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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2004年度中國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的遭遇
送交者: 教育處 2005年01月04日11:17:27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一個中國學生向中國駐德國大使館教育處申請2004年度國家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的遭遇

我自2001年起在德國K大學讀博士,專業是理論計算機科學。2004年初我很偶然地了解到中國國家留學基金委自2003年起通過中國駐一些國家的大使館教育處組織評審,向該國的部分優秀中國自費博士生提供獎學金。然而我在2003年從來沒有從中國駐德國大使館教育處得到過這個信息,錯失這次機會。 2004年度獎學金的申請從九月開始,到十月底結束。我按時遞交了幾乎所有要求的材料,不過沒有提供所有論文的首頁和所有開會的邀請,因為我的這些材料實在太多。而後發生的事情也證明這些東西都是無關緊要。十一月底我終於在教育處的主頁上看到了公示的初審結果,令我極為詫異的是沒有我的名字,而計算機科學的名額卻給了另外一位在P大學讀書的中國學生H。我個人對歐洲的理論計算機科學方向的研究者還是相當熟悉的,但是從來沒有聽說過H,於是我就找到了所有能夠找到的H的公開材料;經過充分的對比之後我按照公示主頁上的地址發了email提出我的意見。當時我還認為名單是由教育處報到國內,由國內的專家評審的。經過幾天的等待我絲毫沒有得到消息,於是我又發了下面的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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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 我是德國K大學的一名博士生。我自2001年開始在德國的學業,並於今年通過中國駐德國大使館教育處向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2004年度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最近我從教育處的主頁上發現除評結果已經出來,而我不在其中。因此我在此向各位領導表達我的意見。 由於名單上各位留學生的專業方向不同,因此我選擇了P大學計算機專業的H同學與我做比較以支持我的意見,因為我們的專業相同。為了了解H同學的情況,我找到了他的主頁(此處隱去)。不過這個主頁是新的,沒有任何內容。不過我很快就發現H同學是隨其導師於2004年從T大學轉去。因此我終於找到了包括H同學科研成果的主頁(此處隱去)。很高興的是,我發現H同學在主頁上也說明了他的專業是理論計算機科學(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完全和我一樣。因此我們就更具有可比性。 從這個主頁上可以發現H同學的主要研究方向是信息安全和安全教育。其研究項目有二:一是A(詳情隱去),主要是開發在Internet上進行信息安全訓練的一個軟件系統;另一個項目B(詳情隱去)則完全是一個信息安全教育的軟件系統。其主要成果為四篇文章: (此處隱去論文信息) 為了了解H同學的研究成果,我又找到了這些會議的主頁。以下是我所尋找到的信息: 1.第一篇文章的標題是“B: 一個在網上建立安全實驗室的方法”。從這個標題上我認為這是有一定研究成果的文章。AINA 2004的會議主頁為http://www.takilab.k.dendai.ac.jp/conf/aina/2004/。不過我注意到會議投稿頁數限制是不超過6頁,而H同學的文章位於論文集中xxx-xxx頁,只有4頁。相信有投稿經驗的專家都能夠了解到篇幅較短的文章一般都意味着什麼(當然不排除特殊情況)。 