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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利加州大學經濟系教授錢穎一: 大學學科布局思考(2)
送交者: 錢穎一 2005年05月09日13:41:29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二、中國大學學科布局的問題和改革建議

  我國的高校正在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應當承認,我國的高校,即使是頂尖大學,就整體水平而言,與美國的主要研究型大學相比,目前也有很大差距。高等教育進一步發展的根本出路在於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正象經濟發展和改革一樣,教育發展要有新思路,教育改革要有新突破。25年來我國經濟改革的巨大成功為我國教育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經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與國際經濟接軌的市場經濟。類似地,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目標之一,是經過一些年的努力,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大學體制,並使若干國內大學能夠躋身於類似美國主要研究型大學水平的行列。要象經濟改革那樣,在高教改革過程中採取符合國情的漸進方式,使改革措施逐步到位。只有具備目標明確和措施合適這兩個條件時,改革才能既不迷失方向,又切實可行。

  1. 學科分類

  學科分類在我國目前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因為在現行的體制下,學科分類往往是計劃的依據,它直接影響到院校、專業、學位的設置。因此,改革必定要觸動學科分類。現行的12個學科門類是(1)哲學;(2)經濟學;(3)法學;(4)教育學;(5)文學;(6)歷史學;(7)理學;(8)工學;(9)農學;(10)醫學;(11)軍事學;(12)管理學。這一分類缺乏科學性,也沒有層次,往往誤導教學和研究。這一分類應儘快改變,但是應做最小改動,不應大動。原因是如果大動,將引發新一輪的“尋租”行為,即各學科都將利用自己的勢力試圖影響學科的重新劃分,使之對自己有利。

  應當認識到,目前之所以學科分類有重要作用,完全是計劃體制的產物。學科的再分類不能沿用計劃模式的思路,以為只要把學科分類搞正確就可以了。這是錯誤的思路,因為學科分類最終應是“指導性”的,而非“指令性”的。各個學校根據自己學科建設和市場情況,決定專業和院系的設置,不應受學科分類的束縛。因此,不應把過多的精力放在“搞對”學科分類上。

  我建議學科分類做如下改變,仍保留12個門類,但做重新劃分。在基礎學科層次分為3類:(1)自然科學(即目前分類中的理學);(2)社會科學(包括目前分類中的經濟學、法學中的政治學和社會學、教育學中的心理學等);(3)人文(包括目前分類中的文學、歷史和哲學)。在實用學科層次分為8類:(4)工學;(5)農學;(6)醫學;(7)法學;(8)教育學;(9)管理學;(10)軍事學;(11)藝術學;(12)體育學。

  在這一建議中,把文、史、哲合併為人文是很自然的,似乎不會產生異議。事實上,中國人民大學已經將這三科歸屬到它的人文學院中。目前的分類把藝術學劃在文學類中,把體育學劃在教育學類內。我把藝術學和體育學設為新的門類,是考慮到它們的獨特性。我的建議中改動最大的是引進社會科學門類,它是將經濟學和法學、教育學中的一部分合併起來新開的門類。為什麼要對社會科學採取大的變動?為什麼在目前的學科分類中社會科學不是一個門類?這裡有多種歷史和現實的原因,它導致長期以來人們對社會科學的認識存在偏差。

  第一種偏差是把社會科學與人文混同在一起,或者統稱為“社會科學”(比如在“社會科學院”的用法中),或者統稱為“哲學和社會科學”(比如在老科學院的“哲學和社會科學學部”和“十六大”報告的用法中),或者統稱為“文科”(通常的用法)。在大學中,特別是在理工科為主的大學中,過去十年中紛紛建立了“人文社科學院”,把人文和社科綁在一起,也是一個例證。

