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不接受進化論就和當初不接受日心說是完全一樣的道理。
基督教最核心的東西就是 1、完美的神創造了一切。(很顯然,一切應該包括罪惡;但基督教把這歸於神賦予人的“自由意志”對神的背叛。)
2、人是神的特殊造物,人被賦予了“自由意志”。人的祖先亞當、夏娃因為背叛神而使每個人都生而背負“原罪”,原罪的代價是人都有一死。(人都有一死是簡單的“歸納”可以得到的結論,問題是,既然如此,來人世間走一遭的意義難道就是給神解悶兒?)
3、神掌握最終的裁判權。每個人在世間都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但對選擇的後果的裁判權掌握在神手中。神差遣自己的獨生兒子耶穌來救贖人的罪惡。信了耶穌 的,可以得救,回到永生的天堂。不信的要在最後的裁判之後下地獄。(但不公正的是,很多人從生下來到死都沒有聽說過耶穌,所以要區分它們信還是不信是無厘 頭的要求)
為什麼當初基督(天主)教要反對日心說呢?因為日心說把“人”的位置從宇宙中心挪開了,人的特殊地位受到挑戰。即便是最終不得不接受了日心說的基督教仍然不願意人們去看所謂“350億光年”的宇宙尺度,因為如果宇宙空間真有這麼廣闊,人的特殊地位根本就是無稽之談!
現在為什麼基督教還死死抱着神創論來反對進化論呢?因為一旦承認“進化”,神的原創地位就會受到挑戰。基督徒也非常不願因看到人們談論超過5000年的歷 史,因為聖經對歷史的論述加在一起也就這麼長。而如果整個宇宙的歷史有350億年之久,那麼聖經雖然貴為“神的啟示”,但其中所包含的信息量是不是也太少 了一點兒呢?!
我們的一生雖然很短暫,但是人類在短短5000年的時間裡所積累起來的文明之理性卻使得我們已經睜開眼睛看到了聖經尺度之外的宇宙。雖然,它也需要依賴於“信”才能達成,但是這裡的信是基於一種允許人們用新的信息和理性邏輯去挑戰的框架,而不是一個“自有永有”、不可懷疑的、絕對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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