同时在中国报刊上开设四、五个专栏,但受到人民网的“邀请”那也是一件能够让他高兴得鼻孔流血的大喜事,因为在他的眼中,除了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CCTV之外,其余媒体都是“小报”。总之,中国科学纳粹与中国科邪教教主狗扯羊皮不弃不离,即使是从最善意的角度出发、往最好的方向理解,也只能说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事业”,而那个“事业”与科学、真伪没有半分钱的关系。
4、行骗不止
除了遭到颜青山的反弹之外,《自然辩证法研究》紧急撤销方舟子的第三篇“论文”还有一个可能的原因,那就是他们发现了方舟子行骗的证据——它的线索就在方文的第一段话之中:
“我在1999年一篇展望文章中曾经预测,21世纪将会是一个‘基因化’的世纪。随着生物技术的应用日益广泛,‘基因’现在已成为家喻户晓的一个名词,进入了日常词汇。‘基因’一语在日常使用中的含义显然不会与学术上的含义一致,人们在使用它时也往往不明了其确切的意思。事实上,即使在学术界,生物学家和生物哲学家们目前对基因的定义也未能达成共识,争论不休,在2000年还出了本探讨基因概念的论文集(P.J.Beurton et al (ed.), 2000)。对基因这一概念的历史演变和现状,已有过详细的综述(P. Portin, 1993)。这里我们只对基因概念在理论建构(theoretical construct)和物质实体(material entity)两方面的演变,做一评价。”【584】
前面提到,那篇被方舟子反复炫耀的“论文”,《〈木兰诗〉种种》,乃是抄袭之作,抄袭的对象就是《木兰文献大观》,那本书实际上应该叫作“木兰诗文献汇编大全”。也就是因为捧着这样的“百衲本”,无知无畏、无才无学、不学无术的方舟子才会显得那么博雅宏通。而《基因之为理论建构和物质实体》这篇文章也是方舟子如法炮制的,只不过他抄袭的对象变成了“探讨基因概念的论文集(P.J.Beurton et al (ed.), 2000)”。
本来,按照惯例,我在给出这样的结论之前,应该发表一篇详尽的考证文章,就像我在论证他抄袭复旦大学教授樊树志【599】、抄袭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显清【600】、抄袭英国布里斯托大学博士后普尔【601】、抄袭美国“反伪斗士”谢尔默【602】时那样。但撰写那样的文章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而我因无暇旁顾而压下未写的此类文章,至少还有两篇。【603】好在“方舟子是人类历史上头号文贼”在今天已经成为共识,所以,我此时仅提供一个方舟子所说的“铁证”——即“技术性错误”【604-605】——来支撑我的结论。方舟子如果不服,他有权动用“方法”,对我“打假”、甚至使出杀手锏,提起“刑事诉讼”。
简言之,在那篇文章的末尾,方舟子列出了十篇参考文献,其中的第六篇是:
Muller, H.J. 1947. The gene. 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Society London. Series B 135, 1-37.
谁都知道,英国皇家学会——方舟子在“打假”颜青山时将之称为“英国王家学会”【578】——的全称是“The Royal Society of London for Improving Natural Knowledge”。为了省事,它一般被称为“The Royal Society”或“The Royal Society of London”。也就是说,如果非要带上“London”这个单词的话,那么这个“学会”,不论是“王家”还是“皇家”,就一定要带上介词“of”,否则就搞不懂那几个单词之间的关系了。而方舟子上面那条参考文献,恰恰就把那个不可须臾离异的介词弄丢了。由于方舟子的参考文献几乎全部都是通过“copy/paste”这样的手段弄来的,所以他才会嘲笑别人在抄袭时“不是copy/paste,而是自己打一遍,好多单词都打错了”【606】,所以,他的这个失误只有一个可能原因,那就是他的源头、上家出现了相同的错误。果然,在前面提到的那本书的第347页,有一条参考文献与方舟子的参考文献完全相同——除了在“135”之后的标点符号:方舟子使用的是逗号,而那篇文章的作者,以色列人Raphael Falk,使用的是冒号。熟悉方舟子作案技巧的人都知道,它是方文贼为了掩盖抄袭痕迹而刻意制造的“差别”、“差异”。【607】
好笑的是,方舟子虽然善于制造“差别”,但他却有眼无珠。原来,那篇文章是发表在《伦敦皇家学会报告》的第134卷上,天知道那个以色列人Falk是怎么搞的,竟然把它写成了“135”。而这个只有一个阿拉伯数字的“差别”,对于方舟子来说不啻一个天坑,因为他永远都无法从中爬出来。
如果有谁对一个大名鼎鼎的美国博士竟然能够在一条参考文献中制造出两条“抄袭铁证”而感到无法理解的话,那说明他对这个“四科子”、“三文男”——“文盲、文贼、文痞”【599】——、太不了解。事实是,缪勒的那篇文章是他在“朝圣基金会讲座”上的讲演稿,因为那个讲座的名气太大,所以那篇文章的正式标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The Gene”这两个单词,而是要加上一个前缀“Pilgrim Trust Lecture”——在那个“王家学会”的网站上,那篇文章的标题就是那么写的;在美国最主要的文献库之一JSTOR上,这篇文章也是那么记录的。你看这个牛皮哄哄的美国水博士在他根本看不起的中土大唐到底闹出了多少笑话?