2.第二篇文章的標題是“B:一個安全教育的交互式課程體系”。我個人認為這篇文章只是闡述了這個系統在計算機科學教育中的應用。可以這麼說,這篇文章只是關於計算機科學教育中的一個應用,我無法理解這與理論計算機科學有什麼聯繫。相反,我認為在國內很多大學的研究生都具有開發計算機教育系統的能力。SIGCSE 2004的會議主頁是http://www.csc.villanova.edu/sigcse2004/。可以看到這只是一個計算機科學教育的會議。從尖端科研的角度來看,這樣的會議價值極低。同時我也注意到這篇文章出現在論文集中xxx-xxx頁,僅5頁紙篇幅。 3.第三篇文章的標題是“一個信息安全教育的指導系統”。相信每個有一定研究經驗的人看到這個標題時,一定會了解這不過是又一篇關於計算機科學教育的論文。該文發表在“信息戰學報”上。這個期刊是所有我所認識的從事理論計算機科學的研究人員所不了解的刊物,其主頁是http://www.jinfowar.com/extranet/microsite.asp?section=extranet&ContentID=jiw_main,其出版社是澳大利亞的Teamlink Australia Pty Ltd,在學術界聞所未聞,自1999年才建立。此刊物至今僅發行3卷,其兩位主編僅為澳大利亞不知名學校的副教授,其學術水平可見一斑。另外此文總共7頁。 4.第四篇文章的標題和第三篇非常相似,是“一個信息安全的指導系統”。從標題來看,這應當仍然是關於計算機科學教育的文章。該會議的主頁是http://cisr.nps.navy.mil/wise3/,仍然是一個信息安全教育的會議。會議的投稿篇幅限制是12頁,而該文位於xx-xx頁,僅10頁。 綜上所述,我個人,以及我所認識的從事計算機科學研究、同時又了解這次獎學金初評結果的研究人員一致認為H同學主要的科研成果是開發了一個信息安全教育的軟件系統。在此過程中H同學可能付出了大量的努力和時間,但是從尖端科研的角度來看,其成果的學術價值非常小。 以下簡單闡述一下我所做的成果,雖然這些我已經在申請里提到過: (此處略去自我表揚部分) 綜上所述,我所做的研究都是處於世界領先水平,涉及的範圍從基本的數學理論到有線通信網絡、無線通信、並行計算等等,從學術水平上來看,這些成果遠比一個計算機科學教育的軟件系統更具有理論和實際價值,問題更富有挑戰性,成果的質量也更高。我的這些成果已經得到了公認,其中第一個成果還在國際數學家大會的衛星會議上做了報告。因此,我相信我的科研水平比H同學要高,科研成果更豐富、更先進、更全面。 另外一方面,理論計算機科學領域的習慣是作者署名依照字母順序排名;因此我的名字Z總是靠後。然而我是所有這些論文的聯繫作者,這些文章都是由我執筆,而且我所做的貢獻最大;這一點可以我所有的合作者都可以證明。此外,我還有數篇獨立完成的論文,充分說明了我的獨立工作能力。 由於我的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在我尚未畢業的情況下,已經獲得了法國CNRS(相當於德國Max-Planck研究所)、加拿大T大學、M大學和其他學校及研究所的邀請從事博士後研究。我本人還是希望能夠為國家做貢獻,並且已經與國內一些高校及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聯繫,希望把我從事的尖端研究帶到國內,應用到通信和高性能計算上。然而這次獎學金初評的結果卻讓表明了國內的學術界教育界並不認同我的科研成果和能力,因此我很難相信國內能夠提供讓我進行科研的氛圍。如果祖國不認同我的話,我只希望有一個能向我提供良好科研環境的地方;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認為我將滯留國外,放棄報效祖國的願望。既然國內的專家學者不認為我的研究有價值,相信也不會認為失去我也不會帶來什麼損失;為全人類做貢獻也許是我唯一的方向。 我並不反對H同學獲得獎學金,但我認為在他獲得獎學金的情況下,我也應該獲得獎學金。否則的話,我認為這樣的結果是不公平的。我希望對於這次獎學金初評結果給予我一個合理的解釋。