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術不能取代刑偵技術
2005年6月25日,發表文章《淺析催眠術在公安工作中的運用》。大連公安局有的同事,驚訝地詢問:
“這是你想的,還是抄襲來的?”
所以,建國60多年了,公安警察仍然不相信,世上存在催眠術,那麼在與情報組織打交道時,肯定不是情報組織的對手。公檢法不相信情報組織,主要通過催眠術工作,所以部分公務員自認懂法律,偶爾忍不住就玩法律,認為任何高手也看不出在破綻。豈不知,情報組織直接催眠調查你本人,走得是最高效、精準的捷徑。
2010年左右,介紹催眠術的文章,以及涉及催眠術的文章,已經發表無數了。如果看到這些文章的原始內容,那麼大多數大陸中國人,就會對催眠術有個基本掌握了。但大連公安局、父母強行押解李揚,住進大連精神病院接受折磨時,曾把一些文章,交給精神科醫生看,結果人家理直氣壯地回覆:
“催眠術沒那麼神奇”。
意思仍然是,李揚認為自己被催眠,就是真正的精神病,需要治療;而李揚在介紹自己被催眠調查時,居然還敢涉及政治,所以必須要“往死里整”。
到了2016年,大陸中國人,大多數相信情報組織,主要用催眠術工作了。這得益於李揚接受各種傷害、虐待、殺戮時,一直在拼命介紹真正的催眠術。公檢法是個比較能接受新事物的行業,到了今天,仍然不相信情報組織用催眠術工作的,基本是傻子了。因為他們很容易在犯錯誤時,不考慮世上存在催眠術,因而在惹出大麻煩後,被情報組織用催眠術懲罰。在許多著名案子中,都有暗中情報組織,用催眠術懲罰涉案公檢法的現象。別人看不出來,李揚看一眼,就全明白了。
2016年1月18日,發表文章《重大刑案,公安要尋情報組織援助》,此文一出,讓大陸的所有公安警察,感到了絕望,以及對本行業的信心:
“既然有催眠術,那麼我們公安機關的重要作用,偵破刑事案件,就沒用了。抓到嫌疑人後,一催眠調查,不就可以了嗎?”
糊塗。要想破案,你得先找到兇手哇,沒有目標明確的嫌疑人,就是情報組織也是神招沒有的。
在一起犯罪案件發生後,沒有直接找到兇手的證據下,公安機關的刑警們,要通過大量的蛛絲馬跡,來分析、研究、破解案件,並通過智慧思考,以及通過偵破經驗,逐漸將嫌疑人的範圍,逐漸縮小,最終找到真正的兇手。多年前,李揚就不斷在文章中,告訴公安同行:
在偵破技術和水平上,公安警察比情報組織水平高,公安機關根本沒必要感到自卑。
所以,情報組織的存在,永遠不能否定公安警察的技術和存在。有些情報人員公開吹牛:
“就算全國公安警察不工作了,我們也能馬上接手,替代公安警察工作”。
李揚只是冷笑,你們接手後,才能明白,你們永遠不如公安警察的工作素質和工作能力。
所以,各行各業都有各行各業的技術和擅長,基本無法互相取代。情報組織工作,他們那一套工作方法和原理,李揚掌握得比他們還內行,還經常指導他們提高工作技術。正是比情報組織還了解情報組織,所以李揚才告訴警察同行們:
放心吧,百年內,他們無法取代公安工作。
不過,公安機關和警察們,在知道世上有催眠術,情報組織利用催眠術工作後,應該略微調整一下,在公安工作中的發展重點。即在偵破技術、科技、能力上,多下功夫。預審這類的,涉及心理學,應該從心理學角度,多多學習研究。
還是那句話。面對一個沒有直接線索的兇案,公安機關更容易破案,而情報組織的工作方法,幾乎無力解決問題的。任何行業,都青睞有技術的人,有技術的人,永遠是受人尊重的專家。所以,有些公安警察相信催眠術後,認為本職工作沒有意思了,這是錯誤的思考結果。要不得。在李揚看來,刑事偵察手段、技術的大發展,會讓這個行業,越來越有意思的。行行出狀元。公安警察知道得越多,了解的各行業常識越多,才能工作得越有水平。別被催眠術嚇倒,它永遠取代不了公安工作。
大連市西崗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 李揚
201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