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大先生— —說說魯迅的本來面目 |
送交者: 芨芨草 2023年07月25日00:55:23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還原大先生— —說說魯迅的本來面目 李新宇
一、開場白 20年前,南京大學一個青年跑到各大學去聽課,在南京聽過高華的課,聽過董健先生的課,到上海聽了姜義華先生的課,又聽了王曉明、許紀霖的課,到北京聽了錢理群的課, 好像還聽了張維迎的課。然後跑到吉林大學,到中文系聽了我的課,回去後寫了一篇文章,其中有一節拿我與錢理群做了比較,他說:錢先生講課開拳就打,一開始就充滿激情; 而李新宇則是走上講台先嘆氣,似乎一切都無從說起。他說得很對。到如今20年過去了,我的狀態沒有變好,反而更糟。因為能說的話似乎越來越少,尋找語言的難度越來越大。當代中國的學者與世界上那些現代國家的學者不同,人家只要能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就夠了;而我們卻要花很長的精力去尋找語言,尋找表達方式,研究庖丁之術。有人說帶着鐐銬跳舞更見水平,我承認。但如果把一個高個子舞者關進一個矮籠子,那舞姿會是什麼樣呢?奇蹟或許會有的,但他的藝術才華更可能表現在跪着舞或者坐着舞。很多朋友像我一樣,是不願跪着舞的,但天長日久,卻也習慣了坐着舞,或者躺着舞。我是很喜歡坐着的,而且是雙手合十的那種姿態。大家想,雙手合十盤腿坐在籠子裡,那舞姿能好看嗎?這是我首先要請大家諒解的。 還有一個問題是,我沒有這樣對着手機講過課,看不到聽眾,沒有表情和目光的鼓勵,大概很難找到感覺。所以,如果講得像面無表情的新聞聯播播音員,或者像鄉村大喇叭里的村支書,也請大家原諒!同時我還擔心,講着講着也許會忘了60秒內要動一下手指,又擔心老是盯着手指頭,也許就忘了要講什麼。沒辦法,試試吧!今天我要講的題目是:《說說魯迅的本來面目》,但就在剛才,我忽然覺得這個題目不是太好。雖然“本來面目”是中性的,不含褒貶,但在這里,卻似乎是我有點不懷好意,要揭穿什麼,其實我沒有那個意思。所以,我想改一改,給它加上一個正標題“還原大先生”;原來的題目改為副標題,也就是《還原大先生— —說說魯迅的本來面目》。 說到魯迅的本來面目,需要澄清的問題很多。原因大家都清楚,因為魯迅曾經被捧上神壇,臉上被貼過金,被刷過漆,也被抹過污泥。我們這個時代還有一個現象很有意思:那就是貼金者以為是在貼金,看的人卻可能覺得是在潑糞。這是不是另一種“低級紅”和“高級黑”?全面清理魯迅形象,不是一次講座能夠完成的,所以今天只是從頭說起,略談幾點。 二、家庭出身——現實版的“賈寶玉” 我想講的第一點,是魯迅的家庭出身。朋友們大概都會承認,一個人走什麼樣的道路,成為什麼樣的人,與出身和教養是有關的。儘管人們常說“英雄不問來路”,或者是“英雄不問出處”。但在事實上,英雄、俊傑,都有出處。流氓、惡棍,也有出處。什麼樣的環境造就什麼樣的人。而這個環境首先就是家庭。 魯迅出身於怎樣的家庭呢?過去的教科書,因為要打造一個無產階級文化旗手的偉大形象,又因為狹隘的階級論觀點,所以對魯迅的出身往往是遮遮掩掩,輕描淡寫。即使說到他出身於士大夫家庭,強調的也是“敗落”:比如常年跑當鋪,上不起交學費的學校,去南京求學時只帶了8塊大洋,等等,然後是強調他因家境敗落而接觸了底層社會,與勞動人民建立了聯系,於是才對社會有了深刻認識。 按照過去那種思路,似乎魯迅不窮就無法成就他的偉大。因此,人們對周家未敗落之前,也就是魯迅13歲之前的情況,進行的是淡化和模糊處理。那麼,魯迅到底出身於怎樣的家庭?按照1949年前後,劃分階級成分的標准,魯迅家應該屬於官僚地主階級。官僚地主階級是最反動的一個階級,是應該被消滅的。然而,偉大的無產階級文化旗手,卻偏偏來自這個階級。 需要說明的是,官僚地主家庭有兩種不同情況: 一種是有權有勢的土豪。中國歷史上那些新興的王朝在初建時都會帶來一批這樣的新貴。他們因為參與打江山,勝利後自然要參與分紅,於是就擁有了權力,占有了土地,成了官僚地主。不過,這種家庭,往往是有權、有錢、沒文化,所以最容易無法無天,無惡不作。加上朝代更替,所以這樣的家族一般都不能長久。 另一種官僚地主家庭卻不是這樣。同樣是有權、有勢、有地位,但他們的權勢和地位不是來自打天下,而是來自“學而優則仕”。也就是說,那些能夠溫飽的家庭,有能力供孩子讀書,於是他們中秀才,中舉人,中進士,甚至中狀元,攀宮折桂,一路進入上層。做官之後,經濟情況自然更好,就更有條件讓兒孫讀書,幾代下來,就成了官僚地主,同時又是書香世家。魯迅就出生在這樣的書香世家。 從他的六世祖中舉人到魯迅這一代,已經是第八代。魯迅出生時,他家裡有秀才舉人一大幫,有的還中了進士,點了翰林,也就是抵達了國家文化寶塔的最高峰 。魯迅的祖父周福清就是翰林。魯迅形容人喜歡用“闊”這個詞。他不說人家怎麼富裕,也不說人家官多麼大,地位多麼高。他就喜歡說這人很“闊”,是“闊人”。其實,他家就很闊,而且不是一般的闊。根據他祖父周福清的記述,周家從明朝萬歷 年間就很富。最富的時候,曾經擁有土地一萬多畝,光是當鋪就開了十多家,還有許多店鋪和珠寶行。 魯迅出生時,周家已經沒有那麼闊。但我們僅從他家的住宅看,就不是一般人家能夠比的。去過紹興的朋友肯定記得新台門和老台門,也就是魯迅故居和魯迅祖居,那是兩所大宅院。其實還有一個過橋台門,現在沒有了,也是魯迅家的。魯迅出生在新台門,那是一種五進院落。宅院的所謂一“進”,簡單的說就是一道門加上一個院子。現在的人們大多住在共有的樓房,沒有自己的宅院,所以沒有“進”這個 概念,但實物仍然能夠看到:鄉間的農家院,進門後四面是房屋,中間是院子,那就是一進。