身為中國人,我對於政府加諸於自己的決定希望得到一個說法。我希望這種競爭是在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下進行。如果我無法得到具有說服力的答覆,我保留採取以下措施的權利: 1.將獎學金初評結果及我本人的申請材料發給國內的專家學者,請他們給予評判; 2.將以上信息發布在國內各高校BBS及各大網站的論壇上,請大家給予評價; 3.將以上信息(中英文)發布在國外各高校BBS及中英文論壇上,同時聯繫國外專家學者,請他們給予評論。 我保證,如果我採取以上措施,我將向留學基金委及大使館公布所有收到的原始反饋信息,同時也將將這些信息進一步向各界公開,相信群眾和專家的意見更加有意義。 此致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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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我隱去了一些原始email中關於H的信息,因為我寫這些不是針對他個人。發過email之後我又給教育處的C打電話,因為他分管我們這個州。他答應我給我會儘快看信,給我答覆。所以我就滿懷希望地滾到一邊待着去了。不幸的是,望穿秋水之後還是沒有等到消息,只好再給C打電話。這次C告訴我,這個名單已經不能更改,因為這是教育處在德國找了四名專家(中國人)對所有的申請人進行評審的結果;雖然當時他有事不在,但要尊重專家的意見。我建議請理論計算機科學方面的專家再次評審,或者將H和我的所有申請材料全部放在網上公示聽取群眾意見,卻一一被否決。我又提出請求,希望得到國家留學基金委分管這項事務的專人的email地址,被C一口拒絕。不過C聲稱,在留學基金委那裡這份名單還可能修改。我從他那裡也得知評審的主要依據是研究成果。我並不想耗費我的時間,因為我答辯在即;所以我匆匆掛斷電話,又發了下面的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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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 很抱歉我不得不再次占用你們寶貴的時間。上次我給你們發了電子郵件之後並沒有等來郵件答覆,所以我昨天再次給你們打電話,得到了教育處的口頭答覆。根據這個答覆,我認為有必要向各位領導表達我進一步的意見。 我所獲知的消息是,這份名單已經決定,不能夠再更改了。如果是這樣,那麼請問這樣的公示有何效果?這樣的名單何以冠以初審之名?倒不如直接宣布這就是最終名單,免得我輩如碰壁的蒼蠅撼樹的蚍蜉般自不量力,省卻多少聒噪多少口舌多少煩惱。如此這般,我有一個請求,希望將教育處主頁上的那條新聞改動一下,不給我輩以可乘之機。 在電話里我希望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電子郵件地址,因為打電話難說清,寫信又太慢。然而教育處的領導紀律性很強,堅決不向我吐露。我想到2003年初我到K市的外國人管理局辦事,有位辦事員先生的態度很不好,於是我就問他上司在哪裡,我要求投訴;那位先生二話不說就帶我到了他的上司的辦公室,後來事情也就順利解決了。竊以為歐洲人沒有辜負先賢的名言“我可以不贊同你所說的話,但我將至死捍衛你說這話的權利”。想來教育處的領導也未必以“防民之口甚於防川”之說為然,不過這樣一來,倒把我繼續反映情況的路給堵死了。雖然我研究過通信網絡壅塞問題,然而此難題在前,我只得一籌莫展甘拜下風。上訪的路被堵死了,還能有什麼方法呢?難道要我貼大字報?那可是憲法明文禁止的。不過好象憲法也並沒有禁止上訪。所以我這樣的法盲還是應當多抽出時間認真學習法律,有機會還要向教育處的領導請教。 領導在電話里告訴我,之所以不能更改名單,是因為這是專家評審的意見。教育處的領導特地請了在德國的四位專家,對全德九十六名來自文、理、醫、工等不同領域的候選人進行了細緻的評審,從而得到了最終的結果。