  在國際上,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s)和人文(humanities)是分得清楚的兩個門類。社會科學學科的研究方法更接近於自然科學學科而不是人文學科:兩者都需要理論框架和基於理論的經驗驗證。在研究對象上,社會科學研究人和社會,與人文相同。所以,社會科學是介於自然科學和人文之間的學科,有時也起連接自然科學和人文的作用。在教育和研究上,社會科學需要數理訓練。人文則不需要數理訓練,但需要大量閱讀經典文獻。社會科學對社會的影響較直接,這種影響也通過象法學和管理學這樣的實用學科來傳遞。社會科學是科學的一種,把社會科學和人文混同不利於社會科學學科的發展。

  相對於自然科學和人文而言,我國社會科學諸學科的水平同國外的水平的差距似乎更大。自然科學在一百多年前就全盤引進西方的知識。而我國文化中的文、史、哲一直是我國古代文明的重要部分。惟獨社會科學,在中國古代文化中沒有,到了現代又受意識形態影響,沒能得到很好的發展。從解放以後到改革開放之前,政治學和社會學被取消了。心理學受到蘇聯的影響,只剩下教育心理學。經濟學也是照搬蘇聯的政治經濟學和計劃經濟學。基本上說,真正的社會科學學科都是在改革開放後才重新建立的,發展歷史相當短。

  第二種偏差是把社會科學與相關聯的實用學科混同在一起。在1952年以前的清華大學,社會科學是放在法學院的。當時的法學院包括經濟系和政治系,政治學與法學都設在政治系,陳岱蓀先生是法學院院長兼經濟系主任。在台灣大學,經濟系也是長期設在法學院。因此,政、法結合,法、經結合,早有歷史。在目前的學科分類中,政治學和社會學都被劃在法學的門類中。經濟學自成一類,那是因為經濟建設在我國的中心地位。心理學被劃在教育學中是因為心理學只剩下教育心理學的緣故。在國際上,法學、教育學、管理學被認為是實用學科。雖然社會科學(比如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心理學)與這些實用學科有密切關係,但通常是分得清楚的。

  糾正這兩個認識偏差不僅可以幫助確定社會科學的定位,而且也有助于澄清“理”和“文”的概念。這裡要區分狹義和廣義的用法。狹義的“理”指的是“自然科學”(數、理、化、生)。廣義的“理”則是高考時的理科的概念,包括理、工、農、醫。狹義的“文”指的是“人文”(文、史、哲)和“社會科學”(經、政、社、心)。而廣義的“文”則是高考時的文科的概念,即人文、社科、法、管理、教育、藝術、體育。 在圖一中,垂直線的左面對應的是廣義的“理”,右面對應的是廣義的“文”。需要說明的是,這個圖只是一個近似的表述,比如建築和公共衛生雖然對應“理”但同時與“文”的關聯也很緊密。

  不僅學科門類的劃分需要改變,學科門類下的一級學科和二級學科的劃分也有必要做調整。下面以經濟學為例來探討這種調整的可能性。現行的學科分類下經濟學是一個門類,下面分為“理論經濟學”和“應用經濟學”兩個一級學科。這種分類法有歷史原因。所謂的“理論經濟學”的前身主要是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所謂的“應用經濟學”的前身是計劃經濟下的“部門經濟學”。目前“理論經濟學”包括6個二級學科:政治經濟學、經濟思想史、經濟史、西方經濟學、世界經濟、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應用經濟學”包括10個二級學科: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勞動經濟學、統計學、數量經濟學、國防經濟學。無論從學科發展還是從市場需求角度,這種分類都存在很多問題。比如“西方經濟學”這一名稱本身就不是一個科學的概念,因此不應作為一個學科。又比如劃分理論經濟學和應用經濟學是非常牽強的,因為幾乎所有領域都既包括理論又包括應用。

  我的建議是,將經濟學列為社會科學門類下的一級學科,同時取消理論經濟學和應用經濟學的一級學科,將經濟學的二級學科對應於國際通行的經濟學學科領域,比如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計量經濟學、產業組織、勞動經濟學、金融學、公共財政、國際經濟學、發展經濟學、比較制度經濟學、政治經濟學、經濟史、環境經濟學、農業和資源經濟學、等等。另外,二級學科應是開放式的,應包括“其它領域”,因為學科在不斷發展,常常是無法事先預測的。

