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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方舟子是个什么样的诗人?
送交者: 亦明_ 2026月04月11日12:23:10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回  答: 中篇 “装”出来的反叛诗人 亦明_ 于 2026-04-11 11:42:40

第八章 方舟子是个什么样的诗人?

 

 

 

在看清了方舟子如何走上“诗人”这条道路的历史、知道了方舟子为何非要戴“诗人”这顶帽子的原因之后,我们必须要花点儿精力来研究一下方舟子的诗作。这是因为,“方作诗之人”到底是不是“方诗人”,毕竟要根据他的作品来说话。假如他的作品过得硬,是“优秀诗歌作品”,则不仅他的诗人身份可以得到无可置疑的确认,而且,根据“天问诗歌公约”第四款之“一个坏蛋不可能写出好诗”,则这些“优秀诗歌作品”还能够证明方舟子是一个好人,至少不是坏蛋。再根据“英雄不问出处”的古训,笔者在上面码的几万文字也就随之一文不值。问题是,方舟子的货到底怎样?

 

一、从“一只迷路的小眼蝶”说起

 

因为方舟子一再宣传说,自己从高中时代就开始作诗,所以我们的研究理应从方舟子的这些早期诗作开始。可惜的是,这些作品不仅在正规出版的“诗选”中找不到,即使在方舟子自己选编的《方舟子诗选》中,也踪影全无。万幸的是,在《我的理想》中,方舟子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记得读到的第一首朦胧诗是北岛的短诗‘一朵迷路的蒲公英’,因为短,所以批判文章全诗照录。读完的几天后制作眼蝶标本(其翅膀有花纹如眼),竟然浮想联翩,也依样写道‘一只迷路的小眼蝶’(几年后重写此诗,自然不露模仿痕迹了)。因为诗文中流露出的反叛情绪,令当时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大为惶恐,挽救无效,终于翻脸,我被革除了团内外一切职务。”【3】

 

方舟子的这段话不仅仅是为我们提供了“寻根”的线索,它还告诉了我们另外两件事。第一,方舟子作诗,始于模仿。第二,方舟子作诗,以“不露模仿痕迹”为骄傲。作诗始于模仿,从技术上讲,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因为模仿是学习的方法之一。不过,中国早就有诗言志,歌永言”的说法。大约作于西汉的毛诗序》说得更明白: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也就是说,写诗的第一要诀就是首先要心中“有志”,即有感而发。没话找话地无病呻吟、矫揉造作地“为赋新诗强说愁”,恰恰是作诗的第一大忌。可惜的是,这个道理,方舟子至今没有明白。所以他才会在《我的理想》中,对自己当初的模仿、对于自己五年之后的消灭模仿痕迹,不仅不以为耻,反而津津乐道,沾沾自喜,甚至还洋洋得意。实际上,方舟子的诗作(以下简称“方诗”)之所以让人读不下去,主要原因就是,它们几乎全部都是无病呻吟、或者小病大哼哼之作。当然,他的那些“最好的作品”除外。

 

1、方舟子的《眼蝶标本

 

方舟子在《我的理想》中提到的“一朵迷路的蒲公英”,是北岛的一首典型的朦胧诗,并没有什么深刻的政治含义。这首诗很短,只有六十五个字,标题为《迷途》【173】:

 

沿着鸽子的哨音

我寻找着你

高高的森林挡住了天空

小路上

一颗迷途的蒲公英

把我引向蓝灰色的湖泊

在微微摇晃的倒影中

我找到了你

那深不可测的眼睛

 

可笑的是,早慧的方舟子却从中看到了反叛,因而导致遭受人生的第一个挫折,为后来当“反叛诗人”埋下了最初的种子。那么,方舟子“几年后重写”的诗作,到底是哪一首呢?笔者按图索骥,断定它就是作于1988年12月的《眼蝶标本》【174】

 

        

 

泡沫般的花香是无边的诱惑

在殷勤待客的花的街巷里

我忘了回家的路

 

        

 

一双双虎视眈眈的眼睛挂在树上

美丽是多么可怕的错误啊

 

        

 

永恒

在一瞥之间达成

 

        

 

别用冥钱一样的目光

告诉我你爱我

 

你在祭奠我

也在祭奠你自己

 

        

 

闭上忧郁之眼

眼前就一片光明

 

我至今仍睁着眼

眨也不眨

 

两诗相比,我们确实看不出《眼蝶标本》有模仿迷途的痕迹。但是,从“美丽是多么可怕的错误啊”、“闭上忧郁之眼/眼前就一片光明”这类反衬修辞手法中,我们却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顾城的诗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175】当然,顾城的诗句给予我们的是震撼和感动,方舟子的诗句留给我们的却是费解和无动于衷。

 

北岛的迷途虽然是朦胧诗,但其中的大意并不朦胧:“我”在蒲公英的引导下,走迷了路,来到了一个湖畔。那么,方舟子的《眼蝶标本》是在说什么呢?其中的“我”和“你”到底是谁呢?假如“我”是作者自指,则前四段的意思大概是说,我捕获了一只眼蝶(美丽是多么可怕的错误啊),把它制成了标本(永恒/在一瞥之间达成),并且对它说了几句话挽辞(你在祭奠我/也在祭奠你自己)。但是这样一来,最后一段就显得不通了:到底是谁“闭上忧郁之眼”、到底是谁的“眼前就一片光明”?既然“闭上忧郁之眼/眼前就一片光明”,“我”为什么要“至今仍睁着眼/眨也不眨”呢?难道“我”是在寻找黑暗吗?如果说这首诗是眼蝶的自述,则我们就无法理解“一双双虎视眈眈的眼睛挂在树上”是什么东西、“永恒/在一瞥之间达成”是什么意思。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第四段:“别用冥钱一样的目光/告诉我你爱我/你在祭奠我/也在祭奠你自己”。这是在说什么呢?难道是眼蝶在诅咒方舟子吗?