我當時聞言大驚,在德國闖蕩三年,居然不知大賢在傍,實在孤陋寡聞。如此博識之通才,綜觀古今,大抵只有老子和亞里士多德可以比肩。如此大賢,必有經天緯地之才,更勝臥龍風雛之略;教育處的領導既有伯樂水鏡識人之才,何不請大賢出山為國效力?想來縱然三顧茅廬也不枉。領導們雖然識得俊才,而不能請得他們出山,恐難逃怠忽之責。而若該四位專家非此通才,而執判筆決定如此眾多申請者之命運,豈不貽笑大方,而有不公之嫌?退一萬步,假定專家組中真有一位計算機科學的專家,通曉計算機科學領域的各個研究方向的前沿發展,比圖靈和馮諾伊曼這樣的計算機科學的創始人還強,那麼其他三位專家就可以覆蓋其餘領域嗎?又怎樣能夠在那些領域杜絕出現外行評審內行的現象?以我淺見陋識,斷不能得良解,故請教於諸位領導。 依我這次的經歷,頗覺得教育處的領導們不能體恤下情,令我輩草民徒呼奈何。又聞黨中央提出“三個為民”,要權為民所用、要執政為民,發揚緊密聯繫群眾的好傳統。然而以教育處領導所為,頗以為還需進一步貫徹實踐黨中央的精神。以我井蛙之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駐外使館,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外延,在外國的國土上代表了中國政府。如果我的理解不錯,那麼根據我的遭遇,我只能以為回到國內,政府也會用這樣的方式來對待我等小民,不覺灰心喪氣,徒生去國之意。倘若大使館和教育處不能這樣代表中國政府,那麼我又以為有尸位素餐之嫌。兩難之中,我仍不知究竟大使館是否可以代表中國政府。 我又查看往日新聞,得知今年共有二百個獎學金名額,每人五千美圓;共計就是一百萬美圓了。還從教育處領導口中了解,駐德國大使館教育處的評選過程已經非常合理了,駐某些國家大使館的教育處甚至沒有成立專家組評審。姑且不提此言是否有五十步笑百步之嫌,也不論是否我們應該向現存的原始部落的人們看齊,這樣的評選過程未免太過草率吧?這筆獎學金的來源,想必是從國家財政,也就是納稅人的貢獻。對於納稅人而言,如果他們知道這樣一大筆錢如此支配,難道他們沒有權利要求監督嗎?人民的血汗難道就可以這樣不負責任地使用嗎?中國還是一個不發達的國家,一百萬美圓的財政收入,要多少農民的多少汗水才能換取?!要多少紡織工人損害多少他們的聽覺功能才能換取?!!要多少煤礦工人付出生命的代價才能換取?!!!這難道不是對人民最大的犯罪?請問領導們,納稅人們是否可以追查這筆獎學金的去向?是否可以要求監督評審過程?有的朋友以為評選過程中有各種非正常因素;然而我並不相信這樣叵測的流言。我相信教育處的領導是從好心出發,然而這次評選難道是聲稱的公平公正公開的嗎?難道這樣的事實不反映出失職行為嗎?難道我沒有權利憤怒,沒有權利表達我的看法,沒有權利向上級領導反映情況嗎?從童年起,每個人就受到“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教育,我難道沒有責任向國家審計部門,向國內廣大的納稅人反映這種情況嗎?位卑未敢忘憂國,我能眼看這麼一大筆國有資產被不合理地使用而不加以制止嗎? 因此我建議重新對候選人進行評審(可以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或者直接將申請材料公開),通過大使館和外交部及有關部門的正常渠道反映出現在其他駐外使館評審中發生的不正常情況。我希望所有的一切都可以通過正常的方式處理,而不希望出現流言滿天飛的不可收拾的混亂局面。不管領導們是否覺得我的建議合理,我希望能夠得到領導的書面答覆(通過電子郵件)。謝謝! 此致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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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我得一位在國內的朋友幫助,聯繫上了分管獎學金事務的留學基金委法律事務部,按照他們的要求給他們發了email說明情況,他們同時承諾其後的一個星期領導將歸來,彼時可以研究我的情況並給予我答覆。