皇家的宅院,現在能看到的就是北京的故宮,是九進。曲阜的孔家也是九進。除了這兩家,沒有哪一家敢把宅院修成九進。有個說法大家都知道,“深宅大院”,“深”,說的就是進數多。縱向的進數多,橫向的寬度也就大。五進的院子是什麼樣子呢?北京的一些王府就是五進的院落。大家讀過《紅樓夢》,榮國府也是五進院落。魯迅家的院子跟榮國府一樣的,是五進院落。 我喜歡看名人故居,走到一個地方,喜歡看那裡的名人故居和墓地。中國近代以來的名人,尤其是文化名人,從嚴復、康有為、梁啓超、章太炎、蔡元培、王國維等,一直到陳獨秀、胡適、魯迅,甚至包括徐志摩的,都去過了。經過比較,我的結論是:論家庭的闊氣程度,還是魯迅第一。除了他之外,沒有哪一家有五進院落和一個那麼大的後花園。 新台門在1919年賣給朱家之後就被拆掉了,現在看不到了, 現在的魯迅故居只是當年的一小部分,不僅小,而且看不出原來的格局。但根據一百年前周家賣房的時候畫的那個圖紙,我們可以看到,他家坐北朝南,臨街是大門,大門裡面是儀門,儀門裡面是大廳,大廳後面是大堂,大堂後面是後堂,後堂後面是後樓,後樓後面是雜屋„„再往後就是魯迅筆下的百草園。那是他們家的後花園,占地2000多平米。 周家有1萬多畝土地的鼎盛時期魯迅沒趕上,到魯迅出生時,因為經歷了太平軍之亂,周家已經衰弱了。太平軍到過魯迅家,殺過人,燒過房屋,也拿他家當過指揮部。這一折騰,家就敗了。不過,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周家最窮的時候也沒有跌落到勞苦大眾的行列。我們不妨來看看他家最貧困時的情況: 魯迅和周作人到南京和東京求學的時候,家裡只有祖母、母親和周建人三口,卻仍然有男女傭人好幾個。魯迅的祖父周福清那時候在杭州坐牢。他坐的那個牢哇!坐牢,還帶着一個小妾,帶着一個男僕和一個女僕,租了一套樓上樓下的房子住着。大家知道,傭人要付工資,租房要交房租,那麼一群人都要吃飯,那時候周家沒有一個掙錢的。在這種情況下魯迅從日本回家結婚,家中竟然把太平軍時期毀掉了的房子重修了起來。 魯迅從來不夸富,1949年之後的回憶材料,都在拼命說周家窮。不過,我曾根據魯迅簽字畫押的一張分單算過一筆賬,1911年,也就是辛亥革命爆發的那年,在魯迅名下的土地是105畝還多一點。江南,是寸土寸金的地方,紹興的人均土地只有幾分,魯迅有100多畝土地,如果到1949年,該劃成什麼成分? 魯迅一輩子沒有受過窮,他是地地道道的闊公子,尤其是童年,簡直是王子。他自己說過,他的童年像王子。在家里被傭人保姆簇擁着,走在街上被鄰里另眼相看,即使到外婆家,也得高接遠送。朋友們可能記得《社戲》裡面魯迅和那群孩子一起,划着船,去看戲,偷豆子,那種情景是寫實的。那是周家少爺來了,村裡的孩子不用去上學,不用去放牛,被安排來陪周家少爺玩。考察魯迅的家庭出身,可以發現過去對魯迅的一些解釋很勉強。 魯迅對勞苦大眾和弱小者的同情,並不源於他自己的經濟地位。一般人也許會“屁股決定腦袋”,也就是什麼階級說什麼話。但偉大的頭腦能夠超越階級地位。對於不同階級、不同民族、不同性別,都有大悲憫,才是真正的偉大。同時,魯迅又是真正的貴族,有貴族精神,所以才能看到阿Q們的可笑、可憎與可憐。 三、家庭文化——終生未脫僧籍的“長根” 我想講的第二點,是周家的家庭文化。 周家的文化怎麼說呢?簡單地為其命名的話,是一種複合文化。周家的男性家長都是讀書人。那個時代,以科舉為目標的讀書人,應該都是儒家信徒,而且多有理學色彩。不過周家的男人理學氣不重,女人就更加復雜。魯迅兒時面對的三代女人,也就是他的曾祖母,他的祖母和他的母親,都信佛。但是她們又都算不上佛教徒。因為不是虔誠的佛教徒,所以一點兒排他性也沒有,能夠接納民間文化當中各種復雜的成分,包括各種神靈和鬼怪。讀過《朝花夕拾》的朋友們一定記得,魯迅的祖母和他的保姆阿長講的那些故事,美女蛇,等等。 在這里,我只講幾件朋友們不一定關注的事兒。 第一件,從某種意義上說,魯迅是個和尚。他一歲多就做了和尚,終生未脫僧籍。原因是他出生的那一天,正是某位菩薩生日。出生時又是蓑衣包,大概就是把臍帶、胎盤披在身上那樣出生了。按傳統的說法,這樣的孩子是被鬼神鎖着的,很難養活。有什麼辦法呢?辦法就是讓鬼神找不到他,或者是不屑於理睬他。比如,明明是個男孩子,偏給他取個女孩名,甚至給他紮上耳朵眼兒,這都是過去解決這種問題的辦法。再就是給他取個賤名,比如叫豬叫狗。在我的家鄉,有的孩子甚至叫狗剩——狗吃剩下的,狗都不吃了,神鬼自然不屑於去理他。 進一步的辦法,就是讓他出家當和尚。周家為魯迅做的安排,就是讓他當和尚。長房長孫當然不能真出家,可是形式是必需的。找一個廟,拜一個師傅,把名字寫進和尚名單,就算是出家了。所以,魯迅就有了一個法名“長根”,有了一個師傅——龍師傅。魯迅臨死的時候還寫過一篇很動情的文章,題目就是《我的第一個師父》。 由此可以看到,魯迅家很迷信,周家很迷信。 周家那樣的大家族,規矩多、禁忌多、儀式多,一年到頭說不清有多少祭祀活動。這種文化,今天的年輕人已經很少有人懂了,尤其是城市人,甚至真的是連“年”也不會過。魯迅卻什麼都懂,什麼都會。因為他是長房長孫,因為在他十幾歲就失去了父親,爺爺又在獄中,過年過節,上墳祭祖,許多場合都需要他來主持,怎麼擺供、怎麼燒香、怎麼跪拜、怎麼祝禱,這一切魯迅都是內行。而且,魯迅是讀書人,所以過年的時候不但要與全家人一起祭拜天地,祭拜祖宗,自己還要祭書神。就像做生意的人必須敬財神一樣,讀書人當然要敬書神。我和周海嬰、還有全國四十多位專家教授編的那套《魯迅大全集》,就收了魯迅在大年夜祭書神時寫的祭文。我說這些,想說明的意思是,魯迅是真正在中國傳統文化當中泡透了的。