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美國科研經費的審批制度(修訂版)
kboring
3/20/2007
美國科研經費的審批本身可以說是一個浩大的工程。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 統
計顯示,審批過程每年耗費的銀子就要花掉幾千萬。 當然這些錢相對於NIH每年高
達幾十個billions的巨額經費來說,只是九牛一毛。除了NIH這個大戶外,還有NSF,
DOD,HHMI以及大大小小的基金會,慈善機構等,林林總總的不下千家。審批過程也
是五花八門。雖然各村的地道都有些高招,我們這些frequent reviewer私下裡聊起
來,還都推崇NIH方式。
NIH的審批系統在幾十年中經過不斷修改,整個過程相當嚴謹和公正。當然這也是相
對於其他系統而言。有趣的是,儘管人人都可列出它一長串的毛病和一打以上的可
笑之處,最後還不得不承認,這個審批系統還真是很難用其他來替代。打一個比方,
就像大家都說美國毛病多多,一旦有機會出國,還是被列為首選,呵呵,扯遠了。
下面就說說這個審批系統。
絕大部分的研究計劃/經費申請 (grant application) 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所謂investigator-
initiated申請,也就是說,這些研究是你想出來的,你自己想要做的,比如RO1和
PO1,也就是個人或研究小組提交的研究計劃/經費申請書。NIH每年用60%左右的經
費來支持RO1和PO1,算是個大頭。剩下經費相當的一部分(15-25%)是用來支持第二
類所謂government-guided申請,也就是說,這些研究是政府指定要做的,有RFA,
PA,contract,new initiative etc。設立第二類申請的道理是,第一類項目的提
出有很大的隨機行。比如最近十年,HIV領域吸引了大量的研究,而結核桿菌(TB)的
研究卻被忽略了。後者的發病率不斷上升。NIH通常會根據各個科技顧問機構的反饋,
把認為是對人類健康必須的,但沒有在第一類項目中體現出來的研究,以第二類的
形式提供資助,鼓勵和加強這些方向。你的研究如果正好和政府的一致,可謂天作
之合。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第二類項目研究的人少,申請成功的機率也大增。
第一類申請的全部和第二類申請的大部都必須經過study section或special panel的
同行評議(peer review)。這是整個審批制度的核心部分,也是全部由科學家完成的
過程。經過評議的申請書會得到一個分數。送到上一級的council以後會根據分數的
高低排序。然後按申請書的類別對比各個研究所的payline,來決定是否入選。每年
的payline是由NIH事先訂好的,比如今年各所的payline在9-14%,沒有多少迴旋的
餘地。因此,study section的分數,就是決定一份申請書命運的關鍵了。
縱觀study section的運作,可以粗分為硬件和軟件兩部分。硬件可以說是人員組成
和一套規章制度,軟件就是審查大員的專業水準以及對具體問題的看法。
硬件部分相對簡單,問題較少。study section人員組成有一定之規,一般是教授副
教授為主,搭配少量助理教授,可以說是充分體現了老中青三結合的原則,呵呵。
初此之外,還要搭配足夠數量的女性和少數族裔。任期通常是四年。也就是說,每
年有1/4的人換班。這種老中青搭配加上相對頻繁的調換,就很難造成一小部分“學
霸”控制經費的情況。常常見到網上有人說“美國也是少數學霸控制經費”云云,
顯然是對經費評審系統的誤解。通常是,如果一
個study section有1-2個比較dominant的人物,大家多辦會比較反感。結果是,NIH的
召集人會介入。因為study section是個說理和debate的地方,你不能說服我,我可
以不按你的意思打分。要知道,每個成員是完全獨立的,打的分數別人也是不知道
的。這個問題下面還會講。
規章制度應該說是訂的很清楚的。從吃飯住店規格,開始到結束的時間,評分標準,
什麼能問,什麼不能說,林林總總的有幾十條。下面是幾條印象深的,也很有意思
的:
Conflict of interest 的描述很有意思,說的是什麼樣的申請你應當迴避不審。除
了你的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姨外,同一學校的不審,你的學生,導師(三年內)不能
審。合作者也不能審。有一次見到一位老兄的申請書,居然找不到三個合適的reviewers,
蓋因此人的合作者遍布整個領域,study section里近一半的人迴避不審,遂傳為笑
話。有錢財利益關係的更不能審,比如你是某公司的顧問,拿了人家的股票,這個