 

诗歌固然是用意象、意识流来说话,其中可以有逻辑关系混乱、可以运用幻觉和错觉、可以将主宾关系做出颠倒。但是,一首诗无论再怎么朦胧,它与胡言乱语之间的根本区别仍然存在,这就是,前者能够得到读者的理解和认同。而读者之所以能够理解和认同诗歌中的“错误”,主要是因为他们自己有时候也会体验到类似的错误(比如在梦境中和潜意识中)。这就是所谓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亦即文学创作中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且看《红楼梦》第四十八回香菱论诗:

 

“据我看来,诗的好处,有口里说不出来的意思,想去却是逼真的。有似乎无理的,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我看他《塞上》一首,那一联云:‘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想来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合上书一想,倒像是见了这景的。若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

 

但是,读过《眼蝶标本》之后,笔者不得不学着香菱说,“方舟子的诗,不仅看上去无理,想去也无理无情的。”

 

2、顾城的《眨眼

 

按道理说,方舟子第一次作《眼蝶标本》的时候,他不仅年纪轻,并且喜好采集生物标本,假如他当时真的受北岛迷途的引诱而产生了某种想象,写出了这样的诗歌,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十六岁本来就是胡思乱想的年龄。问题是,这首《眼蝶标本》是作于五年以后。此时的方舟子,已经至少有三年半没去采集眼蝶标本了(方舟子曾说过,“上了科大,学的是现代生物学,并不需要制作标本”【3】),因此,他当时写诗,至多不过是凭借早年的记忆来产生想象。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更难以理解为什么一个在全国最好的理工科大学学习了三年的人,会凭空制造出这么多的混乱和错误。

 

苦思冥想之际,顾城作于1979年的《眨眼》【176】悄悄地爬进了我的脑海:

 

我坚信,
我目不转睛。

 

彩虹,
在喷泉中游动,
温柔地顾盼行人;
我一眨眼——
就变成了一团蛇影。

 

时钟,
在教堂里栖息,
沉静地嗑着时辰;
我一眨眼——
就变成了一口深井。

 

红花,
在银幕上绽开,
兴奋地迎接春风;
我一眨眼——
就变成了一片血腥。

 

为了坚信,
我双目圆睁。

 

显然,《眨眼》与《眼蝶标本》有着惊人的相似。先看它们的结构。两首诗都分为五个段落,顾诗19句92字,方诗15句115字。实际上,这两首诗不仅在外貌结构上相似,其内部结构也非常相似。比如在中间三段,顾城通过重复的叙述来描写三个不同的幻觉,而方舟子也是在中间的三段来重复描述颠倒的影象和意识。

 

其次,我们看二诗的意象。它们的主题意象完全相同,都是圆睁的眼睛。方舟子的次级意象比较少,只是用“泡沫”来描写花香、用“虎视眈眈”、“冥钱”来描写和形容眼睛。除此之外,方诗还使用了一些抽象的词汇,如待客、永恒、祭奠之类。而顾城则除了眼睛之外,大量地运用意象来描绘自己的幻觉,因此顾诗显得生动逼真。

 

第三,我们看修辞手段。顾城的诗,主要通过反衬、对比的手法来描写“眨眼”前后意象的不同,通过隐喻的手法来建立相反意象之间的关系。比如,通过彩虹在水中的“游动”和“顾盼”,令人信服地产生了彩虹如同“一团蛇影”的形象推理。而方舟子在诗中,也主要利用反衬手法来描写错觉,如把美丽和错误、永恒和一瞥、冥钱和爱联系到一起。由于意象的缺失,以及文字的陈腐,这样的描写很难引起读者的兴趣。人们甚至不能理解这些错觉因何产生。

 

如果说在上述三个方面,顾、方二诗是大同小异的话——结构相同、意象相同、方法相同、但技巧有生熟之别——,那么这两首诗的中心思想更是惊人地相似:都是叙述视觉与幻觉的关系,而诗的结尾,二者几乎是相同的:方舟子说,“我至今仍睁着眼/眨也不眨”;顾城说,“为了坚信/我双目圆睁”。

 

也就是说,方舟子在“几年后重写此诗”,模仿北岛迷途的痕迹确实是掩盖得“自然不露”了,但是,他模仿顾城《眨眼》的狐狸尾巴却露了出来。

 

那么,方舟子的《眼蝶标本》到底是不是在“模仿”顾城的《眨眼》呢?

 

现有资料表明,顾城的心理发育与他的生理年龄极不相称,再加上他只受过小学教育,他的形像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都没有受到正规教育的破坏,所以他的成年作品有着童稚的纯真无邪和如梦似幻般的意象和意境,他也因此被舒婷称为“童话诗人”。【177】《眨眼》极可能是基于他自己的“真实的”幻觉,而不是凭空编造出来的。但出于某种考虑,这首诗却被加上了这样一句序言:“在那错误的年代里,我产生了这样的‘错觉’。”这就把反思文革的政治意义赋予了这首诗。其实,靠序言或标题来明确(或改变)一首诗的意义,是顾城的拿手好戏。最成功的例子,就是那首两句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它被冠以《一代人》这个大标题。其实,如果不这么虚张声势,而是保持它们的天然本色,效果可能会更好。无论如何,我们可以有相当的把握说,《眨眼》是顾城的有感之作。

 

而方舟子自己承认,“我这人小时候很俗,是个乖孩子”【3】、“在我上大学之前,早已把整个人生设计完毕,思想也已成熟”【148】。所谓“俗”、所谓“乖”、所谓“成熟”,最重要的标志之一就是“一本正经”,不胡思乱想。我们也确实知道,方舟子这个人的直线逻辑思维能力较强,而二维或者三维的形像思维能力非常弱——由《眼蝶标本》中意象的缺乏可见一斑。也就是说,方舟子在1988年底根本就没有作出童稚童趣的《眼蝶标本》的任何理由——除非是模仿别人。