  2. 學院設置

  我國大學內部院系設置的現狀是歷史演變的結果,其中兩個因素起了決定性作用。第一個因素是1952年院系調整的結果。在當時學習蘇聯、教育體制為計劃經濟服務的指導思想下,全國高校重新組織。在計劃經濟下,全社會的經濟是一個“大工廠”。整個教育部門也可以看作是一所“大學校”,各高等院校只是這所“大學校”中的各個部門。按照計劃經濟專業分工的原則,高校重組為兩類。一類高校是有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人文的大學。這是學習莫斯科大學的模式。當時稱為“綜合性大學”,實際上只是小綜合性大學,因為這些大學並不包括任何實用學科。另一類高校是有單科實用學科的大學或學院,有些高校的學科覆蓋比較寬,象工科大學或學院,另一些則更為專門,學科覆蓋只到一級學科,比如化工學院、財經學院。這樣的高校學科布局適應當時的計劃經濟的需要。本科生的培養方式是專業人才教育,本科生畢業後能馬上在計劃經濟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中從事實際工作,成為計劃經濟機器上的螺絲釘。學校之間只有按專業(比如財經、師範)和地區(比如東北、西南)的分工,沒有“重複建設”,不存在競爭。1952年院系調整對今天我國高校的院系學科的布局的影響是巨大的。

  第二個因素是1978年開始的經濟改革、開放和發展對高校在1952年後的布局造成的衝擊。就整體而言,教育改革滯後於經濟改革。時至今日,教育體制的主體仍是計劃體制的延續,只是在體制內做了些局部調整。這些調整既受到計劃的束縛,又受到一系列的新的市場激勵的影響。教育計劃仍然控制着招生人數、專業設置、碩士點、博士點,一級學科授權、博士後流動站、重點學科、職業碩士學位授權、國家級實驗室、基地班等等。同時,新的市場激勵機制也在起作用,例子包括校與院之間的財政承包或分成、招生和培養上的雙軌制、院校各級的創收活動等等。在某種意義上,目前高校的狀況有些類似於八十年代末的中國經濟的整體狀況:指令性計劃指標依然存在、計劃與市場的雙軌制、財政承包或分成、短缺經濟。它是一種特殊的計劃和市場的混合體,造成了今天的院系學科的布局。

  目前我國高校中的學院設置存在兩個共同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學院數目過多、學科分割嚴重。比如,在2002年,北大不包括醫學部里的學院就有15個學院和另外的15個獨立系;清華不包括醫學院有13個學院和另外的5個獨立系。重組後的吉林大學有40多個學院。這些學院的來源是兩類:一是原來的強系升格為學院,如北大的數學學院、經濟學院、外語學院,清華的土木水利學院、機械學院。二是新設的學科,多是新建的職業學院,如工商管理學院,公共管理學院,新聞與傳播學院。相比較,包括醫學院在內,哈佛總共有10個學院,斯坦福只有7個學院。

  學院數目過多是由多重原因造成的。一個原因是由於過去學習蘇聯模式,大學中的專業領域設置普遍過窄。改革後為了闊寬專業,於是將若干相近的系合併為學院,這樣一來就造成了學院數目過多。從學科角度看,我國大學中的許多學院實際上對應的是美國大學中的系,比如經濟學院相當於美國大學中的經濟系,機械學院相當於美國大學中的機械系。另一個原因激勵偏嚮導致學院數目的擴張。一方面學校在橫向上追求大而全,或兼併其它學校,或成立新學院。學科越齊全在評比中越有優勢,因為學校排名常常受規模的驅動:兩院院士總數,碩士、博士點數目,一級學科授權數目、重點學科數目等等。浙江大學的學科門類最齊全,在全部12個學科門類中,除了軍事學外,有11個學科門類。另一方面學校在縱向上追求升格,教研室升為系,系升為學院,學院升為大學。如果別的學校把經濟系升為經濟學院,自己學校也要升,不然出席全國經濟學院院長會議都不方便,儘管這樣做對學科發展並不一定有利。