总而言之,方舟子的第三篇“自然辩证法论文”之所以会在即将问世之际惨遭阉杀,除了是因为颜青山的“反打假”之外,另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他的抄袭剽窃被人发现。而方舟子在匆匆将那篇文章在新语丝上发表、并且宣称该文“原载《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年1期”时,极可能已经得知了该文的命运,但他就是要故意撒谎,既是要得瑟自己又在“中国学术界最权威的哲学刊物之一”上面发表论文了,又是要发泄自己的仇恨——这个仇恨在六年后大爆发,就是要赶在于光远辞世之前告诉他:老于,你惹着我方舟子了!
蠢贼盗文 2000年前后,为了骗取“北京大学哲学系兼职教授”这个头衔,方舟子与《自然辩证法研究》杂志社联手炮制“论文”。他的第三篇“论文”题为《基因之为理论建构和物质实体》,抄自他在文中开列的第一篇文献,即“探讨基因概念的论文集(P.J.Beurton et al (ed.), 2000)”。虽然方舟子抄袭的证据多如牛毛,但最直截了当的证据却是他开列的第六篇参考文献,其中含有三个关键错误:第一,将刊物的名称写错(漏掉介词of);第二,将刊物的卷号写错(把“134”写成“135”);第三,将文章的标题写错(漏掉前缀“Pilgrim Trust Lecture”)。而这三个错误,全都出现在那本“论文集”第347页中的一条参考文献中。上图左、中二图显示发表那篇文献的杂志扉页和正文第一页,右图上半部为“探讨基因概念的论文集(P.J.Beurton et al (ed.), 2000)”第347页中的一条参考文献,下半部为方舟子为《基因之为理论建构和物质实体》一文开列的第六条参考文献(来自新语丝网站),红色标记显示其中的三个完全相同的错误,也就是方舟子本人所说的“抄袭铁证”。
方舟子与“自然辩证法”的故事还有很多,但我只能在此适可而止了。顺便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我的长年打假,方舟子几乎从来都是逆来顺受,没有一丝“斗士”的风采。为什么呢?因为他知道自己就是一个文贼,天生就是挨打的命,所以他才会嘲笑我“愚蠢到连南卡罗来那大学威尔士人文大楼的IP都不知道掩蔽”。【608】也就是说,方舟子每次上网都怀揣着“老鼠过街”、“掩耳盗铃”这样的贼人心理。在这个秘密被我戳破之后——其中的警句就是:“方奇才,亦明兄教你一条逻辑:只有老鼠上街才能挨打,正常人士上街通常会平安无事,所以他们不用化妆。亦明兄还要告诉方奇才一个秘密:除了做贼以外,人类还有其他的生活方式。”【609】——,方舟子又找出了一条新理由为自己勇当缩头乌龟遮羞:
“亦明(葛莘)多年来天天在网上指控我科普文章都是抄的,我要是都去回应,还干不干正事了?”【610】
一个打着“打假斗士”旗号、披着“打假斗士”战袍天天在网上寻隙滋事的无业游民,除了“打”、“斗”之外,他还能有什么“正事”呢?而方舟子的这个理由,不仅暴露出了自己的“打假”的心理,他还把自己的老恩公“反伪”的心理也暴露了出来。在九十年代,也就是在于光远一伙最为猖狂的那段时间,他们几乎天天要高喊几声“捍卫科学尊严”口号。可是,谁都知道,他们从来就不曾顾及自己的“尊严”、自己学科的“尊严”、自己老祖宗的“尊严”,即证明自己“指导科学”的合理性,以及“自然辩证法”确实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而他们之所以要把“反伪”、“捍卫科学尊严”当作自己的“主业”、自己的“正事”,就是在以自己的方式告诉世人,我们很忙,无暇捍卫恩格斯的尊严,无暇捍卫“自然辩证法”的尊严,也无暇捍卫我们自己的尊严。所以说,于光远和方舟子这一对隔代人能够凑到一起,并且一拍即合,绝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历史的必然,就像渣滓与磁铁必然聚到一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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