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門尼德對所謂三條道路的選擇論證方法一方面顯示了西方邏輯推理的條理清晰,概念分明的優點,但同時也反映了其唯心的假設,即在否定別的兩條道路的同時,已經事先有了價值判斷。這個價值判斷是帶有為人所用的功利性目的的,用巴門尼德自己的話說,就是:“因為遵循其他兩條路是得不到什麼結果的”。有了這個“功利”的假設前提,或者說目的,那邏輯推斷的結果就自然而然是“有用”的“存在”了。巴門尼德心中先有一個有用的前提(assumption),再去選擇論證,這難道不正是看似無堅不摧的現代西方邏輯的“七寸”嗎?
再看巴門尼德的三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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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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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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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和不存在(有無的相互轉化)
我們看看巴門尼德是怎樣否定這第二和第三條路的:首先,有了“有用性”這個功利的價值觀在心裡,巴門尼德指出,第二條路行不通的原因是因為“什麼都得不到”,因此這條道路就很輕易地被排除了。 這第三條道路,看似有些吸引力,因為究其根本,存在和不存在是互相轉化的,就像人生下來就要死一樣。 但巴門尼德清醒的“功利”意識再次提醒他,這條道路只能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是非常危險的。因此,為了避免自相矛盾,這第三條道路自然也被排除了。巴門尼德的整個邏輯推理過程與其說是科學的客觀的,倒不如說是先入為主的唯心的“選擇”。這也就是為何後來的西方哲學家為了“矯正”這個明顯的“選擇痕跡”, 進一步把巴門尼德人為的存在的客觀實在(本體)上升為“思維意識”。而這個客觀實在到“思維意識”的產生最終只能完成從客觀實在到人類主觀思維意識的嬗變,導致“絕對精神”的產生。這難道不正反映了從(客觀實在的)“存在”走向(客觀實在)的“不存在”嗎?邏輯推理到了盡頭,從肯定變成了否定,巴門尼德的存在觀的演變並沒有逃脫這個從有到無的邏輯悖論,這其實正是巴門尼德要避免的第三條道路啊!
接下來,我們看看巴門尼德關於存在和不存在的定義。巴門尼德清晰地把存在和不存在分割開來。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巴門尼德還是承認“無”是道路之一,但巴門尼德認為這個“無”就是“無”, 不可能是“有”。但這恰恰是割裂了有和無相互轉化的聯接,誰又能保證從“無”出發,不會得到“有”? 從“有”出發, 不會得到“無”? 巴門尼德從客觀實在的“有”出發,黑格爾卻以主觀的“ 絕對精神”結尾,這事實上是證實了客觀的“存在”是建立在主觀的基礎上, 客觀實在還是消失在主觀的範疇里。
因此,巴門尼德這個“一”是“有”的“一”,這個“有”只能是“有”,排除了“無”的可能性。在割裂了有和無之間的聯繫之後,巴門尼德又為了避免語言邏輯矛盾,丟棄了有無相互轉化的第三條道路。巴門尼德的有前提的功利性選擇導致的結果只能是有和無不可調和的二元分立, 而這正是西方哲學和邏輯無法避免的誤區和悖論。
如果巴門尼德在定義存在的時候,一開始就意識到自己定義的客觀實在(存在),只不過是產生於人類語言邏輯範疇的一個有限的定義和工具(名),而非真正的客觀實在本身(實),巴門尼德就會發現,這個存在之“名”在一方面是揭示了客觀實在,但另一方面則是遮蓋了存在之“實”。 不過,種豆得豆,種瓜得瓜,西方哲學以巴門尼德的功利性假設前提出發,得到的是人類的功利性需求的結果:即現代科學對人類社會的貢獻(注意,不是對自然和道的貢獻)。
反觀中國古代的哲學,首先,老子的《道德經》一開始就從概念語言的“言說”入手,指出有可以用語言概念(名)來言說把握的“道”(常道),或者說客觀實在(實), 還有不能用語言概念(名)把握的“恆道”(超出人類語言概念範疇把握之外的自在之物,或者說實在)。但是,一則,老子在“名實之辯”中對“不能言說的”實在(實)的強調並沒有受到相應的重視,而孔子重視的“名”(概念)和“教” 因為其“有用性”後來受到統治者的青睞; 二則,很多士大夫貴族過分強調“名教”的虛無,走上了極端否定“有”的道路,遠離了老子的初衷。
其次,在老子那裡,有和無從來被作為一個完整的“一”來對待的,在這個一上產生的“二”(有和無的二元分立)的矛盾,接下來,可以通過“三”(巴門尼德所說的第三條道路:有和無的互相轉化)來妥協。 而這個“三”, 這個妥協本身, 這個陰柔的包容的力量,才是“天下母”,才是萬物滋生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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