  學院過多同時學院又相互獨立的狀況形成眾多的山頭,不利於學科的發展。學院數目過多還帶來管理上的弊病。面對如此眾多的學院和獨立系,學校就必須依賴校級的業務處通過條條管理來維持學校的日常運轉。這類似於在計劃經濟體制下計委通過各專業部來管理企業的情況。在這種體制下,不僅學校的校長和書記的權力受到削弱,學院和系的自主權也受到限制。在美國的大學,對於較大的學院,實行校、院、系三級塊塊管理方式,每一級都是行政“實體”。對於稍小的學院,則實行校、院兩級的塊塊管理方式,比如商學院,雖然內部有時設系或組,但它們並非行政“實體”。由於在學校一級沒有專業處的層次,既可保障學校校長的領導力度,又有利於發揮各學院的主動性。

  第二個問題是學院林立但無層次,沒有區分基礎學科與實用學科的差別。往往是對所有學院採用同一種要求,沒有確定不同學院的不同使命和目標。結果是,在經濟效益的利益驅動下,實用學科受到偏愛,基礎學科受到忽略。市場化和商業化使得職業學院膨脹,因為它們有較強的創收能力。學校一級在財政調撥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往往採取把基礎學科下放到職業學院的辦法。這樣做在短期可以解決基礎學科的經費問題,因此不失為一種可行的過渡辦法。但在校院之間的財政關係較為規範化之後,從有利於基礎學科的長遠發展來考慮,基礎學科設在單獨的學院內並給予強有力的經費支持更為可取。

  在思考未來綜合性研究型大學的學科和學院設置時要考慮兩個因素。第一是要考慮人才的市場需求。人才市場的需求正在發生變化。雖然高校的入學市場仍是賣方市場,高校畢業生市場正在由賣方市場轉向買方市場。在中國目前的經濟發展階段,多培養一些工科等實用學科學生是符合市場需求的。但是不能因此而急功近利,忽視基礎學科。第二,作為研究型大學,僅僅考慮學生的市場需求是不夠的,因為研究是學校的另一使命。因此,學科和學院設置還要反映學科建設的要求。學院設置與學科門類劃分有關,但不一定一一對應。比如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都屬管理學,但通常分設在兩個學院。又比如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人文可以同設在文理學院中。還有的學院是跨學科的,比如建築、國際關係,新聞與傳播等等。

  從市場和學科建設這兩個因素來考慮,根據國際經驗,對於綜合性研究型大學而言,在學科和學院設置上最為重要的是文理學院和工、醫、商、法這四所職業學院。

  首先來看基礎學科和文理學院。這在原“綜合性大學”和原“工科大學”這兩類高校中,情況非常不同。 在原來的綜合性大學中,由於原本就以基礎學科為主,所以這些學科在過去的二十年中膨脹成多個學院,同時保持若干獨立系。比如北大,基礎學科分散在7個學院和10個獨立系中。決定成立學院是看規模、實力等因素,而不一定根據學科建設或教學的需要。因此,學科分割、重複建設、學科間缺乏交流和交叉成為這類學校面臨的問題。體制整合、結構調整是基礎學科建設的難點。

  在原來的工科或其它實用學科院校,則是另一種情況。1952年的院系調整把一些原來的綜合性大學拆散,最突出的例子是清華和浙大。1952年以前的清華的輝煌是它的“理學院”、“文學院”和“法學院”(實際上是社科學院)。在院系調整時這三個學院基本上都併入北大,給清華只留下了工學院。在這類大學,基礎學科基本上都是在1978年以後新建的。比如在清華,基礎學科分散在三個新建的學院內:理學院、人文社科學院、和經濟管理學院,目前以基礎學科為專業的本科生比例不超過20%(其中理科10%,文科10%)。而在美國的大學,大多數本科生在文理學院主修基礎學科。極端的例子是哈佛,本科生全部在文理學院。象清華這樣的曾經以工科為主的院校要想建成一流的綜合性大學,就必須建立一流的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人文,別無選擇。對這類學校來說,建立新體制,充實提高是基礎學科建設的重點。