 

3、“我的自白”

 

当然,仅仅有比较分析,仅仅有逻辑推理,是不能说服所有的读者的。那么,我们就再看看方舟子的自供。1995年10月,方舟子作《写诗蒙世绝招》,其中的主要文字如下:

 

“根据我在国内外青年诗坛蒙混多年的经验,写诗另有一个万无一失的绝招。古人云,写诗要句句甚至字字有出处,那是写古诗,写新诗也是可以照办的嘛。不过这出处要弄得让人不知有出处,那才叫水平。名诗人的名作,抄手不屑一顾,要专找无名诗人的无名之作来点石成金。八十年代末国内冒出了一堆民间诗人,多如牛毛,打印的、刻印的诗刊诗稿也是满天飞,不是诗人的看都懒得看一眼,是诗人的得到赠阅翻一下也扔废纸篓了。港台、星马的中文报纸的副刊也会登些诗作补白,除了作者本人,大概也没几个人会去看。但是,别人的垃圾却是我等文抄公文抄婆的宝贝,留心收集几次,就够你当一辈子诗人了。别人一天一首诗,出的是把一句话拉成一首诗的诗汉堡,我等一天一首诗,靠的是手中的剪刀,从沈阳某小诗人的诗作拉来当一句,从海南岛某打工仔的习作拉来当第二句,再从马来西亚的报屁股找出第三句……天马行空,让你找得到第一句的出处,楞是找不出第二句第三句第n句的来历,想指控我抄袭?证据的没有!当然,最好这第一句的来历也不能让你们瞧出来,作点加工还是必要的嘛,加上或去掉一两个形容词、副词,换下人名地名花名树名,掉一下头去一下尾,一首大作如是出笼,而且可以问心无愧,‘永不羞愧,永不道歉’。不懂诗的人自然是读得不知所云,误以为是东抄西凑拼起来的,懂诗的人则会拍案叫绝:好!好!高深莫测,飞扬飘逸,真有神韵,真有哲理,真现代,真前卫!”【146】

 

方舟子说这些“写诗蒙世绝招”是自己“多年的经验”,当然是要别人理解为他在说反话。但是,人人都知道的事实是,一个人如果没有亲身的经历,是不太可能总结出什么“绝招”的,就象一个从来没有当过贼的人,绝对写不出什么《做贼绝招》一样。所以,这段反话更象是方舟子的自白。只不过是,方舟子还没有傻到真的把自己的“绝招”和盘托出,而他耍的这个小聪明恰恰又把自己的狐狸尾巴露了出来——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么,方舟子真正的“绝招”是什么呢?既然方舟子现在已经撂笔,不再写诗,我们也就不必顾虑“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惨剧会发生在方舟子的身上,所以笔者越俎代庖替他招出:“要专找有名诗人的无名之作来点石成金”。不肖之徒千万不要听信方舟子的话,到垃圾中去淘金——他那是在耍你们玩儿呢。不过,作诗不是捡破烂。如果自己心中没有“志”,专靠“模仿”他人来写诗,那么他“点石成金”的可能几乎为零,而点金成石的可能却是无穷大——《眼蝶标本》就是最好的标本。

 

二、“我最好的作品”

 

方舟子诗选有近百首诗,其中有一首是方舟子最为得意的。1990年11月,方舟子在“赴穗签证前”,把“1987年下半年即第三学年之后”的诗作选编成集,题为《最后的预言》,其中第一首诗,当然就是《最后的预言》。【178】1993年7月,已经身在美国的方舟子第三次编辑这个诗集,编完之后写道:

 

“现在,我的一位朋友就要永远地离去。应她的请求,我开始整理旧作,把近几年的作品也编进去,献给她,以纪念一段大喜大悲的短暂日子。诗集仍名为《最后的预言》,那首诗,仍是我最好的作品。”【179】

 

2000年,在接受刘华杰采访时,方舟子说:

 

“诗是天际的星光,科学是引路的灯火。诗使我有理想、有激情,科学使我有理性、重实证,二者并不矛盾。表象是科学,内心是诗,所谓外冷内热。我自己较满意的诗作,以出国为界,前期有《最后的预言》,后期有《琴三章》(都登在台湾的《创世纪》诗刊上)。”【95】

 

2007年,新语丝新到资料上发表了署名“小草”的文章:《读方舟子的诗》。其中说:

 

“他的诗目前只这首《最后的预言》令我过目不忘。是因为那段惊心动魄的历史,还是因为其中饱满的情愫?读它使我懂得了周汝昌的一句话:很多诗只有其表,并不能称为诗,甚至唐诗三百首中真正称得上诗的也不多。”【180】

 

 

 

也就是说,《最后的预言》是方舟子的代表作、得意之作、最好之作。那么,这首诗写的是什么呢?为了帮助我们理解这首把《唐诗三百首》踩在脚下的巨著,让我们先来看一看方舟子在《〈最后的预言〉编后之一》所做的自我解释:

 

“去年冬天,当我独步天安门广场,与城楼上那位酋长摄人心魄的眼睛相对时,我更加坚信我们的时代不能没有反叛的先知,来宣告一个世界的幻灭和兆示另一个世界的来临——虽然来临的日子遥遥无期而且可能仍然会幻灭。这样的世界这样的日子是应该有启示录般的吟颂出现的,即使不过是用以自我陶醉。然而可悲的是却没有——甚至连呻吟也无法听到。因此我只能自封为先知了,于是就有了《最后的预言》,用以祭奠逝者,并告慰来者。类似内容的还有几首。而我所能做的,也不过如此。”167

