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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吳歌》唐·李白 (701-762)
秦地羅敷女,採桑綠水邊。
素手青條上,紅妝白日鮮。
蠶飢妾欲去,五馬莫留連。
Translated by:Witter Bynner (1881-1968)
The lovely Lo Fo of the western land
Plucks mulberry leaves by the waterside.
Across the green boughs stretches out her white hand;
In golden sunshine her rosy robe is dyed.
"my silkworms are hungry, I cannot stay.
Tarry not with your five-horse cab, I pray."
我一直講,漢譯英,指中國古典作品的英譯,是件非常困難的事,反過來,英譯漢則不知容易多少, 前者好比用讓一個鉗工去修鐘錶一樣,即便使出他常用的最精巧的工具,都笨拙得不行。
如果讓一個中國人去翻譯漢詩,議者會說,是譯者功底所限。上面這篇可是有一個懂中文的美國詩人翻的,可以代表最高水平了吧?我讀了,也覺得差不多了,讓莎士比亞起死回生,也未必能翻出什麼新花樣來,就好比鉗工就是鉗工,世界上最好的鉗工,也無法勝任修理一隻普通的手錶。
就英文所能達到的程度而言,該譯作算得是一首像樣的詩了,如果, 當年問這個譯者,他喜歡讀哪首?以該人的中文程度,我相信他會說,原詩的意蘊美和形式美,遠遠超過了譯詩,兩者根本不可相提並論!就我而言,原詩我會讀上它十遍,百遍,但是,譯詩呢,我讀到第二遍,就煩了!讓我讀它三遍,我要頭疼,讀上5遍,我要罵娘了!
詩,和其他任何藝術形式一樣,是形式和內容的統一,兩者缺一不可。To be, or not to be, 是藝術,但“是活下去,還是去跳樓自殺”,和藝術不搭界,而只不過是里弄大媽的白話,儘管兩者表達的意思差不多。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是名詩中的名句,但是,a true friend , however afar off, is as close as at hand, 只不過是意義的複製,但韻味已丟失大半。
客觀的說,“子夜五歌”比較而言,是比較容易翻譯的一首,唐詩三百首中隨便找一首,都要難譯不知多少倍。 從文字藝術角度,英文和漢語根本是兩種不同層次的語言,如同一台普通車床和一隻瑞士機械錶的差距一樣。中國古典作品的英譯,幾乎達不到信達雅兼顧的程度,信達已經是氣喘吁吁的事,雅幾乎不可能!比如上面的譯例,信達也許差強人意,論及雅,那是十萬八千里。
總而言之,英語是一種成熟的和實用的語言,是一架數碼相機,中文則是藝術語言,是一架攝影師專用高級傳統相機。至於有人說,英文是高級語言,那是不奇怪的,因為這些人對英文了解有限,有些連初中語法都吃力,更別說其它了; 如果有個洋大媽要收他做乾兒子或乾女兒,他們會欣喜若狂,然後,他自己的母親就要遭殃了,因為他很快就會說,自己的母親在一切方面都不如洋乾媽,儘管那個洋乾媽不過是個快下崗的超市收銀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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