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文學獎日前公布了參評作品名單:252部。
必須坦白地說,看到這份名單的時候,我很羞愧,因為裡邊的很多作品,沒讀過。不過後來很多人說,他們也沒讀全,我就大度地原諒了自己。
媒體人追逐大牌的毛病,我肯定是有的。這份名單裡,王安憶、蘇童、格非、賈平凹、韓少功們的作品,都是第一時間拜讀的。但我也不是個勢利到骨頭的人,除了一線大牌,也讀了不少,比如私心覺得很不錯的雪漠的《野狐嶺》、顏歌的《我們家》、笛安的《南方有令秧》等等,讀來也有驚喜。至於有些讀過覺得浪費了時間的,不提了。
我們通常更關注的,是已經有優秀作品出現的作家的新作,但並不能說,不那麼知名的作家的作品,就一定不優秀。這話有點繞,舉個例子,在寫《繁花》之前,大眾有多少人曉得,上海有金宇澄這麼個神奇的作家。所以,這份名單裡,被大眾和媒體忽略的優秀作品,應該是存在的。
評獎條例里說,評獎委員會在對參評作品閱讀、討論的基礎上,選出不超過十部提名作品;在提名作品中選出不超過五部獲獎作品。如果像上屆一樣在8月公布評選結果,假設評委們此前已經讀過參評作品中的一半,他們也必須在90天時間內讀完剩下的126部,也就是說,每天都要讀超過一部的長篇小說。我數學不好,希望沒有算錯。當然還有可能,專注於此的評委們在此之前已經讀過其中的200部,接下來2天讀一部就夠了。
再者,評委們讀小說,跟我吃早飯時候讀閒書大概有點不同,要能體會出意味,品評出高下,業餘時間走馬觀花讀一讀,可能是不夠的。所以,怎麼算,我都覺得這是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難免讓人想到上一屆:不少評委都沒有讀完張煒的《你在高原》,但這部39卷、450萬字的作品卻獲了獎。後來雖有解釋,多少還是有點尷尬。
今年的茅盾文學獎投票延續了實名制,強調嚴禁行賄受賄和人情請託,體現了保持公正的決心。但整個評獎的流程,是否還有改進的空間,至少,252部的參評名單,能否縮縮水,推薦的方式,能不能有所變化?(轉自凱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