 

也就是说,方舟子当时苦于这个世界的麻木不仁,“甚至连呻吟也无法听到”,于是自扮先知,向世界发出预言。他发出了什么预言呢?请欣赏《最后的预言》:

 

握紧我的手

让我的图腾烙在你的手上

请传递这一把火 直到

百年之后 我所有绝望的嘶叫凝固

而此刻回声不绝 如带雨的风

从一颗龟裂的心上抚过

那美丽的伤口 如礼花般开放

为一个最后的节日之夜殉葬

 

啊 那些长跪不起的人们

一夜夜静等灵光催命的闪耀

为每一次的劫难欢呼和嚎叫吧

但是我早已降临

在空旷的祭坛上悠悠地独步

一步步踏碎绿树红墙守护的古老梦境

碎影依然伟大如魔鬼 然而不再长久

告诉你们吧 这一刻的阵痛

乃是不可告人的无上欢乐

我不死的种子 在城楼那双神秘的眼下

挣扎着播散如四溢的血

带血的宁馨儿

比水晶里的人神更为不朽

 

这时候你的归来不可改变

正如我命定的离去

墓碑高耸 指示一次奇迹的毁灭

所有的道路都指向我们百年后的重逢

真正的道路是否不再虚幻

唯一的道路究竟埋葬在哪一片地下

不可破译的密码在你的眼里闪烁

在默默的相对中消逝

   

读毕这首“最好的”诗,我们的脑海中马上就浮出一个大大的问号:这,是诗吗?

 

1、无音节的“诗”

 

根据《辞海》

 

“诗歌高度集中地概括、反映社会生活,饱含着作者丰富的思想和感情,富于想象,语言凝结而形象性强,具有节奏韵律,一般分行排列。”

 

根据《维基百科》:

 

“诗是一种文学体裁,其按照一定的音节、声调和韵律的要求,用凝练的语言、充沛的情感以及丰富的现象来高度集中的表现社会生活和人的精神世界。”

 

根据Dictionary.com

 

A poem is “a composition in verse, esp. one that is characterized by a highly developed artistic form and by the use of heightened language and rhythm to express an intensely imaginative interpretation of the subject.”(诗是一种韵文作品,尤指那种以高度精湛的艺术形式为特征,并运用升华的语言与韵律,来表达对题材充满强烈想象力的诠释的作品。)

 

也就是说,不论中外,“诗”在形式上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押韵;第二,有节奏感;第三,语言要精练。而方舟子这首“最好的”诗,一没有韵脚,二没有节奏,三则文字拖泥带水不说,并且陈腐不堪。这样一首作品,连是不是“诗”的问题都没有解决,怎么就能够连升三级般地成了“最好的”诗了呢?

 

实际上,不论是最早的《诗经》,还是最新的“垃圾派”的代表作(如徐乡愁的《拉屎是一种享受》),“押韵”都是诗歌最明显的特征。即使是《红楼梦》里的薛大傻子作歪诗,他也知道“押韵就好”这个道理。为什么方诗人作诗不用韵呢?

 

不错,在英语诗歌中,确实有“无韵诗”。中国新诗中,也存在无韵诗。但是,几乎毫无例外,这些无韵的诗歌,都有较为鲜明甚至强烈的节奏。郭沫若曾专门讨论过诗的节奏问题。他说:“我们可以说没有诗是没有节奏的,没有节奏的便不是诗。”【181】把无韵诗介绍到中国的胡适曾明白地讨论过押韵与节奏的关系:

 

“现在攻击新诗的人,多说新诗没有音节,不幸有一些做新诗的人也以为新诗可以不注意音节。这都是错的。攻击新诗的人,他们不懂得‘音节’是什么,以为句脚有韵,句里有‘平平仄仄’‘仄仄平平’的调子,就是有音节了。……押韵乃是音节上最不重要的一件事。至于句中的平仄,也不重要。……诗的音节全靠两个重要分子:一是语气的自然节奏,二是每句内部所用字的自然和谐,至于句末的韵脚,句中的平仄,都是不重要的事。语气自然,用字和谐,就是句末无韵也不要紧。”【182】

 

我们先不管《最后的预言》“每句内部所用字”是否“自然和谐”,我们只看它是否有“语气的自然节奏”。怎么看一首诗的节奏呢?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高声朗诵,看它是否能够“琅琅上口”。凡是“琅琅上口”的诗,其节奏都没有问题。反之,那些读起来佶屈聱牙、让人感到别扭拗口、舌头抽筋的“诗”——我们姑且称其为“诗”——肯定没有节奏。显然,任何人只要读一读《最后的预言》的第一节,——根本不必折磨自己朗读全篇——就能够发现其中节奏的缺失。没有音韵、没有节奏的文字,难道仅仅是因为分行书写,就变成诗了吗?(《眼蝶标本》也是无韵诗,但是由于它的句子大多较短,并且两两成对,所以给人的不舒服的感觉并不十分强烈。)

 

2、没有基本语文训练的“诗”

 

方舟子当然可以为自己辩护说,我的诗,自成一体,属于“无音节”的“新新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用诗的第三个特性——语言的精练性——来检查一下这首“最好的作品”。

 

先看头两句:

 

握紧我的手

让我的图腾烙在你的手上

 

很难理解方舟子为什么没有注意到“我的手”和“你的手”在语义上的重复和修辞上的笨拙。既然是“握紧我的手”,则“让我的图腾烙在”的对象自然就是“你的手”;反之,“烙在你的手上”的图腾也肯定是“我的”。因此,方舟子大可省略“在你的手”或第二个“我的”,甚至二者都省略。假如作出这样的修改,则不仅句子精练,更富诗意,而且连节奏都带出来了。

 

再看次两句:

 