同時想說明,他所受的教育,他所受的文化薰陶,不是唯物的。 在這樣的家庭里,是不以鬼神為怪的,所以,周家就常常出現一些怪事兒。比如,周作人出生時就出了一件怪事兒,一個老和尚進了周家,長驅直入到了少奶奶房前,轉眼不見了,然後,周作人就出生了。晚年的周作人曾經在文章中糾正那些傳說,說是他的那個叔叔看花了眼,然後以訛傳訛。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話是周作人在經歷了種種破除迷信的運動之後寫的,年輕時卻從來沒說過他叔叔眼花,而是多次 寫詩說自己就是那個老和尚。二是周作人在回憶錄當中所說的,他和他的妹妹一起生天花,本來妹妹已經好了,而他奄奄一息,全家人都無能為力。但是,靜靜的房間里突然大叫一聲,全家人都知道那不是周作人的妹妹在叫,也不是周作人在叫。人們聞聲跑來,卻發現事情完全變了,奄奄一息的周作人好了,而已經好了的妹妹死掉了。 還有一件事,是魯迅的父親臨死的時候,朦朧中看到一個女人來到他的床頭,在他喝水的碗裡倒了一點什麼。他以為是妻子魯瑞,就沒睜眼,也沒出聲。可是那女人剛轉身出去,魯瑞就進來了,往他的碗裡倒藕汁。魯迅的父親覺得奇怪:你不是剛剛才倒過嗎?魯瑞說她沒來過。那麼剛才進來的女人是誰?最後阿長講道,那是魯迅的父親曾經訂婚的一個姑娘,但是他們沒等結婚,那姑娘就去世了,所以才另聘的魯瑞。那姑娘現在來,就是他們情緣未了,找他來了。於是,家裡人也就知道,少爺的病好不了了。老和尚的身影也罷,天花鬼的叫聲也罷,魯迅的父親是被早已死去的未婚妻領走了也罷,是否可信並不重要。我覺得重要的是,它是一種文化,是周家人相信的一種文化,周家人曾侵潤其中的一種文化。魯迅是在這種文化當中長大的。過去的教科書和主流著作,都在努力把魯迅打造成共產主義者的同時,總是在努力把他打造成唯物主義者。大家想,這種家庭文化,能培養出唯物主義者嗎? 那麼,周家的這種文化奇怪嗎?應該說不奇怪。我們這個時代的人感覺到奇怪,但在那個時代它是某種普遍現象。大家知道,嚴復是中國近代的啟蒙大師,但他一輩子信鬼神。遇到事兒,必去占卜。梁啓超也是現代思想家,傳播過一系列的科學思想。但是他自己說從十幾歲就與鬼神打交道,而且他的妻子李蕙仙死後三年,竟然一直沒有離開梁家。三年當中,梁思成生了病,都不是先上醫院,而是先去找他媽, 而他媽是已經死了的。三年之後,李蕙仙的靈魂才離開梁家。這話聽起來很玄,但這不是別人說的,是梁啓超自己在寫給他女兒的信中說的。他沒理由欺騙他的女兒。 還有章太炎到陰間去做判官的事,可能好多朋友都知道。在我們當下的文化當中,這一切都感到很離奇,不可思議,但在當時人們並不覺得奇怪。 接下來的問題是,周家的這種文化,包括梁啓超和嚴復家的那種文化,好還是不好,很難簡單回答。但我由此想到一個問題:對兒童來說,是給他一個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一切都清清楚楚的世界好呢,還是讓他面對一個有點神秘的世界好?這同樣不能簡單回答,但我想,後者大概更有利於培養孩子的想象力。一切都清清楚楚,一切都有標准答案,人的思考能力肯定是會退化的。 四、魯迅的學歷——既無學歷也無學位 我想講的第三點是魯迅的學歷。 我想特別指出的是,魯迅是自然長成的。用今天的話說是綠色的,他們家沒給他施過化肥,也沒給他施過農藥,更沒有用過激素或者助長劑。他上學是玩着上的,讀書是玩着讀的,完全憑興趣。這甚至導致了一個結果,那就是魯迅飽讀詩書,卻有學歷而沒學位。說到學歷和學位,新學的學歷和學位,大家都知道,小學、中學、大學、研究生,這是學歷。學位呢,有學士、碩士、博士。那麼舊學呢?舊學的學 位倒是有自己的體系,那就是秀才、舉人、進士等,所以容易說清,比如在“五四”新文化運動的主將中,不少人都有舊學的學位,蔡元培是翰林,吳稚暉是舉人,陳獨秀、蔣夢麟等都是秀才,而魯迅、胡適、錢玄同等,連最低的學位也沒有。 但要說他們的舊學學歷,卻有點困難。因為舊學沒有小學、中學、大學之分,也沒有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這種區別。怎麼說呢?只能說我讀過《孟子》,你讀過《四書》,他讀過《九經》,舊學的學歷只能這麼去說。魯迅讀到哪裡呢?用他自己的說法,是“幾乎讀過十三經”。朋友們大概知道,參加科舉考試並不需要讀“十三經”。而是只要讀過《四書》,再讀過《五經》,有這“九經”就夠了。而且《四 書》《五經》加起來的,雖然俗稱“九經”,但這“九經”在“十三經”當中並不是九經,而是七經。因為《大學》和《中庸》都是從《禮記》中抽出來的。 也就是說,魯迅多讀了好多書。需要說明的還有一點, 那就是魯迅所說的“讀過”。不是我們現在說“我讀過《紅樓夢》”“我讀過《魯迅全集》”這個意思,它不是瀏覽,說“讀過”,就是能句讀、能理解、能記住。那時候人們說讀過《論語》,就是能把《論語》一字不錯的背下來,說讀過《四書》,就是能把《大學》《中庸》《論語》《孟子》這四部書都背下來。 魯迅幾乎讀過十三經,卻連秀才也不是。但是讀書多少、根底怎麼樣,是騙不了人的。內行一接觸就知道。魯迅的頂頭上司蔡元培、夏曾佑都是進士,翰林。他們都不曾低估過魯迅,認定他有學問。但考察魯迅讀書的情況,卻很有意思,也很怪,從中也許能夠得到某種啟發。 從一八八七年到一八九二年,這五年,魯迅先後在三個書房就讀,卻沒有走出他自家的大門。三位先生都是他本家的爺爺。不過用今天的目光看,那三位先生都不稱職。第一 位是朋友們大都熟知的藍爺爺,他培養了魯迅對花花草草以及各種奇怪事物的興趣,卻沒有教魯迅多少“正業”。後面兩個,一個是鴉片鬼,一個是精神病。教書,完全是瞎對付,讀錯字,寫錯字,講解更是信口開河。奇怪的是,魯迅的父親和祖父,竟然讓魯迅跟着他們過了五年。