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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體育精神。(兼與一網友磋商)
想和你說體育精神一事,你一直沒回音,我自己有事耽擱了,沒想到你還是回了貼。
關於中國體操選手年齡一事,在賽前幾天就有報道說美國隊向國際體聯提出了中國隊出現的這個問題,其依據比你找的新聞稿上的要有法律性。好像是前1-2年中國向相關組織報名時用的年齡。國際體聯的答覆是,根據選手的護照上的年齡來判斷。
體育精神的範圍很廣,我就不一一說了。我想在這裡說的是恰恰是中國體育界缺乏的,我們從小受教育中貝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的。那就是尊重裁判服從判決。
大家都知道西方對體育的重視程度和方式和中國是完全不一樣的。在中國無論如何,在人們的印象中熱愛體育的人就是一些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人。而在西方,幾百年來貴族,紳士階層都是非常提倡體育運動的。當然,貴族和紳士們的體育運動和當時平民階層玩的體育在具體項目上不一樣。但是極為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求准重裁判服從判決。運動員又提出自己申述的權利,但是在得到答覆後,無論是否符合自己的意願,無論是否看上去符合事實,都必須服從。當然,可以依照其他有效的途徑進一步提出。但是必須對當時的裁決表示服從。這是一條非常偉大的體育精神,這對塑造一個人格完整的社會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在賽前美國隊的質疑是非常正確的,但是,在國際體聯裁決後,服從裁決結果,他們繼續參加比賽,表現出了良好的體育精神,和成熟的國際社會成員所必須具有的素質。
反之,現在那些事後諸葛亮們的瞎嚷嚷,起鬨只能表現出一個農業國家民眾才擁有的素質。真是貽笑大方。
當然,並不是說國際體聯就會對此置之不理,我想他們下一步要做的是進一步完善確認選手年齡的制度,以杜絕可能存在的年齡造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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