请传递这一把火 直到

百年之后 我所有绝望的嘶叫凝固

 

方舟子既然自拟“先知”,则他就是上帝的代言人。因此,第一个字“请”不仅毫无必要,而且使这个“先知”的形象打了一个大大的折扣——正所谓“画蛇添足”。况且,第一个祈使句“握紧我的手”没有用“请”,为什么第二个祈使句要用“请”呢?这不成了“坐,请坐,请上坐”故事新编了吗?其次,那个“所有”也显得累赘:在《最后的预言》中,方舟子这个先知根本就没有发出什么“预言”、吼出什么“嘶叫”,因此,加上“所有”二字,徒显其虚张声势。就算方舟子真的发出了很多预言和嘶叫,他既然已经用“绝望的”三字加以限定,则再加上“所有”也属于徒劳无功。因此,删去“请”和“所有”这三个字,句子就简洁多了,节奏也从原先的1-2-3-1/2/2-2/1-2-3-2-2(数字为每个词或词组的字数)变成了2-3-1/2/2-2/1-3-2-2,读起来,也通顺多了。

 

笔者无意给方舟子当免费老师,因此不打算逐句批改。但是,象上面举出的文字毛病,实际上贯穿《最后的预言》的全篇。一些根本就没有必要使用的虚词,方舟子使用起来毫无顾忌,颇象他喜欢吃别人的请,其心理大概是“不吃白不吃”。例如,这首诗正文332个字,但仅“的”字就被使用了30次,占全诗的9%,真个是“无的不成句”。“的”固然是现代汉语中不可缺少的粘合剂,但过多的使用,会使句子结构松弛,给人以重复、拉遢的感觉,并且破坏诗歌的节奏。(《朦胧诗选》中,“的”字的使用率在6%左右。)因此,象什么“为每一次的劫难”、“在你的眼里闪烁”这些句子中的“的”字,都可以省略。而象“如四溢的血”,也可以改成“如血四溢”。除了“的”字外,还有一些可用可不用的虚词,方舟子也都顺手拈来,挥金如土,如连词“而”、“但是”、“然而”;如叹词“啊”、“吧”;如介词“为”、“在”;如助词“地”、“着”,等等。

 

《最后的预言》的另一个语言特点就是不顾诗歌创作的大忌,重复使用相同或相似的词汇。除了前面提到的“我的手、你的手”之外,我们再看看这两句:

 

在空旷的祭坛上悠悠地独步

一步步踏碎绿树红墙守护的古老梦境

 

既然前面已经说是“悠悠地独步”了,还有什么必要再说一遍“一步步”?难道谁还能三步并作两步也似地“悠悠独步”?其它被重复使用相同词汇还有 “百年”、“所有”、“不可”;相似的词和词组则有“嘶叫”和“嚎叫”、“殉葬”和“埋葬”、“此刻”和“这时候”、“欢呼”和“欢乐”、“指示”和“指向”、“为一个最后的节日之夜”和“为每一次的劫难”,等等。而在诗的结尾,方舟子竟然连续三次使用了“道路”这个词:“所有的道路”、“真正的道路”、“唯一的道路”。重复确实是修辞手段之一,其目的一般是强调,并且是层层递进式的强调。而方诗使用这个手段所造成的效果则恰恰相反,强调力度层层递减。请问:既然“所有的道路都指向我们百年后的重逢”,那么还有什么必要去选择“真正的道路”和“唯一的道路”呢?即使有必要,这“真正的道路”和“唯一的道路”又有什么区别呢?显然,方舟子当时是在没话找话地凑行数。

 

3、没有文化的“诗”

 

如果说上面指出的“毛病”能够证明“方诗非诗”的话,下面这些错误就能证明“方文非文”。

 

首先,我们看看这三行诗句:

 

从一颗龟裂的心上抚过

那美丽的伤口 如礼花般开放

为一个最后的节日之夜殉葬

 

方舟子把“龟裂”说成是“美丽的伤口”本来就已经有点儿匪夷所思,而他把“如礼花般开放的美丽的伤口”说成“为……殉葬”,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众所周知,殉葬是指用实物与死者同葬。而不论是“伤口”,还是“礼花”,都是非实物名词,它们怎么会“为……殉葬”呢?再说,“为……殉葬”的主体一般都是有意志或者能够有主动行为的人,而不能是物,如我们可以说“他为民主殉葬”,或“我用金钱为他殉葬”,但如果说“金钱为资本主义殉葬”,就会让人感到不对劲儿。方舟子这个语文状元之所以造出了这样的病句,很可能是他没有搞清楚“送葬”和“殉葬”的区别。另外,“为最后的节日之夜殉葬”这句话也有语病:且不问这个“最后的节日”是指什么,我们竟搞不明白死去的是“节日”还是“节日之夜”。如果是前者,为什么“伤口”要为“之夜”殉葬?如果是后者,则“节日”本身并没有死,它怎么就成了“最后的”?

 

然后,我们再看看这两行诗:

 

告诉你们吧 这一刻的阵痛

乃是不可告人的无上欢乐

 

既然“无上欢乐”是“不可告人的”,那么这位先知为什么还要“告诉你们吧”?这不象是在说:“我现在给你们讲一个我无法讲述的故事”吗?逻辑不通到这个程度,还敢冒充先知,其勇气固然可嘉,但这位张口闭口骂别人为“弱智”的“一等一的全才”,其智力未免太弱。

 

第三,方舟子在第二段中,是这样描写“我”的行动的:先是“我……降临”,接着是“我……悠悠地独步”,然后毫无来由地突然间开始“我不死的种子……挣扎着播散”。显然,从“悠悠地独步”到“挣扎着播散”,这个变化显得太过突兀:悠悠者,悠闲自如之态也;挣扎者,欲摆脱束缚之态也。根据上下文,我们看不出“我”或“我的种子”为什么要“挣扎”、要挣脱什么。或许,方舟子是在暗示他的播散种子与女人生产相似(所以才“如四溢的血”)?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又不能不对方诗人的想象能力表示“不可告人的无上欢乐”了。

 

另外,恕笔者无知,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先知播散种子的典故。假如先知真的有播散种子的使命,并且会播散种子,那么就出现了一个问题:诗中的“你”是谁?他有什么作用?“先知”为什么需要这个“你”来“握紧我的手”、来“传递这一把火”?