  在工科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綜合性大學,工科傳統和工科思維對建立基礎學科和文理學院會帶來特殊的挑戰。第一是文科和理科的不同帶來的挑戰。理科的學者讀論文做實驗;文科的學者讀書看報做調查。相對於理科而言,文科學科建設所需資金投入很少。但是,由於資金主要是用在師資聘用上面,文科建設的難度不比造實驗室小。原因之一是在文科中選擇優秀教師比理科中更為困難,因為判別標準較為主觀,隨機性強。原因之二是與理科不同,文科的發展需要整體氛圍,它需要比理科更為寬鬆和自由的學術大環境。第二是基礎學科和實用學科的不同帶來的挑戰。實用學科講有用,基礎學科講有趣。原工科院校容易產生這樣的傾向:發展文科時片面強調文科為理工科服務和文科與理工科的銜接及其有用性。

  至於基礎學科的學院設置,可以試行多種模式。一種模式是成立一所文理學院,把所有的基礎學科都歸到該院下的系。另一種模式是按照三個學科門類成立三個學院,即理學院、人文學院和社科學院。再一種模式是允許文理學院下有二級學院和獨立系,這也許是一種可行的過渡模式。重要的是基礎學科要按學科的性質歸屬,目的是發展學科,改善教學內容,真正發揮基礎學科在教學和研究中的基礎位置。

  在工、醫、商、法這四所關鍵職業學院中,商學院和法學院的情況大致相同:在所有的大學,它們都是新建的學院,在院系設置上的歷史遺留問題較少。又由於市場需求旺盛,創收機會多,因此資源相對充足。工科和醫科的情況與此不同:它們多是原有的班底,歷史遺留問題較多。原工科院校的工科學科和原醫學院的醫學學科遇到的問題類似於原綜合性大學中的基礎學科遇到的問題。比如在清華,工程學科分散在5個學院和5個獨立系中。它也面臨體制整合和結構調整的問題。體制如何整合?一種思路是考慮先成立工學院,它暫時是“虛體”,在它的下面允許具有實體性質的二級學院和獨立系並存。將來再逐步過渡到工學院下全部是系的模式。接下來的是結構調整。雖然這類學校的工科或醫科的機構和人員龐大,但是由於歷史原因學科的結構不盡合理。比如一些學科具有國際領先水平,但市場需求越來越小;另一些學科市場需求很大,但與國際先進水平差距也較大。因此需要有進有退。正象我國的經濟改革的經歷告訴我們的,改革舊企業比建立新企業更為困難。因此,工科和醫科的體制整合和結構調整也許比商學院和法學院從頭建設更為艱難。

  3. 學生培養

  在綜合性研究型大學就學的學生不僅數目多而且接受教育的目標也多樣化,這是因為市場對人才有不同的需求。我們大致可以把這類大學的學生培養模式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對本科生的培養模式,第二類是對攻讀職業學位(professional degree)的研究生的培養模式,第三類是對攻讀學術學位(academic degree)的研究生的培養模式。

  首先,需要區分本科生培養與研究生培養使命的不同。世界範圍內,在大學教育理念中都面臨一對基本矛盾,即基礎教育(通識教育)與專業人才教育的矛盾。通常的兩種極端傾向是:要麼忽視後者,比如早期的英國;要麼忽視前者,比如職業學校。兩者之間必須取得平衡。美國的解決辦法是本科階段重通識,研究生階段重專業知識與技能,本科階段為研究生階段打基礎。這在美國分得最清楚,比如,本科選擇經濟學是為了打基礎,以後可以攻讀經濟、政治、社會、金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等研究生學位。這就是為什麼許多大學本科並沒有管理專業,只有經濟學專業。歐洲的情況有所不同,主要表現在醫學和法學的教育模式方面。在歐洲,這兩個學科是從本科開始培養的,而在美國則是在研究生階段開始。在醫學和法學方面,中國目前的情況與歐洲相似。由於醫學和法律都有特殊的行業資格考試,除非整個行業的規則發生變化,不然很難從歐洲模式改變為美國模式。但是其它職業學科,比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新聞與傳播、國際關係等,改為從研究生開始培養不僅有必要,而且也是可以做到的。

