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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 vs 自由的現實困惑 --- 談談自由的對立,矛盾和衝突
送交者: 五葉一花 2022年05月25日01:32:07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生命 vs 自由的現實困惑   --- 談談自由的對立,矛盾和衝突

 

擁槍者最強有力的保護傘,是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中規定了公民有擁槍的自由


但公民擁槍的自由的不言而明的前提,是公民擁有自由的生命,如果公民自由的生命得不到保障,那麼擁槍的自由也就子虛烏有了 ------ 這裡存在一個兩種自由之間的因果關係,如果公民自由的生命得到保障,公民擁槍的自由應該受到憲法保護,反之,如果公民自由的生命得不到保障或者受到擁槍社會的威脅,那麼公民擁槍的自由,就不應該受到憲法保護,恰恰相反,憲法出於保護公民最根本的自由即生命自由的理由,應該禁止公民擁槍的自由


對於生命自由與擁槍自由的因果關係,還存在另一種理解,即只有擁槍的自由,才能真正保護人的生命自由,但這種邏輯同樣存在一個基本的前提,即擁槍對生命的保護,首先是相對於擁槍社會而言的,其次,擁槍可以保護生命自由,是相對於有能力和願意擁槍的人而言的,而一個擁槍社會中,對於沒有槍支和不願擁槍的人而言,他們的生命自由,是得不到憲法保護的


另外擁槍可以保護生命自由,還存在兩個有問題的預設,一是擁槍可能,並非可以保護生命,比如擁槍的警察常常被匪徒打死,二是經常發生槍殺慘案的公共場所,並不允許個人攜槍,尤其是無數次發生慘案的學校,更不滿足擁槍以保護生命自由的起碼條件


一言以蔽之,美國作為一個擁槍社會,公民的生命自由,是得不到憲法和法律保護的,但不能有效保護公民生命自由的憲法,卻有效保護着剝奪公民生命自由的擁槍自由 ------ 這首先,是一種自由對另一種自由的剝奪,於其上,它是權力自由對根本自由的剝奪,在最後,它是個人自由對所有人自由的剝奪,可見公民的生命自由與個人擁槍自由之間,存在無法消解的三重悖論


如前所述,對於個體而言,生命自由是擁槍自由的必要前提,從社會面而言,擁槍自由是以剝奪生命自由為代價的,如果社會改革,那麼在剝奪(一部分,一大部分)人的擁槍自由的同時,可以保護幾乎所有人的生命自由,很顯然,解開兩種自由的死循環,需要衡量因果輕重,有所取捨


維護擁槍的另外兩條常見的理由,一是槍不殺人,是人殺人,二是每年死於槍殺的人,遠遠低於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 ------ 對於第一條,我們可以說人想殺人而沒有槍,大概率他就殺不了人,尤其是沒有槍,絕對不可能造成屠殺,至於第二條,對於可能發生的死亡,死亡是悲劇,但對於不可能發生的死亡,死亡是謀殺


最後,每一個人的生命自由都是無價的,每一個人的生命自由都是平等的,而保護擁槍自由的憲法,客觀上既剝奪了公民最根本的生命自由,也剝奪了在上帝面前的人人平等,直接或者間接地



由於多年來耳濡目染了太多的槍殺慘案,這使我不得不懷疑 。。。美國真的是一個相信上帝的國家嗎,美國是一個真正尊重自由的國家嗎,擁槍的自由,真的高於生命的自由嗎

 


21 killed in shooting at Texas elementary school

 德州槍案.jpg

德州槍案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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