書香世家,對孩子的學業能這樣不關心嗎?應該是不會的。但是周家對孩子的管法真的很特別。魯迅的祖父對孩子的學習很關心,親自選課本,可是這本身也有點怪,他不用全國的“通用教材”。 那時候一般人家的孩子開蒙先讀“三百千”,也就是《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然後開始讀“四書”,讀完“四書”讀“五經”。周家的開蒙第一書卻是《鑒略》,一種簡明歷史讀本。 從七歲到十二歲,五年,魯迅讀了什麼書?除了那本《鑒略》,就是讀了《大學》《中庸》和《論語》,《孟子》讀了一半,沒讀完。也就是說,用了五年的時間,魯迅沒有讀完“四書”,這是非常奇怪的。因為大家知道,“四書”雖然是四本書,但量很小:《大學》只有一千七百來字;《中庸》只有三千五百來字;《論語》也只有一萬三千七百字;《孟子》最長也不過三萬五千字。“四書”加起來,總共是五萬三千字。五萬三千字,讀了五年只讀了三萬六千字! 那時候沒有數理化,除了拿出少量的時間,寫字,對對子,別的時間都是讀書。魯迅竟然就讀了這麼一點書,這速度也的確是太慢了。 從七歲開蒙到十二歲,如果讀得快,能夠到什麼程度? 我們可以隨便舉出一些例子:梁啓超是十二歲就中了秀才。 蔡鍔,也就是蔡鍔將軍,也是十二歲中了秀才。當時不少人,都是十二歲就能中秀才。能中秀才,意味着讀完了“四書”,又讀完了“五經”,而且學會了做八股文和試帖詩。魯迅比人家慢了多少呢?我們不妨來看看“四書五經”的具體情況。我是給他算過帳的。前面說過了,“學庸孟論”“四書”加起來是五萬三千字。而“詩書易禮”和《左傳》,加起來是三十八萬五千字。“四書”和“五經”加在一起是四十三萬八千字。 梁啓超、蔡鍔等都是十二歲就把四十三萬八千字全都讀 過了,而且學會了做八股文,學會了做試帖詩。而魯迅到十二歲的時候,卻只讀了三萬八千字,也就是一個零頭,學業只完成了人家的十分之一。是魯迅太笨嗎?顯然不是。那麼問題出在哪裡?就出在家長和老師對他沒有要求。魯迅上學上得太自在了,有大量的課余時間可以在百草園裡盡情的玩兒,玩植物、玩昆蟲、捉蟋蟀、養老鼠、描圖畫畫、學捉鳥。他當然也讀書,不過讀的主要是閒書,與功課無關。這又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家長竟然不管他。 書香世家,翰林門弟,對孩子的學業怎麼會放任不管? 魯迅的祖父整天盼着能在門上掛一塊匾,上面寫上“祖孫父子兄弟叔侄翰林門第”。他是希望他的兒子、孫子都進翰林的,尤其是對長孫,寄予厚望,當然不會不管。但是,周家的教育真的是自有一套,看魯迅、周作人、周建人等小的時候,家裡就是放飛,給他們更多的自由,不急於套上籠頭,更不急於把功名這樣的目標過早地壓在孩子身上。 說到這里,我想到今天的許多的家長,都那麼怕孩子輸在起跑線上,想種種辦法讓孩子不輸在起跑線上。看看當年周家,完全沒有這樣的焦灼感。別人家的孩子早就“入場” 跑了好幾圈,已經中了秀才,他們家卻還在讓孩子盡情玩兒,不讓他們進入跑道。怎麼會這樣呢?從另一方面想,敢於這麼做,基礎顯然是一種文化自信,是一種家族的文化自信。因為家長自身的文化層次,因為相信自己的孩子不愚,就敢於讓孩子自由發展,而不是像一般人家那樣隨大流、搶時間、趕速度,你們報什麼班,我就給孩子報什麼班,把孩子弄得疲憊不堪。魯迅的童年讀書是玩兒着讀的。這應該是一個關於教育的特別個案,我覺得很值得研究。孩子主要是玩兒。魯迅和周作人、周建人都沒有苦讀的經歷,都不曾為學習而受折磨。但結果呢?周氏兄弟個個成才,取得的成就遠非那些苦讀者能夠相比。這其中的奧妙是不是很值得研究? 五、魯迅的官職——民國的“中宣部副部長” 我想講的第四點,是魯迅在教育部的官職。 簡單地說,魯迅是民國時期的高幹,按照那時的稱謂是高等文官。他很有權力,是當時國家意識形態和宣傳教育、新聞出版、圖書市場等等這些事業的掌控者。這是教科書和研究魯迅的著作一般都不講的,但我們只要回到歷史現場,就會看到,從一九一二年到一九二六年的夏天,十四年的時間,魯迅在中華民國教育部工作。過去的教科書和主流著作說到這一節,都是說魯迅在教育部做過下層小官吏,這個小 官吏是什麼呢?社會教育司第一科的科長。現在的人們一看是科長,覺得這官職真的微不足道。其實,那時候的科長和現在的科長不一樣。現在的科長當然是最小的官,那時候卻不是這樣。部下面是司,那時候和現在一樣,但那時候司下面就是科,沒有處。所以,那時候的科長與縣長同級。用今天的話說,就是正處級。同時,魯迅又不只是科長,他是僉事兼科長。大家知道,兼職都是高兼低,而沒有低兼高的, 部長可以兼司長、司長可以兼處長,而沒聽說哪個縣長可以去兼省長。同時值得注意的是,魯迅的科長職務,是由教育總長委任的。他的僉事職務是由大總統袁世凱親自任命的。按照當時的規定,科長是中等文官,僉事是高等文官。也就是說,魯迅是那個時候的高幹。 根據當時的《中央行政官官等法》,中央行政官員除特任官之外分為九等。第一二是兼任官,三四五是薦任官,六七八九是委任官。科長是委任官,僉事是薦任官。在薦任官當中,魯迅的情況又有些特別,他一開始是五等,但是在很短的一年多就晉升為四等,又過了不到兩年,到一九一六年的二月就晉升為三等。他就抵達了薦任官的最高等——月工資三百大洋。 在九等官制當中位居三等,這個官位還能說是下層小官吏嗎?可是我們一直就說他是教育部的一個下層小官吏,好像微不足道。既然談到了工資,我們就看看他的工資,當時是高還是低。從1916年二月開始,魯迅每月拿300大洋。300大洋,是高還是低呢?當然不能與總長相比,更不能與總統、總理相比,我們也不去把他和下層工人相比,因為那時候的保姆月薪才兩元(魯迅的日記里,他雇的女工就是兩元)。我們把他跟北京大學的那些教授們比一比,應該更有可比性。