 

第四,用“四溢”来形容种子的“播散”,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溢”字的本义是液体充满而流出。液体是凝聚的,流动是缓慢的,而种子是分散的个体,播撒是快速的动作。说种子播散如血四溢,就象是把“枪林弹雨”改说成是“枪墙弹水”,固然不能说这是完全错误,但肯定可以说是不恰当。其实,假如把“溢”字成“射”字,则不仅增加了文字的动感,而且,如果放在句尾,竟可隔行与上面的“无上欢乐”压韵。可惜的是,这位语文状元改装成的反叛诗人,总是能够在“所有的道路都指向正确使用汉语”之际,走上糟蹋汉语的羊肠小道。

 

第五,《最后的预言》是建立在“先知”这个宗教传说基础之上的。尽管方舟子不信、并且痛恨宗教,但他强用人家的杯酒,来浇自己的块垒,别人也拿他无可奈何。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非要在诗中加入一些稀奇古怪的名词如“劫难”、“宁馨儿”、“祭坛”、“密码”(并且是“不可破译的密码”),结果使这首“最好的”诗看上去不仅幼稚得可笑,简直就是不伦不类。

 

我们知道,“先知”是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的传说人物,佛教中并没有类似的故事。与之相对应,“劫难”是佛教中独特的概念,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没有相应的说法。方舟子把这两个名词混到同一首诗中,使我们不知道这到底是因为“先知”想要融合本来就无法融合的三大宗教呢,还是因为“先知”是一个无知。但是,我们确实知道,用“宁馨儿”当“新生儿”的代名词是错误的。“宁馨”是晋朝时期的口语,意思是“这样的”,因此“宁馨儿”的意思是“这样的孩子”。这个典故首见于《晋书•王戎传》,说的是王衍小时候去见山涛,王衍走后,山涛对他发出了这样的赞叹:“何物老妪,生宁馨儿!”把方诗中的“带血的宁馨儿”翻译成现代白话,就成了“带血的这样的孩子”。正常人有这么说话的吗?方舟子犯这个错误,显然出于对“宁馨儿”典故的一知半解。方舟子当然可以效仿余秋雨的“致仕”故伎,为自己辩护说,这是古语新用。但这样一来,他又把自己的“语文状元”帽子扯破了。

 

本来,在《最后的预言》中,方舟子极力要营造出一种古朴、神秘、荒凉的气氛,所以他使用了图腾、殉葬、劫难、灵光、魔鬼、毁灭等字眼儿。但到了最后,他却使用了一个极具现代特色的名词“密码”。这就像是一个身穿长袍马褂、头梳长辫子的满清遗老,脖子上却扎了一条鲜艳的西装领带,让人怎么看怎么别扭。方舟子大概不知道,即使英文单词code中的“密码”含义,也仅有二百余年历史,而中文“密码”一词则完全是近代才出现的,所以《辞源》不收这个词。

 

至于方舟子所说的“在空旷的祭坛上悠悠地独步”更是滑天下之大稽。原来,“祭坛”或“祭台”,在西方和阿拉伯世界,乃是一种类似中国“供桌”的物品,英文是altar。在天主教中,它更是特指教堂中那个石棺的模型(用来盛放复制的圣体)。也就是说,基督教或伊斯兰教的“先知”能够看到的“祭坛”,既不“空旷”,也不会容许他在上面“悠悠地独步”。能够容忍这位宗教先知“悠悠地独步”的“祭坛”,恰恰是代表中国原始信仰和传统文化的“天坛”,或者是诸葛亮祭风用的“七星坛”。(在世界三大宗教出现之前的古希腊时代,还有一个宙斯祭坛 Pergamon Altar of Zeus,位于现在的土耳其,它也可以容纳方舟子独步。) 换句话说就是,在存在宗教先知的文化中,并不存在可供先知独步的祭坛;而在存在可以独步的祭坛的文化中,却根本就没有方舟子所说的先知——方舟子时空错位了。

 

总之,从形式上看,《最后的预言》是一篇充满了常识、修辞错误的“文字”,除了“分行书写”之外,这篇文字再就没有任何“诗的特征”。因此,我们不妨问一问方舟子:您为什么称它为“诗”?您为什么不称它为“文”、为“赋”、为“辞”?实际上,方先生大可把这样的文字称为“潮”、为“润”,或者干脆称之为“干”。

 

4、到底是“最后的预言”,还是“临行的诅咒”?

 

也许还会有人——如把这首诗与《唐诗三百首》相提并论的小草之流——为方舟子辩解说,《最后的预言》虽然在形式上不是诗,但它的内容是诗,所以它可以被称为诗。

 

那好吧,我们就来看一看它的内容。

 

根据方舟子在这首诗的结尾注明“1989.12.于天安门广场”,以及诗中的“绝望”啊、“不朽”啊、“血”啊等文字,人们很容易以为它是为陆肆事件而作。确实,由蒋天超主编、“台湾民主基金会”资助出版的《陆肆诗集》,就把这首诗收了进去。但实际上,这首诗和陆肆并没有什么关系,至少是没有直接的关系。

 

在前面引用的那段《〈最后的预言〉编后之一》中,方舟子自称他创作这首诗,是因为他认为“这样的世界这样的日子是应该有启示录般的吟颂出现的,即使不过是用以自我陶醉。然而可悲的是却没有……因此我只能自封为先知了”。根据《辞海》,“先知”的含义有三种:一种是“对事理的认识较一般人为早的人。《孟子•万章上》:‘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第二种先知是“犹太教、基督教《圣经》中所说‘受上帝启示’而‘传达上帝旨意’或‘预言未来’的人。”第三种是“译自阿拉伯Al-Nabi,亦称‘预言者’、‘知隐微之事者’。”实际上,宗教里面的先知,——不论是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都是上帝的代言人。因为方舟子所说的“先知”会发出“最后的预言”,所以我们知道,他要充当的先知,是具有宗教含义的先知,而不是孟子所说的先知先觉者。这样一来,我们就有一个问题:方舟子是在为谁代言?也就是说,方舟子心中的上帝是谁?

