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在西方民主社會被誤讀,後果很嚴重!
唐付民
自由,與民主一樣都被美國等西方社會推崇為“核心價值觀”,但我認為對於這些核心價值觀,西方社會存在嚴重誤讀。數月前,我曾在《北京之春》(2019年2月號)發文“民主不‘獨行’!”提出民主必須依靠“法治”為中心才能充分體現合理與公正!同樣,對於“自由”而言,也必須依靠“法治”為中心,才能充分體現合理與正義!
我認為,西方民主社會對於“自由”的定義,存在兩個誤區,一是“自由無限”,任何人無權限制民間自由。二是“反府有理”,只要是反對政府的都應當支持和保護。我們知道,自由,分為行為和言論自由。在西方民主社會絕對不可有殺人放火、搶劫強姦等行為自由。也不可有顛倒是非,污言穢語的言語自由。據此,“自由無限”不成立!至於“反府有理”,我認為有兩種自由不應該被民主社會保護和支持:一是反對政府依法限制民間的不合理行為。二是支持(幫助)專制政府強大的行為!
我們知道,西方民主社會十分重視“言論自由”,絕不輕易主張限制。但有一種“言論自由”,如果不進行限制,不僅嚴重干擾民主社會的正常秩序,還可能徹底摧毀民主社會的根基!它就是代表和支持“專制政權”的言論自由,它是利用民主社會的“言論自由”去維護專制政權,也是在支持專制政權打擊言論自由!它等同於鼓勵和幫助“敵人”強大起來戰勝(甚至消滅)自己!我不明白,這種十分明顯的事物(邏輯)關係,居然未被西方民主社會理解和重視?至今仍在產生着巨大危害作用!
我們看到,近期香港民眾為維護公正與自由的行為,招致了港府和中共政府的無情壓制。甚至出現了殘暴的血腥鎮壓,並且還在不斷升級。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人們擔心“北京六四”重現香港!是什麼力量在支持和推動這種“反自由”的罪惡行為的肆掠和升級?我認為,它與西方社會誤讀“自由”的定義存在直接關係的。因為港警針對文明的香港民眾(學生)施以不斷升級的暴力行為,得到了海內外“數億”中國人的支持,為此,西方社會面對這些明目張胆的殘暴行為,顯得十分無奈,束手無策!
毫無疑問,港警敢於在香港施以暴行,並且能夠不斷升級,僅僅是港府和北京政府的行政施壓,沒有大量的海內外上億中國人的強勢支持(聲援),絕對難以成行!如果在中共強力控制下的中國國內民眾具有“被迫”支持(聲援)港警暴行,那在海外民主社會出現的許多群體、媒體依然能夠大膽表示支持,實質上表明了西方社會在保護這種支持港警暴行的行為!我想請問,西方社會如果不認同港警的暴行,為什麼會對自己身邊公然支持港警暴行的行為(人群)“無動於衷”?如果不能在自己身邊制止這種支持港警的暴行,何以遏制“遠處”的港警暴行?
毫無疑問,中共專制在自己統治的範圍內限制“異己”的言論自由,卻一致(從上世紀三十年代)在敵人的“心臟”內強爭言論自由。它這種流氓無恥的行為一致未被西方民主社會限制,是民主社會的悲哀!因為這種流氓無恥行為不僅嚴重破壞民主社會的正常秩序,還會逐步侵蝕或摧毀民主社會的政治根基!香港民眾維護合理的自由與公正權益,居然在西方的民生社會中,可以公開支持強勢的“中共專制”進行殘酷鎮壓?這無疑是中共流氓政權利用了民主社會對於自由“定義”的模糊和無知!
近年來,中共利用所謂“大外宣、孔子學院、五毛黨、黨控粉等”,在西方民主社會中大肆鼓吹自己的“偉光正”,並極力污損西方民主社會。不僅造成了民主社會民眾基本價值的觀念混亂,還促進了中共邪惡勢力的不斷壯大,巳經明顯威脅到整個文明世界的生存根基。我們明白,西方民主社會普通民眾是可以指責政府的,目的是讓政府做的更好。但西方社會的普通民眾,將“專制加流氓”的指責自己的民選政府也視為了“幫助自己”,除了普通民眾的愚昧,也有知識精英的“無知”。普通民眾分不清這類行為是幫自己還是損害自己,但知識精英分不清,則是可悲的!
我認為,港警敢於對文明的香港學生施以暴行,有三種力量支持:一是上級的行政指令,二是政府支付的工資副利,三是社會的輿論氛圍。在這三種力量中,應該說第三項的作用極其重要,因為它會讓行兇的港警等“背負正義”!如果施暴者認為自己的行為是“正義行為”,便會肆無忌彈、無所顧忌!誰給予了他們“背負正義”?只能是輿論環境,雖然是中共政府在(背後)操控輿論環境,但這輿論環境巳經深入(侵蝕)到西方民主社會的腹地!西方民主社會不應該找出原因嗎?
我認為,在西方民主社會,言論自由絕對不應該“支持專制、支持暴政、支持綁匪、支持流氓、支持腐敗”!毫無疑問,中國政府是被中共控制的專制政權、暴力政權、流氓政權、腐敗政權”。支持中國政府,無疑是在支持專制、暴政、流氓、腐敗!如果“支持者”不明確區分“中國與中共”,就是故意混淆黑白,目的是顛倒是非!如果西方民主社會仍不及時甦醒,不僅難以幫助香港及中國內地無數平民維護正當權益,還會讓自己的正當權益被“隱形”剝奪!