按照當時的規定,教授工資是280元至180元。教授當中最低的拿180元,最高的拿280元。預科教授工資是240元至140元。胡適回國到北大去做教授,蔡元培給他的是教授的最高工資月薪280元。而當時的錢玄同、周作人、劉半農等,都比魯迅低得多,李大釗的月薪是180元。 這是魯迅的工資的情況。由此可以看到,他的地位是不低的,官不算大,但是也不算小,工資至少比胡適等這些北大的最高級的教授還要高一級。更重要的是魯迅所處的崗位非常重要。那時候沒有中宣部、文化部、新聞出版署等等,這些部門的事誰來管呢?主要由教育部來管,教育部又由社會司來管。因為教育部一共就三個司,那兩個司一個管大學教育,一個管中小學教育,第三司是社會教育司。 社會教育司有司長一人,沒有副司長,下面就是兩個科,魯迅是第一科的科長。因為他分管的事情多,同時他又為司長所倚重,所以他就成為了社會教育司地地道道的二把手。也就是說,他是當時中央管理思想文化和新聞出版事業的二把手,這個地位不重要嗎?因為重要,所以才出現了好像是不好理解的一些事兒,為什麼那麼重要的一些事兒,都是魯迅干的,比如,中華民國的國徽應該由誰來設計?是魯迅領着兩個人設計的;再比如,中華民國的國歌由誰來選定?還是在魯迅的領導下選定的。什麼樣的小說應該被查禁?什麼樣的戲劇應該被提倡?標准由誰來定?仍然是魯迅領着人去做決定。所以,《新青年》是不會被查禁的,因為權力就在魯迅手裡。 俄國的盲詩人愛羅先珂來到北京,一些學校就請他演講。他是無政府主義者,無政府主義,在當時被看作危險思想,所以被人舉報了,警察局要來管,怎麼辦?魯迅陪着去,魯迅往那裡一坐,就什麼問題都沒有了,因為他正是管這方面事務的最高官員。 需要說明的是,魯迅在教育部的工作勤勤懇懇,兢兢業業,很賣力。後來人們總是要讓他跟“北洋軍閥政府”對立,甚至連周作人在後來的文章當中都說魯迅去上班不過是去點個卯。事實完全不是這樣。魯迅很賣力,每次考核成績都很好。所以教育部一次次大裁員,從來也裁不到魯迅。他不但不會被裁,而且屢次受獎,而且得過袁世凱授予的勛章。順便說一下,魯迅對袁世凱、徐世昌等那些總統,都很有感情。袁世凱因為稱帝失敗,在去世的時候,雖然是國葬,但名聲已經不好,所以,政府要求文武官員去祭奠,不少人就以種種理由拒絕,但是魯迅不但不拒絕,而且很主動。他沒有大禮服,從朋友那裡借來了大禮服,穿戴整齊,到總統府去,鞠躬上香,祭奠了袁世凱。 六、魯迅的國籍——大清 or 民國 or 黨國 說到這里,我忽然想到一個問題,那就是魯迅的政治選擇與國家歸屬問題。這可以算是我們今天的最後一個話題吧! 我想請大家想一想:魯迅屬於哪一個國家?他應該歸屬哪個國家?有朋友可能會說,他沒有加入過外國籍,當然屬於中國。但是我在這里想說的是,從政治學意義上使用國家這個概念,卻不得不注意這樣一個問題:“中國”存在嗎?在歷史上,有大秦帝國、大漢帝國、大唐、大宋,直到大清國。在現實中,所謂中國人,有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護照,有人持中華民國的護照。國名,一個是七個字,一個是四個字,誰的護照上是兩個字的“中國”? 同時,人的國家歸屬感,常常不是現實的,而是想象的。大家知道,明遺民生活在大清國卻不承認大清,清遺民生活在民國卻不承認民國。鄭孝胥曾經說過,他與民國乃敵國也。嚴復逝世於一九二一年,自己擬好的墓碑卻是“清侯官嚴幾道先生之壽域”。墓誌上寫的,不是中華民國北京大學校長,也不是中華民國總統府顧問;而是“清資政大夫”和“清海軍協統”。也就是說,嚴復死後又回到大清帝國去了。他雖然做過民國的官,但最終歸屬於大清國。 至於魯迅,首先是大清國,他曾是大清國的子民,但從他加入光復會開始,他就已經背叛了大清。辛亥革命之後,他屬於中華民國,從1912年到1926年十四年的時間,他一直是中華民國的官,直到1926年帶着失望離京南下。他曾經對南方抱有希望,但到廣州親歷過國民革命之後就失望了。所以當國民黨人北伐成功建立黨國之後,他沒有到政府做官,而是選擇了不合作。甚至因為不合作而被通緝。從這個意義上說,魯迅晚年有一種悲涼的意味,他失掉了自己的國家,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國家。他無國可歸,只好在租界度過晚年。他之所以成為左翼,與反抗政府的力量走在一起,成為同路人,與這種處境和心態有關。 換句話說,魯迅一生經歷的這三個國家,一個是帝國,一個是民國,一個是黨國。他背叛了愛新覺羅家的帝國,拒絕了國民黨的黨國,唯一親近並且為之服務長達 14 年的是搖籃里的那個共和國,也就是五色旗下的那個民國,也就是被我們的教科書塗抹的一片昏暗的所謂北洋軍閥政府統治時期的那個民國。 今天我們就講這些吧,時間也差不多了。若有不當之處,請大家批評指正。若有疑問也請提出來,我們繼續討論。謝謝大家! 七、回答提問 這位朋友提出了一個很好的問題:魯迅是權力的敵人還是庸眾的敵人?我想,他既是權力的敵人,又是庸眾的敵人,但首先是權力的敵人,然後才是庸眾的敵人。因為在強者與弱者、闊人與不闊的人之間,在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魯迅總是選擇站在後者一邊,站在弱者一邊,站在被壓迫、被欺凌的一邊。 關於魯迅的祖父周福清這個人怎麼樣,我覺得應該說那是一個很有個性的人,一個非常聰明的人。能夠中進士,點翰林,的確不是吃白飯的。不過,他的確做了一件很不光彩的事兒,當然,放在我們這個社會的話,已經很普遍,也就不算多麼不光彩了,自己的兒子,已經中了秀才好多年,卻就是考不上舉人。正好,同年做主考了,於是就想走走後門,結果事情沒辦好,敗露了,然後被判刑。 