  第二,在本科生培養中,應該採用寬口徑定義本科專業。現行的本科生培養方案中的問題之一是專業設置過細,過複雜,並受制於現行的學科分類。在計劃經濟時代,專業劃分非常細。比如會計學還要分商業會計、工業會計、審計等等。即使在現在,本科生的專業仍然是在二級學科之間選擇,甚至是在三級學科之間選擇。以經濟學為例,二級學科金融、財政、國際貿易等構成專業,保險則是三級學科,也是一個專業。這種專業設置的好處是學生畢業後,如果專業對口,不用培訓,馬上能用得上。但是,長遠看來,太專門的知識過時得也快,還是工具、方法、素質的訓練更為基本。我建議參照國外的本科專業的劃分,採用寬口徑的專業定義,大致以一級學科為專業的界限,比如數學、生物學、經濟學(金融包括在其中)、心理學、歷史學、中國文學、計算機、機械工程等等。

  第三,在本科專業以一級學科劃界後,有兩種本科生錄取和培養方式可以考慮。一種是錄取時完全不分專業(比照美國的大學),或者只分文、理兩科,到大學一年級之後再分專業。另一種是在大學錄取時就按寬口徑的專業錄取。按照第一種方式,學生有最大的靈活性在上大學後選擇專業。但在課程安排上,本科第一年的課程只能都是公共基礎課,與專業有關的基礎課只能從第二年開始,這樣會減少這些課程的課時。按照第二種方式,由於學生的專業是在上大學前就選定,因此從第一年開始,課程就可以根據不同專業的不同要求來設置。這兩種方式各有利弊,都可以試行。

  第四,在研究生培養中,應該區別職業型教育與學術研究型教育性質的不同。學術研究型教育的終級學位是博士學位(Ph.D.),博士學位是學術學位,博士生的水平是衡量一所大學學術教育水平的重要指標。而職業型教育則不同,學生不是把博士學位作為終級學位。有一種認識誤區,好象只有博士學位才是終級學位。不能用科舉來做類比,並不是學士相當於秀才,碩士相當於舉人,博士相當於進士等。對多數職業學院的要求應不同於文理學院,不應以培養博士的水平為主要衡量標準。多數職業學院應把重點放在培養職業學位的學生上。

  關於本科生、職業型研究生、和學術研究型研究生培養的不同模式和要求,也應反映在大學排名的設計上。美國的大學並沒有綜合排名,有的是按照這三種類型的分列排名。第一類是本科教育排名,它主要是根據文理學院和工學院的水平,側重本科生的教學和資源。由於本科生教育是通識教育,它的評比不看單科。雖然本科排名較具綜合性,但也很難認為是真正的大學綜合排名,尤其不代表大學的學術研究水平。第二類是職業學院的職業研究生學位項目排名,比如醫學院的M.D.、商學院的M.B.A.、法學院的J.D. 項目。它主要是看教學,而非研究水平。比如,某校M.B.A.排名靠前並不一定意味着該校工商管理學的研究領先。第三類是學科的研究排名,這是按照單個學科的博士項目水平來排名,比如數學、經濟學、英國語言文學、電子工程學等。 由於美國的大學排名是按照不同類型的項目分列,因此,較小規模的大學和非綜合性大學一樣有機會在本科教育、某職業學院的職業學位、或某學科的研究排名中名列前茅。

  目前在中國較有影響的廣東管理科學研究院的中國大學排名中最受關注的是綜合排名(總得分)。在這樣的排名方式下,學校規模越大、學科越齊全在學校的排名上也就越有優勢。這種激勵往往導致學校追大求全,並且造成各學校的學科結構和教育模式趨同,不利於多樣化發展。如果對大學中的本科生、職業型研究生、和學術研究型研究生的培養水平分別和分學科衡量,將會是對大學排名設計的一個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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