我認為,對於在西方民主社會直接、間接支持專制、暴政、流氓、腐敗的輿論行為,可以(必須)採取分類處置。一類是媒體管制,主要有“收買控和五毛黨”,它們屬於“腐敗類與流氓類”。另一類是行為管制,基本上都有居住民主社會身份的“遊行者和干擾者”,他(她)們類似“特務”。據說這其中有通過“政治庇護”獲得身份者,屬實者無疑應當以“特務或間諜罪”辦理!因為他(她)們不只是欺詐,還參與了幫助“敵人”(專制暴政)強大實現戰勝自己(民主制度)的作用!還有一類是“輿論名人”,這種人通過大肆宣傳“共產專制”優越,或者歪曲污損(誇大)民主制度的缺陷,實現自己揚名並獲利,卻將自己或直親移民民主社會。他(她)們屬於典型的“文化流氓”!這種“文化流氓”不加以嚴懲,危害極大!因為這類“名人”具有廣泛的影響力,他(她)們可以鼓動起上億計的中國民眾起來反抗民主社會(如美日台政府),或者馴服(說服)中國民眾臣服於中共專制暴政!這類人與中共專制政府相互維護,通常會獲得巨額財富,且自己和直親還可以輕易脫身專制暴政,他(她)們不被處罰,必定產生極其惡劣的示範作用!
關於“輿論名人”,近期接觸兩個典型信息,一個是司馬南承認自己及家人都在美國生活,卻依然申稱反對“美國霸權”和支持“中國政府”。我們知道,司馬南是在中國國內通過堅定支持“專制政權(毛獨裁等)”,享有盛名和財富,從而才有條件讓自己和家人移居美國。如果他支持專制社會是正確合理的,有何理由移居“非專制”的民主社會?既然自己和家人樂意選擇移居美國,作為中國的社會名人,有什麼理由不告訴中國普通民眾在“非專制”的美國生活的“特殊性”?如果不願明確告知,豈不包藏禍心?!這種通過欺騙中國億萬民眾獲得名譽與財富的“文化流氓”,請問美國政府應該支持和保護他嗎?這種通過強化“敵人”(中共專制)弱化美國(民主社會),卻被美國政府奉為賓客,敢不承認自己愚昧可笑嗎?如此價值取向,敵人(中共)敢不強大?
司馬南堅稱反對“美國霸權”,無疑與毛澤東等“中共獨裁”觀念完全同步(同調),其目的和作用是維護“專制政權”牢固,以利於抵抗和消耗美國等民主社會的力量和資源!我們知道,美國霸權,源於一戰之後,它在抵禦和消滅德國納粹和日本軍國的二戰中,產生了無可替代的作用!二戰後,“共產邪教”盛行,美國霸權與前蘇共、中共、朝共、越共、古共的抗戰一致持續。如果沒有“美國霸權”,今天的美國不被“美共”吞沒?請問司馬南,沒有美國霸權,你和家人今天還有機會在美國享受“民主自由”嗎?如果司馬南堅持認為美國不應該“霸權”,請帶着你的家人離開!如果你和家人願意在民主自由的美國生活,請你公開對廣大的中國民眾說:不可以支持“中共專制”,支持“美國霸權”!否則,美國政府和人民應該請司馬南及家人離開美國!我想,他就是“美國霸權”最應該體現(針對)的對象!我在此告訴司馬南,在全人類沒有完全消滅專制暴政、恐怖組織、流氓和綁匪政權之前,任何人沒有資格反對“美國霸權”!
另外,近日聞得董卿鼓勵中國兒童“愛黨愛國”,卻被無數中國民眾指責其將自己孩子生在美國。其實,同司馬南相同,董卿也是中國的文化名人,且通過支持和頌揚中國政府(中共專制),獲得名譽財富。她將自己的孩子放在美國,無疑認為美國社會利於孩子,卻鼓動別人的中國孩子“愛黨愛國”。她不是在故意欺騙那些孩子,便是在羞辱那些孩子的父母!羞辱他(她)們的父母,不會做“兩面人”,不會欺騙普通平民,不會攀附專制強權。以致於無名無財,無法被生長在美國(自由的民主社會),難免貧賤受欺!像董卿、司馬南、宋魯鄭、劉欣等等,這類利用鼓吹“中共專制”優秀,欺騙普通中國民眾而獲得名譽和財富後,將自己和(或)家人移居民主社會的“文化流氓”,在西方國家應該為數不少。我不認為西方民主社會可以容忍他(她)們“心安理得”!公正的態度應該是,他(她)們若堅持過去的行為和觀念,理應離開民主自由社會!願意改變原有行為和觀點,公開反對“中共專制暴政”視為棄暗投明、將功補過!
“自由民主”,分明被西方社會嚴重誤讀!這種誤讀,導致長期被中共專制政權所利用,從而促使中共專制政權不僅“戰無不勝”,還不斷興盛強大!敵人的強大,無疑增加消耗自己的能量。如果在自己“體內”培育着滋養“病毒”的原料,豈不是在消滅自身的“生命力”?請問,在自己家裡養護着為敵人輸送戰略物資的“隊伍”,你能戰勝對手嗎?誰是聰明人,誰是愚蠢者,還需論證嗎?西方社會唯有堅定不移、毫不留情的全面清除、打擊支持和維護專制政體的各種輿論勢力,才能最終解救香港民眾、中華民族、世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