周福清這個人,有一點是值得注意的,就是他和魯迅的感情關係,他很愛魯迅,很關心魯迅,但是魯迅對他的感情很復雜,因為祖父的案件使魯迅心理上受過傷害,所以對父親沒感情,真的是沒感情,但受祖父的影響卻很大。魯迅性格當中好多方面很像他的祖父,包括我剛才說到的那種對權勢者的態度。根據周作人等人的回憶,周福清是很喜歡罵人的,但是他可以罵太后,罵皇上,罵他的上司,卻從來不罵下層人,這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 魯迅對他祖父的感情,其實也很矛盾,他在好多方面應該說對不起他的祖父,這是我的看法。尤其是在他從紹興往北京搬家的時候,把他祖父的日記給燒了。他祖父寫了一輩子的日記,他給燒了。但在另一方面,現在我們能夠看到的周福清的詩集,周福清寫的家訓,都是魯迅親手抄的。圖書館存的也是魯迅的抄本。從他對魯迅的教育,對周作人的教育當中,我們可以看到這個人的確很了不起。所以,魯迅把他的日記燒了,是很遺憾的事,如果不燒的話,那是研究那個年代的官場、文人以及周家文化的很好的材料。 有朋友提出:魯迅生活那麼富貴,如何變得那樣不寬容? 我想與他的祖父真的有關,與他的祖母也有關,那的確是他們家人的一種性格,包括魯迅的父親也是那樣。魯迅和周作人在外面跟人打了架回家去,父親首先要問,是誰先欺負的誰?周家從來就不會無原則的寬容,先問是誰欺負的誰?如果是自己的孩子欺負了人家,那是絕對不行的。可是如果人家先欺負了自己的孩子,那是可以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這也是一種家風。 關於魯迅的文學地位?好像沒必要說。在中國現代文學史上,其他的那些作家,沒人可以與他相比。雖然是魯郭茅巴老曹,但後面五位是沒法跟魯迅相比的。當然,這看上去有點怪,魯迅總共就寫了那麼點點東西,《吶喊》、《彷徨》、《故事新編》三個小說集編成一本也不厚,可是他的地位,卻沒人能比。這里的關鍵,一是思想的深度,一是藝術的才華。一些人雖然是作家,其實並不適宜當作家,或者不配當 作家。 關於魯迅和他的原配夫人朱安的關係,是很有意思的一個話題。20多年前,第一個提出這個問題,說魯迅對朱安太無情的,是我的一個學生。用我們今天的目光去看,一個女人被懸置在那裡,那樣過了一輩子,魯迅對朱安太無情了。但是,如果回到那個年代去看,可能我們能夠理解魯迅。這個前提就是,魯迅與朱安的婚姻是地地道道的包辦婚姻,新婚第一夜,兩人就分開了,真的是沒有愛情。那麼如果按照現在的觀點去看,你不愛人家,跟人家結婚幹什麼?你結了婚發現沒有愛情,你可以離婚呵!這種看法,只能是我們這個年代的看法,放在100多年前,這是不可能的,也是女人無法接受的。重要的還是女人無法接受。因為朱安從嫁到周家的那一天開始,就打定了主意,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而我對此不大理解的倒是魯迅為什麼那麼堅決地不喜歡。因為按照正常的情況,考察當時那種包辦婚姻,好多人都是在結婚的時候還沒見過,但後來也過得很好。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在一起,時間長了,慢慢的可能會產生感情,照樣會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朱安當年所抱的希望就是這樣,但是魯迅卻讓她失望了。到底為什麼魯迅那麼不喜歡朱安,這是一個謎,到現在還沒有人能夠解決。 魯迅研究界關於魯迅和朱安關係的一些說法,我認為是不可靠的。因為他們兩口子從來沒吵過架,朱安總是很好地伺候魯迅,而魯迅對朱安也並非漠不關心。在這里,我只講一個很小的例子,大家看一看:魯迅很喜歡吃甜食,所以上班下班的時候順便到甜食店買一些甜食,比如什麼江米條啊,蜜三刀啊,等等,買一大包捧着回去。回到家,魯迅總是先捧着到母親那裡,讓母親挑一些留下,然後又捧着到朱安那 里,讓朱安挑,然後他才把點心拿回自己的房間。就從這樣的一種關係看,魯迅和朱安的這種兩口子的關係,是能夠和平共處的。 如果我們把魯迅跟朱安的這種關係放在那個時代去看的話,大家可能很容易發現有三種不同的類型。一種咱們可以拿郭沫若、郁達夫等人作為代表,他們就是借着那種婚姻自主戀愛自由的時代潮流,喜歡誰就去追誰。有了新的愛情,就為這新的愛情去結婚,為了自己的愛情,而對不愛了的妻子不負責任。這是社會最時髦最新潮的一種表現。第二種是另一個極端,那就是以胡適為代表的那種情況。包辦婚姻, 妻子識不了多少字、小腳,但是照樣生活下去,維持着那種舊的婚姻。可是,大家可能知道,那種維持有時候也是很難的。胡適事實上也有過若干次的婚外情,只是維持了那個婚姻。第三種就是魯迅這樣的,他對朱安的確缺少愛情。可是又離不開,他要是把朱安給休了,朱安就沒法活下去。那個年代,女孩子嫁出去了,如果她被休掉,是沒辦法回到娘家去的。如果朱安是一個職業女性,有自己的工作,能夠獨立生存,那一切都好辦。可是朱安能幹什麼呢?畢竟是闊小姐,去給人當傭人當保姆?一切都不大可能。所以剛開始的時候,魯迅是想就這樣跟朱安過一輩子的。他四十多歲了,寫下的文章還是決心就這樣過一輩子。因為他不想害另一個人,因為他知道另一個人是無罪的,不應該承擔那種悲劇性的後果。但是,人有時候又管不住自己。所以後來遇到許廣平,在強大攻勢之下,這個中年男人,終於堅持不住了。 魯迅離開北京南下,其實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愛情。他有了與許廣平的這種關係,家裡卻有一個朱安,怎麼辦,最好的辦法就是離開北京。這是一個轉型時期很特殊的情況。魯迅已經無力抗拒與許廣平的愛,但他又不能不要朱安。