公司來的申請你是不能碰的。為什麼呢?因為你可能會向着這個公司,一旦申請書
被批准,你的股票可能會因此漲0.0001 cent,呵呵。說笑了。記得在這些條例後,
又加了一條,原文已不記得,大意是,總而言之,只要你覺得和申請人的任何關係
會影響你對此申請書的公正判斷,就要考慮回
避。這麼大而無當的話,他也真寫得出來。
還有一條規矩,就叫規矩W吧,大意記得是:你只可以審查人家寫出來的東西,但不
能審查人家沒有寫出來的東西。這麼拗口的一句話,聽起來匪夷所思,含義卻是深
刻的。比如你讀申請書時,發現申請人用的某技術已過時。一般的情況下你會說,
某某啊,這個X技術太老舊,本大人建議你用Y技術吧。你如果在study section里這
麼一說,就是違反了規矩W。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申請人用X不用Y或Z技術,可能
有他的道理。你不能把你的觀點強加於他。所以,你要這麼說,某某啊,X技術,雖
然是既實惠又好用,而且我們也知道你是行家,但是,用X得到的結果分析起來有如
下毛病,1,1a,1b,2,3 etc,你將如何克服呢?評論到此打住. “你還是用Y技
術吧”這話,到了嘴邊,就是不說出來, 讓你去猜, 呵呵。
軟件部分可以說是最複雜的。NIH定下五條評分標準,包括課題的意義(significance),
研究途徑(approach),創新程度(innovation),研究人員(investigator),研究環
境(environment)。看似一目了然,真評起來卻是毛病多多。特別是“研究途徑”常
常成為最有爭議的話題。這是因為每個評審人的專業水準都不一樣,對具體問題的
看法可以不同,甚至相反。 科研本身是探討性很強的東西,許多問題在沒有搞清楚
前當然是沒有答案的。這給評審帶來很多難以想象的困難。“研究途徑”常常審的
就是可行性。新穎的設想固然好,高新的技術也很晃眼,但是,新的東西常常風險
大,因此,study section成員要在創新和可行之間找到平衡。每一份申請通常由三
個評審人細讀後,各自先打個分。打分前你是無法看到其他人的分數的,這樣保證
了每個人評分的獨立性。每年三次,所有評審人在Washington DC附近聚會,定下最
後的分數。
分數是1-5,越低越好。1 - 1.5是傑出(outstanding),1.6 - 2.0是出色(excellent)
,2.1以後就不說了,在現在緊縮的payline,大部分所謂“出色”的申請是不會拿
到錢的,也就是說,“出色”實際上是“垃圾”的同義語,呵呵。因此,<1.5分是
保證入選的關鍵。評審開始時,先要由三個評審人向全體報告他/她們的分數和給分
的理由。如果三個評審人都打“outstanding”,其他人一般不會反對。同樣,如果
三個評審人都說是“垃圾”,其他人也不會反對。道理很簡單;每個評審人通常被
指定評審 (也就是說要細讀) 5-15份申請。對本section的其他申請(通常是70-100份
),能讀個摘要就不錯了。這樣,三個指定評審人的意見就是關鍵。最困難的是說好
說壞都有的申請書 (split opinion):一個評審人打的是1.2,其他是2.2, 咋辦?
於是就要討論才能決定。也就是說,這份申請有麻煩了。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討
論後,評審人常常達成妥協,大家各推一步,分數常常是偏中間,像1.7什麼的。這
樣,一個可能是傑出的申請就變成了“垃圾”。如果經過討論,大家一致同意還是
1.2,這種情況堪稱奇蹟,是少而又少。
遺憾的是,現在的payline,很不利於新的investigator拿到第一個grant。為什麼
這麼說呢?我們來計算一下:就算一個study section一次接到80份申請,payline是
10%,也就是說,8份申請會被資助。在這8份里,有6-7份會給competitive renew的
grants。為什麼呢?因為這些都是幾年前,通常是五年前資助的grants。這些“殺
出重圍”的申請已經進行了五年,而且很成功,常常已經有了不少成果,許多申請
都有好的系統,文章不少。和新investigator的第一個grant相比,高下力見。這樣,
常常形成15,甚至20個新的investigators爭取一個grant的“奇觀”。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申請的成功與否有很大的偶然性。這次可能剛好碰上一個
“壞人”,把分數拖下來了。下一次,此人可能不在了(1/4的機會,呵呵)。有時換
一個section,也會有奇蹟發生。因此,對申請人來說,重要的是鍥而不
舍,軟磨硬泡,一次一次的修改,一次一次的送。 儘管很多因素影響申請的成功,
還是有一些規律,能增加申請的成功。這些就留著以後慢慢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