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思維的調查之13 - 精神 |
| 送交者: 空軍大院 2009年07月28日06:26:07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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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思維的調查之13 - 精神 我對“精神”的定義是:思維的生命。精神,是一比“思維”更基本的存在,猶如 肉體於生命。精神的本質是,整體大於部分功能總和,的“特殊功能”在人類中的 體現。生物體定義,就是自身的發展所形成的系統全部“啟動”(同義反覆)。由個 別功能單一作用,經過機械的迭加,到每個器官都開始工作,物體功能的“量變 “,帶來了“質變”。單純的,個別的器官的功能之總和,產生了一種在“個別” 中不存在的“特殊性質” - 這就是“整體大於個體之和”。 在植物和低級生物,如阿米巴原蟲,這種“整體的特性”表現為“動”。當然他們 也已形成了自身初級的代謝系統。在動物,整體的功能表現為“生命”;在人類, 表現為“精神”。 以人體為例,如果一個主要的器官故障,則整個生命就會停止。反過來,精神,並非一味被動地受制於生命。思維的存在,表明精神肯定存在。而精神的存在,表明生命肯定存在。最後,生命的存在,個體器官(或主要的個體器官)還在工作,是無疑的。整體的特殊性,也可“有條件”地使維繫個體正在發生故障的器官,得到推延。這就是臨終的人,在咽氣前可以短暫的維持以見到最後的親人;癌症晚期患者,通過整體“身心”的變化,可以使癌症治癒的哲學原因。 對“個體”的分析,剝離,split hair, 是笛卡爾一以來,哲學為現代文明提供的 堅實的哲學基礎。在此之上,才有了科學的昌盛,人類的物質文明和幸福。幾個世紀過去了,人類面臨越來越多的困難,不能靠分析,切割的方法解決了,而必須 take a holistic view。整體的自身的這些特性,“迫不及待”的衝到我們面前,希望得到一個答案,而人類到目前為止,對此知之甚少,不能不是一個極大的遺憾。宗教和哲學,是人類解決holistic 問題的兩個主要陣地:一個從理性的角度,一個從非理性的角度。 何去何從,君意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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