所以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天,都一直承擔着朱安的生活費。 事實上,魯迅對這兩個女人都有着對不起。對朱安,他不能給感情,而只是提供生存保障。對許廣平,他有感情,卻又不能給名分。他與許廣平的關係,一直是同居的關係,沒有像別人那樣正式結婚。這是魯迅當時的一種尷尬境地。 關於魯迅與周作人的分裂,好多人都很關心,關心的是兄弟失和的原因。兄弟為什麼失和?直到現在,幾乎所有的研究都是推測。因為這裡面有很神秘的一點,就是魯迅從來不說,周作人也從來不說。而且,這種失和,就是周作人從此不想見魯迅了,卻對魯迅沒有怨恨,就是不見他了。魯迅想約他談一談,他也不談。有一次在後院兩個動手打過一架, 那是因為魯迅回去拿書,進了後院。那麼親密的兩兄弟,從 此成為路人,到底是什麼原因呢?站在魯迅一邊的人,總喜歡拿周作人的妻子說事。我覺得這樣做也不大公道。還有種種說法,尤其是現在網上,常常很不負責任地那樣炒作各種說法,比如說魯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或者聽房,等等。但是,這些說法都是不能成立的。為什麼不能成立呢?因為對於日本女人來說,偷看洗澡根本算不上什麼事兒。那個年代的日本,還存在着男女同浴,洗澡被人看,算什麼呢!對於魯迅聽房,有人說過,那個窗子外面是沒法站人的。所以,這兩種說法都可以排除。 但是,有一種說法,我覺得值得考慮。當然,我們沒法做結論,只是值得考慮。那就是:是魯迅先熟悉羽太信子的,周作人晚,周作人到日本留學,很快就喜歡上了羽太信子,兩人開始戀愛,然後結婚。所以有人做出這樣的推測,認為魯迅在周作人到日本之前,就和羽太信子有這樣那樣的關係。如果真是那樣,魯迅本來就和羽太信子關係曖昧,那麼到了北京之後,生活在一個屋檐下,兩人就比較難處了。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周作人的兒子周豐一談到的一個情況。魯迅研究界對周豐一的說法幾乎是群起而攻之,但我覺得或許存在着某種可能。周豐一說,他的舅舅,也就是羽太信子的弟弟,曾經看到魯迅與羽太信子有親密接觸。如果真是那樣,兄弟兩個的確不好再在一起生活了。作為弟弟,當他知道哥哥與妻子的關係,當然會非常尷尬,恨卻沒有足夠的理由。與此同時,羽太信子倒是真的對魯迅充滿怨恨。從她的那種怨恨,倒是可以體會到點兒什麼。羽太信子竟然不讓她的孩子到前院去,要讓魯迅和朱安孤獨,以此懲罰魯迅,報復魯迅。這樣的一些表現,體現着一種被拋棄者的怨恨,讓人覺得他們兩個好像真的曾經有什麼關係。 朋友們提出的問題很多,原諒我不能一一回答。我只能是看到哪一個,就先回答哪一個。這里有朋友提到一個問題:他看到了一本《魯迅傳》,裡面說魯迅是個悲觀主義者,問是否屬實。我想,這種說法應該基本是對的。魯迅的確很悲觀,別看他在批判國民性,在揭露社會問題,等等,但對於問題的解決,並不抱多大希望。這一點我們從他的《吶喊》自序就可以看到,關於鐵屋子的那種議論,可以看到他的悲觀。 有朋友問:魯迅是否真的愛錢?魯迅愛錢,這是一個事實。咱們看他的日記,別的事可以不記,哪一個月拿了多少工資,卻是都要記的。對稿費等等,他都很在乎,還為此打過官司。我想,這與他從非常闊到後來沒錢花,大有關係。我剛才說他即使最窮的時候仍然比別人富,但是這里有一個落差,他原先太闊,一下子跌落下來,心理感受就特別強烈。沒錢了,才知道錢很重要,才特別重視錢。這個問題提得正好,可以跟前面接上。魯迅在十三歲之前,是地地道道的闊公子,什麼都不缺。後來從小康到困頓,只能說困頓。其實,魯迅說小康是謙詞,他本來那麼闊,何止是小康?後來的困頓,主要也是一種感覺。闊公子一下子跌落下來,有一個心理承受的問題。 魯迅的心理上的確受了一些委屈。但是如果用咱們一般人的情況來看,那種委屈又算得了什麼?你再窮也沒有窮到社會底層。你最窮的時候,還有那麼多的地,還是年年秋天去收租。但是,因為他小時候生活太優越,所以家庭突然出現變故,真是一點委屈也受不了。比方說,他在舅舅家,那個妗子說話傷害了他。如果放到咱們一般人身上,那種傷害算什麼?她是對鄰居們悄悄說的,把他稱作“要飯的”。家 里出了事,到舅舅家去住,當然像“要飯的”一樣。如果真是一個要飯的,你說他是要飯的,他肯定不敏感。可是一個闊公子突然被人看作“要飯的”,這刺激就非常大。如果當年魯迅年長一些,就應該明白妗子與外甥的關係。舅舅、姥姥跟外甥的關係,是比較親近的,而妗子,也就是舅母,本來就比較遠。你住在舅舅家裡,舅母要安排你的生活,給你做飯,大概還要好好招待,等等,這個舅母有點抱怨,不是很正常的嘛?可是因為魯迅當年太小,十二三歲,聽到了就再也忘不掉,記了一輩子。魯迅真的很敏感啊,對他好或對他不好,他都能記一輩子。 關於魯迅的人格是否有缺陷?關於這一點,我想這麼說 ——人格上沒有缺陷的人不是太多。魯迅那種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那麼計較的做法,如果說是一種缺陷,也未嘗不可。但我們如果明白一點的話,對這些就不會大驚小怪。因為凡是大藝術家,無論是作家還是畫家,性格上、心理上沒有點問題的不多。 關於魯迅與胡適等一些知識界人的關係,這是一個挺復雜的問題。我想,您關心的大概主要是魯迅與胡適的關係。我想說明的是,在“五四”時期,魯迅與胡適等關係非常好,是後來變得不好了。關於這種不好了,有好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從個人心理上講,兩人後來的疏遠有某種必然性。從一九一八年開始,尤其是在一九二二年、二三年、二四年,魯迅和胡適非常密切。