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例哲學:絕對-意識-思維-範例
有兩個區分是我們必須注意的。一是思想和哲學的區別,二是本體和現象的區別。
很多人將思想和哲學混為一談,這一點又可分為二個部分。一種是認為哲學有什麼好學的?哲學不就是思想嗎?誰能沒有思想呢?我們老祖宗有的是思想。二是認為自己不用學哲學,認為哲學是某種特殊的思想領域,猶如物理或化學或生物等學科一樣。這二種看法都是對哲學無知的表現。回到上面第二種大的區別,既本體和現象的區別。哲學包括許多部分,如果就根本上看,可以將哲學分為二大塊,既本體和現象。粗略地看,認識論,道德學,美學等哲學分支領域,都可以歸為對“現象”的研究。比如,人作為一個集體應該怎樣相處,這就是道德學的範圍。本體就不一樣了。本體研究的是真理,是事物前後的因果關係,是真正的深刻的知識。所以本體是哲學研究最困難的部分。凡是真正深刻的哲學,一定是對本體論的研究(這也是德里達看不起薩特的原因),比如巴門尼德,畢達哥拉思,柏拉圖,康德(“物自體”),黑格爾,海德格爾等。事實求是地說(我不喜歡假裝中國的“謙謙君子”),這一哲學史的系列現在還必須包括中國人的“範例哲學”- 因為任何讀過“論範例”的人都很難不承認。範例哲學最困難的部分無疑也是本體論,而且只有在理解了範例的本體論,才是真正懂得了範例哲學,因為範例哲學對哲學史的最大的貢獻也是在本體論方面(自稱為“本體論的哥白尼革命”)。
範例的研究始於對思維的研究。範例認為思維,從功能上,可分為三個部分:思考,意識和心理(包括意志)。從本體上,思維又可分為二個大部分:因果關係和意識。這種關係,我在以前比喻為“燈光和機器”的關係。二者總是相反的 - 燈光大作,則機器停止,或機器轟鳴則燈光熄滅。意識的本質是對“存在”的“反映”或“反應”。自我意識,則是對“反應的反應”,或“反映的反映”。燈光,是“區域性”的絕對,也就是我們的自我意識。絕對的背景,既真正的絕對(也叫“絕對的絕對”),是“世界作為範例”的原因。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將它看為“Universal Consciousness”,既“UC”)。我們肉體身上的大腦中存在的思維,是“localized”的絕對,也就是我們的意識,“Localized Consciousness (LC) ”。
值得注意的是,絕對(的絕對)的“自我意識”,到了人的出現才終於體現出來。它是通過人的局域性的意識,既絕對,來體現的。也就是,只有當人認識到自我的存在,自我的思維,人才認識到“UC”的本質,而自我意識只是其中之一。進一步,人的自我意識,又是在“高級範例”出現後,既思想形成後,才出現的。可以說,沒有思想,就沒有自我意識。特別重要的是,兩種“意識”的實現,既“UC”和“LC”,都有量子力學中的“纏繞性質”。這就是說,它們都是“二者擇一”,而且“互為相反”。至此,範例哲學將對人類意識的研究和它的哲學本體的來源,全部融為一體了。
還必須重申的是,LC 被“禁錮”在肉體中,它不過是它的“PAIR”中的一個。它的另一個在“思在”的領域,既“微觀世界”中。當肉體處於某種狀態時,LC 就會被釋放出來,重新於在微觀世界的“另一半”相匯合。這就是人類為什麼會有“魂不附體”和“來世”或“轉世”發現的原因。
作者希望,通過這一範例哲學本體邏輯隱含的意義的闡明,對思維的整體研究作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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