事實證明幸好我不曾在國內久居,以我這樣在國外培養出來的輕信,恐怕在國內早就不知被幾曾愚弄了。下面的日子裡我出去開會,並且在聖誕節前完成答辯。在此期間教育處始終沒有給我答覆,我只得和C以及基金委法律部再度聯繫一次,然後在聖誕新年假期里忙於兩篇論文,直到現在才有時間把這些文字整理出來。 最後和C通電話的時候,他說他自己也不清楚是不是只有四名專家,所以似乎我的指責不成立;另外一方面,他說我的態度不好很是個大問題。我當時就非常憤怒,告訴他我不象那些中國留學生會主席一樣對他們阿諛奉承,我不是與奴才做奴才的奴才。C令人啼笑皆非地說這次他們特意注意了這一點,沒有都向學生會主席傾斜。很不幸的是,據我所知,很多學校的學生會主席都是diplom學生(德國沒有學士,這個學位是德國特有,相當於其他國家的碩士),K大學的前任和現任主席就都是這樣,他們怎麼可以申請這個只能面對博士生的獎學金(關於學生會主席的相關信息,見附一)?留學基金委那裡也杳無音信,沒奈何只好再給他們打電話,卻得知他們只能把意見轉達給大使館教育處,卻不能隨意更改名單;這使我對C的聲稱深懷怨望,也對基金委的食言極為不滿。 整個事件過程中,無論是教育處還是基金委都對我採取不聯繫、不接受、不作為的“三不”策略,漠視、拖延、粗暴拒絕我所反映的情況和提出的意見,所有作出的承諾最後證明都是空話。教育處還以我的態度不好作為理由,看來他們真的很有“領導”之風。這筆資金是國家財政撥出,由留學基金委負責管理,由各大使館教育處負責評審優秀候選人並經過公示無爭議之後才能頒發。教育處的責任是選拔出學術水平最高的候選人,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意志個人的好惡隨意更改,難道我對他們的態度不好就可以成為他們拒絕我的理由嗎?態度不好難道不要看具體情況了嗎?林沖反上梁山了,是不是他的態度不好?當然我沒有他那樣的好脾氣,也不曾受到他那樣的冤屈;不過我雖然不會像李逵一樣動輒要殺上東京奪了鳥位,至少也會像花和尚一樣讓所謂的鎮關西飽以老拳。一直到現在,他們始終無法真正反駁我的 email,他們自己違背了黨中央和中央政府的種種方針,自己違背了天天學習的東西,在明知錯誤的情況下不合理支配國有財產,這又如何解釋?他們聲稱評審是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卻既沒有給出專家意見,也不對爭議進行重審,更不願把我們的申請材料公之於眾,他們堅持的是哪家的原則?他們的字典里公平公正公開就是這麼定義的嗎?對於我的意見,兩個部門互相扯皮推諉,卻堅持這份有爭議的公示名單不准更改,和“祖宗之法不可變”的滿清遺老又有何異?我一再努力希望通過正常渠道反映情況解決問題,但是每一條陽光大道都被堵死,難道我犯下彌天大罪?縱然十惡不赦的罪人,也有上訴的機會,有本領的還可以買通法學專家爭取改判,我難道連投訴的權利都被剝奪了嗎?我比馬俊仁冤多了,他不過比竇娥冤那麼一點而已,哭啼幾句還可以高升;蟻民如在下,眼見得就要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世不得翻身了。 我承認最初我的動機就是獲得這個獎學金,倘使當時便得到了,即使知道了這些內幕,多半我就不會把整個事件追究下來。我也承認我頗重視自己價值的被承認;如果遭遇了不公,我絕不會緘默。但是我所爭取的是我自己合法的權益,我所面對的是理論上代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大使館,既然如今他們不認同我的價值,我又怎樣指望我的價值在國內能夠被重視呢?既然現在他們對於我的意見和申訴採取這樣的應對方式,又怎能期望在國內面對同樣的情形時,我的遭遇會更好呢?現在我終於知道原來科學竟也是有國界的,我的這些被他們所看不入眼的結果,卻為我的學位答辯掙來了一個“Summa cum laude”的成績。這是一個拉丁語的詞彙,按照K大學給我的英語翻譯,意思是“pass with distinction / with honours”,這是德國教育系統的最高成績,任何一名在德國的學生都知道得到這個成績的難度有多大。