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帝國統治時期
1234年,大金帝國被蒙古滅亡,從此滿洲淪在蒙古帝國的統治下。
一、蒙古政府對女真的教育政策
蒙古在控制了滿洲後,大體沿用大金時代的做法,保留了大金時代的諸路的建置,以利於穩固地對滿洲進行統治。
蒙古把其帝國內的各民族劃分為四個等級,實行民族歧視和民族壓迫的政策。蒙古帝國的一等民族是蒙古人,他們享有特殊權益。色目人為二等民族,有鋇察、唐兀、阿速、畏吾兒等31個民族,其政治及社會地位僅次於蒙古人。漢人為三等民族,有8種:契丹、高麗、女真、竹因歹、術里闊歹、竹溫、竹赤歹和渤海人(亦屬女真)。南人為最後一等民族,指最後被蒙古征服的原宋國境內的各民族。蒙古帝國時代女真人被看作漢人而列為第三等級,其社會政治、經濟地位並不高,蒙古對女真人同樣實行民族壓迫政策。這就決定了女真人在蒙古帝國內教育上的地位。蒙古對女真人的教育政策具體表現為:(一)具有民族壓迫和民族歧視性質的教育等級制蒙古帝國統治時期,蒙古人與色目人在文化教育上有很高的地位,蒙古政府規定:在考試科目方面,蒙古人、色目人考二場,第一場經問五條,第二場策一道,至正時改經問五條為三條,另增本經義一道。漢人、南人考三場,第一場明經,第二場古賦、詔誥、章表內科一道,至正時改古賦處於詔誥、章表內又科一道;第三場策問一道。蒙古人、色目人願試漢人、南人科目,中選者均加一等注授。發榜時,則蒙古人、色目人為右榜,漢人、南人為左榜。錄取的名額相等。這明顯體現了民族歧視的特點。蒙古人、色目人只需經兩場考試便可中進士,漢人和南人要經過三場難度大的考試才能入選。在公布考試名次時也要分兩榜。漢人、南人參加考試的人數要比蒙古人、色目人應試的人數多,但錄取卻相等。在蒙古帝國的統治下,由於女真人所處的地區不同,漢化程度或蒙古化的程度不同,在教育上的地位是有區別的,如在南滿和中原地區的女真人與Nikan的教育地位一樣,而在西域,不通漢語的女真人則與蒙古人一樣享有教育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