但是,他們的密切存在障礙,所以好不到什麼時候。原因是這里有個問題:魯迅比胡適年齡大,大九歲。“五四”時期,魯迅寫出什麼作品,胡適就說好。胡適關心什麼問題,魯迅也馬上去關心什麼問題。他們二人配合得很好。但是這種配合註定長不了。如果翻過來,胡適比魯迅大十歲,那就沒問題了;可是恰恰是魯迅比胡適大了近十歲,這就決定了魯迅不可能長久地追隨胡適。 人就是這樣啊,包括我們。讓一個比你年齡小的,很年輕的,資歷很淺的人,排在你前面,做領袖,而你是一個追隨者,這種情況長得了嗎?一般長不了。而魯迅的情況恰恰是這樣。胡適二十七歲從美國回來就成了新文化運動的領袖,新文學的倡導者。而魯迅儘管作品寫得好,但只能是新文學界的主將之一,不是領袖。這種秩序隨着魯迅影響的增大,必然要重新調整。 關於魯迅與胡適的分歧,朋友都能注意到,胡適從來不攻擊魯迅,而魯迅屢屢攻擊胡適。這里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政治原因。這個政治原因還不在於魯迅與胡適走向了不同的道路,一個左,一個右,而在於他們對當權者的一種不同態度。現在大多數人都比較讚賞胡適,包括我也比較讚賞胡適。因為那是一種比較實際的,比較重視效果的做法。對於一九二八年之後出現在中國的那個黨國,那個政權,魯迅根 本不承認,所以不合作,寧願被通緝也不合作。那麼胡適是不是就能接受呢?胡適也不能接受。如果他完全能接受,他就不會要在一九二九年發起一場人權運動。他要反抗,他要向那個新生的國家要人權。 只是這里兩人在認識上和態度上有所不同。胡適是明明知道民國已經變成了黨國,但是有一點希望也要去爭取,去努力。一旦跟蔣介石這樣的高層統治者能說上話了,他就會很溫和地走上去,試圖挎着人家的膀子,拍着人家的肩膀,一塊往前走,試圖把人家拉向民主憲政這條路。魯迅卻不是這種性格。魯迅更像他的老師章太炎。民國易幟後,章太炎就不承認這個國家了,自稱“中華民國遺民”,不與黨國合作。魯迅沒有自稱民國遺民,但也拒絕與黨國合作。當他看到胡適等人那樣去跟新政權套近乎的時候,心裡真的有一種看不起。由此我們可以看到的,是魯迅的傲骨,是骨子裡的一種貴族氣。胡適對他的態度,不還擊,原因也在這里。他把胡適等人看作焦大,覺得胡適你怎麼這個樣子,國家已經變了,民國變成了黨國,你還那樣不把自己當外人?魯迅的意思是,我們已經成為奴隸,而一些人卻不知道自己的奴隸 地位,偏偏要管主子的事,替主子操心。魯迅是不同情焦大的。焦大被塞一嘴馬糞,在魯迅看來,是活該。 魯迅的問題就在於,他太清楚自己的地位:我已經是奴隸,這個國家已經沒有我說話的地方,我只能在旁邊冷嘲熱諷,絕對不去找你們提什麼建設性的意見,這是魯迅對黨國的態度。 這種態度決定了他的後來。魯迅的確是與所謂“北洋政府”更接近,今天我們說的那個北洋政府,應該說這稱謂本身就是錯的,不應該用“北洋政府”、“北洋軍閥政府”,因為那個政府是當時中華民國唯一的合法政府。為什麼被稱為北洋政府、北洋軍閥政府呢?那是因為孫文到廣州建立了另一個政府,要否定這個政府,是他們把北京的民國政府稱為北洋軍閥政府。今天回頭看,如果說中國知識分子生活得更舒適,言論更自由,文化發展更健康,還要數那個所謂“北洋軍閥政府統治時期”。因為那時候司法是獨立的,新聞出版、學術研究、文學創作,方方面面,都是自由的。你只要高興,想組黨就組黨,想辦報就辦報,一切都是自由的。因為那是公民的權利,因為“約法”里頭規定着,“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而這個規定到了1928年之後,就沒有了,成為國民黨代替公民行使國家主權。為什麼由國民黨代行主權?有一個理由,就是中國人民素質太低,所以還不能實行民主, 所以,由國民黨代行主權。要經過一段訓政時期,人民有了行使民主的能力了,那時候再還政於民。 最後這一點應該很重要,這意味着國民黨人當時雖然剝奪了全體國民的主權,但他們並不認為這是永久合法的,所以還有一個還政於民的承諾。胡適之所以對那個政府寄予希望,原因大概也在這里。否則,他的態度就無法解釋了。因為在“訓政”結束之後就要實行“憲政”,所以還有希望。魯迅的不同之處,在於他強烈地感覺到“中華民國已經不是中華民國了”這一點,而不相信那個遙遠的希望。 關於這些年魯迅的作品不斷地被從中學語文課本里刪除,可以說這是必然的。原因即使我不說,大家也知道,因為我們這個時代,簡單概括,可以稱作維WEN時代。穩定高於一切。魯迅的作品,一般被認為是不利於穩定的。早在90年代中期,前文化部長王蒙就曾經說,我們的作家當中有一個魯迅那太好了,可是如果有好多魯迅,我的天啊,那會引發地震的。正因為這樣的認識,魯迅那些鬥爭性的文章,那 些太尖銳的文章,在教材里基本上沒法生存了。前幾天,我給一家出版社編了一個魯迅作品散文集,編輯就特別說,李老師,能不能選一點柔軟的、輕的作品。我說,好,專門選輕的。可是在序言裡頭,我說,有一些作家,你從他最重的作品裡選,也仍然是輕的;有一些作家,你選他最輕的作品,可能還是很重。中學語文課本里減少魯迅作品,這是很正常的。過去魯迅作品選得太多,應該說不正常。我覺得,即使中學語文課本里只留下幾篇魯迅的作品,也不影響魯迅在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的地位。他的這種地位已經是沒法撼動的。有些人想捧起金庸來,或者捧起張愛玲來,等等,其實都沒法取代魯迅。好,我就說這些吧!後面一些問題咱們可以放在別的時間再來繼續討論。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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