我們可以拭目以待H同學的答辯能夠得到什麼樣的成績。既然在國內得不到重視,令我難以發揮,而在國外我的價值得到承認,可以獲得更好的工作環境,為什麼不到更可以施展身手的天地呢?不要說我不愛國,如果我不愛國就不會追究他們的失職,不會寫下這些長長的文字。現實中往往是那些口口聲聲愛國的人卻無恥地大肆吞噬祖國人民的血汗(見附二所舉一個事例)。我所深愛的祖國有着五千年的燦爛文明,有着十三億善良淳樸的人民;大使館的區區幾個人就能代表我的祖國嗎?蠶食祖國財富的那些卑鄙的肉食者能代表我的祖國嗎?他們能夠代表最廣大人民的利益嗎?現在我已經完全不在乎是否能夠得到這獎學金,只希望能夠把這整個事件公布出來,希望有關部門以及群眾的輿論能夠追查這筆資金的不合理使用,儘量減少國家的損失。我知道一百萬美元其實算不得多少,市委副書記的女兒拍一部電影就可以投資二千一百萬人民幣。我只是不以善小而不為,盡我自己的努力,對於我自己的所了解掌握的事情採取行動;假使有一百中國人,每人都只對自己了解的情況採取同樣的態度,他們每人的努力可以挽回一百萬美元的損失,聚沙為塔,那麼國家就可以減少頗為可觀的一億美元的損失。不過我也很擔憂有關部門是否在乎這樣的區區小事。 我也不清楚網絡的作用究竟有多大,不過從SARS事件和孫志剛事件看來,似乎網絡還是有一些效果的。倘若竟連網絡也無可奈何,那麼我除了繼續失望,也只能為我的祖國和祖國的人民感到悲哀。九州生氣恃風雷,萬馬齊喑究可哀。 此外,我在這篇東西里有很多按照國內的表達習慣,目的是讓教育處領導以及一般讀者能夠理解。例如所謂世界領先,無非是“the best known”而已。其他很多說法也都是按照教育處領導多年倡導的講政治的原則學習到的。 還有一點提醒諸位讀者的,如果想轉載這篇東西,請務必要注意保護自己。在德國的中國學生如果要回國工作,僅僅拿到文憑還是不能被承認的,一定要大使館教育處的證明才可以。或許其他國家不是這樣,否則巴靈頓大學的博士文憑就不會在國內大行其道了。我已經不需要那樣的證明了,所以我大可以赤條條來去無牽掛。我在和C的電話里已經說得很清楚,區區在下是不怕他們把我列進黑名單的;不過希望諸位看官還是要謹慎行事,切切!

附一:關於中國留學生會主席

這裡我只談一下我最清楚的K大學的情況。2003年K大學學生會組織改選,我的一個朋友報名參選主席卻被禁止,因為這個主席是教育處內定的。那麼這個教育處青睞的主席是怎樣的人呢?據了解,他自從通過德語考試之後,一直沒有參加一門課的考試,利用規定上的漏洞繼續以diplom學生身份留在學校,如此這般數個學期。我相信他能畢業的概率不會大於海里撈針成功的概率。前任主席在這個學校里也待了很久,整日忙於打工,原來的專業無法繼續讀下去,只好換個專業繼續讀diplom,看來曙光也很遙遠。這裡我不是針對他們本人,他們有權決定自己的生活方式;然而教育處看中的這些人不能完成自己作為學生的最本職任務,不能對自己和家人負責,又怎麼能希望他們對中國學生和祖國人民負責呢?是不是教育處很希望他們成為祖國的偉大復興任務的棟梁,成為海外留學生的榜樣呢?

附二:關於教育處揮霍國有財產的一個事例

在國外有眾多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派出的留學、工作或訪問人員,按照規定,他們回國的機票都是由教育處代為購買,由留學基金委支付。我的一位朋友2004年夏天從德國回國,教育處幫他購買的國航的單程經濟艙機票價格是三千多歐元,在德國境內火車票的二十六歐元還要自己支付;而我另外一位朋友(自費人員),自己在旅行社購買的同一個航班同一架飛機同一種艙位的單程機票只消三百多歐元(包括火車票),僅約為前者的十分之一。這中間將近三千歐元的巨大差價是怎麼回事?這樣的事情其實並不是個別現象,我在此之前就曾經從幾個公派訪問人員處了解到這樣的情況(同樣是三千多歐元)。假定每年德國有五十名公派人員由教育處代買機票回國,那麼差價總額就達到十萬歐元以上,這筆錢到哪裡去了?教育處的領導們,你們能回答我這個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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