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例絕學:思維與意識和人與自然
範例已經將思維與意識分成了兩個完全不同的部分,並且確立了其性質和各自的功能。如果這幾步沒有錯誤,那麼就是它們分別是如何運作的了。思維和意識如何運作,既有科學問題,也有哲學問題。我在此僅就哲學問題作些猜想和研究。
在心理學上,近代弗洛伊德心理學發展的一個重要轉變在於他發現病人越是說出自己心裡的話,說的越徹底,既發泄的越痛快,自己的心理和生理方面的疾病好的越快。(我自己也一直覺得,癌症比其他疾病更與心理狀態有更多的聯繫,雖然我沒有很多證據)。這種情況說明什麼呢?說明心理的感受(語言)直接影響生理機能的運作,也就是造成身體“物質”病變的原因。細想這是很有道理的。
語言是抽象的事物,為什麼能影響身體的物理的變化呢?我認為,這不能不涉及思維和意識的功能和關係了。在前邊,我猜想過,思維是具有“機器轟鳴”的功能,而意識是“燈火通明”的監督觀察。現在我進一步說,思維是“邏輯機器”,它的材料是“思維形式”,既語言,符號等。這些思維形式本身在思維中“沒有意義”,它們只是思維邏輯機器的“input”。而解釋的部分在於意識部分。也就是說,意識指揮如何將思維的材料,既思維形式,裝進思維邏輯機器中運轉,按照一定的指令要求。而解釋這些完成的功能,其實完全是在意識一方。
意識如何解釋“語義”呢?意識的功能是“普遍聯繫和比較”而找出區別來確立意義。不要忘記,意識一方是沒有邏輯步驟的,意識的功能是“一步到位”。因為意義的絕對性質,意識是包括“一切”的,既,具體到一個人,他的所有知覺到的對象。比較的任務在於找出不同- 就是如此簡單,來確立“意義”是什麼。比如,什麼是“女人”呢?我們研究女性的身體特點的意義並不大,如果我們不比較男人的身體特點的話。再比如,如果我們發現一個新的行星繞日運行。如果我們不比較它與其他行星的區別,只是知道其有土地,山峰,隕石坑等,我們還是記不住它。我們只有在比較了它與其他行星的區別時,這個新的行星才開始對我們有意義。
如果我們將思維和意識的功能擴展開來(這細節是科學的事),我們可以將“人與自然的關係”看成是“形式與意義”的關係。也就是說,自然界是思維的內容和形式,它們本身並不具有意義。而只是在人類出現後,人才給宇宙賦予了“意義”。人不僅看到了自然的意義,而且也看到了自己生命短暫的意義(這就是為什麼海德格爾說,“時間是(人)存在的意義的地平線”)。這一切的來源,都是“意識”和“自我意識”。其最終的來源當然是“絕對”了。
在古希臘有個哲學家叫“普羅泰格拉”(智者派的領袖),他的名言是:人是萬物的尺度” - 轉了一大圈,我們又回到了原地,因為“人定勝天”*,這句中國老話了。
*宋·劉過《龍洲集·襄央歌》中寫到:“人定兮勝天,半壁久無胡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