 

方舟子诗选中,《最后的预言》是方舟子作于陆肆之后的第二首诗。在它之前四个月,1989年8月,方舟子还作了一首《再读鲁迅》【183】,其主题和语言与《最后的预言》极为相似。全诗如下:

 

这时候目光依然暗淡如夜

为了寻找一个古老的预言把你读遍

六十年前的预言应约滚滚而至

反复地兆示我 你最后这一个祭司

该怎样嚎叫于静寂的人群

 

而你 可怕的先知啊 却早已安息

把灵魂藏身于象形文字的方阵

默默地上演一幕幕轮回的把戏

指示好的故事 坏的结局

令走火入魔的我们懵懵懂懂一齐恸哭

 

那么 我们究竟在等待什么

等待如血 洗礼一个早熟的黄昏

预告无数个夭折的黎明

雄性勃勃的墓碑 今夜突然疲软

美丽的情人 砰然倒地的身影依然美丽

那曾经使我们亢奋不已的 究竟是什么呢

 

但是我们终将再次归来

在你的书堆上举起反叛的大纛

熔岩一旦喷出 将如野草般蔓延

淹没永恒而颓败的舞台

淹没所有没有人证的历史

在焦黄的气息中我们飞升 然后永生

那最后审判的时刻 正在来临

 

我重重地合上古色古香的封面

去吧 让新点的火焰把你读完

那飘扬着的 不过是灰烬

 

显然,从内容上看,《再读鲁迅》和《最后的预言》是前后衔接的。只不过是,在《再读鲁迅》中,鲁迅是先知,方舟子是祭司;而在《最后的预言》中,方舟子把自己晋升为先知,那个无名无姓的“你”是一个祭司(或者是他的信徒、使者),而鲁迅则被尊为上帝了。所谓“最后的预言”,无非是方舟子从鲁迅的文字——“象形文字的方阵”——中,所得到的启示。那么,这个启示到底是什么呢?方舟子虽然没有明确说出,但是却做出了无可置疑的暗示:第一,中国将会毁灭:“熔岩一旦喷出/将如野草般蔓延/淹没永恒而颓败的舞台/淹没所有没有人证的历史”,“墓碑高耸/指示一次奇迹的毁灭”。第二,“我们”将获得永生:“在焦黄的气息中我们飞升/然后永生”,“所有的道路都指向我们百年后的重逢”。

 

1989814日,也就是在作《再读鲁迅》的同时,方舟子给一个叫WY的人写了一封信,其中说:

 

“这次科大报考GRE的人数是创纪录的。为了能领到表,大家挤着,嚷着,抢着,都成了名副其实的暴徒。就象一群遭遇海难的旅客,完全失去了自救和救援的希望,都拼命往小小的救生艇上挤。

 

“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个。虽然我知道同样是人类社会,美国也未必就比中国好多少。但是我现在所能作的——或者说是赖以生存下去的支柱——也只能是如此。就象《野草》中的过客,虽然明知前方只有坟,也只能不带任何希望地向它走去。……

 

“在家又翻了翻鲁迅的著作。经过了一场‘血与火的洗礼’,也就更感到鲁迅伟大得可怕,就象一位先知。而到社会的基层了解民众对这次运动的见解,又提供了许多悲哀的例证。对民族的根源和国民的德性了解得越透彻就越觉得悲凉无比。是的,我已经没有了普渡众生的豪情壮志了(那十八岁少年的骄傲哪里去了呢?),只能先解脱了自己。我很敏感,也许预感也颇好,就象一只小老鼠,预见到地震将临,自己的家园将毁于一旦,却除了逃走之外别无他法。”【184】

 

看到了吗?当时的方舟子是确信老鼠能够“预见到地震将临”的,所以他才会象面临灭顶之灾的耗子那样“逃走”。二十二年之后,这个曾经凭借着本能而逃生的人,却又换上另一副面孔,滔滔不绝地告诉世人:谁也无法预测地震,“地震专家的职责不应该是预报地震”。【185】此人之居心究竟何在,我们慢慢地就会从他的诗中找到答案。

 

无论如何,方舟子从鲁迅的文字中预感到灾难的来临——至少他口头上是这么说的——,所以他要到新大陆去避难,就象当年的诺亚带领全家登上方舟逃避洪水那样。因此,与其说《再读鲁迅》和《最后的预言》是在纪念陆肆,倒不如说他是在给自己出洋留学时与芸芸众生一样的仓惶失态找一个借口。“台湾民主基金会”把《最后的预言》当作“陆肆诗”,未免太过自作多情。

 

既然此时我们已经知道了《再读鲁迅》的真实含义,为了增加它的可读性、易懂性、娱乐性,笔者把它修改一下,供读者欣赏。

 

《再读鲁迅》(修改方舟子原稿)

 

      亦明

 

为了寻找那古老的预言

我把鲁迅的《野草》翻遍

六十年前的诅咒

今天早已应验

 

