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教會總是把基督教弄得跟佛教似的,和美國人的基督教相差甚遠。
在我看來,教會就是個社交場所,當然了是個有主題的社交場所,主題就是牧師的講演題目。
我去過很多教會,中國人的和美國人的。我發現其中有巨大的差別。首先,所有的教會都是跟主持牧師的興趣價值觀走的,可以說有什麼樣的牧師就有什麼樣的教會活動和方式。美國教會之所以分為無數個教派,就是因為每個牧師的主持方式,對聖經的理解,和個人價值觀不同所致。有的牧師非常喜歡音樂,那個教會的詩歌,短劇,演出就多。有的牧師非常喜歡政治,那個教會就每禮拜都談政治形式。有的牧師對社會倫理特有興趣,於是什麼艾滋病,克隆人,同性戀,吸毒,。。。。就常常成為禮拜講演的內容。有的牧師喜歡說道,對聖經倒背如流,他就喜歡每周掰開了揉碎了的講經文中的每個細小體會和它的含義。有的牧師認為來的人越多越好,於是想盡辦法吸引人來,只要是大家喜歡什麼都搞,體育比賽,歌詠比賽,組織旅遊,組織家庭聚會,。。。。,
總之,美國的教會是五花八門的,也不知道上帝到底喜歡哪種?所以美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選擇一個教會去活動。喜歡熱鬧的就去大點的,喜歡被人親近的就去小的,喜歡這個牧師的就去這個教會,喜歡那個活動的就去那個教會,。。。自由選擇。所以,我說教會就是美國人社交的場所。
美國號稱有70%以上的基督徒,是個基督教國家(儘管奧巴馬不這樣認為,他說美國不是基督教國家,而是所有宗教的融合,各種宗教豐富了美國文化,他自己就是其中之一。),但真信神的並不多。很多美國都說自己是星期日教徒(Sunday Christian),就是說除了周日去教會的那會時間,他都不是基督徒。美國社會也和所有其它國家一樣,幹什麼的都有,犯罪率並不低,監獄裡人滿為患,此外非刑事罪的同性戀,吸毒,白領腐敗,賣淫,。。。都不少,公平地說:他們中也應該有70%的基督徒。
中國人的教會我也去過,總的感覺不好。不是他們人不好,而是他們的主意不好,我不喜歡。中國人總喜歡將自己對神的認知強加給別人,而且那些神職人員或甚至早一點信教的人都有種高人一等的態度,好像他們都是Better Human Being。這種感覺一點都不好,他們對你的關心帶着明顯的目的性,就是想讓你信教。他們非常善良,喜歡幫助人,關心你,接近你,詢問你的想法,然後喋喋不休地向你傳輸他們的觀點。
要知道,他們宣傳的實際上不僅僅是一種價值觀,更是一種生活方式,我總不能因為某個和尚樂善好施,是個好人,就跟着一起出家吧?這就是中國教會的毛病。美國教會來去自由,有的大教會人多的彼此誰也不認識,非常自由。
中國基督徒總在用自己對善的理解,行為着某種雷鋒式的清教徒角色,而且企圖讓別人也過那種日子,對不起,我自由慣了,最受不了思想上的任何束縛。他們講解的聖經也都非常彆扭,整個聖經的講解過程是在用一種“推理”的方式告訴你神或主,而在這個過程你卻不能用自己的思維去“推理”,這造成了嚴重的不平等。牧師可以信口胡說,這也是神意,那也是神意,這個應該做,那個不應該做,但聽得人不能有任何自己的不同想法,因為他代表神。神的威嚴和地位是不容懷疑和褻瀆的,儘管其實你知道,那些不過都是牧師自己在胡扯。
這就是為什麼我不喜歡中國人的教會,他們太強加於人。沒有經歷過中世紀黑暗,中國人不可能懂基督教新教對個人直接與神交流的含義。牧師最好別代替神,你們和別人沒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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