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有一個典故: 一個醉漢半夜在highway旁邊的野地裡面瞎翻騰, 路過的警察就下去盤問
, 問他在幹什麼, 他說在找車鑰匙, 問他車鑰匙丟哪了, 醉漢就指着說over there, 警察
就問那你在這瞎找什麼呢? 醉漢答: 這有光.
搞theory的情況就是這樣, 我們不保證能幹什麼, 但我們所走的每一步都力求確鑿無誤,
能夠澄清一些真相. 實事上這也是一切科學研究的現狀. 搞應用的則是在黑暗之中摸索出
一個樹枝, 然後宣稱這就是車鑰匙. 這個比喻是一個搞theory的教授說給我聽的, 我沒聽
出什麼消極的意思, 反倒覺得他認為這都是天經地義的, 實際上我也這麼認為. 理論和應
用從出發點上就完全不同, 所以別指望他們之間有任何瓜葛, 就算有也只是巧合罷了. 做
research的意義不是在於結果是否有用, 而是在於這是個求真的過程, 由於你個人的努力
, 使得人們弄清楚了一些想知道而又不知道的事, 這個過程本身是值得enjoy的. 事實上,
因為那只是個醉漢, 最終是否存在這麼個車鑰匙還不一定呢. 從一個scientist的角度看
, 有光能看清地面已經是我們所能期望的一切了. beyond this line, 就不可強求. 像現
在這樣, 以是否管用甚至是否賺錢作為一個衡量research的指標, 完全就是一件可悲的事
情, 不是值得拿來當戲唱的. 按照這個標準, 絕大部分computer science裡面的真正經得
起考驗的fundamental結果都不合格, 但如果沒有它們, computer science就永遠無法被認
為是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