鲁爷啊

您真是一个可怕的先知

教教我吧

您谦卑恭顺的最后祭司

 

可惜啊先知已经魂断

可恨啊民众仍旧愚顽

可悲啊男根突然疲软

可怜啊女体慢慢瘫痪

 

即使我不懂您的预言

我也要跟您直到永远

您举起大纛我就反叛

您说出一二我就喊三

 

世界注定毁灭

地面覆盖熔岩

愚民将受审判

我却要升天、升天、升天……[声音渐弱,直到消失]

 

2008年7月20日,方舟子在“剽窃示众”一个人之时,“顺便”说了这么几句话:

 

“顺便说一下,去年7月海外出了一本《陆肆诗集》(蒋品超主编),收入我的三首诗《最后的预言》、《会有这样的时候》、《我只是站在这里静静地看着你》,事先没有征得我的许可倒也罢了,《会有这样的时候》居然还给改了一句,把‘这样的时候还能再等多久/年复一年’改成‘一年复一年,不会太久’,改得莫名其妙。蒋主编如果觉得诗写得比我好,自己写就是了,何必自告奋勇要当我的一句师?”186

 

我当然觉得自己的诗写得比方舟子好,但是,我不喜欢当诗人,况且我是在研究“方学”,所以我不能“自己写就是了”,而必须“自告奋勇”当方诗人的“一诗师”。方诗人如果对此不高兴,那就“爱咋咋地”吧。

 

作《再读鲁迅》的四个月之后,方舟子再作《最后的预言》。如果说此时的方舟子已经立志要建立一种宗教——大概要叫做“鲁教”——,应该离事实不远,因为不仅他和鲁迅都各升了一级,而且方舟子自己也有了跟随者“你”和后代“宁馨儿”。看看方舟子在1989年12月7日对他的朋友HR说的这段话:

 

“我的立志出国,究竟是为了逃避责任,还是为了解脱自己,或者是为了到另一世界看个究竟,不至于对人生太感绝望?不知道。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总有一天我终将归来,不管以什么方式(如果能出去的话),因为在我的内心深处可悲地无可奈何地深爱着这个多灾多难一点也不可爱的民族,悲悯她的前途,然而仇恨她的现在。悲剧是我只能看着我的爱人一步一步走向深渊却无能为力。六月的惨剧只是她积四十年之久的又一次垂死挣扎而已,而其结果不过再一次证明了她的不可救药。因此我只得走了,或者转过脸去。我还没有堕落到在她的棺材上狂欢等着瓜分她的尸体,也无法高尚到与她殉葬。”【184】

 

本来,大学毕业之后,争取出国留学,应该说是名正言顺、光明正大的事情。而方舟子却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对别人解释自己出国的动机。这其中的原因,除了他当时为了考GRE而“成了名副其实的暴徒”之外,是否还有什么其他的内情,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的是,当时方舟子对中国的仇恨,是极为强烈的。让人感到震惊的是,他仇恨的对象,并不仅仅是政府,而是包括整个“民族的根源和国民的德性”;而他产生仇恨的原因,也不是陆肆事件,因为在他看来,陆肆事件不过是整个中国历史上的“一幕幕轮回的把戏”之一而已。尽管方舟子还假惺惺地说什么“我的内心深处可悲地无可奈何地深爱着这个多灾多难一点也不可爱的民族”,但实际上,他之所以要说这样的话,恰恰是出于“无可奈何”,因为他的听众和读者都是中国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最后的预言》实际上是方舟子临行前对中国发出的“最后的诅咒”。按照方舟子的设想,中国应该发生“一次奇迹的毁灭”,然后他就可以“终将归来”,与同道做“百年后的重逢”。也就是因为这个“预言”太过恶毒,方舟子才在诗中装神弄鬼,假扮先知,最后还要故作神秘地这样结尾:

 

真正的道路是否不再虚幻

唯一的道路究竟埋葬在哪一片地下

不可破译的密码在你的眼里闪烁

在默默的相对中消逝

 

其实,那“不可破译的密码”和那“象形文字的方阵”都是可以破译的,就象方舟子的那个“不可告人的无上欢乐”是必须要“告诉你们吧”一样。对于方舟子来说,这个“密码”和“方阵”就是鲁迅的著作,特别是鲁迅在《野草•题辞》中说的这句话:

 

“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

 

当然,按照方舟子的理解,“熔岩”仅仅“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是远远不够的,它应该“淹没永恒而颓败的舞台、淹没所有没有人证的历史”,应该是“一次奇迹的毁灭”。这就是方舟子发出的“最后的预言”。

 

19891227日,方舟子在给WY的信中说:

 

“《那时候》一诗更是写得匆忙,并非完整的作品,你也就不必在里面寻找什么特点。在它的基础上完成了《传统下的预言》,可说是我对北京的观感,颇费了点心机,自己也较满意,再修改修改,简直可以当作我的代表作了。”【184】

 

毫无疑问,《传统下的预言》与《最后的预言》不过是同一首诗的两个不同标题。方舟子所说的“颇费了点心机”,就是笔者上面所说的装神弄鬼故作神秘,其目的,无非是要把自己的阴损歹毒埋藏得更深一点儿而已。

 

所以说,如果把内容如此邪恶的《最后的预言》称为“诗”,不仅是对“诗”的亵渎,而且是对方舟子念念有词、信誓旦旦的那个“人文主义原则”【187】的亵渎。只不过是,方舟子的“人文主义原则”只对美国人有效,那些“一点也不可爱的”中国人是沾不到这个原则的什么光的。对于他们,“一次奇迹的毁灭”应该是最好的下场——所以方舟子要千方百计地阻止中国的科学家研究地震的预测预报。正是:

 

有一种坏蛋叫祭司

有一种神棍叫先知

有一种毒咒叫预言

有一种作恶叫作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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